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晋江独家发表

一通电话,打断了叶颂明的思绪。

来电人是他的助理编辑,通知老板找他,说有重要的消息宣布。

助理的语气轻松愉悦,应该是一个好消息。

叶颂明用最快的时间换了一身休闲装,背上双肩包,提起电脑包,脚踩着帆布鞋,好似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朝气蓬勃地走出别墅区。

大多数人上班都觉得痛苦,少数人像叶颂明这样脸上洋溢幸福,因为他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

一年前,叶颂明弃医从文。

他先找到一零三医院的院长景逸宸,也就是他其中一位岳父,如实说明自己的情况,然后再向上司递交辞职信。

景逸宸虽然替他和医院都感到惋惜,但仍然尊重他的选择,并且给予行动上的支持。

他辞职的消息一传出去,不管是同事还是朋友都很惊讶。有人问他是不是医院的工作节奏太快撑不住,还是那个患者至上的岳父故意压榨他。

他说都不是。

有人又问了:“那你干嘛辞职?”

叶颂明:“我不喜欢在医院上班。”

“那当初为什么学医呢?”

叶颂明坦然一笑,如实说:“因为那时候年轻没想好,听别人说学医不错就认为真的不错,读研时才确定了自己喜欢的职业。”

原来叶医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都有过一段迷惘的时期。

叶颂明很钦佩景逸宸那样的医者,永远将患者排在第一位,可惜他做不到。他去医院上班纯粹是为了完成任务,抱有一种对得起工资的想法。

回家以后他几乎是和患者隔绝,表面不关心,内心没兴趣,潜意识排除医院的一切事物。

会辞职也是偶然间被人一语点醒才做出决定。有位朋友提醒他:“你不太适合在医院上班,你那么喜欢文学,干脆辞职专做翻译工作多省事。”

他办事不拖拉,当天找到景逸宸,第二天就递交辞职信。

大约一周后,他恢复自由身。

叶颂明并不是在国内上大学,他考入F国有名的医学院,年纪轻轻就获得规培证,也是在学医期间,他发现自己有语言天赋,惋惜自己不该学医,应该报考外文系。

但这并不耽误他学习外文,现在的叶医生可以熟练掌握两门外语,甚至倒背如流那两个国家的历史和民族文化。

在去医院上班之前,他兼职名家编译委员会的翻译顾问,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余出的时间他都在做翻译工作。

不是口头翻译,而是文字翻译。

截止目前,叶颂明已经译出三本外文长篇小说,一本E语,两本F语,并且出版销售,名家翻译的文字精准灵活,得到同行和读者的一致好评。

辞去医生职位的叶颂明可以专心致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他现在不仅是委员会的翻译顾问,还是HX出版公司的总编辑。

有人叫他叶医生,有人叫他叶老师,也有人叫他叶主编。

他对称呼无所谓,叫什么他都答应。

......

叶颂明的预感是对的,出版公司的老板找他,确实是向他宣布一个好消息。

老板年过四十,天庭饱满,身材微胖,长相和个头都一般,性格很随和,从不压榨员工,是少见的不提倡加班的老板,在出版公司上班的同事都很喜欢他。

他一见叶颂明进来便站起身拍手叫好,笑容灿烂,嘴角都要裂到耳根处。

“叶老师!恭喜啊!”

“侯总。”叶颂明姗姗来迟,不着急问有什么喜事,先放下背包,脱了外套,开始冲泡咖啡。

侯总迫不及待地走到他跟前,一手杵在桌面,歪头看他:“罗斯托夫和鲍里斯的独家版权都被咱们买下来了!幸亏有你,要不是你和作者见面聊过,咱们公司想买版权还真不容易,叶老师,这回你有事儿干了。”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

叶颂明眼眸瞬亮,高兴的把第一杯咖啡让给老板,转身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从书架上抽出两本外文书,关心地问:“《外乡人》的版权也买下来了吗?”

这是叶老师近期最喜爱的一本E语书。

老板这么宠员工,必须买下来。

叶颂明略翘起嘴角,欣慰地点头:“那就好,我还有一篇译者后记没写完,结束后我会把精力投入到罗斯托夫和鲍里斯的作品中,尽快译书出版。”

侯总伸出手来与他握手:“辛苦叶老师,需不需要我再调一名助理帮你,这些小孩都想跟你学习。”

叶老师已经迫不及待要工作,敷衍的握完手便把头低下,用温和的声音无情拒绝:“我有小亮就够了。”

小亮是叶颂明唯一的助理编辑。

侯总只得答应:“好吧。”

侯老板出去没多久,闫小亮就敲门进来了。

“叶老师,下周的作协分享会你去吗?”

闫小亮两手杵在叶颂明的办公桌,瘦长的身体前倾,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上满是期待的神色。

叶颂明喜欢阅读,喜欢翻译,喜欢写一些读后感和随笔,但是不喜欢参加和文学相关的聚会。

正好手头有两本书急需他翻译,他以此为借口拒绝:“太忙,没时间,《外乡人》的版权刚买下来。”

“唉.....”闫小亮长叹口气,“见不到男神了。”

叶颂明低笑:“你自己去。”

闫小亮挠挠头,露出惭愧又不甘的表情:“谁认识我啊,一帮文人和傲骨,我去了没人鸟。”

这点叶颂明不反驳,他翻开手里的书,打开笔记本电脑,很友好地下逐客令:“小亮,你先去忙,我有事叫你。”

闫小亮跟在他身边好几年,了解他的脾性,一旦进入阅读状态那就是六亲不认。

他刚把闫小亮赶出去,安静不到五分钟,办公室又进来人了。

这次来的人更让他头疼。

他不得不合上书籍,调整一下情绪,抬头朝门口看去。

一个非常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身材高挑样貌出众,头发略长,穿着灰色的涂鸦连帽衫,双手插在宽松束脚裤的裤兜里,正漫不经心地环顾四周,最后视线停在咖啡机旁边摆放的蝴蝶兰。

“叶医生,谁又送你花了?”

语调松散,裹挟一丝耐人寻味的懒笑。

年轻男人走到窗前,低头打量着盆栽里盛开的蝴蝶兰,一转头,在明媚的日光下露出一张完整的俊脸。

叶颂明半敛睫毛,回了一个职业假笑:“忘记了。”

年轻男人微妙地瞟了他一眼,不着痕迹地挑下唇:“记住,这是我送的。”

叶颂明敷衍了事:“谢谢。”

“拜托,叶医生,你不要满脸戒备行不行。”年轻男人笑着摇头,两只手从裤兜里拿出来打个响指,“我又没说别的,用不着用那种眼神看着我。”

“哪种眼神?”

“感觉你要被强。”

“我没那么自恋。”

年轻男人大步流星地走到办公桌前,一屁股坐在叶颂明对面,接着就把两条无处安放的大长腿抬到桌面。

叶颂明瞅一眼被霸占的地盘,眼神凉凉,笑容暖暖:“夏少爷,您有事么?”

眼前这位是侯老板的外甥,大学还没毕业,年纪轻轻无事可做,经常来出版社晃荡。

招惹了这位少爷,不是来出版社上班后,而是在这之前。

叶颂明还是一名医生的时候,遵守工作制度为有心脏病的夏少爷做过手术。最初的夏少爷除了话多以外和其他患者没什么区别,直到他们在出版公司偶遇。

夏少爷对他的另一份职业感到惊讶,不顾舅舅的阻拦,越过很多人直接走到他面前,差点把一张轻挑不恭的脸怼进他的眼眶。

然后盯着他笑,笑起来的样子像野性难驯的纨绔子弟:“叶医生,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呢?”

没等叶颂明回答,夏少爷就被他舅舅拽走了。

从那以后,叶颂明总是能在出版公司看见夏少爷。

叶颂明敛回思绪,往后挪了挪椅子,带笑的目光端量对面的男人,很快发现对方的额角泛青紫色,但是不关心:“您有事直接说行吗?”

“你就这么不欢迎我?”夏少爷摸了摸后脑勺的头发,此刻清眸一眨一眨,很有几分故意装出来的乖萌,“医者父母心,我受伤了,腿疼的厉害。”

叶颂明应对自如:“我已经不是医生了,”说着举起手中的书,“我现在是一名译者。”

夏少爷顺势抢过来,翻开几页看两眼,蹙眉道:“这是什么,好像跟上次不一样。”

“这是E语书。”

“你上次说是F语书。”

“这次是E语。”

叶颂明轻而易举地夺回自己的书籍,感觉太阳穴在突突跳,他扫一眼钟表,礼貌中融着淡淡疏离:“你出去吧,我还要工作。”

夏少爷抬了抬腿:“您不给我看病了?”

叶颂明点开笔记本,眼神都没给:“我不是医生,你有病就去医院。”

见好就收,小朋友都懂的道理。

夏少爷若无其事地笑笑,慢吞吞地将两条腿从桌面移开,好像真怕打扰到叶颂明工作似的,轻手轻脚离开,出去后还不忘关门。

外面有人在等夏少爷,出去后也不安静,站门口聊了几句话。

叶颂明隐约听到闫小亮的声音:“夏少爷,叶老师已经结婚了。”

隔了好几秒钟,才传来夏少爷漫不经心的回应:“我知道啊。”

叶颂明站起身,合上百叶窗,将办公室的门“咔嚓咔嚓”反锁两道。

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他气定神闲地为自己冲杯咖啡,重坐回办公位,目光炯炯地看着笔记本电脑,心情很好地伸个懒腰。

牛鬼蛇神退散,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的工作了。

......

叶颂明利用三个小时的时间,写完一篇接近三千字的译者后记,期间修改次数不计,这篇文章正式出炉会放在他上一本翻译的F语书的最后阶段。

翻译一本外文书,尤其是名家名作,非常考验译者的能力和阅读理解,两国语言文化差异极大,尤其抽象的概念,很难找到完全对应。叶颂明为了完美诠释一本书的灵魂,经常跑去外国学习当地文化,通过各种关系和人脉与作者取得联系。

若是作者已经逝世,他非要找到作者的墓碑和后代不可。

他就是这样一个执着的人。

执着的叶医生不仅在翻译工作上执着,在其他方面也有点固执,比如买菜做饭。

他没忘记自己对周予琛的承诺,特意提早三个小时下班,外面日头正烈,他提着笔记本从办公室走出来。

大厅办公的同事见他早退都非常惊讶,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闫小亮都忍不住问一句:“叶老师,今天这么早?”

叶颂明笑说:“回家做饭。”

等他走没影,有几个同事立刻围拢到一起,脑袋贴着脑袋,窃窃私语。

“谁说叶老师和爱人感情不和,这不是挺好的吗?”

“好吗?”其中一个有点憨的挠头,“真的好就不会连续一年天天加班。”

“叶老师那不叫加班,他是看书看到忘我,写稿子写到废寝忘食。”

“在家看也是一样的,他为什么不回家?你也是天天看天天写,你怎么就喜欢回家呢。”

“你这么说也有点道理...”

......

叶颂明有一个毛病,家里的阿姨都拿他没办法。

他每次下厨都是亲自买菜,信不过别人,买菜的时间也比别人耗时,习惯性精挑细选,若是买不到称心的食材,他宁可取消一道菜也不会将就。

下班之前他就列出菜谱,准备做六道家常菜,其中必有香煎锥鱼和培根时蔬卷,只因周予琛最喜欢。

挑选食材的时候,他脑子里又想起别的事。

对任何事都追求极致的他,为什么对婚姻就没有这种向往呢?

也许那位感情专家说的对,他天生缺乏感情,是一个自我缺陷的人,也是一个薄情人。

幸好他还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他不想因为自身的缺陷而令别人感到痛苦,所以他对身边的人尽可能的好,好到挑不出毛病。

周予琛:你这种人最可怕T_T

在这里解释一下,文中的E和F算是俄和法的代替称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左思右想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用字母代替,以及本文主角的工作内容和规则都存在作者的私设,无需浪费时间考究,谢谢理解和支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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