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温泉,在这里,泡温泉被称为泡汤。北投是泡温泉的胜地,离台北不远,每年都有许许多多的游客慕名而来。
要知道在台湾搭捷运虽然方便,可是有的地方离捷运站实在太远,而公交车更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有的公车站在荒郊野外,甚至要等半个小时车才可怜兮兮的来那么一辆,然后你一不注意打个迷糊,车子一溜烟就“飞”过去了,等你发现的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因为正好八个人,茂思夜租了四台机车,可是小猪面对机车的时候却犯了难,他撅撅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支支吾吾道:“那个……人家……不会开机车啊。”
“什么,连机车都不会开?是不是男人啊!”猴娃有些犹豫,“这可怎么办?”
“我才不是男人!”小猪争辩道:“是男生啦!”
“没事,我会开。”丁叮举手。
小猪突然很佩服地望着她,“以前还没有发现,丁叮女侠真是棒极了!”
“别臭屁了。”丁叮揶揄道,一下子跨上了机车,对着小猪说:“快上来吧!”
谁想到小猪一上机车,车子就下沉了许多,像巍峨的高原突然因为地震而塌方了,看着机车的“海拔线”顿时下降,丁叮满头黑线,“小猪,你该减肥了。”
小猪:“其实我正在减肥。”
丁叮:“我怎么没感觉?昨天就属你吃了三大碗凉粉加一碗牛肉面加五个小笼包加……。”
小猪振振有词:“空有一颗减肥的心,却偏偏生了一条吃货的命,怪我咯?”他又信誓旦旦地说:“我发誓,下次等我瘦了再来见你们!”
站在一旁的舒莺漫抿了抿嘴,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这大概就是最委婉的诀别吧。”
众人:“……”
茂思夜已经先人一步地跨上了机车,他戴上头盔,十分神清气爽的样子,俊逸的眸一瞟,对着舒莺漫散漫道:“上来吧。”
舒莺漫收起了遐思,“哦”了一声,来不及多想,便上了机车。
四台机车依次穿行在田间的小路上,阳光正好,暖洋洋的太阳像给他们打上了追光灯。因为是清晨,耳边还有鸟儿唧唧喳喳的声音,鼻尖是大自然草木的馨香。
机车开得很快,惊起了一从飞鸟,风从耳边不断地呼啸而过,像永不停歇的鼓风机使劲地对着耳朵吹。
“冷吗?”茂思夜突然说。
“还好。”舒莺漫握紧了后面的扶手,茂思夜却把车停在了路边。他将身上的夹克脱下,裹在了舒莺漫的身上。
“你的鼻音太重了,真当我听不出来么?”茂思夜若无其事地掸了掸身上的灰。
“我真的不冷。”要是他把衣服脱下来给自己,他怎么办?况且茂思夜还坐在前面,受风的面积相对更大了,她可不想欠茂小叔这么个人情。
“脱下了衣服就没有穿回去的道理,你是我侄女,更不用见外。”茂思夜淡淡道。
***
谁想刚到了温泉公园的入口,茂思夜就将舒莺漫放下了。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事,你们进去吧,记得玩得尽兴。”他朝众人挥了挥手,启动了机车。
“什么事这么重要?”听着引擎启动的声音,舒莺漫问了句。
茂思夜耸耸肩,“没办法,昨天惹下的桃花债总要还吧,否则日积月累,岂不是要把我给压垮了?”
舒莺漫有些了然于心,一个隐约的念头浮上了心头,是昨天那个女生吗?确实是很有魅力的人呢。
只不过,怎么这么快?
她突然想起他的夹克还披在她身上,没等她开口,茂思夜就离开了,他的背影渐渐的变小,最后汇入了人流之中。
舒莺漫突然有些羡慕他的潇洒肆意,也许他只是拿得起,放得下罢了,认识了他这么些年,她总是把他当成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可是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这个人也没有她印象里的那么坏吧。
***
路易酒吧。
白天的酒吧并没有多少人,可是舞池的灯光却打开了,无数光影在交织、旋转、升华,好像无数闪电,直击到了人们的心里。
舞台的正中央站着一个美艳的女生,大波浪卷发,烈焰红唇,还有性感得微微上翘的眼眸,她拿着话筒尽情地唱歌,在她的身后是为她伴奏的乐队成员。
“我骄傲的破坏,我痛恨的平凡,才想起那些是我最爱—— 让盛夏去贪玩,把残酷的未来,狂放到光年……”
门被推开了,茂思夜要了一杯曼哈顿,坐在看台下朝台上的女生举杯,女生唱的是五月天的《盛夏光年》,声音有些别样的低哑,很是狂放不羁。
“Come on!上来陪我唱歌!”女生做出了邀约。
茂思夜笑着摇了摇头。
女生白了他一眼,继续唱了。
“我要我疯我要我爱现在,盛夏的一场狂欢来到了光年之外,长大难道是人必经的溃烂?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我不转弯——”
一曲毕了,她大大方方地下了台,向茂思夜介绍道:“看,我新组建的蓝光乐队,这个乐队是不是酷毙了?”
茂思夜状似很认真地点了点头,“不错,起码比在法国时候的五音不全要好多了。”
“嘁,那么点破事怎么现在还记得?”女生瞥了他一眼,要了杯玛格丽特,“Come on,聊点开心的吧。”
“叶岚沫,你说咱们俩怎么这么有缘?在哪里都能碰上?”茂思夜搅了搅酒杯里的冰,“我现在都怀疑你是觊觎我的美色而故意跟踪我。”
“嘁,别那么自恋,你以为昨天去茶馆是我乐意的吗?还不是被人放鸽子了,谁想到会遇到你这么个老冤家?”叶岚沫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了补妆。
叶岚沫就是在舞阳大学与乔冰并称系花的那位,巧合的是,她与茂思夜在法国就认识了,大家还蒙在鼓里。
那个时候茂思夜在法国上学,有次周末到巴黎市区的酒吧喝酒,叶岚沫那时正和男朋友闹分手,那天夜晚,整个酒吧都快被他们闹得天翻地覆了。叶岚沫喝高了,又哭又笑,突然吐在了旁边人的身上。
很不幸,那个旁边人就是茂思夜。
……
“装作不认识我有意思吗?那小丫头还以为是什么艳遇,其实啊,这算哪门子艳遇?”茂思夜自嘲地笑了笑,喝了口酒,深红色的曼哈顿入口清冽,只是冰块放多了,他的胃没来由的冰了一下,“遇到个母夜叉也叫艳遇?”
“滚,你才母夜叉呢!”叶岚沫笑骂道,她又暧昧地一笑,眼珠溜溜一转,“‘小丫头’,叫的这么亲热?你还真把她当侄女呀?”她伸了伸舌头,红唇里吐出了三个字,“鬼才信。”
“爱信不信——”茂思夜懒得理她,“说吧,约我到这里做什么?”
叶岚沫用大红色的指甲敲了敲桌子,“喝酒唱歌聊人生,这个理由还不够吗?总比跟那些小朋友们泡温泉这种老年人的活动有意思吧。”
“小心喝高了,我可抬不动你。”茂思夜不是没见过叶岚沫发酒疯的,她发起酒疯来,整个酒吧都要跟她陪葬。
“说真的,我还蛮想认识你那个小丫头的,不如改天引见引见?”
“别别别,母夜叉只适合和公夜叉在一起,和小孩子在一起铁定出事。”茂思夜很果断地拒绝了。
“万一公夜叉对小孩子有什么不良企图呢?那小孩子岂不是比和母夜叉在一起更危险了?”
茂思夜听出她话里有话,只是把她的话当做耳旁风。他掏出打火机点了根烟,眼眸微眯,染上了些慵懒的神色。
叶岚沫朝着他吹了口气,“喂。”
茂思夜不理她。
叶岚沫又朝他吹了口气,“Come on!”
茂思夜还是不理她。
叶岚沫“啧”了一声,“好好好,下次我再也不打趣那个小丫头了,这还不行吗?”见茂思夜的神色有些缓和了,叶岚沫才舒了一口气。
她突然想起以前发生的一件事。
金黄的沙滩上,太阳暖洋洋的,他们一群朋友玩了一天回去后,茂思夜突然摸了下脖子,“坏了,我有东西落在沙滩上了。”
“什么东西?再买一个不就得了,又不缺那点钱。”大家都不甚在意,反而嘻嘻哈哈的。
“不行,是很重要的东西。”茂思夜毫不犹豫地下了车,在乡间公路上想拦回沙滩的车辆。
叶岚沫觉得不对劲,对大家说:“算了,你们先回去吧,我陪他去找。”
两人好不容易到了,夕阳的余晖都散去了,傍晚的沙滩有些凉意,海风吹得小旗皱巴巴的。
茂思夜蹲下身子,很仔细地寻找着什么,在沙滩上落下了一段灰色的影子。叶岚沫突然觉得他的背影有些孤寂,又觉得自己多想了,茂思夜这种人怎么会觉得孤独呢?他每天过得五彩缤纷的,就差开染坊了吧。
他的头发微微垂了下来,手掌在沙滩上摩挲着,不放过一个角落,叶岚沫每次都以为他要放弃了,可是他却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寻找。
最后,终于在一块石头后面找到了——
一个小陶瓷瓶。
这小瓶子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是写着平安两个字,挂在脖子上当链坠,也不知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这应该是那个小丫头送给他的吧,叶岚沫这样想到。
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心头肉。
她托着腮,眼光随意地瞥了一眼,酒吧来的人陆陆续续地多了起来,连带着声音也泛起了喧嚣的泡沫。
舞池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跳舞,她却眸光一冷,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小丫头,怎么大晚上一个人跑到酒吧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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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心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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