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陈九声看着满脸阳光灿烂的庞天聪,忍不住又摸了摸脖子上的吊坠,难得地笑着对他说:“我来的路上就希望今天能遇见你。某种意义上,你算是我的福星。”
“哦?这么抬举我?”庞天聪看他不吃,而绿牡蛎凉了就会变得有点苦,他就一边嗦蚝,一边看着陈九声。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说:“你才是我的救星。本来遇见你和衣衣的那天,我都准备好以后不再参加赛车了的。”
“我还记得当时你说完要我师兄的DNA之后,给我吓得,以为你是什么变态狂魔哈哈哈哈!”庞天聪大力地拍了拍陈九声的肩膀,那天的情景就像昨天刚发生的,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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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庞天聪确认了陈九声不是胡闹或者开玩笑之后,怔愣了很久,才勉强笑了一声:“哥,你这是在拍科幻片吗?DNA?去见死人?你是搞诈骗的吧?我可不会给你一分钱的!”他装作轻松,可眼神已经乱了。
陈九声盯着他,冷静到近乎残酷:“你不可能比我更有钱了。”
“……”庞天聪喉结滚动。空气里突然变得很压抑,远处不知道哪些摊档传来噼里啪啦的迷你爆炸声,像是砸在他心口。这时的他,也没心情跑去别的地儿八卦新海鲜了。
他很想大笑一声说“你神经病”,可话到嘴边却卡住了。因为那只勺子——刚刚他亲眼看见发光的勺子,此刻安静地躺在陈九声的手臂上。哪怕光芒全无,他也忘不掉那条宛若心跳的金丝裂纹。
“你到底想干嘛?”庞天聪压低声音,仿佛怕被周围的人听见,“我师兄都死了,你要他的DNA做什么?!”
“你不是想见他么?”陈九声说,声音很轻,却斩钉截铁,“有了他的DNA,我就能在宇宙中定位他。”
庞天聪瞳孔微缩,心脏一下子乱跳。他的可喉咙干涩,声音怎么也挤不出来,当下他其实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网上冲浪时看过的很多荒诞的事,后来都变成真了,就像猪心猪肺移植到人的身上,现在就像家常便饭一样。从前他嗤之以鼻后被打脸了多少次,现在就被这句话拽住多少次。
“我……我师兄喜欢吃什么?”庞天聪忽然问自己,又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太荒唐。可说出口的那瞬间,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陈九声看着他,不再逼迫,只是淡淡说:“你考虑清楚,因为你的意愿很重要,会直接影响结果。”
庞天聪像被抽空了力气,缓缓蹲下身,把头埋进双手里。他想笑,又想哭,眼眶酸胀,喉咙像被堵住。良久,他抬起头,看着陈九声,眼神里夹着一丝疯狂的希望:“……如果是真的,我哪怕把命赔上去,也要见他一面。”
陈九声没有动,只是静静看着他。直到庞天聪的目光彻底定格,他才再次开口:“好。你喜欢吃什么?”
“什么?”庞天聪怔住,差点怀疑自己听错。
“你最喜欢吃什么?”陈九声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但开始有点不耐烦。大部分时间他是一个对身边的很多任何事都无感的人,他只能共情极少数的人和事。
“面,我爱吃面条。”然后庞天聪一把抓住陈九声的手着急地问:“我到时候去哪里找你?”
“来这里就行了。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陈九声说,眼神像是落在远方。
远处郎姐时不时往他们这边瞄两眼,毫不掩饰自己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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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鲜市集的夜,火气并不会因为太阳的落下而消退。这种空气里弥漫着咸湿和炭火的灼热感,陈九声已经连续经历了30天,他不是这里的人,原本无需受这样的罪。但他和其他这里的人一样,都是主动选择了焚鲜市集。
四周巨大的抽气管低沉地轰鸣不休,把过剩的热能送往发电厂,而此刻的人潮比六、七点的时候更密集了,异国口音和市井吆喝交织在一起,有时候他甚至会恍惚,会想起小时候顾叶带他去过早、去旧式的街市买菜的时光。
庞天聪已经离开了市集,带着满腹狐疑和激动,说是要赶最快的班机回土耳其。郎姐回到了摊位前,防水围裙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绿色牡蛎汁,正拿着毛巾抹了把额头的汗,然后脱下围裙开始换里面已经变热的冰贴。
看着沉默的陈九声,就随口开了句:“我之前还说你得走,不能老守着这里。否则顾叶来了都得骂一句,他那么好的声哥给焚鲜腌入味了都,快馊了!”她貌似带着笑意在揶揄,眼底却藏着明晃晃的欣慰:“今天可算给你蹲着了!幸好没白费功夫!”
郎姐很清楚,他不是市集里的人。市集热闹,香味四溢,可底子里却是苦。闷热、油腻、鱼腥、汗味和嘈杂,这些都是混久了才能习惯的。陈九声这样的人,不该困在这里受苦,就算是为了找顾叶,也不应该。
第34章:吊坠的材质·下
此刻的陈九声胡子拉碴的,背还有点驼,比初来市集的时候更憔悴些,但神色是意外的平静,眼神也清明了不少。他没有急着回答,而是把视线投向广场中央——那只巨型章鱼的报告提前出了,它也有了正式的名字:火山章。不过“无毒,可食用”这五个字对它们族群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刚刚还没切分的部分正被机械大锯臂分割着,火光把切口照得晶亮。喧闹、炽热,但这一切,其实郎姐不知道,一直以来焚鲜市集的这些,陈九声都感受不到。他和拥有绝对五感、细腻热情的顾叶正好相反,他属于绝对无感人群。上学那会儿爷爷就说过,如果不是小时候遇到了顾叶,他可能就长成了有反社会人格的高智商人群,他的前额叶是曾经有点儿毛病的。
当年爷爷把他放在孤儿院,有一半的原因是保护他,但也是想保护姐姐叶久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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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陈九声终于开口,声音低沉,“这次是对的方向。”
郎姐笑了,笑声里带着市井女子惯有的豪爽:“你放心,庞天聪那小子我会替你盯着的。你不用每晚准时准点到,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我看你这一个月都没怎么睡。”
然后郎姐看他没反应,补了一句杀手锏:“顾叶如果看到你现在这样子,可不得心疼死!”
陈九声沉默片刻,点了点头。
换好冰贴后,郎姐穿好防水围裙,和他并肩走了一段,说是头一回见他这么早走,要送送他。路过摊贩林立的圆廊,灯火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郎姐。”他停下脚步,声音里带着难得的郑重,“这段日子,谢谢你。”
郎姐挑眉,装作嫌麻烦似的摆摆手:“谢啥啊?你这人话少,却干活实在,饭量不大还不要我给的工资。你是不知道,多少摊贩眼红我呢!你要真想谢我,就别老摆着死人脸,好好把自己拾掇拾掇,明天回来笑一笑。”
陈九声没笑,只是看着她,那一瞬间,眼神像极了夜里突然被点亮的江边渔火,暖暖的。
“估计那小子快不了,怎么也得三四天才能再回来,你不着急哈,在家好好补补觉。不过我弟弟明天回了,看不到你估计得哭唧唧。”郎姐打趣了一句,但意料之中的,陈九声没什么反应。她把手里的围裙往腰上一拽,像是收尾似的挥了挥手,“走吧,阿声。回到你的广阔天地去吧。”
陈九声背过身,大踏步往出口走去,任由人群把他和郎姐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市集的喧嚣在身后越来越弱,他的背影显得格外孤独。
夜风穿过高耸的百叶窗式的石墙,带来一丝晚风的凉意。陈九声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不算轻快,但也不沉重。他突然想起第一次陪顾叶去菜市场买菜,顺便过早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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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天刚蒙蒙亮,街道还带着消毒水的味道,市井小贩们也才刚支开篷布,但挺多爷爷奶奶已经把新鲜的蔬菜水果铺在地方,任人挑选了。顾叶挎着帆布袋,步子很快,挑菜时又格外仔细:韭菜要叶尖挺直的,番茄要大要扁还带点青的,鱼则要眼珠发亮、腮还开合的。
顾叶买菜的时候,陈九声就默默地站一边,东张西望,即使他觉得一切都很无聊。不过他很喜欢和顾叶在一起时那种心跳的感觉,特别是看着他说话和微笑,即使不是对着他,他也觉得很喜欢。
没买多少,顾叶就问他:“你想吃什么早饭?”
他摊了摊手板:“随便,你挑你喜欢的。”
顾叶笑了,说:“好,那咱买完豆芽,就去吃羊肉粉。”
他们并肩走在菜摊之间,空气里混着血水和蔬果的清爽味,早晨的天气也很凉快,比焚鲜市集舒服多了。而且那时候顾叶的手还会不时拍拍他肩膀,或者顺手把一块刚切好的豆腐塞给他闻,“香不香?”然后自己猛吸一口,萌萌地说:“好好闻的豆腐!”哄得豆腐贩子高高兴兴地给他切了好大一块。
后来他们真的去吃了羊肉粉。清晨的粉馆人不多,熬了许久的肉汤翻滚着白雾,辣油一滴下去,香气直扑面门。陈九声记得顾叶低头喝汤、吃得很认真很享受的模样,眼神里有光。那是他第一次觉得,“买菜”和“吃饭”也没那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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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市集的腥味还缠在鼻腔,他却仿佛又听见那句声音:“声哥,羊肉汤鲜不鲜?”
陈九声垂下眼,脚步没有停。他知道现在自己要去的地方、要做的事,顾叶已经不能陪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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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吊坠的材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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