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习惯换个位子换个脑袋。
平常这叫做恒顺不同众生。
都说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吧。
每一条法规背后,几乎都有个看起来很良善的立意。
但法规制定后,总需要人来执行,没有人愿意落实执行,法规再好,也都成了空谈。
一个体制是否能够健全运作,端看于此。
倘若上位者与执法人员制定了法规,却不执行,还多次明示暗示不守法的人,便能获得奖励与利益,
那么我们可以清楚知道:
看似善良的法规,它的存在意义只在于欺骗贫农,并假装体制还有基本道德。
执法人员的真意,是一点都不在乎这事儿的,
相反地,体制甚至希望存在一些不守法的人,反能帮助上位者扩张更大利益。
请想想,这意味著什么?
我不能这么武断的说【当上位者的利己思维已经融入扭曲体制不可分割时,反抗就成了义务。】
但以边沁理论而言,如何追求社会群体的幸福?是里面每一个成员都得到个人的幸福,加总起来,才成为社会的幸福。
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很幸福。
那么,总是有少数人必须被牺牲,它的幸福感可能是负值,
所以边沁就这么说了,只要全部的人加总起来幸福值为正就好了。
管它呢。
是的,我们不能管到全部的人,也不能唤醒全部的人,
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观测自己与周边亲近的人的幸福,维护它,并努力使它极大化。
仅仅如此而已。
但仅仅如此,能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给别人幸福,就够了。
我也认为,这么做是必须的。
我得这么做才对,这是我的混乱善良。
那么,把地主幻想成受害者,并拼死护卫地主的贫农,俯瞰起来就特别可怜了。
你一点都不幸福,你是被压榨被压迫的人,而你却站错边了。
或许贫农必须紧抓著“自己跟地主是同一位阶”的幻想,才能够逃避面对真正的现实,不用正视自己的卑微处境。
类似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又,或许桶子里的螃蟹永远都致力于互夹,无暇思索这些现象背后的根源,就无法诞生跳脱性的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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