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闪耀的克拉拉

Clara the radiant (闪耀的克拉拉)

——再转回到克拉拉·蒂金斯的故事

·

我也有被人拍照片的一天了。

“坐稳、坐正、坐直。”摄影师说,“你要把脸上的东西拿下来吗?”

“稍等,先生。”

我无所顾忌,就这么在巴黎的照相馆留下了此生第一张相片。稍晚些希斯克利夫先生在音乐厅的后台等我,给了我一张节目单,上面赫然有我的名字:

【来自伦敦的C·蒂金斯小姐,《无鼻人之歌》】

那是克莱门廷因惊吓而不能上台时,我为了救场而唱的歌,我用它和我的生命打了赌,而人们爱它,我便赌赢了。《无鼻人之歌》在巴黎音乐厅连演一周,而四月后我回到伦敦,被大力宣传为集猎奇与才能一体的新星喜剧艺人后,正式进入了演员行列。

那是我最辉煌的一年。

伦敦城中,畸伶克拉拉·蒂金斯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真像个巴黎之梦的延续,谁能料到我竟也能有今天?想一想吧。我做到的可是从未有别人做到的事情——一个我这样的年轻姑娘,相貌丑陋、出身卑贱,却站上了那座最华美的舞台正中央,成千上万绅士淑女为听见我的名字而起立鼓掌。成为这一人间奇迹的代价小得不可思议;不必和魔鬼交换灵魂,只需一反旧日羞耻,用几句俏皮话积极夸大我的残缺。

人们爱听这个。

人们爱畸形秀。

倘若这畸人又思维敏捷、落落大方,对莎士比亚、乔叟和雪莱等人的名作了如指掌,甚至加以随意的引用与精妙玩笑,则又能迎合高雅的趣味。

除我之外,还有谁能做到?

只有我。

所以是我击中了观众的心;是我不可替代。

你见过他们为我疯狂喝彩、掷来鲜花的模样吗?我永远不会忘记。说来可笑,我曾以为面部的畸形是自己终生不可战胜之耻辱,但到了最后,它反而成为了我最大的优势之一。在台上我乐于揭自己的伤疤,那些流传不尽、关于鼻子的笑话证明了我的演出深入人心。

而在台下……

唉,我再也没台可下了。

小时候我会在下场后洗掉油彩,但到现在,舞台和现实的界限已然变得模糊。卸妆不再会让我从演员变成普通人,只会让我重新坠入怪物的行列,我不愿意那样。我宁可在灯光下叫人笑我,我已经意识到生活的精髓在于表演。猎奇正是其中的一部分,毕竟畸形本身没有意义,是演员先说服人们相信它有趣,人们才会认为它有趣;必须要主动去赋予它意义。所以并不是所有畸形人都能成功,一切取决于说法。

尽管时而我有种感觉,即我仍然不被当作是真正的人,但事到如今,谁还在意?

畸人容许他人随心所欲笑她而处之泰然,这并不是麻木,我更愿称其为慷慨—— 一种在华丽穹顶下同样畸形又理所当然的美德。

我的自由。

我的力量。

如此强大美好,乃至于在我走进聚光灯的几分钟里,世界仿佛都归属由我主宰。我靠自取其辱求得这份力量,继而用猎奇和技巧编织一张网,试图网住爱。

像童话里的南瓜马车一样,它每每在掌声消逝后消逝。我心里却总想,如果坚信着它、重复着它,也许到最后有一丝爱会留下来,仅仅留给我吗?

我信这类事情。

我相信苦尽甘来,相信善恶有报。我相信爱……

首先证明了这一信念的是阿碧盖·格兰塞姆小姐。

阿碧盖有着高耸的颧骨和南瓜色鬈发,笑容饱满,酒窝动人。我十八岁那年她二十二岁,坐在高级包厢之中朝我投掷玫瑰,下场后则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出现在我的私人化妆间外。我穿着男装的衣裤,朝她行了个脱帽礼,隔着手套吻在她手背上。

“真有趣!”阿碧盖咯咯直笑,“你跟一位真正的绅士没有两样呢。如果我来给你捧十次场,你能送我一朵玫瑰吗,蒂金斯小姐?”

为什么不?等化妆间遣散了人,阿碧盖挽起我的手臂在梳妆台前跳舞,酒窝里亮晶晶的。她问我:“你怎么不笑,蒂金斯小姐?”

我(用诙谐的语气)说,我本来就长得像魔鬼,再一笑起来,更没什么两样了。

她仰头靠在我手臂里大笑。

那晚睡前我又想起了露比,为自己当年的幼稚天真发笑。然而有件事倒不是儿童的妄言,我的的确确出落成了个——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女同”。这是禁忌之爱,但像我这样的人在伦敦其实不少,大家都遮遮掩掩而已。我倒是特殊一些:体型和相貌让我成为了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存在,像阿碧盖第一次见我,就将我比作绅士。其实初次见面,许多人将我认成男人,因为在台下我惯常穿成那样。没有纤细的腰肢,也没有柔软的皮肤,行淑女的高贵装束只会让我显得像只跳舞的猴子。

时间久了,许多人甚至干脆将我的性别混淆起来,叫我为“蒂金斯先生”,他们觉得这是种尊称。

说来有趣。为什么大家都觉得称男人像女人是种轻蔑,却不认为说女人像男人也是羞辱呢?

同样的话阿碧盖说起来尤其令我丧气,不过我没叫她看出来过。我受宠若惊地享受着她垂怜下来的爱,她腰肢隔着长裙散发的温度,她的香气,她在我脸颊上青涩的吻。我满足她的好奇心。

你从哪里来,克拉拉?

你平时读什么书?

你是怎么大获成功的?

她喜欢问这些问题,我从头开始讲。

讲到不幸的克莱门廷小姐时,阿碧盖嚷了起来:“这么说你见过真正的侦探——哦,克拉拉,快告诉我他们是什么样!我一直想知道真正的侦探什么样,你读过《荒凉山庄》【1】和《莫洛街谋杀案》【2】吗?他们如此有智慧呀!”

“一个中年男人。”我回忆着说。

“他留小胡子吗?”

阿碧盖问够了侦探,又想知道谋杀案的细节,这我可就真不知道了,她有些失望。

“我一直想结交侦探。”阿碧盖说,“我十三四岁的时候,一度梦想着嫁给一位大侦探,我母亲说我简直着了魔!可惜侦探往往没什么钱。如果世上有人既有侦探的智慧、又财富优渥就好了。”

“你面前不正有一位这样的人吗?”

“唉呀。”阿碧盖把一根玫瑰花折断了,叹了口气:“没错,像你一样,克拉拉。”

她将花随手一丢,朝我眨眨眼:“时间晚了,我要坐马车回家去了。送送我好吗,蒂金斯——先生?”

我自然应允。当阿碧盖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黑暗中,我后退两步,踩住台阶,一缕松开的头发在夜风里飞扬。对楼公寓的灯光远远地亮着,我朝那里道:“我不想当男人……”灯光闪了两下。

我又后退几步,退到楼梯末端。“我想当美丽姑娘,像你一样。”

没有观众,我的声音空荡荡地被吹走了。

五个月后我的初恋走向终结。阿碧盖嫁给一位上尉,婚礼在教堂举行,典雅庄重,听说男方年岁虽长,但才智与财富兼具。阿碧盖·格里芬太太在婚后与我又见面一次,我陪伴她走过大桥,她说完她丈夫要带她去法国后,热烈地拥抱了我:“多美的地方!克拉拉,我迫不及待了。还有巴黎,我一定要替你再去看一看。”

我们在长桥尽头分别。

我自此再没见过她。

【1】《荒凉山庄》,查尔斯·狄更斯发表于1852年至1853年间的小说,讲述了冰美人戴德洛克终日厮守着一个自己不堪回首的秘密,以及一个无情的律师图荆霍尔试图揭开这一谜团的故事。

【2】《莫洛街谋杀案》,是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撰写的一部中篇侦探小说,1841年5月于《格雷姆杂志》上刊登,一般被公认为全世界最早出现的推理小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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