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我在z市,光是回去的车程就六个小时,我应该是赶不回去了,只能祝你们玩得尽兴。”
刚刚才在手机上回绝了高中的同学聚会,我转身就遇见了一个人。
在我家公寓楼下。
……我还以为是在做梦。
——不然,我的高中同学怎么现在就站在我眼前呢。
z市上一周便入了冬,行道树的叶都已落尽了,就连冷空气猝不及防灌进鼻腔都要缓上好一会儿,可那人偏偏穿了一身算不上厚的大衣,半敞着领口,左顾右盼地打量着四周,新奇而热切地注视着外物,像是丝毫感受不到自己身上的寒意。
那些树一个比一个秃,这样的小区绿化究竟有什么可看的?
她难道就不冷吗。
我捂紧了围巾,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抬眼却见她转身进了公寓,没有一丝拖泥带水,也没有看我。
或者说,没有看见我。
鬼使神差,未加思索,我紧紧跟了上去。
……不,这不算跟,我本来就是要回家的。
为了显得不那么巧合,我快她几步,先她一秒踏进了电梯。
我们面对面站着,电梯里此刻只有我们两人。
我稍稍拉下了自己的围巾,拢起散发,打了个腹稿,思考着自己该和久别重逢的旧识寒暄些什么。
遥远的高中记忆早已被后来的各种琐碎之事更新覆盖,实在乏善可陈。
那就聊一聊现在的生活?工作?天气?午饭?感情状况?
生活?范围太大了,似乎无从下手。
工作?还是别了,我的工作并不能成为某种话题。再说,社畜被问到工作的话,也无法提起兴趣吧。
天气?哦不,又不是英国人,问这些废话做什么,还不如问问她到底冷不冷。
午饭?来得及吃饭吗?影视剧里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谈到这里总是会约去吃饭。我们会去吗?
……至于感情状况?
天,这有什么好问的,难道我要问“你好你结婚了吗哈哈哈别紧张我问这个只是在想如果错过你的婚礼的话我现在就补上份子钱毕竟朋友一场”——
哈,问这个?除非我疯了。
待我从这场漫无边际自作多情的神游醒来后,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她的目光正落在我身上。
而我站在电梯里,毫无动作得太久了。
“咳,”那人的手指搭在楼层的选择按钮上,望向我,“你上楼吗?我帮你按吧。”
“……上。十二楼,谢谢。”
“你也是十二楼?”她像是有些惊喜,“巧,我也是。”
嗯,的确很巧,这也许是个好消息,但我无心回答。
我看着她的眼睛,在她瞳孔中的倒影里看见自己。
我可以确定现在的我比起十几岁的我没什么别的大变化,她没道理认不出我。
冲动地,我喊出了她的名字,力求让这声招呼像个平常的寒暄:“祈睿,你也来z市了?好巧。”
这和我的所有腹稿都不一样,这个开场白无聊透了。
可是祈睿没有太过惊讶,我只在她脸上见到实打实的诧异,“呃……我们认识?”
她真的没有认出我。
我从没考虑过,她还有认不出我这一可能性。
喂,喂,你十五岁那年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电梯缓缓上升,在一片死寂中,我第一次意识到时间能慢成这样——简直就像一个油尽灯枯的老人,拇指颤动,竭力想要捻断一根穿引着珠子的线,可惜她无论如何也捻不断,于是那根线只能被拉扯得又长又韧,颤颤巍巍……
我尴尬死了。
然而下一刻,祈睿开口,让空中悬挂的无形串珠悉数落地,砸了个粉碎。
“也许我们是认识的。但我之前失忆了。抱歉。”
“你、我,你……”
我语无伦次,我手足无措,我支支吾吾,我……好吧,我是个自我意识过高的傻子。
我傻了半天,大脑空白,说出来的第一句就让我恨不得把它吞回去:“——呃,是车祸吗,还是别的什么——”
神啊,我在胡说什么,把别人的人生当作一场狗血剧吗?这不是在揭人伤疤?
她错愕,然后失笑。
“没那么夸张,就是生了一场病,发了高烧,我自己又记性不好,才忘了之前的很多东西而已 。”她眨了眨眼睛,看着我微笑,“不过,虽然忘了,我却觉得你很面熟,也许以后能记起来呢。”
“是吗,”我嘀咕道,“你倒是和之前大不相同了……那病没什么后遗症吧?”
“大不相同?”只听见了我的前半句话,她疑惑地等待着我的下文,仿佛有意追问下去,“哪里不同——”
然而“叮”的一声打断了她。
电梯抵达了终点。
我们两人,前脚后脚地走出电梯,前脚后脚地走到同一扇门前。
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半晌后,我如梦初醒:“你就是今天要搬来的那个?那个新租客?”
前几天房东确实和我说过这个消息,但我没在意,房东张姨人不错,对租客的筛选很负责,我不抵触合租,屋子里的公共空间完全足够,这次合租的对象又是个单身女人,没什么能给我带来不便的。
因为太过放心,我甚至没问清楚那位同居对象的名字。
我为我当时的粗心大意而感到后悔。
“是我。”祈睿向我解释道,“因为工作变动,我现在要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没有提前跟你说一声,真是不好意思。”
又是道歉。
太礼貌了,太客气了。
我刚才的错觉还真是没错,这不像你。
你这是更成熟了,还是与我更陌生了呢。
又或者,你只是成长了而已,成长为一个体面的大人了?
……算了,那都不重要。
如果早知道你长大后会变成这个样子,我一定会给当年你故意搞怪的狡猾表情留个照片,然后狠狠地拍在现在的你脸上,叫你也嘲笑自己的案底。
我这样遗憾地想着,视线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一遍,却只看得见她双手空空:“你的行李呢?”
“还没寄到。”她拿起手机看了看,“今天下午应该能送过来,你知道最近的快递站在哪儿吗?”
我走到窗前,遥遥给她指了小区快递驿站的位置。
“好,谢谢。”她又把手机伸过来,依然说得很客气,“既然我们是老同学,那有没有联系方式?”
“没有,”我说,“咱们高中那会儿我不常用手机,电话号码也没有存。”
她笑了笑:“那现在加个联系人吧,虽然张姨告诉我了,但现在面对面,或许可以重新认识一下?”
我和她加上了好友。
一个全新的好友,从现在开始。
“祝、祝颖……怎么称呼?”
“不用太正经,叫我祝颖就好。”我不假思索道,“28岁,女,s市人,对了,你还想知道些别的什么吗?比如工作状况、职业规划、或者情感历程——”
在对方惊讶的目光中,我及时闭嘴了。
这些话完全悖逆了我的腹稿,一溜烟地全蹦出来了。
天地为证,我真的没有丢人现眼的爱好。
看着她的眼睛,太容易忘记思考了。
“不至于,太客气了……”她笑起来,下意识想要找个什么东西倚靠,于是看着沙发,向我征求道,“我可以坐吗?”
我点头,她坐了下去,在我们交换的姓名上一瞥,笑眼微弯,像是发现了一个值得欢呼的事情,“好眼熟。我们的名字很像啊。”
总算出现点熟悉的东西了。
你十六岁那年,第一天跟我做同桌时的开场白也是这个。
“对,聪颖、睿智,都是好意象。”我说,“家长们总是望子成龙。”
“很眼熟。”她执着地纠结着她的前半句话。
低头琢磨了片刻,她在手机上点来点去,直到换了一个平台,她才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是,我们有联系方式的啊,我这个号上还有你的好友,还有聊天记录,只是,没怎么见到你更新动态……”
更新什么,现在有几个成年人用扣扣空间啊?!
另外,那不是我大三时随手给你发过的消息吗?这都过去七八年了,你都不删聊天记录清内存的吗?!
我哑巴了一会儿,很想反驳,却底气微弱,“我也没见到你发动态。”
“我确实不喜欢发什么,因为没什么可发的……但如果你的意思是这样的话,”她起身,走到我身边,自然而然地举起手机,“老友重逢,也许该纪念一下?我本来还收到那个同学聚会的消息的,可惜赶不回去——”
你是真的变了个人吧?
换做以前、啊不对、咱们高中那会儿流行的还是翻盖手机,总之,这,这不太会发生在你身上——虽然你会挽住我的手臂,但是很少、很少把脸凑这么近!等等!!
我后退一大步,在她举高的镜头里看见我惶恐而扭曲的神色。
她注视着镜头里的我,措手不及地眨了下眼睛,看着有些无助。
还别说,这个表情落在她脸上,怪新鲜的。谁让她一向都是一头卯足了蛮劲儿猛冲的小豹子,没谁能让她吃瘪。
……等等,我在发什么疯。
我刚刚那是后退了一大步?!
没救了。
“我不怎么和人拍照,也不怎么自拍。对不起——”我下意识道。
我道歉了,这都出乎我自己的意料。
我解释的语气硬邦邦干巴巴的,足以酿成一碗噎死人不偿命的网红酸奶碗。
虽然不怎么拍照是事实,但不知道为什么,我面对她,却觉得这拒绝的话说起来很别扭。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难道我亏欠她了吗?
……等等,还真就亏欠了,虽然她现在不记得了。
好吧,好吧。
好吧!
为了让这番解释表现得更有说服力,我又随手乱指:“好吧,其实是我不上镜,因为雀斑……早在上学时你就吐槽过——”
我及时闭了嘴。
够了!人不能、至少不应该自曝其短!
谁问你了?Who?Who asked you?!
无人!No One!
祝颖,你到底都在犯什么傻?!低温影响到你这个人机的电池性能了吗?!
这到底有什么好说的?口不择言了吗?
我咬住了舌头,干笑的却是她。
“我是这么说的么?因为雀斑?真不礼貌。”她退后了一步,脸却向我凑近了一点儿,“其实完全看不出来。那时候都是小孩子,说的话不能当真的。很好看。真不好意思,是我没问清楚就想和你合照。”
……完全起不到安慰的作用好吗——行了,别用你那双眼睛盯着我了!
她注视着我,我的脸在升温,也许待会儿还会发红。
我裹紧了我的围巾。
“你还冷吗?”她奇怪道。
“还好,倒是你,”我回以注视,反唇相讥——也算是问出那个我一直很在意的问题,“穿这么少,你不冷吗?”
问完我就想起来了,她其实是个并不怕冷的人,年少时她曾向我如此炫耀过这样令人羡慕的体质。
她失忆了,怎么我的记忆还越来越清晰了?难不成这玩意儿还有守恒定律的?
伴随着回忆,我仿佛能听见下一刻她揶揄我的声音。那一定是清亮的、狡黠的、笑起来还带着些往上弯的小钩子的。
她会说什么呢?也许是:“你要不要抱一下?瞧你,都快缩成一团了。”
然而,现实里的祈睿并没有揶揄我。
“还好,这件还算暖和,要不你摸摸?里面有内衬的。”
她真诚地微笑着,对我敞开了那件本来就裹得不算严实的毛呢大衣,等待着我的检验。
可她张开的双臂,更像一个属于老朋友久别重逢的、迟来的拥抱。
“不了……谢谢。”
我退开几步,远离这个错觉。
读者朋友好,这是一篇平淡日常的暗恋文。
我知道或许很多读者都会避雷第一人称的文,但是这篇我思来想去还是确定用第一人称的原因其实是主角两个人名字很相似,考虑到一开篇就反反复复出现两个相似的名字会引起读者辨别困难,以及读到后面很容易感到审美疲劳的可能,还是选择了以女主其中之一的作为主视角。另外的原因也许大家能看出来,祝颖其实是个自我os很多的人,可以算得上是个敏感神经质吧(神经质其实在我这儿算褒义),再加上这是一篇暗恋文,从她的视角叙述会很有意思。
(其实也会穿插一些第三人称的校园时代的回忆)
好啦,话说到这里,希望各位读者阅读愉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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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合租对象是老同学,还是白月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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