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对方态度很诚恳,自我介绍说自己叫林治骏,是省大学考古专业的教授。

“平日里杂事缠身,最近在外出差,没有太多时间,但如果方便的话希望能够见一面。感谢。”

简单交谈了几句,许圣哲思索片刻,对见面不置可否,但还是跟对方交换了手机号。

“为何心事重重?今日的饭菜不合胃口?”晚饭时,杜元敬看着许圣哲的脸色。

“啊……不是。”许圣哲赶紧夹了一大筷子菜塞进嘴里,又想起林治骏给他发的《踏春集》残本的照片。

“那个……明天没事的话,跟我去个地方?”许圣哲看了一眼团购,九块九居然能买到两张博物馆的门票。

“你开口相邀,我自然无事。”杜元敬淡淡地说。

“咳。”许圣哲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说,“你怎么什么都答应啊,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杜元敬把一大块肉夹到他碗里,说,“求之不得。只是不知许老板心里给我估了个什么价?”

说完,他居然淡淡地笑了。

许圣哲感觉自己得了什么杜元敬一笑他就脸红的病,他不再搭话,只是埋头吃饭。

如林治骏介绍的那样,第二天许圣哲果然在博物馆看到了《踏春集》的残本。被柔光照射的玻璃罩内,出土的褐色纸张被小心平铺在特制的支撑架上,薄如蝉翼,似乎轻轻一碰就会变成齑粉。

旁边,还放着其他几幅同样残缺不全的书卷,只能勉强看清上边写着的“诏书”字样。

灯光底下,能清楚看到那残破纸张的质感和纹路,甚至是边角损毁的毛边。许圣哲皱着眉头看着那些虽已模糊,但苍劲有力的书法字,似乎感觉到了某种穿越千年,仍旧跃然纸上的生命力。

这笔迹,似曾相识。似乎在哪见过——不,应该说他每日都见过,熟得不能再熟。

他的心忽然飞速跳了起来。

“此字乃我少年时所书,笔法稚嫩,锋芒过露……想不到,竟也被后世之人当作宝物放置于此。”

他听到杜元敬的声音用那种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

那样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博物馆,本应该非常遥远,不属于这个时代,但,他就是这样真真切切带着温度,在许圣哲身边响了起来。

他的心被这声音弄得一悚。

眼睛往下一看,底下的说明文字清清楚楚地写着,“此为永朝宫廷专用的‘金刀体’,由先帝所创,利落刚劲,独具风格,艺术价值极高。随着永朝灭亡,此字体实际已经失传。”

许圣哲把那几行字看了又看,领会再领会。接着他难以置信地直起身子,只觉得一阵眩晕,浑身发冷——似乎初见杜元敬时的那一道穿破天际的惊雷,现在才狠狠打到他头上。

古人?穿越到现代?这怎么可能呢?他的脑子里哪怕浮现起这句话,都感觉荒谬至极,诡异至极。

他看着杜元敬的脸,几乎要忘了呼吸。耳边嗡嗡直响,很想下意识地转身就逃,但脚已经软了。

“何事异常?”

杜元敬扶住许圣哲,用手抚住他苍白的脸。

说来也奇怪,心里明明在害怕,但被那双温暖的手托着,一下就又安定了。

“你……真的是古代的皇帝?”他似梦非梦地问——但又何必多此一举呢?明明处处都是证据。

杜元敬皱着眉头,一下便看懂了许圣哲压抑着的恍惚和惶恐。

“朕……”

不对。

“我,曾是。”

他骨相优越的五官在柔和的灯光底下依然像一尊上天偏爱的雕像,但与之不同的是,已经沾染了很多“活人”的气味。

“但那又如何?某个人说过,现代社会没有‘皇帝’,也没有‘朕’。”

“因此,现在站在你面前的,也仅是‘我’罢了。”

杜元敬用自己的手抚着许圣哲的脸,直到那股凝在他脸上的凉意消散。

接着,杜元敬像想到了什么,又问,“我昨日清点,发现临摹的两张《踏春集》不翼而飞,你可曾见过?”

“没有,没准是风太大吹跑了呢?”许圣哲回过神来狡辩。

但杜元敬还是看着他,直到他改口,说,“……我,挂到二手网站卖了……换了点钱。”

“卖了几何?”

“三千二。”

“朕……我,一字千金,你可知你做了笔亏本买卖。”

“……起码房租能交上,还能有钱和你下馆子,也不算很亏。”

杜元敬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抬起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有些无奈,却又宽容地说,“墨宝流落民间也罢,若能解你燃眉之急,日后还可写上百幅千幅。”

等到他们回到家附近,却看到楼房外面被围上了警戒线,街坊邻居在楼下议论纷纷,指指点点,旁边还停着警车、消防车,和记者的采访车。

走过去一问,才知道是有人先去找了居委会,又报了警,非说楼里闻到了“恐怖分子”的味道。此人叫苟不闻,号称鼻子很灵,还参加过中国达人秀的海选,但因为才艺过于抽象,上电视体现不出来,只能作罢。

据说他是个正儿八经拿着钢印证件的道士,平时有些神神叨叨,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不把他当一回事,但这次警察一来发现,楼底下居然真有一枚年代久远的炸弹,因为最近挖地基修路的原因,炸弹的外壳破裂,里面的物质已经开始泄露,散发出了细微的气味——但哪怕有气味,也不至于能够让住在七八楼的人能闻到。

“你这鼻子有点意思啊,是狗鼻子?”警察叔叔一边打趣苟不闻,一边拿着大喇叭对大家喊,“不管怎样,炸弹排除出来的时间未定,今晚就麻烦各位街坊四邻想办法在外对付一夜了。”

没办法,许圣哲跟杜元敬只好在外面从人民公园逛到江边大桥。但时间越来越晚,再在外面晃着也不是办法,两个人最终还是走进了一间酒店。

“……一人一间?”前台,许圣哲犹犹豫豫地问。

“不必铺张,两人一间即可。”身边的人一脸坦然。现在正是囊中羞涩的时候,这番考量倒也有理有据。

酒店的房间宽敞明亮,比两人住的那个55平米的出租屋舒适许多,关键是房间内有两张舒服的大床,能让他们各睡一张。两个人洗漱完毕之后,许圣哲背对着杜元敬,却不知为何总是睡不着——明明这床比家里那张舒服多了。

他翻了个身,却看到在床头那盏橙色的台灯底下,杜元敬一样也侧躺着,睁着眼睛,毫无睡意。

无意间的对视让许圣哲心里一跳,裹紧了被子,尴尬地说,“……哈哈哈,你怎么也还没睡呢?”

对面的人则是若有所思,说,“我在想,为何此榻如此宽敞舒适,反不如家中那张小床令人安眠。”

正在两人沉默的间隙,隔壁传来了一阵少儿不宜的动静,听起来是“二人语渐间杂,床又从中戛戛”。

杜元敬听着不可描述地声响,语气越发严肃,“隔壁是何人?夜深人静,竟如此扰民,成何体统。”

这人总是这样,用着最“禁欲”的表情,问着最“纵欲”的问题。许圣哲只能红着脸解释,“他们这是在做……有氧运动!气血一通畅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

他边说,边在心里咆哮,你这是在说什么虎狼之词?眼见隔壁做运动的动静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许圣哲拿出蓝牙耳机,打开降噪模式,把其中一只塞到杜元敬耳朵里,提议说,“反正一时半会也睡不着,听听歌吧。”

结果随机音乐播放的是Karencici的Kiss me,那里面唱的是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留在我的脸上留个爱标记。

许圣哲差点要把手机摔到地上,学着杜元敬的语气怒斥道,“……靡靡之音!成何体统!我这就换歌!”

突然,杜元敬拉住了他的手腕,轻轻一使力,便把他拉到了怀里。

“不必。”

杜元敬边说,边自然地盖上了被子,抱住了他。

床头灯一关,两个人居然又睡在了同一张床上。黑暗中,许圣哲心跳如鼓,一边听着耳机里的情歌,一边听到杜元敬平稳的鼻息和有力的心跳声。

“往后行程,只需一间房,一张床。多备一张,亦是浪费银钱。”他吩咐道。

“安静就寝。”

第二天,居委会便通知大家炸弹危机解除,顺便告诉大家记得看新闻,苟不闻接受了民生记者的采访,顺便拿了一热心市民的锦旗。

一会到家,许圣哲便带着那支黄杨木莲蓬,去到市里规模最大的古玩城去找传说中的虾哥。

虾哥名叫谢虾,身材矮胖,为人和善,许圣哲去到的时候他刚好坐在店里品茗,店里的正中央摆着一憨态可掬的弥勒佛像,谢虾给人的第一印象竟跟这佛像有几分相似。看了网上的建议,许圣哲不敢贸然前来打扰,硬是在家做了好几天的功课。

谢虾看许圣哲是个半大不小的毛头小子,倒也没有轻慢,客客气气地请他坐下来喝口茶,等那木莲蓬拿出来,他只伸手拿过去看了几眼,便眼睛一亮说,“好东西。”

他在圈子里喜欢木头出了名,他把玩着这个莲蓬,看得出极满意这个物件。“不过,确定要出手吗?决定了可就不能反悔了。”

这人出手阔绰,付钱爽快——整个过程顺畅到像是假的。

杜元敬站在外面等,没想到没花多长时间许圣哲就走了出来。杜元敬问他情况如何,他并没有马上回答,直到走到外面热闹的大街上,他才拿出手机给杜元敬看上面的余额。

“杜元敬!我们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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