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旅行最能考验情侣之间的感情,多少有点儿道理。
大学路两旁的悬铃木已经落叶,枯黄的叶子铺了一地,踩一脚声音清脆,像是袋装的超薄薯片。
满树挂着铃铛似的小球,掰碎一个就会翻出里头的毛毛,上一次瞧见这么又恨又爱的景象还是满街飘着柳絮,风把它们揉成一团团在街边滚来滚去,一时让我想起了纪录片里的风滚草,不过是迷你版。
我与林树计划在冬日来临前完成毕业旅行,没想到他早就考了驾照,更没想到的是他爸妈竟会亲自开车到沈阳来,坐在一起吃了顿饭就又坐着火车回去了,美其名曰是来沈阳旅游,实际怎么回事儿我心中一清二楚。
我坐在副驾驶,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怕麻烦他们是吗?”
林树无暇看我,但还是顾及着我的感受,从沈阳出发开车到湖南,一共两千多公里,我望着窗外绿的绿、黄的黄,原来我以为的漫长炎夏已成旧事,车窗微微开了一条缝,我的声音仍旧十分清晰:“嗯,我怕他们会觉得我又麻烦事儿又多,或者让他们认为跟我在一起会带坏你。”
林树笑着答:“你怎么会这么想?他们觉得你比我乖多了,我可并不温驯,教过我的老师都可烦我了,况且是我爸我妈想来沈阳的,毕竟这么远,如果车况路况都不熟,他们怎么可能放任我们两个人自驾去那么远的地方?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因为我爸和我妈是在沈阳认识的,所以也算是故地重游,那时候我爸和我舅舅是医学院的学生,也是好哥们儿,不过我舅舅应该肠子都悔青了,好哥们儿转身一变当上了大舅哥。”
我听着一愣,我和林树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也没有什么切身体会,“所以好哥们儿成了妹夫真的是哥哥的大忌吗?”
林树笑着摇头,“谁知道呢?不过我舅舅也没放过我爸。”
“为什么?”
“因为我舅比较忙,三十多还没结婚,他们那个年代三十多没结婚的人很少,之后的故事你就可以想象了。”
我望着道路两边儿一闪而过的杨树寻思半晌,什么故事?不会是……转头去看他,“不会是你舅舅娶了你小姑姑吧?”
他点点头,“我小姑年轻时候亲戚给介绍过几个适婚青年,但是都没看对眼儿,后来她也懒得相亲就说自己不婚主义,有一次她去沈阳出差,我奶让她给我爸捎什么土鸡蛋,正好碰见我舅。”
“她不应该早就见过你舅吗?”
“是啊,但是我小姑和我舅都被家里介绍相亲絮叨烦了,家庭聚会从不参加,只在我爸我妈结婚的时候打了个照面儿。”
“然后呢?”我问。
“然后你晓得的,两个人如果有同样的苦恼和相似的敌人就会变得特别能共情对方,比如他们俩,统一战线一致对外,就是不知道怎么反抗着就结婚了。”他答。
“总也算圆满,这回你家里应该没人说什么了吧?”我像是在等这个故事的结尾,兴冲冲希望能看见林树画上一个美好的结局。
“怎么没有?我当时就反对了。”
“为什么?”
“那时候我还小,明明每年过年的时候我能拿两个红包的,他们结婚了就变成一个了,还有,我该叫舅妈还是叫姑父?”他面上洋溢着笑容,“他们大人的问题解决了,我的问题谁来解决?”
“所以最后怎么解决的?”
“各论各的,我这辈子失去了同时喊出小姑和舅妈以及舅舅和姑父的机会,我爸和我舅互为妹夫,至于红包每年还是两份。”林树笑得很是开心,似乎一眨眼回到了从前懵懂无知的年纪。
那时候我们觉得天大的事而今可能不值一提,但那种无忧无虑的美好终将此生怀念,我望着道路两旁的平原地带,连成片的庄稼地,心里生了些许感慨。
湖南的天很蓝很亮,张家界更是如此,这感觉很奇妙,好像离天堂很近,离太阳很远,虽然有可能是因为旅行惬意放松,才产生了心理作用,我从未见过这样多的山,甚至可以说这座城市就建在山与山之间。
休息一夜,翌日我站在景区门口,驻足良久,正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却见着一个拿着长棍子穿着红马甲的老爷子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朝游客挥手,我扯了扯林树的衣裳:“你看那个老爷爷好热情。”
林树将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带来的旅行双肩包里,他刚抬头,就看见几只猴子结队下山,抢了游客正拎在手里的红色塑料袋。
那猴子坐在路边儿上,撕开面包的包装,瞧了一眼两手空空的我俩,我甚至能在它脸上看见一丝不屑,麻利拧开饮料瓶盖,两只爪子抱着饮料瓶喝得美滋滋。
那老爷子终于路过我身边,我听他大声喊着:“说了不要拎东西!不要拎东西!拎什么猴子抢什么!都放到包里去!我喊了半天怎么不听嘞!”
见这场景倒是给我俩逗笑了,大连有街溜子鹿,山边儿有带娃的野猪,到了这儿又碰见抢劫的猴儿。
有人从包里掏出东西想喂给猴子们,那老爷子连忙制止,“不要喂!要注意安全,上山不要逗猴子!”
试图喂猴子的人还没反应过来,整个包都被猴子抢走,老爷子拎着棍子追了老远,恐吓了半天,人类终于战胜猴子,只不过看那猴子似乎仍不服气,绕着被抢的游客转圈。
我还以为那根棍子代替的是登山杖,如今才晓得是打狗棍。
湖南还很热,热到只能穿短袖短裤,可开往阿坝的这一路我就觉着苗头不大对,从短袖变成长袖,从衬衫变成冲锋衣,等到了九寨沟我俩日夜不分睡了两天大觉,直到第三天才稍稍适应高海拔环境。
透过窗户瞧见正对着民宿的一座山上云雾缭绕,我开始相信那些传说里所描绘的场景是真实存在的,就像故事中有天堂地狱,它们都只是这人世间的缩影,不同的是故事终究缥缈,而当下我之所见是客观实在。
大概并不是旅游旺季,这三天里民宿生意并不火爆,老板开着门人却不晓得跑到哪里去了,夜里我和林树下楼觅食,恰巧碰见另外两个外乡游客,我俩暂代了老板的位置,聊着聊着桌上多了下酒菜和酒,再后来出门回来的民宿老板也加入进来。
酒过三巡,老板想起还没给新来的客人开房间,那两个外乡客人还嚷着不急,要继续喝,老板却笑着说:“还不急?再喝一会儿就要睡我大厅咯。”
听了这话我跟林树都红着脸笑看着那一对儿新婚小夫妻,我多少是艳羡的。
民宿老板看着又高又壮,喝起酒来就跟往肚子里倒白开水似的,而我只能尽力维持着仪态,免得闹出笑话。
我用手肘垫在桌面,小臂支着脑袋,以前未曾有过一刻嫌弃这脑袋太沉,而今却是切实感受到了,林树站起身拍了拍我的肩,我借着灯影望向他,两个人稀里糊涂回了房间。
一关上门,我就将自己摔在了床上,林树开了空调制热,屋内屋外简直是冰火两重天,我噼里啪啦将衣服脱得只剩下秋衣,心安理得享受着人生中少有的、不会让我暗自生愧的不清醒时刻。
假如喝了酒的脑子是天地初开的混沌,那么平常日子里的我就该是一张建筑施工图,必须规范标准且细节清晰。
看着壁挂空调上亮起的数字,房间里只有这一处光亮,我清楚感受到他躺在了我身边,床垫一陷。
“想看烟花吗?”我开口问他。
“烟花?房间里?”
“嗯。”我笃定答。
“怎么会有……唔……”
林树的话尚未说完,温热席卷了他的唇舌,化纤面料摩擦出静电,在这黑夜里绽出一朵明亮的小花儿。
他刚要张嘴抗议,就被我捂了个严实,一掀被子,两个人滚到了被子下面。
“宋……夏……”林树似哀求般断断续续念出我的名字。
我倒在他的颈窝里,鼻息刚好扑在他的耳廓,“我喜欢你叫我的名字。”
他沉默良久,我想若是放在平常大概会断然拒绝,但今日却是不同,比往常更接近醉态。
“林树,我好喜欢你。”
“你真的想好了吗?”
我知道他的心不再坚不可摧,耳边是吞咽口水的声音,所以我怀着恶趣味向他耳边呵了一阵酒气。
轻手抚摸着他汗湿的面庞,我们都是骗子,在心里骗着自己,以为如此就能克制住心中的爱意,揣着少得可怜的理智向对方保证自己足够成熟,实际上却如同小孩子看着桌上零食,答应大人一定等他们回来再吃,结果说出口的保证转瞬化为泡沫。
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想象出他的笑颜,紧紧抿唇,扭过脸掩饰羞涩。
“抱紧我。”他沉声低语,“宋夏。”
“嗯?”我失神回应。
“我爱你。”他说。
“我也是。”我迫不及待答,将头埋进他的胸膛,感受着那一声声有力的心跳节奏。
“我想听你亲口说。”
黑夜寂静无声,放肆折磨着我紧绷的神经。
我不假思索,一如练习了千百遍的诗句,“林树,我爱你。”
放弃最后一丝理智,他的呼吸声流连于我耳畔,像是塞壬的歌声,诱惑我这艘本就为他动情的小船撞入他的怀抱,沉没在爱情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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