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浪子

“这么认真?”沈桓生故作惊讶状,拉开凳子坐下,毛茸茸的脑袋凑到宋延鼻子跟前,“你这字真好看,哪儿练的,为什么我的字就像狗爬的一样。”

宋延的手悬停在半空,忍住把沈桓生脑袋推开的冲动,淡谈地道:“你挡住我写字了。”

沈桓生瞬间窘得满脸通红。

从小到大,除了小学时学着舅舅的样子搭讪班里女生被骂“白痴”以外,他从未有过这么失败的社交经历。

高冷,太高冷了。沈桓生悻悻地缩回脖子,撕开一包西班牙烤牛排味的薯片,自顾自地吃起来。

过一会儿,他的手肘被顶了顶。

只见宋延拎着两张满满当当的词汇表向沈桓生问道:“打扰一下,这是今天的背诵任务吗?”

“不是,”沈柜生嚼着薯片,摇摇头,指指桌边约有1cm厚的雅思月度词汇背诵单,“是这一沓。”

看着对方平静似水的眼里头一次出现怀疑和震惊交错的神情,沈桓生莫名有种胜利的快感:“你这都能信啊?这是一个月才能背完的东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沈桓生响彻云霄的笑声中,宋延的嘴角抽搐着。面对眼前这个身高一米八七,却活以“巨婴”般幼稚的人物,他觉得自己甚至没有生气的必要。

他有点怀疑,这家伙真是什么别人口中的“班长”“太子爷”吗?

“对了,兄弟,你叫什么来着?”那颗毛茸茸的金色脑袋又不识好歹地凑了过来。

“宋延。”

“字怎么写啊?”

宋延在草稿纸上随便笔划了两下,沈桓生歪着头,也拿过钢笔“刷刷刷”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桓生。这是我的名字。”

“……你写我作业纸上了。”

“啊?那不好意思,薯片你要吗?”

“谢谢……但不要直接放在作业上,我刚写完的字糊了。”

“哦哦哦,那要不你干脆把整张纸就着调料吃掉吧,反正都糊了。”

"……”

沈桓生突然意识到自己话太多了,这可不行,一上来就让别人觉得自己在讨好对方。他立马学着宋延那副“冰山”样子,冷淡地把头扭过去,道:“对了,我要午睡了,别打扰我。”

“哦。”

……惜字如金的家伙。沈桓生吃了闭门羹,气得用校服一把蒙上脑袋就睡。

低头背单词的宋延压根没想到,午休结束的那一刻,他“宁静的日子”即将被打破得一干二净。他结结实实地认识到,为什么沈桓生这个b能在国际班里混得那么好——

因为他浪。

“哎!又输了!给一百!”

雅思口语培训时间,蒋妤婕被叫出去开会,在班里布置了一份小组讨论的口语作业,便转身离开了。

高跟鞋鞋跟跨出教室不到两秒,宋延头还没转,只觉得耳边一阵疾风呼啸而过——

**个男生如旋风般扛着凳子冲到了沈桓生身边。

“哟,今天够主动呐!”沈桓生呼啦一下把桌上的书都扫到地下,笑吟吟地从桌肚里拿出一叠BRU纪念款扑克牌,“老规矩,输的人罚钱,五十起步罚!”

“帅哥,你也要来吗?”一个叫周柏的男生一边帮沈桓生捡着书,一边向呆若木鸡的宋延吆喝道。

“我先看你们打。”宋延无语凝咽地道。

沈桓生一听这话,嘴角不自觉地拼命上翘——终于轮到他装逼的时候了。

“看好了,我只教你这么一次。”

沈桓生得意地朝宋延瞟了一眼,然后往脆弱的桌板上狠狠地一拍:“都坐好了,洗牌!”

沈家少爷聪明的头脑在这种游戏中总算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轮轮牌起牌落,在接续不断的嬉笑怒骂声中,沈桓生一分钱没罚,反而赢了别人五百块。

“少爷,我都要倾家荡产了……别玩了,求你了!”坐在宋延身边的周柏与沈桓生恰恰相反,一局没赢,反而送出去好几百大洋。他欲哭无泪地摸着空荡荡的钱包,想到回去讨要零花钱又得挨一顿骂,他登时感觉人生都黯淡了。

其余几人的脸色也已经缤纷多彩——发白的发红的发黄的发紫的发青的……就是没有活人脸皮的色彩。

沈桓生哼了一声,恰巧上课铃这时响了,一群“赌徒”们一哄而散。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望着沈桓生鼓鼓囊囊的钱包,宋延为方才在横尸遍野的鏖战中马革裹尸的“壮士”们默默悲哀。

“啧,今天手气不错。”沈桓生吹着口哨,摸着手里心爱的扑克牌。

“是呀,运气也不错。”

汪淑文的声音冷不丁地从背后响起。

“拿来。”一只手从身后伸来。

面带微笑的汪淑文最为恐怖,沈桓生手臂上寒毛拔起,但他佯装镇定,慢吞吞地将一叠BRU扑克牌放在汪淑文手心。

“……”望着手里价值22美元且限量发行的奢华手绘艺术品,汪淑文强忍着卷钱跑路的心理,按捺住骂娘的冲动,把扑克牌一张不剩地甩回沈桓生桌上。

“周五你舅舅来的时候,除了染发,我们又有新话题好谈了。”

汪淑文从眼睛上方瞪了沈桓生一眼,离开了教室。

“太棒了。”确认汪淑文听不见后,沈桓生横着脖子低语了一句。

他用余光偷看了一眼宋延。幸好,那家伙正在专心听课,没把心思放在他被老师抓包的糗事上。

转眼到了星期五下午,沈桓生的舅舅——欧铭成,杭州欧文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侄子染发加打扑克的破事,“卑躬屈膝”地来到汪淑文办公室领骂。

要让沈桓生说起自己舅舅的故事,恐怕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在浙江这个个体经济遍地开花的地方,像欧铭成这样三十岁出头当上私营企业老板的“土豪”并不少见,只不过,“服装达人”欧铭成的创业道路,尤为传奇。

十八岁那年没考上大学的他,听说深圳那边赚钱快,便独自一人跑到深圳打工,兼读一所大专的英语专业。期间有同学靠家庭背景出了国,毛头小子欧铭成从小家里穷,没出过国,一时十分羡慕,便想学着那哥们的样子,逆天改命。

别人有钱上雅思私教课,他没有钱,就报了一个杂牌留学机构的雅思班。一年下来,仗着悬梁刺股日夜苦读,雅思考到了6.5。当年留学门槛低,他虽没有什么额外的学分,但凭着雅思成绩,竟然刚好够到加拿大一所“野鸡”服装学院的门槛。

就这样,十九岁的穷小子欧铭成稀里糊涂地被冠上“服装专业人才”的头衔,买了张廉价船票,带着破烂不堪的行囊,去到了国外。

在加拿大,他几度因交不起学费差点退学,又因贫穷差点饿死,只好投靠当地□□。没想到,一次与其他帮派的枪战中,他为了保命乱开一枪,竟打死了对面首领,因此成了帮里的红人,后来凭着一身圆滑的处世功夫,还与老大成了拜把子兄弟。

准备回国之际,他筹到一大笔钱。回国后,他灵机一动,将这笔钱作为创业的资金,初步成立了自己的服装公司,然后不分昼夜呕心沥血地投入到公司的运营中。

在欣欣向荣的经济大背景下,“工作狂”欧铭成很快赚到了第一桶金。又在“浙商基因”的加持下,天生拥有商业头脑的欧铭成犹如一路开挂,几年下来,服装公司越做越大,成为上市公司,走到了今天的地步。

但在经商方面再神通广大,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侄子一旦犯事,他还是得跑去学校挨骂。

沈桓生和欧铭成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天色已接近黄昏。照班主任的要求,他得在今天结束前把金发染回黑色。

出了校门,欧铭成那辆蓝黑色的宝马730Li臻享版就停在路边。沈桓生拉开车门,“哎哟”连天地一屁股坐了进去。

“别哎哟了,太子爷。”欧铭成在驾驶座上扭过头,敲了一下沈桓生的头,“本来下午航哥他们的我去打牌的,就因为你这破事,害得我也跟个学生一样站在办公室陪你挨训。话说你那天怎么不早说呢,要当我知道你第二天要开学的话,就不带你去染头了……哎哎哎,别老躺着,起来陪我说说话。”

沈桓生龇牙咧嘴地推开欧铭成挠痒痒的手,道:“舅,你让我睡会儿吧,你猜我为什么不坐副驾,因为你的手太他妈……”

“啧,小孩别满嘴脏话。”欧铭成不满地转过身,一手把握着方向盘,一手摆弄着发型,“亏我今天还听你前几天的要求,打扮得这么低调来学校。”

沈柜生“哼”地嘲笑一声。可能对思想前卫的欧铭成来说,穿件纯色的西式衬衫已经是再低调朴素不过的打扮了,骚粉色西装、豹纹外套、港式花衬衫……要真按欧铭成时髦到猎奇的审美来穿,自己恐怕真会成为全校的焦点。

理发店内,面对头发即将被染回原色的事实,沈桓生拿出新买的iPhone6,忍痛自拍数十张,一股脑地上传到Q Q相册,差点没把手机卡爆。这幅自恋狂的样子自然是遭到了欧铭成的干呕和白眼。

从理发店出来后,两人去一家熟悉的路边摊吃烧烤,欧铭成说今天兴致不错,便给沈桓生倒了满满一大杯冰镇啤酒,揽着他的肩膀要求他一口气喝下。

晚饭时间的夜市,连空气中都飘着喧腾腾的烟火气息。有戴着金链的光膀子大哥拍桌豪饮;有年轻的小情侣依偎在彼此怀中,走过一盏盏暖黄的路灯;有刚放学的小学生三五成群地叫嚷着请客。食客们吃得津津有味,饭馆经营者们也都在热闹的摊头喜笑颜开。这是平民百姓亲手打造的“夜市经济”,这是杭州洗去省会城市的繁华外表后,最亲切的一面。

夏末的晚风最是醉人,三四杯啤酒下肚,沈桓生仰头凝视着铅黑的天空,几缕青白的云雾仍缥渺地聚拢在空中,像是微醺者的眼,朦朦胧胧。

“舅,我们班新来了个转校生。”

“看到了,坐你旁边的那个。”欧铭成抿了一口杯沿泛起的白色泡沫,“眉清目秀的,美男子一个。”

沈桓生不屑地“嘁”了一声,喃喃道:“没我帅。”

“一边去,少自恋。别那么在意外貌,好好读书,将来孝敬你妈。”

两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一阵。晚风穿过身后的小树林。

“那,我爸呢。”沈桓生动了动嘴道。

“你爸?你爸大老板,有的是钱,还用着你养他?”欧铭成冷笑一声,仰起脖子将啤酒唱得一干二净。

“不是,”沈桓生揉了揉脑装,方才喝酒喝得太快,现在大脑有点被酒精麻痹,导致说话都逻辑不清,“我想说的是,我爸去哪了?今年都没见到他几回。”

欧铭成一言不发,直勾勾地盯着手中空荡荡的酒杯。

过了很久,他道:“他今年主要在英国,生意越做越大了,忙得晕头转向。”他转向发呆的沈桓生,“话说,你怎么突然想起他来了?”

沈桓生耸了耸肩。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上车吧,风吹得我头疼。”沈桓生将外套甩在肩上,向欧铭成的爱车走去。

打从沈桓生有记忆开始,父亲沈志远就是个神秘的人。他很有钱,这点毋庸置疑。像欧铭成这种白手起家的“暴发户”在他面前,连个小卡拉米都不是。

举个形象的例子,沈桓生的“太子爷”的称号,就是因为他有次穿了一双沈志远为他买的球鞋去学校,在同学们的一声声惊呼中赢来的。

那是双Nike Air Yeezy 2 Red October ——耐克和侃爷合作推出的“红椰子”。沈志远将其作为送给沈桓生的生日礼物。

由于工作原因,沈志远多年来始终居住在上海,而欧晓媛一直带着沈桓生住在他省。明明距离不远,但一年到头,如果不是节假日,沈志远很少回家看望自己的妻儿。因此,枕桓生从小就交给舅舅欧铭成带大。

欧铭成对沈志远的态度一直冷漠到出奇,至少在沈桓生眼里,两人从未坐在一起吃过一餐饭。母亲欧晓媛——也就是欧铭成的亲姐姐,是个沉默寡言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仍然是家庭主妇。

奇怪的是,从小到大,欧晓媛从未告诉过沈桓生任何有关沈志远名下企业的具体信息,而且,她不止一次地要求沈桓生绝对不要向外透露自己的父亲是谁。当沈桓生懵懂地问出“为什么”时,欧晓媛总是温柔地笑笑,道:“谨言慎行,财不外露。”

而且,更为诡异的是,沈桓生至今没见过他的爷爷奶奶。每次他一提起与爷爷奶奶见面的事情,向来优柔寡断的母亲便决绝地一口回绝,舅舅会一顿训斥,父亲则耳背般含糊其辞。

或许,父母已经离婚了。

在多年来的迷茫、不安和辗转反侧中,沈桓生得出了这个结论。

头一次这么想时,他十二岁,懵懵懂懂的年纪,一天晚上独自在家时,突然想通了。那一刻,喉头和鼻腔痉挛性地开始发酸,不明的恐惧和委屈从四面八方涌来,淹没了这个守在漆黑房间里的小孩。

但他没有流泪,一滴泪也没流,因为他痛恨露出软弱的一面,那是无能的表现,他不愿成为这样的自己。哪怕在家人面前,他也始终佯装坚强。

在迷迷瞪瞪的回忆中,沈桓生隐约听到了欧铭成说“下车了”,便拉开车门,强装清醒地走向国际部教学楼。

回到教室,他趴在桌上倒头就睡,忽然有人碰了碰他的胳膊。

“你是不是喝酒了,身上有酒气。”

这是宋延开学以来头一次主动和他讲话。

沈桓生猛然抬头,硬撑出一幅无所谓的吊样:“就喝了一点点。我主要是困了,想趴一会儿。”

宋延什么也没说,从桌上的果切中递给他一块切好的青瓜。

“吃这个,醒酒的。”

新鲜的青瓜还滴着青绿色的果汁,沈桓生像从未见过青瓜一般愣了神。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的人与自己认识不过一周,先前与他搭话时还十分生硬,现在,这座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竟对自己表露出如此细腻的关心。

沈桓生的脑袋依旧晕晕的,但和先前醉酒的性质不同,更像是心里的乐谱弹错了一根弦,曲声的振荡使全身的细胞都重新唤醒了一遍。

半天,他才回过神来,怔怔地接过那块青瓜,一口塞在嘴里,擦去嘴角的果汁,趁机用手腕遮挡发红的耳根。

“谢…谢谢你,真甜。”

宋延微微一笑,低下头继续自习。沈桓生偷偷瞄了一眼对方黑发下那张线条柔和流畅的侧脸,或许归功于酒后微醺的加持,沈桓生无端联想到了邻居家那只黑色的英国短毛猫。

这家伙,其实还挺可爱的。

作为一名纯正的浙江人 当地人都有钱是真的 当然 这有钱也是分等级的(悲愤

我们沈傻少爷其实是有点商业天赋的 嗯但都用在歪门邪道上了 初入国际班的宋延表示牢弟你很勇

脑补欧铭成这个人物的发家之路的时候真的很快乐——他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人物之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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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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