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孔雀自怜金翠尾

空气即刻点燃,能量波水纹般一圈一圈扩散,项廷感到直面太阳磁暴,头疼欲裂。

直到砰的一声闷响,不是两个男人之中谁关上了门,是风吹上了它,雨夜中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意味。

蓝珀这才发觉来了不速之客似得:“站那别动,我马上就来。”

蓝珀怀里抱猫的姿势,抱着一大瓶形似灭火器的医用酒精,走过来,对着白谟玺呲了一分半钟,玫瑰花便如沾了露水更加娇艳可人。

白谟玺纹丝不动站着被呲的同时,观察费曼。费曼硬挺的衣领,阔幅领带和扎扎实实上浆的衬衫,俨然是一位严肃银行家的行头。它们表面都没有呲过的痕迹,他要么是进门就没被呲,要么是呲了但二人世界久了呲痕消失了。哪一种可能性,都让白谟玺的脸色煞是不好看,肉眼可见地阴沉下去。

淋浴结束,蓝珀一边支使白谟玺:“下这么大的雨,快把鞋子扔出去。”一边招呼费曼:“等雨稍微小一点再走吗?”

“我的司机等了我很久。”费曼淡漠道,“你也有你的宾客需要款待。”

话音刚落,白谟玺很有点花花公子味道地露出一笑:“今天如此之特别的聚会,介怀什么主客之分,是否太过于拘泥了?我早就请求Lanny,不吝将他的朋友全部介绍给我。最好我认识,或者是我想认识的,起码要对味,能够一起玩得来。当然,如果实在匹配不上其中任何一点,我还是会以礼相待。”

项廷一只手撑着衣柜的门,另一只手攥着一根衣架,防止昏倒以后直接滚到外头去。现在一个没走又来一个,项廷感觉自己何止要小丑变大丑了?他是棺材板上又被多钉了颗钉子,因为姐夫可能不会把他扭送警察局,但白谟玺嫌疑极大。

蓝珀没事人一样回沙发上歪着了,看电视,增加一些茶歇环节,吃戒烟的磨牙棒,即自己烤制的水果蔬菜干。

那两男的还在门口杵着,这是干嘛呢?项廷看到他们握了手,白谟玺先伸的手,他用的词汇太高级了,古英语还是法文希腊文?听不懂。项廷依照人之常情理解,白谟玺应该在说久仰久仰;但凭其语气判断那是,长久以来耳闻阁下盛名,近看实物还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呢!啧。

这时沙曼莎来电,确认两件事,一蓝珀没睡着,二费曼在他身边。

沙曼莎认为,蓝珀的不靠谱是基因问题,无法改变,必须要费曼主持大局。他们现在急需一单生意开张,而蓝珀的风格是在各种寒暄中进行各种试探,但对关键的交易分歧却欲言又止,导致谈判效率极为低下。好像特别羞于针对具体的商业条款交锋,在那相互猛打太极。这,还是满状态、清醒的蓝珀。

要说蓝珀有多离谱,沙曼莎简直如数家珍:蓝珀常常疑心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每月都得有几天卧床养病。他实在是个自相矛盾的人,有时候病恹恹的,有时候精力勃发,发动跨国并购大战就像翘着大尾巴的狐狸冲进了鸡群,可很快能量耗尽之后又得卧床不起。每到夏天就完全放弃工作,失联、失踪。即使入了秋,只要气温高于十八度他就镇日在寒玉床上大字挺尸,虚弱的身体像剖开的雪梨一样缓慢失水,同时又不断往外沁着光莹莹的细珍珠。董事会责问他在家里躺着做什么,他说我给好多客户打电话介绍我自己。

蓝珀说人在,沙曼莎不信。蓝珀勾勾手指,让费曼过来,对着电话吱个声。刚才还气势汹汹地向上管理的沙曼莎,一听到费曼的嗓音,反过来被吓了大一跳,敬语稀里哗啦地全用上了。

沙曼莎向费曼同步一些进展,电话没开免提,蓝珀侧卧在沙发上,抱一个心形的靠枕,稍稍直起身体,侧耳去听。

白谟玺从沙发后路过,手从听电话的两个人中间伸过,大模大样地突破了这层胶漆。

蓝珀怪了一句:“不要碰我,要离我远一点,感冒很容易传染的。你要是病了,我也会很难受。”

“没听说喝酒能防治感冒,不过也不妨一试。”白谟玺刚刚别扭的动作,似乎是为了穿过两人,取走茶几上的酒杯。

蓝珀说:“你拿的费曼的杯子呀。”

“哦,我只是想帮你清洗干净而已。”白谟玺俯视一眼蓝珀的穿着,纯白的轻纱宛若一个吹弹可破的蝴蝶梦,又一股子醋气直往外冒,“毕竟你都没有力气穿好衣服了。”

白谟玺去洗杯子,费曼则礼贤下士的姿态,表示不用劳烦,自己的东西自己来。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厨房的水槽那儿。

项廷见状,开始规划他两这时候打起来,蓝珀冲上去拉架,自己趁机逃出去的路线。

可项廷一点都不了解费曼。费曼何许人也,他贵族的底蕴可不是通过住在那些俗丽的宫殿里来体现的。沿着第五大道,那些尽皆是好大喜功的商业钜子们所建的笨拙巨宅,它们无非是对欧式城堡的剽窃。就算是有人借着酒劲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费曼也会视同无物不置一词。绅士的真谛,不止是为女士开门,它在于绝不因任何险境、难堪之处,使自己有一星半点的失态。

白谟玺说:“请回去休息吧,你也并不熟悉我们的洗涤用品摆放之处。”

费曼确实没有跟他抢着干活,像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见对方蔫不唧的,白谟玺便笑道:“赫尔南德斯先生,突然间为何沉默了?我明白你的时间掰着指头以分秒计算,对闲谈没什么兴趣,但深夜忽然出现在别人的寓所就不算失礼,就不怕华尔街记者的围追堵截、跟踪报道了吗?”

等到白谟玺优美地擦干了最后一只斗彩青花杯,费曼才说:“只是恍然大悟,为什么你手上握有Lan家的钥匙。”

前阵子蓝珀度假,钥匙交给白谟玺,让他定期安排人来打扫。可此情此景下,费曼这番话听起来,就好像白谟玺正是那个对洗洁精的位置了如指掌的上门小时工一样。

白谟玺不改微笑:“不管怎样,真心感谢你替我在工作时候照顾他。”

费曼说:“既然他同时也是你的财务顾问,为你工作,那我也应该向你表示感谢。”

“他和我在一起,不仅仅是工作那么简单;我们之间的关系,也远远超越了普通的上下级。”

“那么,那是?”

白谟玺望了一眼,蓝珀窝都没挪,还在沙发那沉浸着煲电话粥,瞌睡得头都要垂下来了。

白谟玺压低了声音:“听好了,Lan属于我,他是我的未婚妻。”

费曼患有面神经麻痹似得一个英国男人,听了,忽而失笑一声。但是也并未说什么了。

都说穷寇莫追,白谟玺却非要置情敌于死地,一遍又一遍地宣誓主权:“怎么了?我的话让您深深迷惑了吗?难道我们所用的语言不相通?这个词在美国的英语里叫作未婚妻,在贵国的词典中就没有这一条吗?”

“从广义上讲,未婚妻,这个词是全球通用的。”费曼一边不动声色地从厨房离开,不再跟幼稚的民众一般见识,但一边说,“然而狭义地在我家里,举国将称他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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