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第二十一章

宇宙4第二十一章

众所周知,住在坟墓中的居民,与住在监狱中的居民,对设计师提出的需求是完全不一样的。

坟墓居民非常好打发。作为尸体,他们无需呼吸也从不睁眼,所以不必考虑通风采光问题;他们无需进食与排/泄,于是便省了排线排水系统;他们既不外出又无访客,于是连门户与道路都不必纳入设计……这是最优质的客户,他们省时省心好打发,所求无非是简单的“低调、安静,不漏水”。最关键的是,马/克/思在上,所有工程皆可一次性结清,因为他们从不以任何方式投诉。

监狱居民就不同了。这些家伙都是活人,他们的需求非常繁琐。他们要吃喝,要排/泄,要娱乐,要医/疗,他们甚至需要物业——即狱/警。一所监狱的建筑设计与日常运维工作显然比一块墓地要麻烦得多,而且出于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考虑,监狱里的住客显然是不能因为非自然原因而死翘翘的,否则物业就得挨罚和整改。

威廉·柯文纳斯是一名比较特殊的监狱住客,其特殊之处,并不仅限于他是狱长的儿子——当然这也挺特殊的,毕竟放眼全世界,亚历山大一世一共就只有三个儿子——而是他的很多/情况皆与坟墓居民类似。威廉·柯文纳斯的状态并不像《黑夜传说2》所表露的那样活力四射,他此时更类似于《黑夜传说1》中维克托·斯特劳的棺中状态。简单的说,鼎鼎大名的狼族始祖、长峡之祸威廉·柯文纳斯目前类似于一具呈风干腊肉状的干尸,他与死去狼兽的唯一区别,是他的意识仍旧沉睡于躯体之中。

这种沉睡方式被称为“寂眠”。当今世上,掌握这种能力的人寥寥无几,不过其实“寂眠”并不是什么特别有用的能力,它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使用者以苟/延/残/喘的形式延续生存。

在“寂眠”过程中,人的一切生理消耗与能量交换都将会逐步停止,这也许要持续好几天。接下来,这个人便会被“寂眠”变成风干腊肉,然后他便可以被放置到任何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沉睡到时间的尽头,直到他被大量的能量唤/醒。对于人类而言,这种能量可以是输血,可以是葡萄糖,甚至可以是神圣系治疗术,但对于血族与狼族这一对嗜血兄弟而言,能唤/醒他们的,唯有血液。

大量的血液。

靳一梦看到这里,不由微微皱起眉。他犯了一个经验主/义错误,《黑夜传说》电影与“监狱”这个词误导了他,使他想当然地将威廉的监狱理解成了一个类似于……嗯,类似于动物园的地方。毫无疑问,跟墓地式监狱比起来,动物园式监狱的漏洞多得就像筛子,这能省他不少事。

“唉……”靳一梦叹了一口气,轻声嘀咕:“他/妈/的,今/晚没得睡了。”他继续翻阅那些古旧的记录,很快的,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亚历山大一世无疑不是一位慈父,因为他命人残/忍地放干了威廉全身的血液,迫使其进入“寂眠”之中,但即使如此,他毕竟是一位父亲,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亲生儿子。在漫长的岁月之中,夜莺付出了无数努力,试图拯救威廉的灵魂。他们捕捉狼兽,做了不计其数的魔法实验,而实验的最新成果就是如今的长峡之王卢西恩。卢西恩的母亲是一名狼兽孕妇,在一次狼兽暴/动中,它逃出了长峡的某处夜莺巢穴,最后被长峡之王维克托捕获……一个月圆之夜,婴儿的啼哭划破半山城的夜空,狼人族的传说正式开始。

新魔法与魔药的研发是一场艰难危险的探索。如人行于暗夜深渊,脚下唯有独木,偶尔一现的奇迹就犹如稍纵即逝的流星,它同时给人以希望与绝望,在告诉人们正确方向的同时,还不忘提醒人们,终点遥不可及,道阻且长。卢西恩与威廉的状况完全不同,前者的奇迹是不可复制的,但这至少能证明一点——夜莺的努力并非无用功。狼兽,这个长峡的梦魇,这个暴躁难训的、野兽一般的种/族……是可以被挽救的。

在血族之祸卢西恩诞生的当天,没有人知道夜莺们经历了怎样的狂喜,靳一梦只能从记录中看出,在此之后,“从威廉身上直接获取各类数据”一事被夜莺们提上了日程。

即使有血族夜莺的帮助,威廉监/牢的钥匙依旧难以寻觅(在电影剧情中,钥匙被一分为二,其中一部分藏在维克托体/内),所以夜莺们选择了另外的方法。他们制/作了监狱结构图,以获取囚/室的精准坐标,利/用空间法术制/作传/送阵。即使是短距离传/送,撕/裂空间依然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况且由于时代所限与法则差异,本宇宙的魔法水平显然没有达到《哈利波特》宇宙的高度。传/送阵每次启用均需要耗费昂贵的魔法材料,根据记录来看,这传/送阵一共启动了七次……

靳一梦合上了记录。这些记录中没有涉及的信息很多,比如传/送阵的具体/位置、负责人员、操作方法等等,但他获得的情报已经足够,至少足以让他清楚地知道一点——进入囚/室干掉威廉是不可行的,即使可行,他也没有完/事后成功跑路的把握。不过幸/运的是,靳一梦是一个相当会随机应变的人,他喜欢详尽的侦察与周全的计划,但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他也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靳一梦仔细倾听了一下房间外的动静。局部区域塌方与火灾所制/造的混乱很令他满意,水已经搅得够浑,很适合摸鱼。他随手抓起一把有关威廉监狱的记录塞/进个人储物空间里,接着把柜中的箱子拖出打开,将其中的纸张翻得乱七八糟。他瞟了柜子一眼,握住柜子上的锁头用/力一拽,铁锁连带半扇柜门当即断裂。最后,他戴上了自己受勋时的头盔,将面罩放了下来。这样子看起来确实挺奇怪的,但他毕竟还穿着一身夜莺黑衣,怪异程度尚在接受范围之内。

门外的走廊狭长无人,远处的喧嚣嘈杂穿越重重石壁,听起来像遥远的浪潮,愈发显出此处的幽静。长廊两侧,房门尽皆洞/开,内中空无一人。这里是莺巢管理层的居住区域,而此时正是他们发挥作用的时候,这里必然是不会有人的。

正在靳一梦这样想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自长廊尽头的拐角处遥遥传来。他微微眯起眼,整个人似猎豹那样蹿了出去,抢先到达拐角。他的脚步轻捷无声,手中利刃在握,灯火映入他的眼中,安静地燃/烧。

先出现的是影子。来者的投影被灯光打在地上,变幻的光影足以让靳一梦确认对方的一些信息,比如心脏的大致位置。就在来人转过拐角的那一刹那……

“嗤”的一声轻响,浓郁的血/腥味瞬间炸裂。偷袭的时候,刀刃远比枪/械实用,更何况靳一梦手中的固定双刃作战刀本就是一件杀/戮利器。这一刀破胸而入,直取心脏,他随即一绞,登时将那可怜的器官绞成了一团肉泥。对方的本能挣扎在三秒后宣告平息,只剩身/体仍在不甘地抽/搐。死亡的来临是如此迅速。靳一梦将人放平在地上,他这才低头看了一眼……面罩的空隙中滑过一张熟悉的脸。

“瓦徳?”靳一梦微微一怔。

年轻的夜莺双目圆睁,不瞑目的眼神凄凉黯淡,倒映着杀/戮者的身影,如同一个冰冷而深刻的控/诉。靳一梦眸中掠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在心中叹了口气,伸手合上了那双眼睛。

这个愚蠢的年轻人。当爆/炸发生之时,他就该明白靳一梦绝不会像其承诺的那样“低调行/事”,这位新晋骑士是个满嘴谎/言的危险骗子。一旦莺巢清查追究,必会发现今日之事与他脱不了干系,他应该第一时间向其他夜莺坦诚一切,并且及时止损,引人来抓闯入者,可是他却出现在了这里,而且孤身一人。靳一梦不知道他来这里做什么,也许是想要控/诉欺/骗,也许他根本就慌得六神无主,不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选择……但这都不重要了。斯人已逝。

靳一梦取走了瓦徳的夜莺信物,即柯文纳斯家族的族徽胸针,并将其别在了斗篷上。瓦徳的死对他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说明莺巢暂时还不知道他的存在。

逃出莺巢的过程很顺利,靳一梦一路避着人声,哪怕实在避无可避,有人路过,也均被他三两句话打发掉,或者三两下便轻/松杀掉了。他甚至没有让自己沾上血。在巨大意外的冲击下,夜莺们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旁的地方,比起一个“戴着头盔的自己人”,他们有更加重要的东西需要关心。

靳一梦踏上最后一节楼梯,他的面前是车库与绞盘升降机,再往后则是那条宽敞的行车缓坡,有三个人正在升降机旁边说话。最后一关了,靳一梦心想。他看了一眼这三个人,若无其事地向外走。

“嘿!”一个人叫住了他,“你没有听到钟声吗?司令大人叫我们去仓库集/合。”

靳一梦停住了脚步。他问:“那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他粗声问道。他的声音从面罩后传出,沙哑而粗犷,带有轰隆的金属气息。

“我们?我们负责对每一个打算逃跑的家伙说一句‘别跑啦,胆小/鬼,天塌不下来。司令大人叫你去仓库集/合呢’。”另一个人用讨人厌的口吻讽刺道。“对了,你是谁?你头上戴了个什么,是你奶妈/的尿壶吗?”这句刻薄的玩笑使另外两人咯咯笑了起来。

“我可不想去仓库,就让我待在这儿吧,哥们儿。对了,我建议你也赶紧找个尿壶戴上。”靳一梦也跟着笑了,不过他笑的原因与这三人不大一样。既然莺巢的司令下达了这样的指派,想必封/锁莺巢的唯一出入口是一件略有些折腾的事情,换而言之,即使他闹出了一些动静,成功跑路的几率依然很大。他走向三人,“我刚从仓库那儿跑出来,在那之前,我亲眼看到一个人被掉落的石头砸中脑袋……他的头简直像一滩摔得稀烂的鸡蛋。”

“哦,老天……谁这么倒霉?”

“不知道。我不是说了吗,他头都烂了,我认不出来。”这三人身穿斗篷、羊绒衣与皮甲……装备防御力约等于零。这一刻,靳一梦无比感激斗兽场的“装备外观隐藏”与“个人储物空间”,这使他看起来手/无/寸/铁,装甲单薄,安全无害……就像他们一样。

在猝不及防的相遇之中,人的行为往往会先于理智,而当一个陌生人对你露/出微笑,你便会不自觉地微笑以对。当然这种情况通常很短暂,人们马上便会反应过来,但这短暂的几秒钟,对于靳一梦而言已经足够了。

“等等。”一个人忽然前进一步,“我认得所有人的声音,你到底是……”

有时候机会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它稍纵即逝,飘忽得犹如错觉。靳一梦抬手一刀抹过这人的咽喉,左手掏出电/棍。另一人下意识“嘿”了一声,伸手来抓他,他手腕微旋,将电/棍送入这人的手心。最后一人/大声怒喝,沉腰后撤一步,右手伸向腰侧的匕/首。夜莺们未曾预料到自己会在莺巢中遭遇袭/击,是以没有穿戴强力装备,但仅凭这把匕/首,这只夜莺依然有信心让他付出代价。

电光火石的一刻,靳一梦将手中的作战刀掷向这名夜莺的躯干,后者灵敏地侧身避开。然而作战刀还未落地,靳一梦就已经抓/住对方注意力分散的这一刻,掏出了“征服”,枪口直指对方眉心……这一次,这只机灵的鸟儿没有机会扇动翅膀了。

“嘭”的一声枪响,如同死神得意的咆哮,夜莺的躯体仰面倒地,砸开一滩猩红灼白。靳一梦收起电/棍,快步前去拾起自己的刀,返身结果了那名被电得抽/搐麻/痹/的夜莺,接着从个人储物空间中取出一把D级□□无限弹匣手/枪(就是他平时用来玩的那把),冲着马厩扫了一通。枪声如雷,硝烟弥漫,一切在兔起鹘落间就已结束。靳一梦迅速跑过缓坡,推开沉重的石门,门口的石像没有阻拦他,反而为他让开道路。它的职责是为莺巢筛选进入者,而非离开者。

让他意外的是,门外居然有人,而且数目不算少,就着模糊的月光看去,湖边影影绰绰的足有六七个。靳一梦心念电转,当即了然——爆/炸发生时,想必不少人害怕塌方,便从莺巢中逃了出来。如今司令有召,自然是回去了一批,但是不愿回去卖苦力处理塌方的肯定大有人在。靳一梦在心里暗骂一句,他一边往湖边的树林跑,一边摘下头盔,换上微光夜视仪。

就在这一刻,靳一梦胸前的夜莺徽章陡然发烫,他不知道这具体代/表了什么,反正总归不会是好事。余光一瞥中,他看到一个人似乎掏出了一面镜子——双面魔镜?

有这玩意儿的人至少是个小头/目。靳一梦蓦地站定转身,以站立姿开/枪,这一回他用了□□。枪声撕/裂夜晚的平静,狙击子弹在他的视野中划出一道闪亮的轨迹,击中了那个模糊的人影。开完枪后,靳一梦转身就跑,把骤起的惊呼怒骂抛在脑后。

靳一梦的行为如此嚣张,夜莺们的追击自然接踵而至。不过也许是因为那名小头/目被靳一梦干掉的缘故,他们追得比较乱,再兼之事发突然,没有人携带枪/械弓箭投矛一类的远程武/器与夜视仪这等超时代神器,他想要甩开他们并不困难。然而靳一梦跑出去没多远,就听见堕星湖方向隐隐传来犬吠……

靳一梦能在莺巢里畅通无阻,并不意味着这群夜莺都是像瓦徳一样的弱鸡。他只不过是占了“快、奇、诡”的优势,打的就是个措手不及,要是等对方准备妥当,拿出屠/杀红水村的劲头来对付他,那他肯定死得板上钉钉。重装骑兵的出动需要一些准备时间,毕竟穿戴盔甲就得耗上五到十分钟,而在此之前,这些人只需咬住他的行踪即可。

但必须注意的是,靳一梦在临跑路前端了莺巢的马厩,夜莺们即使还有马,也不会太多了。最重要的是,靳一梦的敏捷与移动速度极高,在森林这样崎岖坎坷且黑灯瞎火的环境之中,他肯定跑得比马更快。训练有素的猎狗或许有可能追上他,但是很显然,狗是不大可能打得过他的……

总而言之,此时的靳一梦是没有太大压力的,实际上他的各项临时计划也只到“逃出莺巢”为止,因为他很明白之后的事情无需太过担心。他正欲变更路线,找一些乱七八糟稀奇古怪人跑不了马走不动的地方,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顺着团队频道传入他的脑海:“我听到了枪声。是你吗?”

靳一梦正飞身跃过几块纠缠着树根的岩石,一听到这句话,落地顿时就是一个踉跄,差点没摔一跤。“明明?不是,你怎么在……你怎么找过来的?”这下完了完了完了。

“别废话。你现在是不是有危险,我能为你做什么?”李/明夜在团队频道里的声音平淡如水,听不出任何情绪。

“呃……”靳一梦犹豫了一下,“别生我气?”

“换一个我做得到的。”

“那就……实在不行,那就少生点儿呗?”

“听起来你现在并不需要帮助。”李/明夜淡淡说道,“既然这样……”

靳一梦迅速打断:“别啊老婆,我这还有事呢一会儿。这样,咱俩见面说,见面说。你在哪里?”

“我在红水村附近的老林路入口。”李/明夜答道。

“行,我过去找你,等我先甩掉……”靳一梦话到一半,陡然中止。夜风凝成了饱含杀机的利刃,自后方向他劈来,他骤然矮身滚倒,以作闪避……然而他到底是分了心,肩上被带到一点,顿时挂上一道血彩。

一道身影无声地出现,安静而突兀,犹如昼夜相交的刹那,幽/灵从墓中起身,穿透堆叠在坟头的腐土。周围好像更冷了,那种寒冷不同于冬夜,而是一种荒芜的、颓废的、枯朽的感受,它直袭灵魂,就像死亡与孤独。

来者挽了个轻灵的剑花,转身面朝靳一梦。他的肤色苍白如冷冻的牛奶,手中的雕花银柄长剑华光熠熠——这绝对是一把宝剑。它刚刚饮过人血,却依旧明净如洗,只因它太过锋利,血肉难近。

“恕我冒昧,阁下可是科蒂爵士?您的武/器令人印象深刻,想必我不会认错。”来者彬彬有礼地微笑,眼中却没有任何笑意。

“坦尼斯伯爵。”靳一梦认出了来人。他深吸一口气,笑了,“不介意的话,给我让个路?”

——血族史官、夜莺、使团及议会成员,高阶首领级土著角色,长峡的坦尼斯伯爵轻轻地摇了摇头。他的语气礼貌而冰冷:“科蒂爵士,你刚刚做出了一些非常不妥当的举动,但即使如此,此地的主人依然非常仁慈地愿意听你的解释,然后给予你一份公/正的判/决,我由衷地希望你不要辜负这份仁慈。现在,你可以选择放下武/器随我回去,或者,你也可以反/抗……然后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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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贵/族与平民,可谓是天差地别。由于二者之间的差距略有些全方位,因此在这里只选择二者的战斗力来进行对比。

平民打架,大多是街头斗殴,他们的招式基本属于王/八拳这一等级,所用武/器大多是锄头镰刀一类,绝大多数人这辈子没用过真刀真剑,更别提/枪/械。到了战时,平民们受领主征召,便拿起自己的锄头、木棍和镰刀奔赴战场,成为民兵。民兵有一个更恰当的称呼,即“辅兵”,由此便可以推测出他们所能起到的作用了。在此顺便提一句,辅兵通常不披甲,即使是在上战场的时候。

而与此同时,贵/族却不同。贵/族多半会选择成为骑兵,一名贵/族出身的骑兵,则意味着一匹优秀强壮的战马、精良的钢铁盔甲、娴熟的枪法剑技、以及良好膳食所调理出的健康身/体。通常情况下,骑兵与辅兵的比例在1比8左右,而双方的实际战斗力差距却有可能是十倍不止。一个身着皮甲布裳、手握农具、浑身发/抖、骨/瘦/如/柴的农/奴,要怎样与骑着高头大马、披钢甲执长锐的骑士相斗呢?

而长峡的坦尼斯伯爵,正是一名条件优良的、受过最好教育的贵/族。其实,由于坦尼斯伯爵的个人爱好并非舞刀弄枪,他的剑法枪技并不算特别优秀,但血族身份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点——强大的力量、恐怖的速度、不死的身/体与悠久岁月所赋予的丰富战斗经验……这足以造就一名可怕的战士。

坦尼斯伯爵给人的印象一直都是文质彬彬的官僚,他说话轻声细语、衣着优雅得体……简单的说,这家伙看起来多少有些娘炮。但当他手持巨剑(即通俗意义上的双手长剑,但因坦尼斯力量极高,便可以像常人握匕/首一样轻/松自如地单手握持)挡在面前时,靳一梦立即便知道,自己麻烦大了。

他现在可是在逃亡,分秒必争,而坦尼斯显然并不是一个三下五除二就能解决的敌人。实际上,按照正常情况,当一名狙击手被一名精通剑法、生存能力极强、敏捷属性极高而且极有可能同时修/习了血族魔法的高阶吸血鬼逼到这样的距离,这名狙击手铁定是凉凉了。即使是堡垒的JS或圣光会的亚瑟·杨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即使不凉,也必定会异常狼狈,因为他们的近身作战能力通常不会超过一名普通的奴/隶阶近战角斗/士,而他们的装备与技能在近战方面甚至还不如后者。当然JS与亚瑟·杨通常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他们身处团队之中,而阿斯特罗与米瑞斯都不可能任其发生。

狙击手虽然游离于团队战位之外,却也一样需要团队的支持,而靳一梦现在,却是孤身一人。

虽然情势不利至此,靳一梦却也没怂。他长长舒出一口气,从个人储物空间中抽/出一把刀——这是一把很普通的刀,河湾镇铁匠铺产品,但很显然他不能拿着现代作战刀这样的短兵与手持巨剑的坦尼斯打架。对方并不特别想杀他,比起杀了他,他们更想让他开口说话……他们关心他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这可以利/用。“坦尼斯伯爵,马库斯大人知道你在这里吗?”

坦尼斯伯爵眯起眼,杀机凛然:“马库斯大人当然不知道,而且他也不会知道。”

“说不定他已经知道了。”靳一梦微微一笑,“我老婆告诉我,马库斯大人已经出发了,我想他很快就会到。”做间谍的人/大多做贼心虚,擅长阴/谋论,又很喜欢过/度脑补,这也可以利/用。他想起瓦徳已死,“这多亏了你,坦尼斯伯爵,我是跟着你找到这儿来的。”

“这不可能!”坦尼斯伯爵脱口而出,他略一定神,又重复了一遍,“这不可能……你跟着我找到这儿来,你……马库斯大人派你来查我?他是怎么……”

“他雇了我。”靳一梦纠正道。“他给我钱,而我是个佣兵,我不问问题,只解决它们,现在我解决了。他已经知道你所做的一切了,你给了他一个很大的惊喜,我相信他会报答你的……不论你愿不愿意接受这份报答。”

坦尼斯伯爵没有答话,靳一梦直视这位吸血鬼贵/族的双眼,从中看到了深深的畏惧。此时此刻,靳一梦注视坦尼斯的眼神,已经与他注视瓦徳时几乎一模一样。

身后喧嚣渐近。靳一梦上前一步,轻声低语:“其实你还有时间做选择。马库斯大人已经在路上了,你选夜莺,还是选马库斯大人?”他说完之后便继续往前跑,坦尼斯伯爵下意识举剑削来。坦尼斯伯爵的宝剑锋利依旧,然而他的动作迟疑、举止缓慢、招式毫无章法,可见正心乱如麻。

靳一梦略一侧身,便避过了那把寒光凛凛的长剑,眨眼间便消失在了浓/密森郁的树影里。坦尼斯伯爵并没有追,而是全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他的脸色苍白虚弱,如同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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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刻钟后,迷雾森林红水河支流旁边。

“你真是干得漂亮。”李/明夜淡淡地说道。她坐在一块长满青苔的溪石上,弓箭就摆在手边。月光在水面粼粼流动,她的轮廓融化在夜雾里,面容与情绪皆是一片模糊。

靳一梦刚刚洗完脸,正在换衣服,闻言赶紧扬起一个讨好的笑容:“我说,宝贝儿啊……”

“你确实干得漂亮,每一处都是,尤其是应付坦尼斯的时候。看来你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语言比子弹更有力。我希望你以后能多实践它。”李/明夜略一停顿,“只有一个地方你做得不怎么好,你知道是哪里吗?”

“我骗你了。”

“这就是你做得不好的地方。你并不是骗了我,而是根本就没有骗过我。不过我想你也不在意这一点,因为这个骗/局本就不可能持久——当你带着任务物品来找我交任务的时候,你总不可能告诉我‘这份始祖之血是买小提琴时免/费赠送的’吧。”

靳一梦没吭声。他在李/明夜跟前蹲下,仰起脸看着她。他的姿态如同一个少年,眼神犹移,然而迎着月光的面容却是极致的英俊。李/明夜注视着他……她发现自己已经心软/了。

靳一梦察言观色,赶紧伸手去握住她的手,她没有躲开,只是叹了口气:“你还记得你自己说过什么吗?‘我们两个有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如果你觉得一件事情我不会同意,那你应该做的是说服我,或者和我商量出一个我们都能接受的方案’……这都是你自己说的。我还记得,你却忘了。”

“宝贝儿,我错了真的。我当时就是一个念头走岔了,然后情况又比较急……”靳一梦拉过她的手,轻轻地在唇上碰了一下,“你也知道,像我这种人吧,撒谎它就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我知道这是个坏习惯,我争取改。至于我说的那些话,那都是些道理嘛,道理这玩意儿之所以能成为道理,就是因为做到的人比较少……哎,呸!怎么说话的我这张破嘴。我的意思是,我以后一定努力做个言行一致的人,至少对你要言行一致,你就监/督我。”

“我监/督你?”李/明夜轻轻地哼了一声。

“这没办法,你是我领/导嘛……我就你这一号领/导,除了你谁能管住我呀?你可不能这么不负责任,撒手不管啊。”靳一梦把李/明夜的手攥得紧紧的。

“我还真不想管你,反正我也管不住。”李/明夜没好气地说。她甩了甩手,没甩开,也就不动了。

靳一梦心下大松,得寸进尺地蹭上了石头,伸手就想搂她,结果被她一巴掌打在腕子上,还挺疼。他夸张地倒抽一口冷气,揉了揉手腕,见她没反应,遂以指作足,小心翼翼地一点点踱到她腰后,还意思意思地戳了两下……李/明夜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靳一梦顿时心花怒放,一把将她揽进了怀里。

“所以,任务进度怎么样了?”李/明夜问道。

“快完成了。我这么一折腾,夜莺肯定得换地方,我打算在路上动手。”靳一梦回道。他确实没法子进入威廉的囚/室,但他可以让威廉从囚/室里出来。

“他们会严加戒备。”

“他们挡不住我。”靳一梦的语气很平淡,但他说的是实话。能挡住马库斯的布置不一定挡得住靳一梦,他的攻击距离与攻击方式对于本时代的人而言太过玄幻了,这根本防不胜防。夜莺们或许能抵御会飞的强大怪物,却很难抵御自数百米外奔袭而来的子弹。

“坦尼斯。”李/明夜念到这个名字,不由微微皱眉,“他认出了你。”

“他不一定有那个胆子跟其他人说……至少他在发现我骗了他之前,应该是没有这个胆子的。至于之后,我再想办法。”

“你最好有办法。坦尼斯和蒙克不一样,坦尼斯是血族中比较重要的人物,他深得维克托的欢心,据说维克托将他安排在使团中,一则是因为他了解匈牙利每一个贵/族的家族历/史,二则是为了监/视马库斯,以防马库斯与纳吉结党。他一旦消失或是死亡,肯定会引来追究,要摆平这种追究会比较麻烦。”

“我知道。”靳一梦顿了顿,看向李/明夜,“说起这个,蒙克……”

“蒙克必须死,你自己也很明白。你杀了瓦徳,现在你已经没有任何能让他听话的东西了。”

靳一梦沉默片刻,“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坦尼斯会被我那几句话吓破了胆,跑回河湾镇去跟马库斯坦白。”他没有再提蒙克,显然是默认了对方的结局。

“我会确保这件事不会发生。”李/明夜很干脆地说道。在目前的情况下,坦尼斯伯爵的选择并不太多,按照去向分类,无非四类——其一,独自逃跑;其二,彻底投奔夜莺,结束间谍生涯;其三,回到河湾镇,这意味着他必然会投向马库斯;其四,赶赴长峡,与维克托汇合,然而这意味着他的把柄被马库斯攥在手里,而维克托国王想必不会喜欢坦尼斯同时侍奉多个主人。

李/明夜并不认为坦尼斯会选择后两项,毕竟坦尼斯伯爵并不像是一个有足够魄力去面对背叛后果的人,不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论是李/明夜还是靳一梦都绝不会把己方的成败寄托在他人的魄力上。她从靳一梦怀中坐起身,打算去牵马,靳一梦揽过她的后颈,二人交换了一个短暂却亲/昵的吻。

“注意安全。”李/明夜含糊不清地轻声说道。

“你也一样啊,宝贝儿。”靳一梦笑了笑,又在她唇上碰了一碰。

二人分开后,李/明夜转身走向正在溪边饮水的马匹。她骑上马背,略一拉动缰绳,骏马发出一声轻嘶,噔噔地涉过浅水溪石,踏上湿/软的泥地。“还有一件事。”她说道。

靳一梦正在注视她,闻言便挑了挑眉。

李/明夜看着他。黯淡凄迷的月光模糊了他的形貌,却丝毫无损于他的俊美。他就只是坐在那里,却有一种充满存在感的神采与气度,让人能仅凭一个模糊不清的剪影就认出他来。我是真的爱你,李/明夜心想。“有空的话,你可以好好地想一想,你为什么要骗我。”

“嗯?”靳一梦有些意外,他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嘛,当时我就是一个念头走岔了……”

“这是直接原因而不是根本原因,我想知道的不是‘how’,而是‘why’。在你欺/骗我的时候,你的内心判定我不可信任,为什么?——你不必否认,我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所以我清楚你那一刻的想法。”李/明夜凝视着他,她的眼神平静而深邃,犹如两泓沉冷黑湖,能清晰地映出世间一切。“你我都知道,解决问题一定要解决根本,否则类似问题必然会再次出现,这样不好。等这次历练结束之后,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找个时间谈一谈这件事……我知道约克有几家不错的酒吧。”

恭喜梦哥解锁技能:(种族天赋)刷脸道歉,鼓掌!

由于觉者试炼中一些事件所带来的影响,李明夜对这段感情越来越走心了~

至于靳一梦的兵者试炼,具体等酒吧之夜再说!

立个flag……算了不立了。

最后:大家圣诞快乐!我终于还是在25号当天把更新赶出来啦!

————我是来加注释的————

关于坦尼斯为什么会放走梦哥:在坦尼斯的视角,他并不知道瓦徳蒙克的事情,只知道自己今天从河湾镇偷跑出来做汇报会议,结果莺巢突然就炸了。这个时候,闯入者跟他说“我是跟着你找来的”,他必然是会相信的,因为这是在逻辑上非常合理的解释,而且他做间谍,本来就有点杯弓蛇影的倾向。然后问题就来了,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有人跟着他呢?因为“马库斯派人来查他”,这在坦尼斯看起来也是合理的,因为“他深受维克托欢心,甚至维克托派他来监视马库斯”,因为“威廉在维克托手中”,马库斯不能跟维克托直接对抗,不过找借口发作维克托的人也是说得通的。正巧,坦尼斯又“同时侍奉两个主人”,本身就比较做贼心虚……

在坦尼斯看来,这件事情是这样:马库斯发现坦尼斯有点不对劲,打算抓他的把柄发作他——为了避嫌与便利,马库斯雇佣了外人来查他——马库斯雇了詹姆·科蒂,后者跟踪坦尼斯——坦尼斯跑来莺巢做汇报,被跟踪——詹姆·科蒂深入莺巢,发现威廉之事——马库斯也知道了——坦尼斯凉凉。

等坦尼斯把这条逻辑链理顺以后,他差不多也就吓尿了。马库斯本来就看他不顺眼,要是马库斯过来救威廉,绝对是不介意顺手捏死他的。退一万步说,就算发生小概率事件,马库斯没有捏死他,他也不大敢回到维克托身边继续当他的血族议员了,因为维克托肯定也不喜欢他吃里扒外,马库斯捏着这个把柄,弄死他分分钟。

这个时候坦尼斯是很慌的,结果靳一梦说“你还有选择”,就又把坦尼斯宕机的大脑激活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也许不用死也不用跑(跑等于放弃自己几百年经营的地位权利,约等于我们卖车卖房拿钱打水漂),除了彻底投奔夜莺(放弃血族地位权利)以外,他还有其他选项。

马库斯是想救威廉,威廉还在寂眠之中,而且被关进了一个半开放棺材里,而打开棺材需要钥匙。换句话说,马库斯不可能直接带着威廉远走高飞,他势必要去长峡找维克托,好弄到钥匙。在这一点上,他帮得上马库斯,只需要他背弃夜莺,就无需放弃血族地位与权利……

哎呀妈呀太难了。

以上就是那短短几秒钟内出现在坦尼斯大脑中的所有东西,我现在认真看了一圈,发现他懵住是很正常的事情,换我我也懵了。这种时候要他下手杀人,实在有些强人所难,我觉得他需要的是睡一觉清醒清醒。

所以我说啥来着,梦哥其实挺厉害的,我是说脑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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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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