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翊是有点运气在身上的。
如果不是那两枪偏了点位置,加上简铭来得及时,他这条命八成就得交待在那儿了。
但他恢复的很好,出乎意料的好。从抢救室到重症监护,再转到普通病房,仅仅用了三天时间。
到第五天的时候,这人已经能自己坐起来,不紧不慢地啃苹果了。
除了陆征和白榆,没有人知道他也是实验体。对于医护人员的啧啧称奇,沈医生只淡定表示,恢复快是因为心态好。
事实上他也的确心态好。不同于白榆腺体被毁失去了研究价值,他可是12区具有首创意义的初代实验体,还是相当稳定的那种。自从沈长翊失踪后,12区军部就没停止过找他。
他不打算回去,至于以后怎么样,走一步看一步,大不了再逃到另一个阿兹洛克,这年头医生到哪不能混口饭吃。
沈长翊啃完苹果,手腕一转,正准备以一道精准的抛物线把果核投进垃圾桶。就在这时,乔扬探头而来,果核不偏不倚落在他脑袋上,又弹了出去。
乔扬脖子一缩,拄着拐杖颤颤巍巍曲起一条腿,把果核捡起来丢进了桶里,然后浑不在意的,顺手在裤子上抹了一把。
“啧”,洁癖的沈医生强行移开目光。
“沈医生”,乔扬挠挠头,笑着开口:“真要谢谢你啊,这次如果不是你,陆队他……”
沈长翊不耐烦打断他:“你谢我,就是因为我替你陆队挨了枪子儿?”
“不,不是这个意思。”乔扬赶紧解释:“还有之前我在爆炸坍塌中受伤,后来听说那几天都是你在照顾我,我一直寻思着要跟你道谢。”
“哦”,沈长翊拖长鼻音,瞧着乔扬一脸真诚的样子,有意逗他:“那你打算怎么谢我?”
乔扬有点发懵:“那个……现在医院里人手紧张肯定照顾不周。我最近也没什么事,要不送饭、洗衣服这些事交给我?”
“你?”沈长翊狐疑地打量他,“你这左腿上不还打着石膏么?”
乔扬讷讷道:“本来是好差不多了,这次一不留神又……但是不打紧。”
“行了行了”,沈长翊挥挥手:“不逗你了,心意我领了,你回去休息吧。”
话虽这么说,但是第二天一早,乔扬就一瘸一拐蹦跶了来。
热腾腾的番茄浓汤和包子放在了沈长翊床头。
“医院伙食不好,我去街上买的。”他贴心地把床头摇高,伸手就要去扶人。“护工还在隔壁忙呢,我帮你清理一下吧。”
“那行。”沈长翊懒洋洋地长臂一伸,想搭住乔扬肩膀借力起身,不料一下扑空,差点没栽下去。
乔扬转过身,手里端了一个盆。
“……”,沈长翊脸色一黑,从齿缝里冷冷挤出几个字:“扶我去卫生间。”
放过水后,他面无表情地躺在床上,眼看着乔扬忙前忙后,打了一盆又一盆水给他擦这擦那,光手就擦了两三遍,都快给他磨秃噜皮了。
“好了,我这儿没事,你回去吧。”他赶紧赶人。
他实在不明白,乔扬这样婆婆妈妈的性格是如何能在群狼环伺的特战组中成为二组副队的,莫不是陆征就吃这一套?
沈长翊摇摇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吃完包子,百无聊懒地望着窗外的炎炎烈日,又强迫自己睡了个悠长的午觉,直到四点半才醒。
他已经躺了五天,之前睡着了不觉得,随着清醒时间越长,越觉得浑身难受,哪哪都不得劲。下意识想抻一抻筋骨,又猛然想起身上有伤,只能作罢。
墙上的时钟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他闲得头昏脑胀,忽然,熟悉的、一瘸一拐的声音再次在走廊上响起。
乔扬毛茸茸的脑袋从门口挤进来,手里还推了辆轮椅车。“沈医生,太阳已经下去了,现在外面温度正好,我推你到楼下转转?”
沈长翊在刹那间收回了之前的成见。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也难怪陆征喜欢,这样的人谁不喜欢?
乔扬是对自己大条,对别人无微不至的典型。日复一日,无论刮风下雨,他每天早晚都准时去沈长翊那报到,把人照顾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还变着法子遛弯。
沈长翊其实恢复得很快,但这里一切都好还有人伺候,多待几天又何妨。
都说习惯形成需要21天,可乔扬就是有种自来熟的亲近,只用了短短10天,就让沈长翊完全习惯了他的存在。
第11天早上,沈长翊被生物钟自然叫醒,却意外没有看到门口那个熟悉的身影。
半个小时后,护工推着医院的病号餐进来。“沈医生,您那位朋友给值班室留电话了,说最近有事过不来,你有事就按铃喊我。”
沈长翊起初没有在意。
可当第13天,还没有乔扬消息的时候,沈长翊终于忍不住问起来查房的简铭,这才得知乔扬已经升任二组组长,调回主城的事。
因为新任长官是空降,为迅速稳定形势、避免人心动荡,乔扬和顾嘉南都是被连夜召回的。
“不错。”沈长翊笑笑,之前还担心乔扬会不会因为擅自跨区行动受到牵连,看来是多虑了。“只是要跟他崇拜的陆队分开,这小子肯定偷偷哭鼻子了。”
“也好,大家都各自有了去处。”
“那你呢?”简铭把笔插回白大褂上的口袋上,“陆队,哦不,现在应该叫陆所了,他前两天还找我问了你的情况,说等你身体恢复后想问问你的意见。”
“沈医生,考不考虑加入我们军部医院啊?现在医生资源可是急缺,待遇好、有保障,而且……”简铭压低声音,“我们这儿还有好几个单身的Omega护士,外人可是抢都抢不到。”
沈长翊连忙摆手,“别开玩笑了,我医术不精,以前在聚集区当个赤脚医生还能糊弄糊弄,哪里能真到医院来?”
当天夜里,他留了一张字条,就离开了。
陆征接到消息赶去的时候,病房里空荡荡的,他调取医院监控,只见凌晨两点,沈长翊背了个包大摇大摆地走出院门,转入一个监控死角后就不见了。
陆征微一扶额,嘱咐道:“别声张,找个办事妥当的人去查,他跑哪里去了。”
但沈长翊就是沈长翊,他不想让人找到,痕迹就会抹得干干净净。
陆征命人查了几天,除了确定被开走了一辆加满油的车以外,后面就几乎无迹可寻,跟人间蒸发了一样。
无论是12区,还是13区都找不到他。
直到大半年后,才意外发现他的踪迹。
三月刚刚开春、冰雪消融,特战组的巡逻车在城外收集变异物种样本时意外搭救了两个人。
带回来救治之后,才发现他们居然不是主城的居民,而是住在两百公里开外的山区里。人是在春猎时不慎掉进河里冲到了下游,迷了路瞎晃荡,若不是被巡逻车发现,估计多半小命不保。
“你们那多少人?在山里生活多久了?”特战组对意外发现野外聚集人群也很惊奇,队医一边检查一边询问。
“都是族里的,一两百号人,从十年前开始住在山里的。”
“十年了?你们不知道进城吗?”
“一开始也有人想走出山区,但出去的人都没回来,估计要么被野兽吃了,要么遇上天灾**了。再后来就没人敢再去了,大家也住惯了。”
队医叹了口气,在检查背部时,一道缝合的伤口引起了他的注意:“缝得很专业啊,你们那有医生?”
那人嘿嘿一笑,“去年冬天去打狍子,半山里捡回来一个冻得半死不活的人,人都僵了本以为没救了,不成想放两天自己又活过来了。居然还是个医生,你说巧不巧?”
队医奇道:“还有这样的事?”
“那医生叫什么名字?”乔扬闻言凑了过去。
“名字不知道,他就说姓张,我们都喊他张医生。”
那人越说越兴奋,干脆上手直接比划起来,“张医生不仅医术好,人长得也俊,我活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帅的人。不谈其他,光那双绿色的眼睛,就把咱们那从十五岁到五十岁的Beta和Omega通通迷了个遍。”
“什么?”乔扬怔住:“你刚才说……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
*
沈长翊觉得从自己卫城出来就一路不顺。
东躲西藏地逃进深山差点被冻死,好不容易来到一个人类聚集区,居然还是最原始的连电都没通的那种,吃得茹毛饮血,连洗个热水澡都是奢望。
挨饿受冻地蛰伏了一个冬季,好不容易熬到春猎,失踪的失踪,受伤的受伤,一下子折了几个壮劳力。
作为唯一一名医生,他不得不一大清早就爬起来寻药去了。
夜间的寒意还未散去,即使开春也才将将回到零度,依然冷得很。大家尊敬他,硬是从为数不多的猎物中挑了个最好的,最完整的狼皮给他做了身衣服御寒。
沈长翊生无可恋地裹紧狼皮袄,在雾气蒙蒙的山区里到处翻找可用的草药。
忽然,右后的草丛里传来动静。
这里是野兽容易出没的地带,他赶紧俯下身,屏息凝神。
沈长翊在地上趴了一会,周围除了风声,并无其他声音。
许是刚才听错了?他刚一挪动,就听破空之声传来,擦过耳际。
一支长箭插在他闪身而过的地方。
沈长翊心下大惊,一个鹞子翻身拔腿就跑,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惊奇的声音。
“啊?还能直立?”
“卧槽!”
“乔队,弄错了弄错了,那不是狼,是个人!”
沈长翊猛然刹住脚步。
扭头看去,一张他熟悉的,带着诧异和惊喜并存的脸隔着晨雾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渐渐放大。
“沈医生,真的是你!”乔扬瞬间激动起来。
沈长翊看了眼乔扬身后跟着的队员,轻咳一声平静道:“鄙姓张,弓长张。这位长官莫不是……”
“认错人”三个字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迎面而来一百五十斤的撞击力撞得眼冒金星。
“你太不够意思了,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啊。”乔扬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熊抱,“我们找了你好长时间。”
“喂,都过来都过来”,乔扬招呼队员们,热情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常跟你们说起的沈医生,你们看看,人家就是这么传奇,放着优厚的待遇不要,非要行走江湖、悬壶济世……”
“……”。
沈长翊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不过沈医生”,乔扬上上下下打量他,心疼道:“山区条件太艰苦了,我们这次来,出动了好几辆运输车,就是劝他们跟我们回城的。”
“这样你也不用不放心他们,总算能跟我们一起回去了。”
沈长翊尴尬推开他,“乔扬,我没有回去的打算,即使不在这里,我也要去别的地方。”
“沈哥!”乔扬急急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总想去最需要你的地方,现在特战组队医也缺,没人比你更合适。”
“不是,你听我说”,沈长翊还要拒绝,就被乔扬不由分说地拽着往前走。
“你他妈是不是变壮了?力气怎么这么大?”饿了一整个冬天的沈长翊被拽得够呛,几次都没挣开。
“是胖了几斤”,乔扬呵呵道:“组里最近提高了伙食标准,一不留神就吃多了。”
“还扩建了宿舍区,我现在一个人住两室套。对了哥,你来正好跟我一起住啊!跟我住可省心,收拾卫生、打饭洗衣全给你包圆了,怎么样?”
沈长翊脚步一顿。
这个诱惑太大了。过了大半年独来独往原始人的生活,再看眼前,一应俱全的现代生活设施和勤劳贤惠的田螺姑娘正向他招手。
沈长翊内心天人交战,思忖了好一阵,终于点了点头。
算了,舒坦一天是一天吧。
大半年过去,12区对他的搜寻热情也淡了,是时候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了。
那就先这样吧。
反正大不了,他以后再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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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晓之前》【星际】
毕业于联邦军校的高材生林屿已经做了六年咸鱼,跟着一艘破破烂烂的探险号在八大星系间游荡。
而他的同期仕途顺利,甚至前男友陆寰已经位至准将,认识的人谈起来,无一不摇头惋惜。也有人伸出援手想要拉他一把,但都被礼貌拒绝。
因为没有人知道,在毕业联赛前夕,他的精神力场被陆寰绞得粉碎。
他再也无法操控机甲,也再也无法面对人心。
六年后,阴差阳错,林屿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对上陆寰冷若冰霜的眼睛,他终于发疯了。
背叛者终将付出代价。
我要亲眼看到你,零落尘泥。
高冷深情隐忍攻vs咸鱼变疯批美强惨受,He。
2、《穿云箭》
永平十二年,武安侯次子陆淮入京,名为太子李景行的伴读,实为质子。
质子文弱,空有一副漂亮皮囊,小太子从来都没瞧得上他,直到自己兵败被困的那一天。
孤立无援之际,“嗖”的一支利箭穿云破空,驱散了黎明前的阴霾。依稀晨光中,一人白袍银甲从血海中疾驰而来,停在了他的身前。
那双琥珀色的眸底有千军万马的浩荡,也有温柔缱绻的深情,如同穿云之箭,直直射入心口,从此再不能忘。
……
陆淮少年时孤身入京,敛尽锋芒。
可当他眼睁睁地看着小太子一次又一次遭人暗害、四面楚歌时,还是狠狠地心软了。
“我是你手中的利剑,亦是你坚不可摧的后盾。”
十三载生死与共,他的感情太过炽热,以至于忘了这只狼崽的天性凉薄。
终有一天,飞鸟尽、良弓藏,曾经的功亦成了过。他伤心于那人的无情,更厌弃自己可笑的真心。
太子登基的第三年,陆淮死于流放途中。
本以为恩怨情仇皆被风雪吹散,谁知他再次睁眼,竟天机逆转,回到了十年之前。
这一次,他手挽长弓,缓缓将箭矢对准了那个薄情之人。
恩怨皆可抛,但爱恨意难平。
“太子殿下,这一世,该轮到你了。”
黑白切隐忍偏执年下攻VS美强惨复仇重生受,HE。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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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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