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霄吃得快,却也克制。
一共十四五个羊肉包,他才吃了四个就停下了,往常总会干渴的嘴巴这回却有些油滋滋的,仍能回味起羊肉的鲜美。
狄霄微微敛目,余眼前不觉浮现出刚回来时的场面——
满桌餐食,白雾微缭,小公主自后而来,眉目温和,簇得绽开笑颜,一步步向他走来。
“唔——你尝尝这汤。”明窈的话打断他的思绪。
她也抱了一枚羊肉包,许是嫌弃面皮的粗糙,吃起来并不算喜欢,小口小口地啃着,时不时偷看狄霄一眼。
见狄霄去尝汤水,她咽了嘴里的食物,絮叨两句:“还有好多诶,你吃饱了吗?我不是很喜欢,你不用顾及我的……”
狄霄喝了小半碗汤,放下碗扫了她一眼:“饱了。”
这话虽掺了假,可也不全是骗人的。
狄霄对自己的食量有认知,本不觉得四个羊肉包能起到什么作用,可半碗汤水下肚,他竟隐隐有了饱腹感。
他眼中闪过一抹迟疑,试探着又拿了一个羊肉包,而这回,他才吃了半个,就有些咽不下了。
“公主坐这些用了多少面粉?”他问。
明窈被他问得一愣,以为是要被责怪,一时有些惶恐:“也没有很多,厨房的食物不多,我只用了不到一半的面粉,小羊排全用掉了,要是有菜根,还能少用些肉。”
“我觉得也没有很浪费,虽然是有点……”
“不浪费。”狄霄否认道,“很好,公主做得特别好。”
“这样吗!”明窈顿时高兴了。
狄霄实话实说:“我曾在大越边城买过肉包,一顿饭就吃了十七八个,我以为公主的也是,但才吃了四个就差不多饱了。”
他是说羊肉包顶饿,可明窈却少想这些,她仍记着初心:“那首领是喜欢了?”
狄霄坦诚道:“喜欢。”
话音才落,只见明窈眸子里沾满了笑意,她忍不住翘了翘脚,将装有羊肉包的粗碗推到狄霄身前:“喜欢就多吃点,以后我还给你做!”
作为冠京城里有名的才女,明窈受到的称赞不知凡几,她也早习惯了他人的赞喟,更养出一颗波澜无惊的心,可奇怪的是,她莫名想听见狄霄的肯定,一次两次,便是次数再多,仍能从心底漾开激动。
狄霄垂头静默半晌,低声说:“嗯。”
他未说的是,比之羊肉包的鲜美,他更痴恋等在毡帐里的人。
偌大一定毡帐,终于不单纯是冷冰冰空荡荡的居所,终于也有了能让他牵挂留恋的人。
明窈看狄霄的面容渐柔和,不知想到什么,几次欲言又止,好半天才小声嘀咕一声。
“什么?”
“我说,你我已成亲,还总是叫公主首领的,是不是不太好。”明窈努力把一句话说完整,她与狄霄直直对视着,殊不知她藏在袖下的手早就紧张得拧在一起。
好在狄霄没多想,他只是问:“那叫什么?”
在大瑜,对内宅妇孺的称呼无非夫人娘子,明窈听过不少,了解也不少,像那情谊深厚的长公主夫妻,驸马便称呼长公主为怜娘。
明窈也曾羡慕过寻常百姓家的你侬我侬,甚至不知羞地幻想过未来夫君会如何唤她,谁知意外频生,她来了塞外,丈夫张口闭口全是公主。
想到这里,她面色变了又变。
看明窈不说话,狄霄皱了皱眉,沉思片刻,张口道:“媳妇儿。”
“啊?”明窈没听清,“什么?”
“媳妇儿。”狄霄似是有了经验,嘴巴一张,不见分毫勉强。
明窈这次听清楚了,待回神,却是浑身遭了雷一般。
这个称呼——
她挑不出错,可也没办法坦然应了。
面色几经变幻,明窈忍不住扁了扁嘴,小声嘟囔道:“还不如叫公主呢。”她说得轻,帐外正好有寒风呼啸,将她的话音尽数消了。
话虽如此,她眼尾染了一抹赤红,耳朵红烫红烫的,从狄霄开口,她嘴角的那抹弧度就始终没下去过。
狄霄不似她心思敏感,自觉寻到了合适的称呼,也满足了明窈的要求,他快速收拾了碗筷,再回来便催着明窈快些休息。
明窈一切随他,眸子亮晶晶的,直到躺下,心头还时不时地颤动两分,在嘴边含了许久的名字脱口而出:“狄霄!”
“?”狄霄愣住,眉头不自觉收紧,只觉这两个字眼又陌生又熟悉。
他是拔都儿部的首领,哪怕年纪再小,旁人也多存了两分敬畏,敢直呼他名字的寥寥无几。
他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人叫过他了。
说来也有意思,明明结亲的是他俩,可不管是明窈还是狄霄,都是从旁人嘴里得知伴侣的名字的。
“你——”他声音微顿,似涩似哑的,总之没有欢愉在。
明窈才不管他乐不乐意,许是为了报复那声土里土气的“媳妇儿”,她又喊了一声:“狄霄!”
说完,她后知后觉感到心虚,一把将被子盖到头顶,任凭身边的人如何动,她也不肯露头了。
怀着不知是忐忑还是期待的心情,明窈眼皮不住打颤,终在片刻后合上双目,抓着被角的手也慢慢放开。
一阵悉索声后,明窈头上的被子被拉下,狄霄将她揽在怀里,温软的身躯与他紧密贴合,给这深秋徒添一抹暖意。
狄霄没有午休的习惯,今天却是破了例。
明窈忙了一上午,困意和疲倦迎面袭来,直让她从天明睡到天暗。
等她再睁眼,外面的族人已经有在准备晚饭的了,她才翻了个身,就发现身边还堵了什么,总不如平日里宽敞。
一扭头,正和狄霄那张面无表情的黑脸对上。
“……啊!”她一惊,忍不住轻呼一声。
好在狄霄没有多躺,见她醒来,便把给她当枕头的胳膊抽回来,翻身跃下床榻。
两人中午只顾着吃东西说话,反把正事给忘了。
“我明天会去边城一趟,采买冬祭的东西,大约**天才回来,你要一起吗?”狄霄问。
去边城采买的一共六人,他原本是没打算带上明窈的,谁知只是睡了一觉,他就改了主意。
明窈是想同他说青杏的事的,被这么一打断,登时被吸引了注意,她全无犹豫:“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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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叨叨一点本文,这篇基本就是谈谈恋爱搞搞建设啦,进度可能不是很快,但草原会在公主和首领的带领下一点点变好变强的^^
**接档文《病秧子夫君支棱起来了》七月初开**
姜婉宁出身大学士府,千娇百宠,娇艳明媚,就等着及笄那日寻个好夫家。
谁料姜家站错队,新皇登基,头一个拿姜家开刀。
姜家女眷虽逃过充娼,但也逃不掉流放寒苦之地的命运。
直到姜母病重,为替母亲筹得诊金,姜婉宁只得卖身于人,成了偏僻山村里陆家病秧子的冲喜妻。
姜婉宁的到来并没能叫陆尚身体好上半分,两人成亲不过月余,陆尚就一命呜呼了。
夜深人静,孤冷灵堂里只余姜婉宁一人。
一阵阴风吹过,只听那口乌木棺材里传来熟悉的闷咳声。
姜婉宁:“……”
姜婉宁:“闹鬼啊!”
陆家的病秧子灵堂诈尸了!
不过半日,消息便传遍整个陆家村。
而亲眼目睹了病秧子夫君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姜婉宁却发现,病秧子夫君支棱起来了——
不再怨天怨地,不再一心求死,也不再对她横眉冷眼,婆母为难她时,也会站出来维护了。
再后来,病秧子夫君带她分了家,带她去镇上做生意,又在村里寻人开镖局,组工程队给人盖新房,赚得盆满钵满。
就连姜婉宁都开了私塾,教镇上小姐们识字念书。
更有许多学子倾慕她的学识,不顾世俗偏见,欲向她请教拜师。
生活富足,夫妻恩爱。
姜婉宁本以为这已经足够好了。
直到陆尚参加了科考,接回了远在凄苦之地的姜家众人。
赏花宴上,有人笑姜婉宁乃是罪臣女,早晚成为下堂妻。
不想这话传到陆状元耳中,宴会结束,陆尚亲自驾车来接姜婉宁回家。
当着众人的面,陆尚牵起姜婉宁的手,珍重地将她揽进怀里。
他毫不避讳地说:“陆某今日之成就,全靠夫人倾囊相授,陆某此生独钟夫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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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 2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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