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治安一向不错,苗凤花的案子一过去,府衙里头就又恢复了清闲,只要处理一些琐碎的杂务。
仲半仙觉得自己是最忙的人之一了,早起要来赶去府衙打扫堂屋、磨墨,贺茗堂此人喜好写字,用墨极费,要是待在府衙里头,搞不好一天得磨上好几回。
偷懒的办法就是把那堆账册搬回茶馆看,这人总不至于为了一颗墨丸专门把他从城北叫过去吧?
相安无事。
第三天一早,仲半仙照例先吃了早饭,趁着日头还未完全升起,一路晃着羽扇散步到了府衙。
扫完堂屋、磨完墨,半仙正打算离开。一踏进院子,竟有一团粉粉白白的东西突然往自己脚边滚过来!吓得半仙一把抓起道袍就要往门里退。
那团东西忽然不动了,一扭,竟然抬起来一个脑袋,粉粉的圆鼻子、粉粉的亮眼睛、粉粉的大耳朵,黑乎乎的脸,窄窄的腰背,全身却通透白皙。
“贺茗堂——!”半仙气得大喊,脚被那团东西拱了拱,直接趴住了,“你给我出来!”
“仲先生这是怎么了?一大早就火气这么大?”贺茗堂手中剥着肉桂,一脸轻松自在地走出来,看着气急败坏的小老头,心情好得很。
“你给本仙解释解释!”半仙抓着羽扇两手抱胸,虎着脸、转过头去。
“小粽子,来,吃桂圆。”贺茗堂剥了颗肉桂,轻轻往半仙脚边丢去,那团子一拱身子,就叼住了肉桂,咬了几下还吐掉了核,“噜噜”地伸出舌头舔了舔。
只见那男人奖励似的摸摸团子的脑袋,又丢给它一颗,这才抬头对半仙道:“本官养的,仲先生有意见?”
“苗凤花家猪圈里那只?”
“是啊。”贺茗堂直起身,拍拍手,“两个兄弟一个被箭扎死,一个被毒药毒死,好不容易活下来这只,总不能让它饿死吧?本官前天让周容去抱回来了,直接给阉了,养着挺好的。”
“阉了?”仲半仙倒吸一口凉气,“说不定它还是更喜欢被活活饿死呢。”
“本官养它是看它可怜,不是养来看他发情的。是吧,小粽子?”那团子竟拱了拱脑袋。
“你叫它什么?”半仙刚刚就怀疑自己的耳朵,这回又听了一遍,“小仲子?你还把它阉了!到底骂谁太监呢?”
“……本官没骂你太监的意思,不过嘛,叫小粽子确实是看它可爱,脸跟你一样黑乎乎的,小粽子多好听。”
半仙眼角抽抽,说不出话来。
院子一个向阳的角落里,那男人竟然还给一只小猪搭了窝,一丈宽,两丈长,猪炕上面铺了干草。不远处的一片菜地旁边新挖了一个积肥坑。
“小粽子可聪明呢,它知道要去茅坑,昨天打两下就记住了。仲先生下次打扫完堂屋就顺便给它喂个早饭吧。”男人侧头咧嘴一笑,那理所当然的语气简直让人没法拒绝。
“本仙不干。”拒绝就要拒绝得一点不留余地。
“你打赌输给本官了,说好的要帮本官干活。”贺大人说得理直气壮。
“可是本仙要干的活只剩五天了。”
“那就喂五天猪。”
讨价还价讨了半天,怎么着就突然多了一个活呢?那白团子又来拱他的脚,湿湿润润的圆鼻子钻进裤管嗅了嗅,吓得仲半仙跳开了半步。
“哈哈哈哈哈——”贺茗堂看小老头被逗成这模样,觉得这小猪抱得真是值。弯下腰去一手就对着它的腰抄了起来,圈着它肚子往后面走,小猪四肢胡乱蹬了几下,乖乖耷拉着了。
“走咯!咱们去严尚之屋里洗澡吧。”
好吧,仲半仙承认,只是喂五天早饭而已,自己比起严尚之来说,还是幸运多了。
还是拿点账册回茶馆去。
五天很快就过去了。
第六天早上贺茗堂出来的时候,小粽子正饿得“哼哼”直叫唤,小蹄子扒着腿就往上蹭,只好揉揉脑袋赶紧给它喂吃的。
堂屋看着还算干净,进了书房,坐在书案前,一提笔,发现砚台干干净净。
真是不习惯了!
于是整整半个早上,贺茗堂写字都觉得特别不顺手。越想越不愿看手中那些琐事折子,直接丢给了周容处理,带上严尚之就奔着城北而去。
“两位客官里面请——”小二的声音清脆洪亮。
“这是桐城新上任的知府贺大人,还有严大人!你不是见过几回了嘛,怎么还这么没有眼力。”二墩儿和二崽又在仲山半仙的茶馆里坐着呢,严尚之热络地上去打了招呼,找了一桌随意坐下。
“你们掌柜的呢?”贺茗堂站着问小二。
“掌柜的这几日就在那头看册子呢!”
贺茗堂顺着小二的声音望去,果然看见依然是道士打扮的半仙站在台子边翻着册子,一边抄一遍算,听见自己的声音也没半点反应。
贺茗堂觉得有点憋闷,直接走了过去,“仲同知,本官今日想要去城中体察民情,听说半仙对桐城很熟,你给本官带个路吧。”
既然是逛街,可以抛下那堆破账册,半仙眉梢一喜,一声“好呀”已脱口而出。
“知府大人发话,本仙怎敢违抗?”赶紧将册子放柜子里锁好,交代了小二看好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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