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桌说让我把日记写成书,她说如果我真的这么干了要为我买第一本书。
哈,没想到吧,我早就写了,只不过很久很久没更新了而已嘛。
纸质的日记我写了很多,甚至一开始还在上面贴从零食袋子上面剪下来的图标贴到本子上,本来一个八十页的笔记本被我贴到像是一百六十页。
其实我觉得我写的东西给身边的人看莫名有种羞耻感,好像是人设崩塌一样的感觉。
因为自己看也觉得很丢人。
甚至不知道自己当时写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是当我收拾东西翻开日记本的时候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
有几个瞬间我好像记的清清楚楚,不是走马观花,而是身临其境。
可能有点夸张,但其实我真的记得字里行间里当时记录下来时的那种感觉,如果记忆深刻些的,甚至记得当时跟朋友说过什么话。
——
其实我总在想,重逢会不会是在一个雨天,一个,平平无奇又惊心动魄的雨天。
有人行色匆匆,有人踩着水洼,有人打伞缓步慢行,有人怕雨水溅湿裤脚,我大概属于那种,想踩水,但是又很怕弄脏鞋子和裤子的人。
当我寻到一个屋檐下躲雨,想着乌云能否为躲雨的可怜人网开一面下一会儿雨就散开的时候,身旁的脚步声令我下意识看过去。
意外吗?很意外,世界这么大,没想到就这么毫无章法,没有征兆地碰见你。
雨水的潮湿扑面而来,但我只能感觉到一捧死灰在不要命噼里啪啦地烧。像是要烧掉我的肺腑和心脏。
我自作聪明地以为我会心如止水,但是事实告诉我做梦。
而且是不可能的春秋大梦。
哈。
会说什么呢,“好久不见”?不,不太合适。或者“好巧”?巧吗,确实算得上是巧合吧。但很大概率应该不会说话吧。
毕竟,时间会磨平一切记忆。
当然,我们不会见面的。
为什么是雨天呢?
好像是因为,总在潮湿吧。
哦,以上,是很久之前的想法。
现在?现在………我可去你的吧。那把灰谁爱烧谁去烧吧,一把灰烬还有再燃的道理?
两个字,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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