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她回家了。
黑暗的会场里,荧光棒的点点亮光组成一片璀璨星河,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舞台闪闪发光的那个人。
高台之上,万众瞩目。
镜头下,宋云墨那张惊为天人的帅气脸庞熠熠生辉,他的五官优越凌厉,红发黑眸,身材高大挺拔,宽肩窄腰,又撩又欲,让人无法移开眼睛。
人群中响起阵阵尖叫声,激动热烈。
“啊啊啊啊啊啊啊好帅!”
“宋云墨,我爱你!”
“老公啊啊啊啊啊!”
音乐在这一刻变得激昂,宋云墨野性磁性的嗓音带着独特的穿透力和感染力,直击心脏。
“黑暗吞噬,恶魔匍匐在我的脚下。”
“这是我的领域,无所畏惧。”
“绝对无敌,绝不退却。”
……
他的身体随着音乐震动而律动着,修长笔挺的双腿精准地踩在每一个节拍,表情管理完美在线,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张弛有度,力量感和美感绝妙地融合在一起。
粉丝们的应援声整齐划一,响彻整个场馆,宛若大型军训现场。
宋云墨游刃有余地掌控这舞台,舞蹈力度没有因为体力消耗变小,反而在一片片呼喊声中愈发强烈。
他整个人宛若熊熊燃烧的烈焰,生生不息地跃动着,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
“啊啊啊啊啊!”
“帅炸了,宋云墨好帅!”
“踩到我心尖上了啊啊啊啊啊啊!”
“人间蛊神宋云墨!我爱你啊啊啊啊啊!”
音乐结束的那一刻,宋云墨的动作也定格在了那一秒,他站立在舞台中心,目光凌然,睥睨一切。
他天生属于舞台,耀眼夺目。
现场的尖叫声几乎震破屋顶,直冲云霄。
粉丝们来自五湖四海,走过漫长的路程,共赴这场和宋云墨的夏日狂欢。
她们热烈的呼喊传到了场馆外,路人忍不住为此停留,好奇地打听情况。
“是谁在开演唱会?好热闹啊。”
“是宋云墨!选秀出道的断层顶流,实力和颜值都是顶级,入股不亏!”
“啊啊啊!宋云墨!他演的少年将军是我的白月光!”
“不愧是顶流,声势浩大啊。”
“热搜常驻选手,我不怎么关注娱乐圈都知道他。”
“他有好多黑料……”
******
深夜,演唱会结束。
宋云墨乘坐保姆车离开,他整个身体陷在座椅里,脸上的舞台妆都还没来得及卸掉,面无表情时看起来很不好惹。
“哥,送我去圣心疗养院。”
宋云墨的声音充满了期待。
演唱会很忙,他很久没有见到他姐了,他想她了。
宋云墨好看的眉眼流露出一丝脆弱,慢慢地隐匿在黑暗中,直至消失不见。
“……好。”经纪人卢林没有犹豫,早已习惯了他的工作习惯。
从卢林接手宋云墨以来,只要一有在帝都的行程,他一定会去圣心医院一趟,哪怕只能呆上几分钟。
卢林差点以为宋云墨金屋藏娇了,后来才知道他姐姐生病住在医院。
宋云墨将姐姐的信息保护得很好,就连经纪人也没有见过他姐一面。
圣心医院是海市顶级私人医院,主要客户群体是权贵富豪们,内部安保完善,私密性极强,闲杂人等很难混进去。
卢林即便想要打探消息,也进不去。
不过,通过这件事,卢林也确认了宋云墨的富二代身份,也不奇怪他有底气拒绝潜规则,年轻气盛,没有遭受过社会的毒打。
卢林通过后视镜,看了宋云墨一眼:“云墨,你辛苦了。”
“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下午我带你去见综艺导演。”
宋云墨的人气如日中天,工作邀约不断,这大半年几乎二十四小时连轴转,每天不是在赶通告就是在赶通告的路上,每日平均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
但那又怎样,经纪人不在乎宋云墨的身心健康,资源和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宋云墨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什么综艺?”
他记得自己没有这个行程。
卢林罕见地心虚了,他笑着回答:“就是……之前我跟你提过的慢综艺,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撕下来的顶级资源……你明天和导演聊一下细节,顺便把合同签了。”
宋云墨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不去。”
“我记得我已经拒绝了。”
卢林脸色很难堪,他深吸了一口气,言辞恳切。
“云墨,哥还能害你不成。”
“这可是S级的综艺,对你的人气有帮助,而且我和导演都口头约定好了……不好拒绝。”
他知道宋云墨吃软不吃硬,妄图使用道德绑架。
“这个综艺,别的艺人求都求不来。”
宋云墨看向窗外,不为所动:“谁爱去谁去,我不去。”
“你擅自答应的自己解决,不要有下次。”
他的语气强硬,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云墨,我们放弃太可惜了……唉”经纪人卢林的眼眸闪过一丝阴霾,他妥协了。
“算了,都听你的。”
宋云墨,越红越不听话了。
卢林对宋云墨的态度很不满,他手底下的艺人哪个不是捧着他要资源,就连老板的女儿也不例外。
碍于宋云墨的人气和价值,他没法和对方撕破脸,现下,经纪人也只能好声好气地哄着公司的这颗摇钱树。
只是,宋云墨不去那个综艺太可惜了……经纪人本想让宋云墨顺带提携一下手下艺人。
等他培养出第二个摇钱树,看宋云墨拿什么跟他叫板,经纪人恨恨地想。
不过,还是得先稳住宋云墨。
S级的综艺,他也不会放弃!
******
末日世界。
黑色苍穹下,土地龟裂,沙尘漫天,空气中黏腻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丧尸如蝗虫过境,密密麻麻地攻入人类仅存的基地,所过之处,残尸遍野,破碎内脏、脑浆、分不清楚的人体组织等等洒了一地,鲜血淋漓。
这——是真正的人间炼狱。
丧尸杀不尽,身边的战友下一秒变成了你的敌人,咀嚼你的血肉,丧尸在嘶吼,求生者声嘶力竭。
大地在震动,城墙岌岌可危,这一次的战斗,生死攸关。
宋云舒的同伴一个个倒下,战斗到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的身体横亘着无数道深到可怖的伤口,蔓延在她身下的鲜血宛若废墟的玫瑰,即便如此,她的身形依旧挺拔如斯。
她死死盯住敌人,熊熊战意在燃烧,浑身的肌肉兴奋地颤栗着。
丧尸王嗜血地伸出舌头,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享用眼前的人类了,张开血盆大口冲着宋云舒的头咬下去。
“嘴真臭。”
腥臭腐烂味扑面而来,宋云舒嫌弃皱眉,她敏捷躲开攻击,反手给了丧尸王一枪。
丧尸王毫不在意地用手掌挡住了,伤口飞速愈合,快到不可思议,于此同时,它的身体发生了恐怖的畸变,杀戮欲疯狂暴涨,肆意溢出。
怪物,比所有人预估的都要强。
下一秒,丧尸王消失在原地,闪现在宋云舒的身后。
宋云舒堪堪躲开,衣袖被丧尸王锋利的指甲撕碎,小臂也被划伤了,鲜血从莹白的皮肤中涌了出来。
宋云舒毫不在意,雷电异能运用到极致,不断进攻着发狂的丧尸王。
一人一丧尸厮杀激烈,两个人的身影迅疾如电,肉眼根本无法捕捉,时间悄然流逝,战斗双方都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微风轻轻拂面,几滴雨水划过脸颊,宋云舒勾起唇角。
她等的机会,来了。
一声轰然的巨声响彻天际,雷电交错,犹如银紫色的利剑划破了黑暗的天空,大雨倾盆而下,打在地面上溅起一片水花。
雷雨天,是宋云舒的主场。
“吼!”丧尸王清楚眼前渺小的蝼蚁和自己等级的差距,但它不喜欢雷雨天,攻击越发猛烈和密集。
这一次丧尸王被密密麻麻的雷电网困在了原地,高压电流打在它的皮肤上,潮湿腥气的空气中夹杂着浓烈的烤肉味,令人作呕。
大自然的雷霆之力被宋云舒引了过来,雨水在她和丧尸王中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水洼,滋滋作响。
丧尸王愤怒痛苦地吼叫着,他疯狂挣扎,缠绕在身上的电网一根根断裂。
它积蓄全力一击,雷电网瞬间粉碎,宋云舒被震得内脏移位,口吐鲜血,小脸瞬间没了血色。
即便如此,宋云舒极度冷静,发丝柔软而漆黑,湿润地贴着她的脸颊,淡漠剔透的眼睛在昏暗的雨夜中亮得惊人,杀意凌然。
杀!杀!杀!
拼尽全力,毫无保留。
宋云舒不退反进,眼中闪烁着极致的疯狂。
雷鸣声如万马奔腾,源源不断的雷电之力引入宋云舒的身体,她变成了一个发光体,身上充斥着紫色的电流,恐怖的气息从她的身体弥漫,令人不寒而粟。
丧尸王察觉到了危险,立刻想要逃脱,天罗地网从天而降,巨大的能量冲击波汇集于此,她们所在的地方变成了一个耀眼的光团,光团越来越大,丧尸王的嘶吼声越来越小。
轰隆一声,光芒大盛,丧尸王连带着周围的丧尸大军都被轰成了渣渣,化作养分滋润着破败的黄土地。
乌云渐渐消散,一缕缕阳光透过乌云洒在了大地上,耀眼明媚。
“阳光,好久不见啊。”
宋云舒意识消失的前一秒,一只小狗踉踉跄跄地朝着她飞奔而来,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它伸出了手。
“小狗慢点,摔倒……会疼的。”
宋云舒的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中。
天空的尽头,七彩虹桥缓缓出现,仿佛连通了两个世界。
******
宋云舒穿过黑暗,再次睁开了眼睛。
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到了天堂。
她的身体像是陷入了软绵绵的云朵中,耳边传来清脆的风铃声,鼻尖萦绕着淡淡的花香,入眼是郁郁葱葱的树木,麻雀在枝丫处跳来跳去,活泼可爱。
这里没有丧尸难听的嘶吼声,没有腐烂的味道,没有残破不堪的尸体,没有厮杀……
宋云舒眼眸中暗光在涌动,她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环境。
水粉色的花边床单,一整排的草莓熊玩偶,蕾丝钩花的窗帘,摇曳的捕梦网和风铃,床头柜上摆放着一束漂亮的向日葵,她刚刚闻到的花香是向日葵的香味……
宋云舒仔细观察着,越发觉得房间的装扮很熟悉。
突然,她不可置信地瞪大漂亮的眼眸。
这里几乎一比一的复刻了她穿越末日前的房间!
难道她被末日研究所救回来了,还贴心安排了一个和她房间相同的病房?
这个念头刚从脑子里蹦出来,立刻被宋云舒否决了。
她不可能活下来,末日世界也绝不会出现蓬勃茂盛的绿树和娇小可爱的麻雀。
所以……她穿越回来了?她回家了!
宋云舒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浑身的血液好像在燃烧,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她甚至都舍不得眨眼睛,害怕自己一闭眼发现一切都是一场梦。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上得吃大肉包儿、豆浆儿、油条儿……”(注一)
病房门被打开,欢快明亮的男声幼稚又熟悉,打破了不安的虚妄。
宋云舒转头看向门口,最先印入眼帘的那打眼的红色鸟巢头,视线往下,那张刻在脑海中的脸庞,骤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宋、云、墨。”
她的亲弟弟,就算变成了火烈鸟头,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宋云舒:我弟好“潮”。
预收《十八岁的前夫穿过来了》欢迎收藏。
温时欢和孟卿时是让所有人羡慕的豪门模范夫妻,他们年少相爱,从十八岁到三十六岁,从校服到婚纱。
她本以为他们会一直相爱到白头,可十几年的感情终究抵不过争吵和新鲜感。
走出民政局那天,温时欢彻夜狂欢,把自己喝进了医院。
忘过去,致新生。
一觉醒来,她的病床旁趴着一个穿着蓝白校服的白毛少年,痞帅张扬,是少女时她最喜欢的理想型。
白毛少年抬眸看她,浑身的乖张痞气全都化为心疼和紧张。
“宝宝,还难受吗?”
温时欢:你谁?
等等……这人怎么这么眼熟,长得有点像前夫哥青春无限版。
白毛少年脸色大变:宝宝,我是你男朋友孟卿时啊!
温时欢:?!?您贵庚?
白毛少年着急呼唤医生,不忘回答她的问题:十八啊。
医生你快救救我女朋友,她脑子烧糊涂了。
……
温时欢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接受了十八岁的前夫穿过来的事实。
*
自从顶头BOSS孟卿时离婚后,徐特助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汇报关于前太太的动向。
孟总问:离婚第一天,太太后悔了吗?
特助答:太太和她的闺蜜团点了二十几个的180 的帅哥,乐不思蜀。
问:离婚一个星期,太太后悔了吗?
特助吞吞吐吐:太太身边多了个年轻大帅哥,长得……有点像年轻的你。
替身???!
她真的不要我了?
……
孟卿时坐不住了,还没主动出击,就在奢侈店遇到了温时欢和她身边年轻帅气的白毛?
孟卿时:他和这非主流哪里像了?
几人狭路相逢。
他皱眉,离婚之后,她的审美一言难尽。
被他嫌弃的白毛蹙眉看向孟卿时和他身边偶遇的好友妹妹,怒气冲冲,像个炮弹似的冲了过来,哐哐给了他一拳:“渣男!tui!”
温时欢:!
路过的豪门太太们:芜湖!!!
后来,得知真相的孟卿时:我被我自己骂渣男,还被自己打了?
有没有人替我发声啊?
*
十八岁的孟卿时爱惨了温时欢,恨惨了三十六岁的自己。
他无条件站在温时欢这边,即便敌人是自己。
“渣男人,离温宝远点。”
“男人只有挂在墙上才老实。”
“温宝别为老男人伤心了,我带你去篮球馆看帅哥啊,温宝不是最喜欢看帅哥了吗?”
“温宝是全世界上最好的最漂亮的女孩子。”
“温宝,无论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温宝温宝……”
十八岁的孟卿时恣意张扬,脾气不好,唯独在温时欢面前收敛了所有的坏脾气。
她是掌中宝,是天上月。
三十六岁、事业有成的老男人孟卿时:……
十八岁的他怎么这么幼稚?
最大的情敌竟然是我自己???
温时欢:“不好意思,我对垃圾过敏。”
“你不再年轻,而我的男友会永远年轻。”
“滚远点,我下场约会要迟到了。”
阅读指南:1、女主有钱有闲有事业,优秀的单身女士会有很多优质男性追求
2、追不到的火葬场,女主最后不会和前夫哥复合
3、大概就是十八岁最爱温姐的少年,在她最难过无助的时间里,和她一起找回最初的自己和梦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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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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