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冠礼射柳再逢君(一)

在大尧,即便是布衣之家,也会将“加冠”视为人生大事,最不济也要摆上酒宴,请来亲朋好友庆祝一番,号称以礼治国的皇家更是把礼制置于高位。当今圣上洛晋还是太子之时,冠礼便办的十分气派,整整一年都被民间百姓津津乐道。先皇帝上了年纪,身体每况愈下,早早地给没成年的儿子们都封了亲王之位,老二洛旻、老三洛衡、老四洛安出宫置府的时候,皆尚未举办冠礼。洛晋与洛衡都是皇太后所生,如今先帝不在了,洛晋便要给弟弟张罗一番,也刚好讨了母亲的欢心。据说皇太后近日见谁都笑眯眯的,还无缘无故打赏了殿里好几个小丫鬟。

陆暄在文渊殿外等皇帝下朝的时候,恰巧碰上了这位冠礼主角儿。

洛衡身量不算高,相貌却称得上俊朗,他总爱手持一副折扇,一双眼睛常常似笑非笑地四处环视,惹得宫里的侍女们浮想联翩,免不了做一会儿飞上枝头的凤凰梦。因此,“贤王入宫”的消息总是传的飞快,也不知小姑娘们用了什么本事,仿佛织了一张巨大的、堪比暗卫的消息网——只是这网带了些胭脂色,怪羞人的。

洛衡见到陆暄,眯眼一笑,便大步走过去打了招呼,还不忘看了陆暄身后负责带路的小侍女一眼,看的人家姑娘脸都红了,恨不得把头埋到地里。

“别的不知道,“陆暄心道,“这‘乱花丛中过,叶叶皆沾身’可一点儿没变。”但她面上还是恭敬地行了礼:“贤王殿下,好久不见。”

“晚舟何必这么生分,”洛衡一边笑,一边隐隐地将她打量了一番,“陛下未免有些不知怜香惜玉了,听闻你昨日才到京城,这一大早就来述职,也不知道有没有休息好。”

陆暄对旁人的目光有着超乎寻常的敏锐,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但洛衡既然已经到了文渊殿,说明朝会已经散了,皇帝随后即至,她也不愿一回来就和亲王过不去,便笑着应道:“殿下这是抬举臣了。我不是什么娇花美玉,身负将职,为国效力,第一时间面见陛下也是应当应分的。”

洛衡哈哈笑了两声:“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确实,晚舟走了四年,变的也太多了。”

他像是恰好得空,又颇有兴致,压根儿没有打完招呼就停下来的意思,接着问了些边关饮食、军中起居情况。陆暄只好一一应付,但在心里已经对这“拉家常”暗暗起疑,措辞都注意了不少。

说起来,陆暄和这些皇亲国戚可不是一般地熟——而是熟到一起上课打瞌睡、下课打群架的关系。那时候陆炀位高权重,先帝又对陆家这个小丫头十分纵容,便让她与皇子、世子们一道师从大儒谢文襄,在宫里念了好几年书。陆暄少时肆意不羁,只重义气,不认尊卑,对着皇子都敢挥拳头,和眼前这位贤王……

似乎也打过一架。

她在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沉痛地悼念自己一去不返、自由自在的年华。

闲谈里,一个稳重而明朗的声音突然道:“聊什么这么高兴?让朕也听听。”

陆暄身后的下人们立即哗哗啦啦跪了一地,齐声呼万岁。她与洛衡也连忙行礼,只是刚弯下腰,便被人虚虚地扶了一把,那手的大拇指戴着一只白玉扳指,无声地彰显着主人的尊贵。

陆暄浑身一个激灵,还未抬头,便听见皇帝洛晋笑道:“陆爱卿不必多礼,进去说话。”他又朝洛衡道:“贤王的事,一个时辰后再谈罢。”

洛衡应了声“是”,临走前还不忘对着陆暄眨了眨眼睛。陆暄已经把全部精力都转移到如何应对皇帝上,懒得跟他计较,只是走进文渊殿前无奈地想道,第一日进宫便是如履薄冰之感,还不如边关痛快。

洛晋不过三十多岁,有着年轻君王的野心,却也受着元老朝臣的束缚。他在位三载有余,称得上勤政,虽然与朝中势力相互制衡,没有大刀阔斧地改革,但陆暄清楚,不是他不想,而是不能。

因为皇帝这个位子,本有可能是靖王洛旻的。

当年靖王出征华越国,连克数城,是百姓心中的战神。以尚书令高映之、国子监谢文襄为首的“士”、以陆炀为首的“军”皆认为靖王更有资格被立为储君。

只可惜,靖王战死沙场,永远留在了南疆。如此一来,洛晋作为嫡长子登上皇太子之位,也是无可争议之事。但高映之年纪越大,骨头越硬,他不愿与新帝妥协,就代表心里仍念着靖王的人对洛晋的不妥协。靖王虽是英雄,却是不能在洛晋面前提的“英雄”。

君王之心不可揣测,而这样的君王,即便他面上如春风拂过,陆暄也不敢放松警惕。她一一交代着北月关的防务、军纪,以及与北燕几次小规模的冲突始末、大宗边民贸易情况。洛晋仔细听着,眼神时而锐利,时而不可捉摸。末了,眼见皇帝还算满意,陆暄心里略略舒坦了一些,正要起身行礼,便听见洛晋笑道:“晚舟,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便多在宫里留几日吧。林庚一会儿带你去清颐殿住下。”

陆暄差点一屁股坐回去——贤王整日没正形,以字称呼她也就罢了,皇帝这么喊,可是一点都不亲近,反而有点瘆人。况且清颐殿是亲王及家眷才能呆的地方,武将外臣,在宫里多晃一圈儿都会引来闲话。

“臣惶恐,”她低下头,“陛下若要臣做什么……”

“不要你做什么,”洛晋轻笑了一下,似是有些无奈,他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三日后就是贤王冠礼了,不还是要来?小太子刚满六岁,是听你的故事长大的,清颐殿就在他那青宫旁,你去带他玩玩,教教他,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不可以也得可以。

刚至京城就被留在宫里、不得回府代表着什么,陆暄心知肚明。谢过恩,她便跟着等在门口的林常侍往外走去,还没迈出几步,身后的洛晋突然道:“林庚,你今日出宫,去齐王府一趟……”

听见“齐王”两个字,陆暄脚步突然顿了一下,听觉似乎被无限放大了。

“……朕得了管象牙笔,”洛晋接着道,“又是难得一见的鼠须,上次既答应了齐王给他寻一支好笔,便把这笔送去吧。”

林庚恭敬地诺了一声,陆暄也再度行礼,才转身离开了文渊殿。此时云不多,太阳斜斜地挂在天边,阳光洒在路旁的草丛里,仿佛下一刻,那淡淡的绿色便会孕育出明艳的花朵,殿銮的木檐也似是镀上了金边。三三两两的宫女从他们身旁路过,虽不认得边关女将,却晓得与林常侍并肩的必是贵人,皆是欠身。在这一派祥和的气氛里,陆暄心里的不安却越来越重。待二人行至清颐殿,林庚安排好了她的午膳将要离开之时,她才忍不住开口:“林常侍留步。”

“将军请讲。”林庚双手搭在身前,略略颔首。

“也不是什么要紧事,”陆暄强忍尴尬,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也是爱笔之人,方才听陛下一说,有些好奇,倒羡慕起齐王殿下来了,陛下对齐王殿下真是照顾。”

“爱笔之人”一出口,林常侍都差点笑出来,他在自幼在宫里当差,也去过洛晋的学堂,自然见过那时的陆暄——这位姑奶奶的笔都不是用来写字的,是用来当暗器使的。沾上墨水,更是威力无穷。有一回陆暄逃课,为了不被发现,愣是拆了一根名贵的空心笔,拔光了笔须,改造成通气管躲在水下吐泡泡。

林庚记得如此清楚,因为那名贵的笔就是他的主子,当初的皇太子最喜欢的笔。

“以将军与齐王殿下的情谊,我若是把这笔先给您看看,想来殿下也不会说什么。”林庚道。

陆暄也不顾自己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冠冕堂皇地道了声谢,又问:“那为何林常侍要去齐王府?等殿下入宫亲自来取,不是更圆了与陛下的情?”

林庚:“将军在外久了,可能不知道。齐王殿下身体不好,自从住进王府,就很少进宫,朝会也不怎么来。他说自己文不成武不就,也不喜政事,只寄情花木字画,陛下疼惜他幼年坎坷,好不容易愿意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便允了他。”

陆暄忍不住一皱眉,又迅速恢复如常,作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如此。”

林庚又道:“将军到底是齐王殿下的姐姐,若有话要带,尽管吩咐。”

“不知情的人这么说也就算了,林常侍可不要折煞我,”陆暄作出玩笑口吻,“我哪能和殿下攀亲呢。带话自是不敢,只能在这儿祝殿下身体康健,噢还有,得了好笔,有更多墨宝。”

林庚笑了笑,说:“一定带到。”随后便拱手离开了。陆暄站在原地,面上的笑容一点点冷下来,把林庚说的话翻来覆去地想了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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