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桂冠教会的迅速行动,俞温要的银马傍晚就从附近小镇牵来,拴在临时搭建的马棚中,性格温顺,龙雨第一次见到它时,它正温顺地嚼着食槽里的干草。
蒙昧的黄昏中,龙雨带上所有能拿到的干粮和饮用水,骑着银马,朝西南方向奔去。
西南方向走大约三百公里,就是赫莱蒙思城,在此之前会先经过一个小镇。俞温特地提醒他,在那里要谨防被骗,因为那是著名的骗子聚集地,被骗得多了,很少有商队从此处经过,也能减少他暴露行踪的风险。
“不过,赫莱蒙思城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活下去的。那里是欲|望和堕落的乐土,动摇信徒的意志,轻而易举。如果有人邀请你去‘赤潮百景之乡’,可千万要小心。那是非常特殊的地方,你见识过就明白了。”
龙雨记得俞温的警告,不过他现在还不能理解那地方有多特殊。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如何安全融入赫莱蒙思城。
赫莱蒙思城的混乱,不只是说说而已。
传说那里是欺诈、放纵和灾异三神盘踞的堕落之地,普通人连生活空间都很狭窄,因此,也是信徒比率最高的城市——包括信仰恶神的教派。
龙雨在黑暗中行进了一夜,夜晚气温过低,马跑得并不快。天色逐渐清明的时刻,远处显示出朦胧的灰白建筑,中转小镇的剪影在眼前慢慢展开。最显眼的是小镇角落的瞭望塔,隐约能看到两个活动的人影。
小镇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龙雨一进去便捂住了鼻子。附近有一处旅馆,因为劳累一夜十分疲惫,他这时也不太在乎旅馆的品质,温暖,能睡个好觉就行。
就在他牵着马朝旅馆走去时,一个背着行囊的瘦小男人不小心和他相撞,龙雨还没说话,对方先骂骂咧咧,还推了他一把:“走路不长眼睛是不是!”
“对不起。”龙雨向他道歉,男人眼神有些躲闪,飞快溜走了。
从旅馆里走出来一个微胖的妇人,捂着嘴笑:“刚来我们这儿是不是?那是个小偷,快看看你的钱袋还在不在。”
龙雨自己的钱放在口袋里,俞温借给他的钱则有一个专门的钱袋,挂在马脖子上。他回头看了一眼,果然没看到钱袋。
妇人提议:“这样吧,你先来我的旅馆休息,马我给你栓到后院,你可以去贫民窟里找他,追回你的钱袋。”
龙雨直觉这笔钱是追不回来了,他虽然很心痛,但还是摇摇头:“不了。我只住半天,价格怎么算?”
妇人笑眯眯道:“就收你一银币好了。”
一银币是贵还是便宜,龙雨并没有概念,但他出得起这个价格,也没有多问。他把钱递给妇人,跟她进了旅馆。
一进门,妇人就喊丈夫去把客人的马牵到院子里去,喂点吃的。她的丈夫,也就是旅店老板,长着一双格外细的眯缝眼,瘦长身形,见有客人上门,露出欣喜的笑容,热情地牵过马。妇人带着龙雨走上旋转式楼梯,给了他三楼某个房间的钥匙,并告诉他,房间里有免费的凉水和火炉,热水是超量计费的。
房间里该有的东西都有,而且干净整洁。龙雨嚼了些干粮,就着热水吞下,脱了外套,躺下来睡了饱足的一觉。
午饭时间,有人上来敲门,没得到任何回应。
门无声无息地从外面推开,老板娘和老板一人拿着小刀,一人双手握着铁棍,悄悄走向熟睡的龙雨。他们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动作轻巧而熟练。
见龙雨正在睡觉,老板娘朝老板使了眼色,让他稍微退开一点,老板娘站在他床前,举起了小刀。
她注意到龙雨上衣口袋里的一块石头,不知道是不是宝石,闪烁着金绿色的光,她的注意力一下转到宝石上。
老板娘屏息凝神,眼里冒着贪婪的光,抓紧小刀,朝龙雨的口袋伸出手。
“嗞”地一声,老板娘的手指像被火烫了一下,迅速缩回,还不小心叫出声,金绿色石头砸在龙雨胸口,龙雨惊醒,凭借本能跃起,避开老板娘的手。
老板准备一不做二不休,抡起铁棒,朝龙雨砸去。铁棒太重,老板架势很足,但根本扔不动,反而被龙雨抓住另一头,将铁棒抢了过去,胖胖的老板娘不够灵活,没能阻止。
一时间,三人形成一副尴尬局面。
老板转了转眼珠,原本想说些好话哄龙雨放下铁棒,却见龙雨一手抓着铁棒,另一只手朝他们伸来,掌心绽放出一道橙色火光。
老板的眯缝眼一下瞪大了,害怕地蹲下身,举起双手,向他示弱。作为在赫莱蒙思城周边生活的镇民,他知道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其实龙雨只是想效仿周杰掌心冒出的红色火焰,如果他也能做到,用来威慑老板和老板娘应该足够了,他试着让力量汇聚到掌心,没想到只试了两次就成功了。
老板娘手里的小刀“哐当”掉到地上,她讪笑道:“呃……或许您需要一份营养午餐?”
“你们为什么要杀我?”龙雨好奇他们的目的,“我的钱袋都被抢走了,按理说身上不会有太多钱,杀了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这……当然是因为您的马了,黑市里总有人收良种马,那匹马一看就是精心喂养的好马,转手卖掉的话,至少能卖20枚金币……”在龙雨的注视下,老板娘老老实实讲了实话,“不过您看,我们也没做成这笔买卖,您能不能好心放过我们?”
老板在一旁抹眼泪:“您看我们这里,又穷又破,我们也只是想攒点钱去大城市里生活啊,您不知道,我们还有个后天残疾的孩子,这小镇里哪有地方给他治病……”
龙雨不信老板的话,不过他也不想和这两人过多纠缠,这件事也只能任由他们敷衍过去。老板娘端来饭菜,之后两个小时没有再来打扰。
两小时后,龙雨再次骑上马,前往赫莱蒙思城。
小镇离赫莱蒙思城不算太远。路上来往的车辆逐渐增多,交通拥堵处,马车和汽车并列行驶的场面十分新奇,沿路甚至种植了许多观赏树,枯叶簌簌的白桦给冷淡的冬日平添几分悠美。
等他真正到达赫莱蒙思城,已经在黄昏之后。
他翻身下马的瞬间,身侧的路灯忽然点亮,接着一点点延伸至城市深处。人们穿着体面、整洁的衣服,三三两两从他身边路过,偶尔会有人侧过头看一眼银马,又在看到他身上陈旧的装扮时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
龙雨又得找个宾馆,他拦下其中一个人问路,那人不耐烦地随意指了一个方向,匆匆离去,龙雨呆滞了两秒,朝他所指的方向走去。
很快他就发现,那个人没指错,这边确实有很多旅馆,但都是某种……龙雨目前还无法理解的,情侣旅馆。旅馆门口贴了许多房型示意图,环绕着“水床、捆绑、悬空、豪华浴室”之类的加粗文字,旁边写着五银币。龙雨看了一会儿,并没发觉这些图片有什么好吸引人的,而且价格明显偏高。
他牵着马走了快半个小时,才找到一家旅馆,只要两银币就能住一晚的单人房正好还剩一间,龙雨付了钱,问店员有没有什么来钱快的工作。
“来钱快的?”店员正在记录龙雨的入住信息,闻言抬起头,仔细端详他的脸,“那就去酒吧打临时工吧,我们这里离酒吧挺近,半夜下班很快就能回来休息。凭客人您的长相,肯定很受富豪的欢迎,当然只是调酒、卖酒也很容易干出业绩。记得让老板当天结账,过后老板可能会不认的。”
“……”虽然龙雨不太明白,但很显然这不是特别正经的工作。他问:“没有别的吗?”
店员毫不客气地回答:“可以跳过调酒这一步,找个富豪。”
这答案比刚才的更不靠谱。龙雨无奈地点头:“那就告诉我酒吧在哪里吧,我先去看看情况。”
店员道:“其实客人您可以选择把这匹马卖掉,您要知道,这么漂亮的马……”
“我明白,但它是别人送的,我现在不想把它卖掉。”龙雨觉得这匹马是俞温的,同样是借给他的,要是卖掉,总感觉对不起俞温的信任。
他取了房间钥匙,把马背上的生活用品卸下来放进房间,打开窗户。从他房间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银色的马温顺地垂着眼睛,在咀嚼干草。马棚里挂着灯,银马浑身像镀了一层金光,毛茸茸的。
龙雨在房间里坐了一会儿,身上的疲惫消散不少,再起身,朝店员说的地方走去。
赫莱蒙思的酒吧占据了一整条街,龙雨走近这条街就被眼前的华丽装饰震撼到。到处张灯结彩像过节一样,花草中藏着彩灯小球,耀眼且“不见天日”,在几乎统一的外装修风格下,各家门前挂着不同的牌子,其中大部分用通用语,一小部分在门牌上刻画了不同的记号。
许多酒吧都能看到许多衣着鲜亮的男女在闪烁的镭射灯下暧昧地扭动身体,旁若无人,龙雨快速排除过于露骨的店,最后迟疑着,走进了看起来比较清冷的一家。
这家酒吧叫“赤色荆棘”,门口垂挂着许多流苏,流苏后是两片分开的黑布,里面的灯色调偏红,监控器一样摇头,最中间的镭射灯不像别的店滚动得又闪又快,而是慢悠悠的,龙雨还挺喜欢这个节奏。
他还没忘记自己来这里的目的,走到吧台前,径直问酒保:“你好,不知道你们这里需不需要临时工?”
“临时工?”酒保不耐烦地反问,在看到他的脸后迅速换了语气,带着奇怪的笑容,“完全没问题!你会调酒吗?不会的话,也可以选择到客人身边陪酒,你觉得如何?”
听起来似乎不怎么样……龙雨有点像换一家酒吧问问看,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道清晰的男声:“请给我来杯度数比较低的酒,最好甜一点的。”
酒保放下龙雨,去招待新客人:“好的,这款‘初吻’你应该会喜欢。”
那位客人身上挂着复古款式的摄像机,穿着黑色休闲外套,上半身撑在吧台上,手指关节分明,呈现出诱人的冷白,他的黑眼珠很亮,黑发衬得面色纯白如玉。注意到龙雨的视线,他微微一笑:“你们刚才说的话,我也听到了。友情提示,在酒吧里当服务生其实可以选择不陪酒。或者,我有幸喝到你调的酒?”
1.参照我国北方,冬季气温能达到零下二十多度,东北甚至有零下四十多度甚至零下五十多度,所以夜晚骑马行进很有难度。在更寒冷的俄罗斯,冬季醉酒后冻死在室外是很常见的事。
2.为什么偷马要杀人:因为马被偷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为了避免后续纠纷,对他们来说,杀人是最简单的方法。
3.赫莱蒙思城与三神:其实最开始并没有想这么多,灾异的剧情也不在这里,但是只写两个感觉没有气势(而且不好拿恶神和邪物来凑数)。
4.写到这章,可能有人会希望了解这个世界观的货币兑换规则。本来是想参考古代的,但后来觉得太麻烦了,干脆搞成金:银:铜=1:100:10000,简单好记。为什么不用纸币:一是纸币需要权威机构才能印制、而且不能随意印制,二是宗教分歧难以统一最后会衍生汇率问题很麻烦,三是对于拥有神力的人来说金银铜的运输、储存等不成问题,没有使用纸币的必要(纸币最大的优势就是方便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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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赫莱蒙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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