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海多克是美国人,莫妮卡·海多克是英国人。他们结婚二十多年,过去一家人一直生活在美国,是最近才搬到英国来的——戴维斯是一家美国医药公司的拥有者,但他不是那种白手起家,自己管理公司的老板。
事实上,‘锋锐’是他祖父创办的,不过直到他接手前,在众多美国药企中‘锋锐’都很不起眼。只生产绷带这类简单的用品,以及一些过了专利期,任何一家药厂都能生产的药品。
戴维斯·海多克的天赋不在管理,而在研发。现在‘锋锐’的管理者是一群职业经理人,他自己则是研发部门的负责人。在业内,戴维斯·海多克一向以研发效率高闻名,在他手上‘锋锐’接连诞生了几个重磅炸.弹,引爆了业界,也成就了如今的‘锋锐’传奇。
刚结婚时,为了支持戴维斯的事业,莫妮卡和他一起定居美国,同时也将自己的事业中心转移到了美国。
莫妮卡主要是做艺术品生意的,有一间名叫‘泊世’的艺术品公司。在艺术品交易这个领域,她是业内女王。她最得意的两笔投资,一个是针对俄罗斯的,一个是针对中国的——在九十年代初期,她就非常有前瞻性地笃定俄罗斯和中国的艺术品市场会爆发式增长。
事实上她是正确的,当初大量买入的艺术品,如今不知道带来了多少倍的利润!
美国富豪云集,是做艺术品生意的好地方,但英国也不差。丢掉了世界中心的位置之后,伦敦这座城市对全世界的富豪依旧有着不小的吸引力。这一方面是因为惯性,这一代超级富豪成长起来的时代,英国还有一点儿日不落帝国的余晖。对于伦敦,不少人还是挺向往的。
另一方面,就是伦敦对富豪的友好了。就像摩纳哥的免税政策,让那里成为富豪的天堂,超级富豪的密度前所未有的大一样。英国对富豪在政策上、法律上的友好,让很多富豪青睐这里。
而且,伦敦金融城也是和纽约交易所并列的,这里的金钱流动非比寻常。跟着钱走的富豪们,怎么可能错过这里!
苏.联解体之后,瓜分了国家财富的俄罗斯寡.头,中东半封建半现代国家里的石油王室,非洲独裁统治者和他们的亲戚们,前英国殖民地出来的垄断买办们...这些人纷至沓来,在伦敦城内安家。
莫妮卡在经营了二十多年美国市场之后,又看到了曾经半道放弃的英国市场。这一次,换戴维斯来支持她了——‘锋锐’那边依旧离不开戴维斯,他最近只是在重磅新药成功之后,给自己放了一个长假而已。至于将来怎么办,只能辛苦一些,日常飞过大西洋了。
超级富豪们日常做空中飞人也不是什么新闻了,那么多昂贵的私人飞机,买来总是有理由的。
——海多克家没有男强女弱,而且非常难得的,两个出色的父母不仅没有让家庭无法维持,反而建立起了互相关心的家庭氛围。
等到艾米丽离开,莫妮卡才第一次读艾普莉写的小说。虽然是艾普莉写的小说,但最近正忙着打入伦敦艺术品市场的莫妮卡实在没有时间,之前并没有看过。
“真没想到莉儿会写长篇小说,我是说,她继续写诗,我都不会那么惊讶。”莫妮卡翻开还是电脑打印字体的《玫瑰战争》,对丈夫说到自己的真实想法。
艾普莉很难长时间专注于某件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诗歌还好,燃烧过激情之后,天才型的诗人可以很快完成作品。但小说就不同了,即使是天才,长篇小说要写出来,也需要作者持之以恒。
“是的,这次莉儿坚持的时间久的惊人,就像是‘玫瑰战争’本身一样。”戴维斯这个美国人,这个时候说了个英国比喻。
“或许莉儿只是终于找到了愿意为之奋斗的事业,对于热爱的事物,海多克的耐心向来是空前的。”
“不过...没想到会是小说创作...之前莉儿的诗歌明明受到了欢迎。”戴维斯显然想到了女儿意外受欢迎的诗歌集《凤凰》——她的诗集出版其实有偶然性。
她从小就写诗,还会将自己写的诗歌朗诵给亲戚们听,那些诗歌是几年积攒下来的。她的外公觉得这些诗歌写的很好,应该做一个纪念。所以出钱请了设计师设计典雅复古的封面,又自费印刷了一百册。
羊皮封面,烫金的书脊,内页也是非常高档的纸张,比时下昂贵的精装书更好!很像是文艺复兴时期伟大作者们的伟大作品。
一百册诗歌集除了留几册作为纪念,其他的都赠送给了朋友,炫耀自己有一个聪慧的孙女。
这些诗歌集送人之后,大多会被扔进富豪们的书房吃灰,正如他们书架上大多数精装书的命运一样。但有一本被某个年轻人读到了,读完之后惊为天人,陆陆续续发表到了自己的脸书上,获得了大量人气。
由此吸引来了出版社,通过艾普莉的外祖父找到她,希望为她出版这本诗歌集。
艾普莉对此没有太多感觉,很随意就答应了这件事...之后的事就都知道了,诗歌集《凤凰》很受欢迎,至少以诗歌来说卖的很好。
流行小说作家相对于诗人来说,在当代肯定是更有‘钱途’的职业。但问题是,艾普莉属于中了‘出生大□□’的超级幸运儿,她的人生可以断言,缺什么都不会缺钱。所以做流行小说作家,还是做诗人,其实没什么不同。
甚至,后者因为其‘曲高和寡’,格调更高,还更能得到认同呢。
所以戴维斯的‘疑惑’,并不算奇怪。在他看来,如果艾普莉想要做诗人,是没理由转去写小说的。
莫妮卡已经在读《玫瑰战争》,敷衍地‘emmmmm’......认真地说,莫妮卡已经很多年不读爱情小说了,作为有自己事业的女强人,她的家庭和事业都很充实,消遣时间的读物并不在日程中。
但即使是女强人莫妮卡也在读了《玫瑰战争》后有点儿迷。
客观地说,小说本身是没什么深刻内涵的,艾普莉的文笔比当下流行小说平均水准要高出一大截,但也改变不了这就是一个非常商业的爱情小说的事实——然而话说回来了,这样的作品就是有趣啊!
商业作品能大获成功是有道理的。
莫妮卡也并不是非莎翁、奥斯汀、狄更斯不读的文艺女青年,如果是电影的话,她也喜欢看那些小情小爱、大团圆结局,甚至有些俗气的作品。
《玫瑰战争》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莫妮卡读起来也有一种暗爽感。
读完《玫瑰战争》的存稿之后,莫妮卡若有所思:“说不定莉儿这次能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戴维斯摘下眼镜,已经准备睡觉了:“我以为,《凤凰》出版之后,莉儿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她大概是今年诗集卖的最好的当代诗人了。前一段时间,我在南汉普顿见到了一些‘老朋友’,他们提到了莉儿.......”
“你真该去看看他们嫉妒的嘴脸,虽然我一贯不赞同攀比孩子,但不得不说,每当这种时候,总是愉快的。”
上流社会几乎无时不刻不在互相攀比,超级富豪们当然也会比较谁的孩子更好看、更聪明——普通父母都会做到这种程度了,生活在严苛等级、浮华炫耀中的富豪们,更无法免俗。
莫妮卡放下了打印的《玫瑰战争》:“嗯哼...可惜,我们要去度假了,不然的话,可以在伦敦见证莉儿的成功。”
自从进入现代社会,旅行这一过去贵族们的专享,迅速在全阶层风靡。欧美国家,一个家庭做家庭预算时,旅行度假都是必要的固定开支,正常家庭都习惯设定一个收入百分比为旅行支出。
哪怕没钱,也可以去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某个亲戚居住的小镇、农场借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不用想工作的事,体验和家里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而对于富人来说,旅行度假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艾普莉今年十五岁,印象中家里每年都会外出度假——虽然有的时候工作很忙,度假时家庭成员不一定能到齐。
度假的日子一般在盛夏,七月份八月份,或者在圣诞节前后。
原来在美国的时候,艾普莉夏天度假,七月、八月都有。但现在在英国,按照传统,只能迟一些——英伦的气候,夏天还是很舒适的,因此在近现代以前,有钱人的很多活动都安排在夏天,夏天也是伦敦的社交季。
这种传统顺承到了今天,例如亨利皇家划船赛、马球赛、私人领地狩猎...等等等等,还包括以蛇廊夏季亭展为代表的一大堆夏季艺术展,都会在夏天进行。
所以,不少人会选择七月间留在伦敦,参与社交活动,至少是大部分最重要的社交活动结束后,八月份的时候再离开伦敦。去阿尔卑斯山滑雪,去地中海或者加勒比海沿岸沐浴阳光,去非洲大草原看动物...总之就是这些。
海多克家也是这样,他们打算今年去南非。
而艾米丽准备已久的小报,也会在他们度假期间创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贝奇丹克府(5)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