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洛溟渊……”

“我诅咒你,坠入魔道,永不翻身。”

“我诅咒你,拥有再多,亦不心安。”

“我诅咒你,自我去后,再无一人可信,再无一人能爱……”

“洛溟渊……”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我愿放弃永世轮回,化作怨灵,于天地间看你孤苦无依,痛苦千年万年!”

爱有多深,恨有多重。

江羽遥永远不会原谅洛溟渊,痛失所有的她,宁放弃永世轮回,也要报复那个她付出一切爱了半生的男人。

只因,仇恨面前,所有的一切都不值一提。

若能将自己名字刻入他的三魂七魄,触之即如万虫噬心,废了仙缘仙根,舍了永世轮回,又能如何?

她与洛溟渊之间没有原谅。

只有,至死不休。

“朝云,羽遥说得对……我不配得到任何,也确实失去所有。”

“自她去后,我真的再无一人可信,再无一人能爱……留存于世的每分每秒都难心安。”

“如今,这三魂七魄已为她散尽……”

“不求原谅,只想托你帮我向她问上一句,这样的代价,可否换她……放过自己?”

冰凉刺骨的雨水,试图滋润这片被毒液侵蚀的大地,却晚了鲜血一步。

血雨交融在泥泞之中,断足的赤色巨鸟,一点一滴失去了残余的温度。

那庞大的身躯已被剧毒浊烂,流着黑血的伤口发出阵阵恶臭,好似那大雨也无法清洗的罪孽与仇恨。

它太累了,累到再难动弹一下,偏却直至彻底死亡,也没能闭上双眼。

“金乌死了,世上也再没有扶桑了。”

背离天界的堕神羽衣昏黄、袖口染污,静静立于它的身侧。

眼神空洞,似失去了所有信仰。

“句芒……还能再去守护谁?”

话音落时,她抬起双眼,望向那尾生尖刺、状如毒蜂,偏生华美羽翼的钦原巨鸟。

这许是钦原一族,最美的那一只。

有多危险,便多叫人挪不开眼。

有那么一瞬,她真想不顾一切与之同归于尽。

可那钦原眼底闪过的一丝怜悯,终是将她再无处安放的一颗心与勇气,击得溃不成军。

怨恨、痛苦,最终都被茫然彻底取代。

那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庞之上,有什么自眼角沉沉滑落,却辨不清是泪还是雨水。

“幽砚……三千年前,我就不该救你……”

钦原巨鸟转身离去,唯余一声阴郁的低笑,带着几分讥讽,如烟如雾缭绕于心,久久不曾停歇。

(全文完)

全文完?全文完个锤子!

“这垃圾作者垃圾小说真就尼玛离谱,那么多坑没填,还烂尾得那么理直气壮!”

此时此刻,抱着手机坐在床上,咬牙切齿骂骂咧咧的姑娘名叫亦秋。

身为一名朝九晚五的低薪文员,她的生活就是日复一日的鬼混,兴趣爱好更是十分贫瘠,除了小说和音乐,再无其他。

三个月前,她入坑了绿江知名小甜饼“小鸟咕咕飞”的转型大作——《枯枝瘦》。

说什么首次尝试原创世界观,查阅资料无数,做足了前期准备,要写一个跌宕起伏、深入人心的大格局小说。

一时之间,许多老读者噗噗跳坑,新读者更是慕名而来。

只是许多人看着看着发现不对劲了。

这TM不就是一个披着大格局皮的古早风狗血虐文吗?

对此,作者曾与质疑自己的读者对过一次线。

她说:NONONO,你们不能只看表面,我埋了那么多伏笔,都是为了后面剧情大爆发。

说为虐而虐的,看懂人物了吗?

人物就是这个性格,在这种情境下只会做出这样的反应,有别的选择就崩人设了。

至于剧情不合理,你们现在指出所有不合理的地方,后面都会给出解释。结局怎么圆,我真的心里有数,只是不能剧透,实在看不下去不用为难自己。

就冲着这句话,冲着作者前文写得非常好,冲着文中那些被读者用显微镜翻了出来,乍一看不觉得怎样,却迷之令人细思恐极的伏笔——亦秋咬牙吃了一路的屎,终于在看到这突兀的结局之时,被噎得险些窒息。

在小说里,男主是天帝之子三足金乌,于扶桑神木栖息四千多年,因顽劣,塑十日于空,使人间险化焦土。

后羿将九日射落,持弓冲至扶桑之下,断去金乌一足,正欲将其斩杀,却受天帝所阻。

天帝为给人间一个交代,将其贬下凡历劫,十世为限,并允诺金乌历劫期间,天界绝不干预分毫,倘若十世皆不得正果,他便不再护此逆子。

凡人寿数短暂,金乌九世匆匆而过,皆未得正果。一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第十世,是他最后的机会,扶桑为渡金乌归来,自愿与之共赴一世轮回。所有的故事,就从这最后一世开始。

来到人间的扶桑,投生入修仙界四大宗门之首的仙麓门,成为了掌门江玦的膝下独女——江羽遥。

江羽遥天资极佳、样貌绝美,孤傲清冷。男的见了爱慕,女的见了嫉妒,堪称仙麓门中一朵不可攀的高岭之花。

这样一个女主,在命运的安排下,遇上了父亲因一时怜悯,心软收留于仙麓门中的半妖洛溟渊——也就是本文男主,天帝之子,三足金乌。

洛溟渊生来被父母抛弃,跟着捡养自己的养父母生活,偏生体质特殊,容易招引阴邪之物。养父母将他视如己出,为让他能够安然长大,四处寻仙问道,不辞辛苦,终于将他送入了仙麓门。

他年岁很轻,心无恶念,奈何半妖之身修行仙术受到极多限制,在旁人看来就是废物一个,时常受到来自同门的讥讽与排挤,渐渐自卑,只有知晓他身世的师姐对他百般照顾。

某次下山历练的途中,男主的养父母被反派种下魔种,女主不得不亲手将其斩杀,岂料恰被男主撞见。

女主担心男主冲动复仇会搭上性命,所以选择不去解释,并以冰冷的言语,让男主误会自己,从而背上“滥杀无辜”的罪名,被父亲逐出宗门。

男主想要报仇,一路追杀女主,女主知外面危险,又无法将男主劝回仙麓门,只能以激将法将其留在身旁,亲自保护。

然后就是他遇险、她保护,他受伤、她照顾,久而久之,男主发现自己已然动情,在仇恨与心动的痛苦中反复挣扎。

这时,来到人间装小白莲的反派女魔头出现,茶里茶气地勾引并哄骗男主修炼阴邪术法,用魔气影响男主心性,并疯狂挑拨离间。

就这样,男主对女主的误会越来越深,爱恨交织下,渐渐走上了女反派为他准备的黑化之路。

女主不忍看男主误入歧途,为了将其拉回正道,决定解释当初的误会,可男主已被反派洗脑黑化,怨恨天地,对女主的话是不听不信,甚至假意与反派在一起,以此刺激女主。

再后来,仙麓因男主灭门,女主在乎的所有人都接连惨死。

在超长一段毫无逻辑的为虐而虐后,女主痛失所有,残了身躯、毁了修为。万念俱灰之时,诸多误会才终于得以通过他人之口解开。

一时间,男主追妻火葬场,女主宁死不原谅。

读者最最期待的部分终于来了!

万万没想到,追妻火葬场刚开始没几章,作者就直接写死了女主。

时至此刻,评论区的抖M们还坚信女主能够复生,作者这样写是为了更好的虐男主。

结果,更让人万万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女主真的死了,死后没有回归仙位,而是放弃轮回,成为了执念无法散去的地缚灵,带着对男主的诅咒,日复一日重复经历着被男主伤害背叛的场景,以折磨自己的方式,去刺痛男主。

男主因此懊悔不已,本心失守,魔心冲破轮回封印,让他忆起了曾经与扶桑在碧海相伴的日日夜夜,一时无法承受痛苦,疯狂杀戮以平悲痛。

紧接着,作者开始用大量的回忆杀去描写男主的懊悔与深情,强行让男主硬拉着女二和自己一同堕入魔道,然后与天帝为敌,欲寻求无上力量拯救女主,试图以此洗白渣男。

天帝见此,再不顾念血脉之情,狠心下令将其捕杀。

神魔一体的男主与天界大战三百回合,双方元气皆大损之时,前面一直搞事情的反派出现,坐收渔翁之利。

反派她扰乱了三界,复兴了魔族,还弄死了天帝的儿子,一下就成为了全文最大的赢家。瞬间让主角配角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搞得那些被细心读者反复讨论的伏笔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对此,亦秋气得在手机面前暴跳如雷,疯狂敲击屏幕,打出了一条差评。

脑子真的可以随意拆卸吗[小霸主][全订] 第213章 -2分

这本小说我真是服了,半路入坑,一天一章追过来。

前期写得多好,中后期就有多烂,睡前看入梦能杀人,醒来看生气一整天。

作者你就是传说中那种会呼吸的造粪机吗?这结局TMD是认真的?我真是疯了才会在一片骂声中天天留评砸雷,坚信你能把逻辑圆回来!

世界观做得那么大,伏笔埋了那么多,坑挖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填不上了,干脆写死主角敷衍了事?

看文那么多年,第一次那么憋屈!

排雷排雷排雷!傻逼作者,永久拉黑!这垃圾玩意儿,谁看谁傻逼!

真不是她太较真,这本为虐而虐的垃圾小说,明明有那么多伏笔可以利用,明明用心抄一下评论区读者们的“作业”都能写出比现在好一百倍的结局,作者竟然……竟然……

竟然不负责任地烂尾了!

三个月啊,她曾是那么信任这位一直很有口碑的作者,岂料到头来被喂了一嘴热翔!

许是爱之深恨之切,打完负分后,她在吵成一片的评论区里反复刷新着页面,同许多被烂尾作者伤到的读者一样,活脱脱折腾了自己将近两小时,越想越气,最后在喝热水时一口气没提得上来,蹲在厕所、掐着喉咙,当场噎到窒息。

这破烂玩意儿,真就谁看谁傻逼好吧?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亦秋想,她大概是个傻逼——世上第一个被小说活活气死的傻逼。

垃圾小说,浪费生命,把笔给我,我写得比那傻X作者好一百倍!

【叮——】

漆黑一片中,有奇怪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叮——】

是有人发现我噎断气吗?

【叮——】

叮什么叮啊,再不叫救护车,我人都要凉了!

【系统已与宿主进行安全绑定。】

【成功接收宿主请求——“把笔给我,我写得比那傻X作者好一百倍!”】

【本次任务目标——改变《枯枝瘦》世界线,让结局合理走向Happy Ending!】

亦秋:?????

收藏和评论对我来说非常非常非常重要,关爱作者,共创可持续发展美好明天,从收藏评论开始。听说,每多一分温暖,小作者就会多一点码字的动力!

-----看了苗条十斤的分割线-----

下一本《小棉花》打滚求预收。

郁铃身为一朵棉花精,一直都是家中最柔弱可欺的存在。

母亲走后,她处处遭受欺凌,最终在孤独与无望中走得悄无声息。

命尽之时,她去到了另一个世界,被一只狐妖捧于手心呵护了上百年。

是那只狐妖告诉她,她值得被这世间所爱,值得一切的美好。

可惜天公不作美,一道天雷,又将她劈回了原来的世界。

这一次,她回到了自己刚成年的那一日。

如她所料,无人在意她的成年礼,只在意那自远方来的贵客。

这个破家不值得,她打算直接离家出走。

奇怪的是——

那位贵客,和那只对她很好的狐狸长得一模一样。

小棉花犹豫许久,蹑手蹑脚跑上前去,抓住了贵客的衣袖。

“他们对我不好,我不想留在这里,也没地方可去,你能带我走吗?”

“不能。”

“呜……”

***

钟楚云从郁家带回了一个特别黏人的小棉花精。

回家当晚,她把小棉花插进了花瓶,对她说:“老实点。”

小小的棉花团子在花瓶中连连点头。

熄灯后,她用叶子抱住小小的自己,望着窗外的星月,陷入了一阵沉思。

某日,钟楚云一觉醒来,发现之前一直黏着自己的棉花精不见了,还卷走了一些不值钱的小破烂。

留下的,只有一张字条。

——认错狐狸了,抱歉。

钟楚云:……?

棉花精VS九尾狐。

现代架空妖精文,狐狸是同一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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