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渎没弄狗笼子,因为黑狗一直闭着眼睛,所以他决定带它去看医生。没带进家里的时候,黑狗是死是活与他无关,带进家里了,他就不乐意让这坨玩意儿死在自己家里。
社区里没有兽医,但好在沈渎认识一个黑市庸医,什么都不精又什么都能看。庸医给黑狗看完病,诊断为没病,建议给它喝点水。导致沈渎给这条没病硬装的狗花了两百工分。
沈渎付出的沉没成本让这条狗身价暴涨,他更加不能让它死,回家用净水喂给它,又给它喂了点高糖分的饼干碎补充能量。
在沈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家后,黑狗终于醒了,毛茸茸的一坨坐在客厅里,琥珀色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沈渎。
沈渎带了食堂里的饭,刚装在碗里放地上,狗就小碎步跑过来埋头苦吃,看样子饿了得有两三天。
沈渎蹲在地上看着它,正想看看它头上结痂的地方好了没,刚伸出手,就听见“呜——”的低沉声音。黑狗异常警惕,低着头冲他低吼。
沈渎一个脑瓜崩把它弹得整狗倒翻,像个毛球似的在地上滚了一圈,又乱七八糟地支棱着短腿爬起来。
“我请你吃饭,麻烦你对我客气点。”沈渎说。
沈渎把碗往它面前推了一下,示意自己并不是不让它吃饭。它动了动前爪,趴在碗边继续吃。
在它吃饭的时候,沈渎脱了工服擦洗身体。因为每天都需要体力劳动而练出了一层薄薄的肌肉,肤色偏白,在男性中属于偏瘦,看起来却不显得病态。
擦洗完身体,他一回头,看见狗坐在浴室门口看着自己。
狗这类动物就是这样,哪怕吃饱喝足了也总是要追在人身后。沈渎一只手把它托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然觉得它比刚捡回来时长大了点儿,一只手有点托不下。
狗没有挣扎,被他扔在沙发的狗窝里后,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沈渎没准备跟它培养感情,他白天去社区报备过,等找到它的主人,他就火速脱手。要塞里鲜少有人养宠物,谁家丢了狗应该很快就会找来,想必不用他养太久。
家里熄灯了,小黑狗琥珀色的眼睛在黑暗里泛起绿光。
贺烬一开始是很懵的,因为他不知道现在是何年何月,自己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身体这么小,那个男人又是谁。他白天就想离开,但碍于门被锁着,他一时间难以恢复人形,所以没能走成。
当然,他现在也走不成,只有等兽形态恢复正常后才能变回人,在此之前他都得被那个男人在手里拿来拿去。男人的手闻起来有淡淡的机油味儿,让他的鼻子很敏感。
好在男人并没有恶意,若非如此,以他这个茶杯犬一样的体型,根本无法抗衡,一世英名恐怕就要栽在这儿了。
早晨沈渎一起床就发现狗在盯着自己,狗碗里空了,不知道是不是饿了。可是它一声都不叫,就坐在沙发上盯着他,让他产生一种被审视的感觉。
等沈渎准备出门的时候,狗立刻从沙发上跳下来,因为腿短而摔了个倒栽葱,它滚了一圈站起来飞快跑到门口,在沈渎开门的瞬间往外冲去。
“诶!你小子!”
沈渎眼疾脚快用双腿夹住它。
如果是猫的话,扭两下也就挣脱了,可惜它只是一条狗,不具备那么厉害的柔韧性,四爪扑腾了一会儿毫无作用。
“想被做成狗肉吗?”沈渎拎起它的后颈皮,弹了个脑瓜崩后扔回屋里,随后锁上门。
贺烬越狱失败了,并再次遭受了狼生耻辱的脑瓜崩。
城墙维护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沈渎坐在城墙顶上吃午饭,工作服系在腰间,安全帽放在一旁。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正好,他看见一支悍马轻型装甲车队驶出要塞,灰绿色迷彩涂装,头车安装了红外线监视和激光测距装置,后车配置了轻武器,看样子是有任务。
孟朗跑上墙顶,看见沈渎时格外惊喜,高声道:“师父!你也在!”
沈渎没理他,剥掉水煮土豆的表皮咬了一大口。
“我哥哥出任务了,我来送他。”孟朗自顾自地跑到他身边蹲下:“师父,我这两天都在练习端枪。”
沈渎还是没理他。他讨厌叽叽喳喳的小孩,理一次就没完没了。
又有一群人涌上墙顶,都是青年预备团的小孩。每次特遣队出任务的时候,他们总是跑过来看,眼中充满崇拜和向往。一群孩子讨论着装甲车上带了哪些的武器,从而猜测特遣队要去执行哪种任务,这是他们的游戏,输的人要在障碍翻越训练里给赢的人当踏脚石。
孟朗没参与游戏,蹲在沈渎边上看着他衣领上沾的几根黑色毛问:“师父,你家养宠物啦?”
沈渎刚好吃完土豆,说:“捡的。”
“哎?要塞里能捡到宠物啊?猫还是狗?”
“狗。”
“多大的狗?”
“巴掌大。”沈渎问:“你知道谁家丢狗了?”
孟朗摇摇头,狼族里黑毛的只有贺烬队长,但队长应该不会那么小一只。
沈渎白高兴一场,还以为这么快就找到了黑狗的主人,扫兴地拿上饭盒起身离开。
孟朗在后头大声说:“师父,我叫孟朗!”
沈渎腹诽,这小子哪里孟浪?发型吗?
在城墙的维护工作全部收尾后,沈渎获得了短暂的假期。他买了罐头和干粮,懒得去社区食堂也不至于被饿死。
他回家时,黑狗早早地蹲在门内,在他开门的瞬间往外蹿,被他一把捞起来扔回屋里。黑狗跟球似的在地上滚了两圈,又冲上来咬住他的裤脚,喉咙里发出低吼。
“是不是饿了?”沈渎拖着它往里走,感觉像裤脚上粘了个苍耳。
贺烬都被气笑了。这就叫弱者连反抗都显得可爱,他也难得体会了一把被侮辱的感受。
沈渎给它开了个肉罐头,倒了点净水拌开,又给自己开了个罐头,坐在桌边啃一个土豆。
他今天在黑市买到一本漫画书,现今的资源都用于必要的生产生活,没有印刷厂会批量印刷娱乐书籍,漫画书是核纪元以前出版的旧书,他还挺喜欢看那些奇奇怪怪的幻想故事,唯一的缺点是经常有上册没下册。
沈渎支着脑袋翻看漫画,看到天黑就去睡觉,对黑狗的存在视若无睹。
第二天是个阴天,要塞的穹顶外正在下酸雨,在不用上工的日子,沈渎依旧在家里看漫画,食物是罐头和干粮。
贺烬高估了这个男人对生活的积极性,他以为他会出去散步,到邻居家串门,或者有遛狗的闲心,而自己可以借此机会逃走,但沈渎没有踏出家门半步。
第三天沈渎依旧没出门,拿出了另一本漫画看,吃和昨天、前天一样的食物。第四天也是如此。
一人一狗虽互不干涉,但贺烬快疯了。他搞不懂怎么会有人天天吃同一种罐头和干粮竟然不会腻,在不上工的日子里连窗帘都懒得拉开,成天瘫着竟然不觉得憋闷。
沈渎的鞋永远穿到哪就放在哪,衣服不是搭在椅子上就是扔在沙发上,哪件顺手穿哪件。
忍无可忍的贺烬叼着他的鞋靠墙摆成整齐的一排,把滑落在地上的衣服给他叼到沙发上,衣服叼到左边,裤子叼到右边,在天亮时扯开窗帘,希望阳光能给那个快发霉的男人杀杀菌。
起床的沈渎被家里的整洁程度惊呆了,他看了看墙边的鞋子,再看向端坐在沙发上的狗,惊叹道:“还挺通人性。”
沈渎已经宅得不知天地为何物,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他终于决定带狗出去遛遛弯。
鉴于这狗喜欢冲门,沈渎用腰带和绳子制作了一条遛狗绳,贺烬把脖子伸出去给他套,反正只要能出门,贺烬就能屈能伸。
贺烬的体型正在快速恢复,沈渎带它出去的时候惊觉巴掌大的黑狗竟然已经长到他小腿中间那么高,唯一不变的是毛还是那么长,摸起来特别舒服。
贺烬终于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沈渎带着它转了两个小时,在长椅上休息。
一群小男孩咋咋呼呼地跑过来,十岁左右正是人厌狗嫌的年纪。他们“呼啦”一下涌到贺烬身边,完全无视沈渎这个“狗主人”。
“这是什么呀,黑乎乎的好丑。”其中一个男孩说。
另一个男孩说:“这是狗,你不认识狗吗?我爷爷说他以前养过狗,可凶了。”
“这玩意儿哪里凶啊?看着就傻。”
男孩伸手想抓它耳朵,沈渎则一脚踹开他的手。
“哎呦!你干嘛啊!”男孩捂着手背大叫。
“我是为了你好。”沈渎一本正经地说:“狗身上有很多跳蚤,知道什么是跳蚤吗?就是一种可以钻进你身体里的小虫子。要是你晚上觉得身上痒,就是跳蚤在你身上钻洞。它们还会从你的耳朵钻进去吃你的脑子。”
男孩们“哗”地一下后退了好几步,惊恐地看自己身上是否有小虫子。
那个想要动手的男孩气鼓鼓地说:“你骗人!你怎么不怕有虫子!”
沈渎笑了笑:“我怕啊,所以我把它带出来,等它身上的跳蚤都跳出去再回家。”
男孩们又后退了好几步,一边大喊着“我要告诉我爸妈!”一边飞快跑走。
沈渎冷冰冰地骂了句“小兔崽子”,把狗抱进怀里往家走。贺烬的前爪搭在他肩膀上,看着他的侧脸。
注意到狗眼盯着自己,沈渎又说:“好狗,我瞎说的,你比他们都干净。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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