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玑落座之后,身旁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消失。她和老头两个人面面相觑,老头微笑着说了一句话,然后也走了。
“这梦做的可真大呀!”程玑心里默默感慨。
她这段路少说也走了20分钟,还是在不停留、不观察的情况下。哪像之前的黑暗长廊,走两步就到另一端了。
叶筑不知道哪去了,有可能是背着她在执行自己的任务,不过这也与她无关。
程玑很快将叶筑回消失的事抛在脑后。这时,金发碧眼的美人从远方走来,他身上插满了玫瑰花,重重叠叠的成了他的衣冠,满目绚丽的红,是夜莺般的动人。
“看来这座城堡真的很喜欢蔷薇科。”
“接下来是不是就要我吃苹果了?”程玑回忆了一下蔷薇科的典型植物,苹果、梨、杏……红艳艳的苹果应该更符合这座古堡的气质。
她不敢看面前的美人,再看一眼魂都要被吸过去了。“这样的美丽简直是神迹!”
文学巨匠常常用华丽的辞藻来堆砌人们对雌雄莫辨的想象,然而,只有人们真正见到忒勒福斯之后,脑中的形象才终于被填满。
事后回味,他们会记得他华美的容貌、不俗的气质、优雅的谈吐,但那也仅仅是真人的只光片影罢了。
“尊贵的客人,你来自哪里?”
美人语气很尊重,想对待贵宾一样看着她,脸上挂着惹人怜爱的微笑。
“我来自沙漠。”程玑张口就来,说完她下意识往旁边看去:“我怎么突然能听懂他们说话了?”
“远道而来,真是辛苦了。卑贱之躯不胜您的荣光。”美人微微弓腰示意,一只手搭在胸前,胸前的玫瑰花骤然破碎,露出一颗鲜红的心脏。
“客气了,您对我也是真心相见。”
“客人为何还不把书放下,让我的侍女为您把他们放在您的卧房。”
“不要叫我客人,太过于生疏了。不如我们互通姓名,彼此以昵称相称。”程玑岔开话题,拂手挥开了身后侍女的手。
“我唤作蔷薇,女士。”
“我唤作美玉,先生。”
“蔷薇先生,您的城堡真是气派呀!我尤其喜欢它的雕饰,具有独一无二的品味。”
美人含羞带怯的点头,五官更显得柔美绝伦。“我很喜欢蔷薇花,因为它代表着永恒。”
程玑却摇了摇头:“我的老师曾经告诉我,必然、唯一、永恒之类的词,在选项中都是错误的,他们太过于绝对。”
美人垂下眼睫:“是这样吗?”
程玑不禁发笑:“她是个稀奇古怪的老太婆,我并不听她的。”
“我和你一样,相信永恒。”
说罢,她举起面前的红酒杯,一饮而尽。
“敬我们共同相信的永恒。”
入口清爽,回味酸甜。
“啧,果然是苹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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