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子1

北方的春节假期总是很热闹。

吴霜已经很久没回过老家。因为疫情的原因,她被困在上海过了两个年,想念北方的小县城老家想得不得了。

今年终于回来了。

她的性格并不爱热闹,除了随父母一起去串门见长辈,整个春节假期她见的最多的就是许聿之——她最好也是最重要的朋友。

二人小学的时候就见过对方。那时候还是在小学五年级,两个人同校不同班,是各自班级的风云人物,许聿之足球踢得特别好,总是和男孩子们一起玩,性格大大咧咧里带着一点羞涩。

而吴霜更像个传统意义上的小公主,又甜又温柔,头发长长的,说话声音软软的,像个娃娃,但胆大无比,羞涩是完全没有的。

两个人都有各自的朋友,被众星拱月的围绕,彼此却不认识。

见过,却不认识。

后来她们上了同一个初中,这次命运终于睁开眼睛,把这两颗一样耀眼的星星分到同一个班。然后就是顺理成章的相识、熟悉、成为朋友。

其实按理来说,性格天差地别的两个人不应该成为朋友,但缘分这种东西谁说得清呢?

就连吴霜自己,也回想不起是她们是怎么熟悉起来的。大概是有个共同的朋友圈子,那种每个班级都有的小圈子,最活泼最大方最漂亮的女孩们抱成的小团体。

许聿之和吴霜都在里面。

但她俩的定位和别人不太一样。吴霜是团宠,放在女孩堆里依旧是被宠的那个,而许聿之依旧是被崇拜的那个。

这样极端的两个人,好像应该隔得很遥远,但走到对方身边成为彼此最亲近的那个人,好像也很理所应当。

许聿之是个很温柔的人,她沉默而温柔,又很单纯。吴霜也很温柔,但她的温柔带着一些古灵精怪,爱撒娇,却有一百个心眼,聪明又冷淡。

她们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

在很多年以后,吴霜也会试图去回溯,当初到底是通过什么契机使二人成为了彼此最亲近的人。但大概是时间太久远,记忆已经模糊到想不起来,于是就默认是自己黏在许聿之身边撒娇,最后攻破了她的心房。

毕竟能抵挡住她撒娇的人屈指可数。

而且许聿之这么矜持的人,她不可能主动的,只能是吴霜主动。

吴霜也不觉得委屈,当年主动一下下,就换来成为许聿之心里独一无二的存在这种位置,她简直血赚。

比如许聿之不许任何人摸她的头发,除了吴霜。

吴霜总是像揉小狗狗一样揉乱她的头发,许聿之也不生气,也不反抗,一副没脾气的样子任她蹂躏。

最开始也会有人试图像吴霜一样去揉她的头发,但许聿之总是躲开。几次之后,大家就都知道了她只肯让吴霜接近。

而吴霜也一样。她爱买书,但是只让许聿之碰她的书。她把买来的所有书都放在她那里,有时候别人看到书名会想借来读一读,然后许聿之就会说,“不行,这是吴霜的书,她不喜欢别人碰她的书。”

人家就会问,“那她为什么让你碰?”

许聿之停顿一下,又说不出为什么。

次数多了,大家便知道这两个人就是单纯的只对对方是特例,日常秀这种“你是我的独一无二”。

那时候初中的小朋友们淳朴的很,也没人往爱情上想,毕竟女生们关系好的时候手拉手去上厕所都是常态。大家只是觉得许聿之和吴霜关系好得离谱,加上两个人都很好看,性格都很好,体育竞技什么的也都很厉害,渐渐的便说她们是一对神话。

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形容的时候,吴霜正倚在许聿之教室门口的柱子上,百无聊赖地等她们班下课。

初三那年分了班,她们再度被分到不同的班级。但彼时二人已经好到不可分割,分班也阻挡不了她们如胶似漆。而且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小区,相距不到200米,上学放学都是一起。

许聿之的班主任总是拖堂,吴霜就成了她们教室门口的常客,经常像个望夫石一样可怜巴巴地等在门口。鉴于她俩的出名度,整个年级基本都认识她们,于是经常有人在路过的时候丢下一句,“又在等容容啊。”

说起来,容容这个昵称,也是吴霜起的。

那时候《九功舞》这套书正火,而吴霜的性格像极了里面的圣香,是个看起来没心没肺的纨绔少爷,整日养兔子、吃桂花糕,爱撒娇爱胡闹。只是他内心寂灭,对谁都好,也对谁都不是真正在乎。

圣香其人,是个“多情的无情人”。他的灵魂有一种奇怪的颜色,他看得清楚别人,别人的灵魂却无法和他交融。他所想的事往往径直超越了很多东西,隐隐约约接触到并非常人所能理解和逾越的东西。他说自己不爱天下苍生,然而他保护爱他的人。保护它,却不一定爱它,所以他多情,亦是无情。

吴霜也是这样的人。作为团宠,太多人爱她,然而却都不懂她。她爱撒娇,爱吃桂花糕,对谁都在乎,却又无情。最巧合的是,她的心脏和圣香一样不太好,日常要担心自己会不会死于心脏病。

原著里,圣香最亲近的人是容隐。

容隐并不能完全理解圣香,他能懂圣香的寂灭,却不懂他为什么寂灭。理解是必须建立在相同的经历与顿悟上的,而容隐与圣香有着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和待人处事的方式看法,所以他只能做到了解圣香,只能默默的陪伴。

但这已经很足够了。容隐对圣香是无条件的包容妥协,他们从小就认识,冷面的容隐对圣香百依百顺,公正如他也会因为圣香而护短,如果说这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陪在圣香身边,那毫无疑问一定是容隐。他沉默而话少,但他永远站在圣香身边。

圣香叫容隐“容容”。

吴霜非常喜欢容隐,她自己又非常像圣香,在那个中二的14岁的某一天,她对许聿之说,以后我叫你容容好不好?

许聿之连为什么都不问,只是看着她点了点头。

吴霜开心的笑,然后又苦恼地歪了下头,“那你怎么叫我呢,圣香这个名字又不像昵称,像直接改了个名,我妈听见会揍我的。”

许聿之讷讷地说,“叫无双。”

“可是吴霜不好听啊。”

“我是说无双,”许聿之强调,然后声音低了点,“是天下无双的无双。”

吴霜微微睁大了眼睛,似乎被这个词震惊了。但她很快又笑了起来,笑得眼睛都弯起来,“好,那就无双。”

总归这世上没有比跟许聿之在一起更开心的事。而且,她比圣香的容隐还要好呢。

因为许聿之本人接受得毫无抗拒,容容这个名字便这么传开了。

原著里圣香总是喜欢说“容容抱”,然后扑到容隐怀里,抱个满怀。吴霜也喜欢这样说容容抱,她总是把手臂直直地伸开,像小朋友要抱抱那样对许聿之撒娇,“容容抱。”

唯独这一点和原著不同,容隐总是接住圣香被抱个满怀,而许聿之从来不抱吴霜。

她总是把眼睛撇开,不去看吴霜,不回应这句话,也不回应她伸着要抱抱的手臂。吴霜既不生气也不失落,她知道她只是害羞。

说起来也很奇怪,她们维持着超乎常人的亲密关系,却从来没有身体触碰,女孩子们常有的拉手贴贴,她们从来没有。

吴霜默认许聿之是害羞,而她接受她的一切选择,不会去勉强。

再说了,许聿之虽然不抱她,同样不抱不碰任何人,所以吴霜连吃醋的地方都没有。

那时候她没想到十几年后自己会抱着许聿之的胳膊,在大街上逛来逛去。而且隔着厚厚的羽绒服,两个人都不用害羞。

最近连续下了两场大雪,地上的积雪虽然被清扫出路段,但路边还是结了一些冰。吴霜在上海根本见不到雪,因此像个南方小土豆一样,兴致勃勃拖着许聿之出来散步。

她好几年没见到许聿之,开心得不得了,说话的时候根本不看路,时不时侧过头用亮晶晶的眼睛去看她,然后悲剧就发生了。

她脚下一滑,摔了个屁股墩。

本来她只是松松地抱着许聿之的胳膊,因此滑到的瞬间来不及反应。虽然许聿之立刻稳住了身体去拉她,但还是晚了些,吴霜摔坐在了地上。

她呆呆地抬起头,似乎不相信自己这么大一个人了竟然还会滑倒。

许聿之也愣了一秒,伸手把她拉了起来。

吴霜呆呆地顺着她的手站起来,拍了拍衣服,又看了看二人脚下,回过头来的时候还是一脸不可置信,“我摔倒就算了,你也站在冰上,竟然没有被我拽倒?”

许聿之忍着笑,问她,“没事吧?疼不疼?”

“不怎么疼。”就是有点伤自尊,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她很快抛之脑后,“去买面包!”

说起来,她这次回老家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面包,这已经是第三次来买了。

“天,你怎么吃不够那个面包。”许聿之一边叹着气,一边顺从地被她拉走。

那家店门前有几层台阶。吴霜仰着头点单,许聿之在旁边拉着她,生怕她又滑倒。等她点完,许聿之动作利落的把钱付了。

“……自从回来,我还没有机会花钱。”

许聿之手比她快,付掉了每一次的账单。刚开始吴霜还会试着争一下,后来就完全躺平放弃了。她的容容天下第一,她比也比不过,争也争不过,干脆躺平被宠就好了。

“接下来去哪儿?”

她俩一人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烟囱面包。区别是,吴霜那个是正在吃,而许聿之是拎着——她总是承包了所有拎东西的工作,不让吴霜拿一丁点东西。

“去吃冰激凌!”

“又吃冰激凌。”许聿之叹了口气。

她吃太多冰激凌了,而且前几天还得了急性肠胃炎,实在不应该去。但她这么喜欢,许聿之很难对她说不,于是二人又去了经常去的那家店。

老板已经认识她们了,因为她们总是两个人一起来,而且每次点的几乎都是一样的东西,冰激凌和热牛奶。

因为是大冬天,店里没有其他人,放着一些听起来很老派温柔的爵士乐,让人一进来就觉得暖和起来。点外单之后,许聿之和吴霜坐在秋千凳子上轻轻地晃,去看秋千索上挂着的密密麻麻的心愿卡,看到字写的特别漂亮的,吴霜就会毫不吝啬的夸赞,天啊这个人的字写的也太好看了。

大部分人写的东西都与恋情和学业有关,比如初恋的誓言、一起打篮球的承诺,还有一个写着“下个月就要去清华报道了,祝我加油”。

吴霜咋舌,这是真学霸啊。然后她忽然也来了兴趣,“老板,我能写一个吗?”

“可以啊,五块钱一张。”

然后许聿之就起身去付钱了。但是老板又变了卦,递过来几张不同形状的卡片让她选,“选一张,不收你们钱。”

“这怎么行。”

老板笑眯眯地说,“你们都来了十来年了,有什么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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