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谈判

李昭骑白马出城时,朱雀大街的第三块石板果然裂了。

马蹄踏过那道缝隙,他感到一阵轻微的颠簸,像命运在他脚下打了个结。街道两旁站满了百姓,沉默如一片黑色的海。没有人哭喊,没有人唾骂,他们只是看着,看着他们的太子穿着素衣,骑着白马,走向敌人的营帐。

李昭记住了那块石板的裂缝。很深,边缘有青苔的痕迹,像一道愈合不良的伤疤。他想起去年冬天工部的奏章,说需要三十两银子修缮,被他批了"暂缓"。那三十两银子大概变成了北伐军中的一袋麸皮,或者某个士兵靴底的一块铁皮。

现在不需要修了。再过七日,或许更短,这块石板会被马蹄踏碎,被车轮碾过,被血浸透。

街道很长。李昭数着石板,一块,两块,三块……到第七块时,他听见身后传来歌声。起初是零星的几声,像试探,像犹豫,然后汇聚成洪流。

那是雍朝的挽歌,送葬时唱的调子。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李昭没有回头。他的背挺得很直,素衣在春风中猎猎作响。歌声越来越响,有人开始哭泣,但歌声没有停。这是百姓能给的,最后的尊严——不是咒骂,不是哀求,是用送葬的礼仪,送他们的太子去赴一场必死的约。

城门在望。

李昭勒马。守城的士兵看着他,眼神复杂。这些人是屯田兵,未经战阵,手中的矛在颤抖。李昭忽然想起,他们中的大多数,大概也曾在朱雀大街上买过菜,听过说书人讲"昭太子监国,朝野清明"的故事。

"开门。"他说。

城门缓缓打开,发出沉重的呻吟。门外的世界豁然开朗,像一幅被突然展开的画卷。李昭看到了平原,看到了远山,看到了天际线处一片白色的影子——

那是朔漠的大营。

白色帐篷像突然降落的雪原,在初春的枯黄草原上绵延不绝。李昭眯起眼,数着帐篷的数量。左翼军的标准编制是每百人一帐,他数到第三十排就失去了耐心,但估算的数字已经让他心惊。

朝云公主没有倾巢而出。她留了后手。

"殿下,"随行的亲卫低声道,"让卑职陪您——"

"回去。"李昭没有看他,"你回去,告诉裴照,若三日后的此刻孤未归,便按孤留下的手书行事。"

"殿下!"

"这是命令。"

李昭策马前行。城门在身后关闭,发出一声闷响,像巨兽合上了嘴。他独自走在官道上,马蹄声孤寂地回荡。挽歌声已经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风声,是远处偶尔传来的马嘶,是他自己的心跳。

朔漠大营越来越近。

李昭看到了细节。帐篷的排列并非杂乱无章,而是遵循某种军事逻辑——前锋营、中军帐、辎重队、马厩,层次分明。帐篷之间的通道可以容纳三骑并行,便于快速集结。这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队,不是传闻中那种只会骑马射箭的蛮族。

他在距离营门百步处停下。

两个朔漠武士拦住了去路。他们穿着皮甲,左臂纹着青狼,眉骨处有一道统一的疤痕——那是朔漠王庭侍卫的标志。李昭注意到他们的刀没有出鞘,但手按在刀柄上,指节发白。

"雍朝太子,"其中一个用生硬的汉语说,"下马。步行。"

李昭下马。

他的靴子踩在草原上,软得像踏在尸体上。这是去年秋冬的枯草,被马蹄践踏过,被冰雪浸泡过,散发着腐朽的气息。他跟着侍卫走向营门,目光扫过沿途的布置——拒马、陷坑、瞭望塔,还有隐藏在帐篷阴影中的弩手。

朝云公主不仅是个战士,她是个统帅。

营门处悬挂着一颗狼首,风干的眼眶空洞地注视着来人。李昭认出这是苍狼的图腾,朔漠人信奉的战神。他低头,从狼首下方穿过,像穿过一道无形的界限。

金帐在营地的最深处。

它比周围的帐篷大出三倍,帐门用金线绣着狼首,在日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侍卫在帐外停下,示意李昭独自进入。他掀开门帘,一股混合着皮革、香料和血腥的气息扑面而来。

然后他看到朝云。

她坐在一张白虎皮上,那皮毛完整,虎头朝向帐门,空洞的眼眶与李昭对视。朝云穿着朔漠王女的服饰——左衽长袍,银饰腰带,裸露的左臂上纹着一头青狼,从肩膀延伸到手腕,狼眼用朱砂点染,像活的一样。

但李昭首先注意到的是她的眉骨。

那里有一道旧疤,横贯眉心,让她的眉毛断成两截。疤痕已经发白,但在她苍白的皮肤上依然显眼,像一条蜈蚣趴在那里。李昭想起传闻,说朝云公主十五岁时独闯狼穴,杀死头狼,被狼爪抓伤了脸。

她比传闻中更年轻,也更锋利。

"雍朝太子,"朝云开口,声音低沉,带着朔漠人特有的腔调,"比画像上好看。"

她说的是汉语,流利但生硬,像刀划过石头。李昭注意到她的手指——修长,有力,正把玩着一柄短刀。刀身不长,但刀刃上有一道诡异的弧度,是专门用来剥皮的款式。

"公主也比传闻中,"李昭平静地说,"更像个人。"

朝云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她笑了,眉骨上的疤痕随着表情扭曲,像狼在皱眉。"像个人?"她重复这个词,仿佛在品味其中的含义,"你们汉人骂人,总是这么有趣。"

她站起身。李昭这才发现她很高,几乎与他平视。朔漠王女的袍服下摆扫过白虎皮,她绕过案几,向李昭走来。步伐不快,但每一步都带着某种捕食者的从容。

"太子知道,"她在李昭面前三步处停下,"我为什么等你三日?"

"因为公主的粮草只够两月。"李昭说,"潼关一战,左翼军伤亡三成,战马损失过半。公主急行军七日至此,没有攻城器械,只能围而不攻。但围城的消耗,公主承担不起。"

朝云的眼睛眯了起来。那是一双狭长的眼,瞳孔颜色很浅,在阳光下像琥珀。

"继续说。"

"公主在等,"李昭的声音没有波动,"等京城内乱,等勤王军不至,等我们主动献城。但公主也在怕,怕勤王军真的到来,怕腹背受敌,怕这一战耗尽左翼军的元气,让王庭里的叔叔有机可乘。"

"叔叔"二字出口时,朝云的手指收紧了。短刀的刀尖微微上抬,指向李昭的咽喉。

"你知道得很多,"她说,"比我想象的多。"

"孤知道的更多。"李昭向前一步,刀尖几乎触及他的皮肤,"孤知道公主去年冬天向京城派过使者,提议和亲互市。孤知道先帝斩了来使,公主因此立下军令状,要拿下潼关作为投名状。孤还知道——"

他停顿,看着朝云的眼睛。

"公主的叔叔阿史那烈,此刻正在王庭散布谣言,说公主擅启战端,损耗国力。公主需要一场速胜,或者,"他微微低头,"一个足够体面的谈判结果。"

刀尖抵上了他的下巴。

朝云的动作很慢,像在试探,像在欣赏猎物的反应。冰凉的金属触感从下颌传来,李昭没有躲闪。他看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着其中闪烁的杀意、评估、和某种难以名状的东西。

"你不怕死?"朝云问。

"怕,"李昭说,"但怕没有用。"

刀尖沿着他的下颌线滑动,像一条冰冷的蛇。朝云绕着他走了一圈,刀尖始终没有离开他的皮肤。李昭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带着奶酥茶的气息,喷在他的耳侧。

"我听过你的事,"朝云在他身后说,"昭太子,三岁识字,五岁诵诗,十二岁代父监国,十五岁整顿吏治,京城人称'玉面阎罗'。我以为你会是个老头子,或者,"她轻笑,"至少是个聪明人。"

"孤不聪明?"

"聪明人不会单骑入敌营,"刀尖停在李昭的后颈,那里有大动脉,"不会把脖子送到敌人的刀下,不会——"她顿了顿,"用这张脸,来试探一个女人的耐心。"

李昭转身。

动作很快,朝云显然没有预料。刀尖在他的颈侧划出一道血痕,但他已经面对她,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得能数清对方的睫毛。

"公主错了,"他说,"孤不是来试探的。孤是来投资的。"

"投资?"

"公主需要粮草、需要援军、需要王庭的支持。孤需要京城不流血、需要勤王军有机会集结、需要时间。"李昭的声音依然平静,像在陈述一笔生意,"我们可以互相需要,公主。这不是试探,这是算术。"

朝云看着他。良久,她收回短刀,刀身在阳光下闪烁。

"算术,"她重复道,"我喜欢这个词。你们汉人的算术,能算出我的粮草,能算出我的困境,能算出——"她转身走向案几,"我需要什么吗?"

"能。"

"说。"

李昭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向案几,看到上面摊着一张地图——京畿地形图,画得相当精确,连朱雀大街的石板裂缝都标注了。他指着地图上的一个点:"这里,公主需要这里。"

那是潼关。

"潼关已下。"朝云皱眉。

"潼关是死的,"李昭说,"但潼关背后的关中平原是活的。那里有粮,有人,有公主需要的所有东西。但公主拿不到,因为公主的兵力不够,因为公主的叔叔会趁机夺权,因为——"

他抬头,看着朝云的眼睛。

"因为公主不敢分兵。一旦分兵,京城就可能突围;一旦久战,王庭就会生变。公主被困在这里,像一头饿狼围着羊圈,咬得到,吃不着。"

朝云的手按在刀柄上。她的指节发白,像在做某种艰难的决定。

"三日,"她说,"我给你三日。算出我需要什么,算出你能给什么。算得对,你活;算错——"她拔出短刀,插在案几上,刀身颤动,"这把刀,会剥下你的皮。"

李昭看着那柄刀。

"不需要三日,"他说,"孤现在就能给公主答案。"

"说。"

"公主需要一个人质,"李昭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清晰,"一个足够重要的人质,让王庭不敢轻举妄动,让京城不敢突围,让勤王军投鼠忌器。这个人质要自愿,要有价值,要——"

他停顿,直视朝云的眼睛。

"要让公主的叔叔相信,公主已经掌控了全局。"

朝云的表情变了。那道眉骨上的疤痕扭曲着,像狼在审视猎物。"你在说自己?"

"孤在说,"李昭向前一步,"一笔交易。公主给孤三日,孤给公主一个答案。这个答案若不能让公主满意——"他伸手,握住案几上的短刀,将刀尖抵在自己的咽喉,"公主可以现在就杀了孤。"

刀尖刺破皮肤,血珠渗出。

朝云看着那滴血,看着李昭平静的脸。良久,她忽然笑了,那笑容不达眼底,像冰面下的暗流。

"好,"她说,"三日。但我要看着你算——你住我的帐,吃我的饭,每一步都在我眼前。敢耍花样,"她拔出另一柄刀,比案几上的更长,更锋利,"我会让你知道,朔漠的剥皮匠,比你们汉人的刽子手,手艺好得多。"

李昭松开刀柄。血珠顺着他的颈项滑落,浸湿了素衣的领口。

"成交,"他说,"但孤有一个条件。"

"讲。"

"三日之内,"李昭说,"公主不得攻城,不得掠周边州县,不得伤害城中百姓。作为交换,孤会算出公主想要的一切。"

朝云眯起眼。那道疤痕在灯光下像一条活物,随着她的表情蠕动。"你在为百姓争取时间?"

"孤在为自己争取时间,"李昭说,"百姓只是附带。"

朝云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她转身,走向帐门,掀开门帘时回头:"带他下去。小帐,羊皮,油灯——你们汉人喜欢的东西。"

"公主,"李昭在身后说,"孤还想要一样东西。"

"什么?"

"算盘,"李昭说,"孤的算盘,留在东宫了。公主若有,借孤一用。"

朝云愣了一下,然后大笑。那笑声低沉,像狼嚎,在帐中回荡。"算盘!"她重复道,"你们汉人,果然有趣。"

门帘落下,隔绝了日光。

李昭站在原地,颈侧的伤口还在渗血。他抬手,用手指抹去血珠,看着指尖的鲜红。三日,他想,七十二个时辰,足够做很多事。

足够算清一笔账,也足够,把自己变成筹码。

帐外传来脚步声,两个朔漠武士走进来,一左一右夹住他。他们没有说话,但眼神中的轻蔑显而易见——又一个汉人俘虏,又一个阶下囚。

李昭跟着他们走出金帐。

阳光刺眼,他眯起眼,看到那片白色的帐篷海洋。某个瞬间,他想起朱雀大街上的挽歌,想起李煦递来的斗篷,想起裴照惨白的脸。

然后他将这些记忆压下,像将棋子收回棋盒。

三日。他只有三日。

而朝云公主,这个眉骨有疤、左臂纹狼的女人,会是这盘棋中,最关键的一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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