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恩情

在几人等王掌柜拿首饰的功夫,赵炎看向秦昭,貌似不经意地问道:“听说为了无焉姐姐十六岁生辰,秦大哥专门托人到京城文芳斋专门定制了一套笔墨纸砚?”

秦昭微微一愣,但也没有隐瞒,“嗯,无焉话本写得好,所以特意给她定了一套,希望她能多写些好话本儿。”

他话音刚落,孟文远就古怪地看了秦昭一眼。

据他所知,夏无焉就写过一个话本儿,就是以宁婺和虞兰珠形象为主角、反派的——《龙阳轶事》。

当着苦主的面儿,说喜欢编排污蔑人家的话本,这真的好吗?

孟文远又看了看虞兰珠,发现她神色如常,一副毫无芥蒂的模样。

最初看到话本的时候,虞兰珠还是挺生气的。

她什么时候强迫过表哥了,倒是表哥一直强迫她喝药呢。

对于如此颠倒黑白的话本,虞兰珠怎肯肯善罢甘休?

于是一路追查,最后查到了夏无焉的头上,顿时哑火了。

她倒是不是怕了夏家。

而是她跟表哥当年确实有件事对不住夏无忌。

夏无忌曾经有个自小定下的未婚妻,乃顺天府通判家的嫡长女张九娘。

在两人成婚的前一个月,哪知张九娘竟爱上了从山西远道而来的王氏内侄王大郎,两个年轻气盛又互有情意的少男少女,情难自禁之下,就私定了终身。

王大郎倒是颇有担当,主动要去夏家赔礼道歉,并恳请夏家解除张九娘和夏无忌的婚约。

但是夏府尹跟王氏的族兄,也就是王大郎的亲爹,有旧恨,不死不休的那种儿。

夏府尹正等着报仇雪恨的机会呢。

王大郎若是老老实实地送上门,就是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但两人又爱得非彼不可,如果强行拆散这对鸳鸯,恐怕两人当晚就会殉情。

虞兰珠当时很郁闷,非得在我的院子里殉情吗?

可宁婕很同情自家表哥,再加上王大郎另有所爱,也是让她松了口气。

王大郎之所以从山西远道而来,就是特意跟她来相看的。

眼看着宁婕要自告奋勇陪王大郎去夏家负荆请罪,虞兰珠连忙拦住了她,并献上了个馊主意。

为了王大郎的小命着想,实情肯定是不能说的,因此得让夏无忌主动退婚。

想到夏无忌最讨厌胖子,于是虞兰珠就出面做了恶人。

她先是假意让张九娘在大庭广众讽刺她痴肥如猪,接着她“恼羞成怒”强行喂其猪油拌肥肉。

其实就是给她熬药的时候,顺便也给张九娘熬了一份儿。

效果极好,短短半个月,张九娘就胖了三十斤,整个人如同吹胀的猪肚,圆得分不清前后了。

夏无忌一看,俨然是个小号虞兰珠啊,吓得连夜退了婚。

当然夏无忌后来也回过味儿来了。

毕竟他前脚退了婚,王大郎后脚跟张家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一气呵成。

只是为时已晚,因为这对有情人刚成完亲,就连夜远走山西了。

夏无忌不但失了未婚妻,还是搭上个嫌丑爱美的恶名儿,他自然气不过。

恰巧有回在路上撞见了出馊主意的虞兰珠和宁婕,把两人拦住好生阴阳了一通,最后不知怎的就开了个玩笑,“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二位姑娘真是好手段,夏某不但失了未婚妻,名声也毁于一旦,现在连个媳妇儿都娶不上了,二位姑娘若是尚有一丝良心,就得对在下负起责任来,我也不贪心,你们两个商量一下,到底谁来以身抵债——”

他话还未说完,就被赶来的宁婺一通暴揍。

虞兰珠和宁婕自知理亏,正拦着他想解释,哪知宁婺直接表示他已经知道前因后果了。

“既知你两个妹妹做的好事,你还如此毒打于我。”捂着两只乌青的眼圈,夏无忌气得浑身发抖。

宁婺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袖子,“你若老老实实认栽,本大爷才懒得揍你。”

顺天府第一害就是这样霸道。

我算计你、打你,你敢反抗,那就是你的错。

也不知是怕了宁婺,还是忌惮虞兰珠的身份,夏无忌最后竟然揭过了此事。

夏无焉很为大哥不平,但实在拿宁婺跟虞兰珠没办法,就写了本儿《龙阳轶事》故意编排他们。

苦主夏无忌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没有找他们算账,只是纵容妹妹写个话本出气,已经算人家大度了。

如今虞兰珠更是已经彻底心平气和,哪怕有人当着她的面儿讨论,她也能跟着笑笑。

人生在世,让人家笑两句怎么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也写过半本龙阳话本儿。

而且两位主人公原型得罪人太多了,被她胡乱污蔑有一腿儿,以致于世人都拍手称快。

思及此处,虞兰珠略显心虚地看了眼秦昭和孟文远。

只见孟文远则是欲言又止地望着她,眼底充满了对她的同情。

秦昭则尴尬地瞅着她,一副想解释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的模样儿。

看到虞兰珠的目光,孟文远和秦昭仿佛约好般,异口同声道:“虞姑娘,话本都是胡编乱造,当不得真的。”

这个自然,我一直都相信你们之间的清白。

虞兰珠亦认同地点头。

三人“心照不宣”地互相附和,完全忘了秦昭送给夏无焉文房四宝的话题,一旁赵炎则郁闷不已地叹了口气。

是他失策了,竟然忘了秦昭到现在还蒙在鼓里,至今以为那半本《欢喜“鸳”家》是出自夏无焉的手笔。

一阵珠帘敲击的声音响起,引起了四人不约而同地往声音来源望去。

原来是刚刚去取镇店之宝的王掌柜回来了。

他捧着一个木质托盘来到四人跟前,轻轻掀去覆在托盘上的红绸。

五件美伦美焕的珍珠首饰映入了众人眼帘。

不过四人皆出身高门,自幼见惯了奇珍异宝,其中一人还是东家,因此皆神色淡淡。

王掌柜暗自感叹,真是投得一手好胎啊!

羡慕嫉妒过后,生意还是要继续。

他正要一一介绍,却见孟文远和秦昭的手,同时伸向了最边缘的一颗浅金色的大东珠。

大概没想到会如此“默契”,秦昭和孟文远脸上都浮现出意外之色。

两只手僵在空中,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嘴上都谦让着,可谁也没有收回手。

王掌柜心中一喜,珍宝就是要有人争,才能卖出高价儿。

“二位好眼力——”他正要把这颗金珠吹得天花乱坠,没想到虞兰珠却抢先把金珠拿在了手里。

在养殖珍珠出来之前,这金珠尚算个稀罕物儿。

她刚出生时,她爹就把一颗御赐的金珠做成吊坠,挂在了她的脖子上,引来了不少羡漾的目光。

那个时候,在世人都说,她就如同那颗金珠,是魏国公最金贵的掌中珠。

确实金贵,毕竟是亲自给儿子生得一味药。

她曾在史书上看到过让庶子庶女给嫡子嫡女当奴仆的父亲。

彻底当成一件死物儿的,还是第一次见。

想到那让她开了眼界的爹,虞兰珠五指合拢,略微用力。

金珠顿时就变成一堆浅金色的齑粉。

捻着手中滑腻的金粉,虞兰珠不禁感叹。

赵沉真是好眼光,宁记的珍珠确实适合敷面,就像她适合给人以形补形。

没有理会儿秦昭和孟文远惊异的目光,她抬眼看向了有着赵沉一半血脉的表弟赵炎。

赵炎当即意会了她的意思,拍了拍王掌柜的肩膀,“行了老王,秦大哥跟孟大哥是表姐的救命恩人,那些宰人的话术就不要多说了,既然秦大哥跟孟大哥喜欢,去库房把所有的金珠都拿出来,让两位哥哥随便挑。”

很快王掌柜就去而复返。

望着托盘里一堆金色珍珠,孟文远当即表示要换一样儿。

这堆金色的珍珠,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流入市面儿,到时候随处可见,那简直跌了他的份儿。

他选东西,不说独一无二,但至少也不能流于俗套。

秦昭却大手一挥,全买了。

金灿灿的珍珠,看着就喜庆,要是娘不喜欢,他就自己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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