第1章 壹

我喜欢上了一个对于我而言遥不可及的人,不是狗血小说情节中落俗的身份是的天差地别,而是能这这个世界活着的时间不可及,他真的很美好,是光华中的珍宝,是至上的星辰,却是我难以触及的那抹烟火。

夏天是适合初遇的季节,我和他的第一次遇见也是在一个处处蝉鸣,满满烈阳,是同为新生代表的我和他在冉冉升起的国旗下庄严宣誓

“青春不灭,梦想不息,我辈存志,志存高远。”

身旁少年坚定的声音,在那一刻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或许真的是缘分吧,少年与我同班,他叫季清临,和我儿时的玩伴名字只差一个字,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名字,听着给人一种像是在四季的清晨登临的感觉,很清爽,和他本人还挺像的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gay,自然而然的对他产生了兴趣,各种各样的示好。

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细致的人,对我的示好,不会高冷的视而不见,也不会油腻浮夸的打算昭告天下,而是在生活中将每一点,每一滴悉心奉还,温柔的细水长流,像黑天鹅,紫水晶的悲歌,一步一步将我引入深渊,不能自拔。

我坚信他也是对我有好感的,喜欢这种互相的东西很好察觉,只是究竟到了哪个程度,我不知道,于是不敢轻举妄动,怕将刚搭建好的道路踩碎,于是将我对他的喜欢一点一滴融入时间的长流中,我对他的喜欢也随着时间的奔流,从刚开始很小一滴的水珠汇成了一大片的汪洋,覆水难收。

我知道单相思难有结果,甚至会让一个人堕落,所以我也尝试过很多办法将我对他的那种感情给遗忘,都说冷漠会制破热情,时间覆灭爱欲,我尝试交与时间,但时间助长火势,于是借酒消愁,但效果像喝了假酒 ,甚至还尝试过将对他的爱意转移到别人身上,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我从小无父无母,唯一的朋友也在五岁时被人领养,在那里我们就像,被遗忘的大漠尘埃无人过问,无人关心,那样的环境造就了我不爱与他人沟通的性子,故而从小到大身边没有什么可以交心的朋友,我曾经习以为常,但现在似乎有些遗憾,因为好像没有人能倾听我倾诉对他的喜欢,只能独自苦闷罢了。

最终我还是放弃去纠结这段喜欢到底值不值得再坚持下去,我放任了对他的喜欢,于是名为方安稚对季清临的喜欢根深叶茂,巍峨不倒。

我从高一的那个夏天一直陪伴季清临到大三,甚至在高二选科的时候,故意跟他选择同科,然后下暗功夫追上他的脚步,因而他的青春我没有错过一点点。

整整六个春夏秋冬,我们一起见证了对方的喜怒哀乐,并一起成长,我也逐渐变成了他的小尾巴,他身边的朋友都以为我们俩早已修成正果,然后又因为他身份证的年龄显示比我们都大,于是自动默认他攻我受,大家也就一口一个“大嫂”的称呼我,他也不制止,甚至有个时候会有一点害羞,但其实他们都猜错了,我比他大两三个月,这么喊有一点委屈我,但莫名其妙我挺享受这种感觉的,于是也就由着他们了。

这六年里面我其实也冲动过想把中间的窗户纸捅破,和他告白。

很短,预计六月份就会完结。

内容不多介绍了,阅文愉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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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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