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死得很不体面:他是在一个Omega prostitute(自行翻译)的床上猝死的,据说死的时候还埋在人菲尔德男爵夫人的身体里。
要是他不是过世于我五岁那年,而是我年纪更大一点的时候,我准会笑话他:“谁叫您总把Omega挂在嘴上。”然后在他的墓碑上狠狠踩上两脚;可他就是偏偏死在了我五岁时的夏天,带给我一生难忘的噩梦。
其后数年,即使我已经成为一个绝对会令他感到骄傲的Alpha,也未能幸免于他所留下的诅咒般的回忆,每每我随着人群在郎丹无常的雨雾里穿行,总会想起母亲抱着我痛哭的场景,那眼泪也像雨一样浇在我头顶——至于说我心中没有为这事对我那Alpha父亲生出些怨怼,这我可不敢保证。
父亲他是那种将Alpha某一兽性的本能无限放大的Alpha个体,这毫无疑问。
这个我人生中第一个遇见的、决定着我对Alpha这一群体的印象的Alpha男人,名叫约翰·普兰。不需要读多少书,就能明白这名字不太妙:
首先就是他的教名“约翰”,分明是平平无奇的大众名字,冠在他头上,却显而易见地亵读了一位伟大的圣徒。
老约翰的座右铭是“只有Omega才能让一个Alpha成为Alpha。”他比起信仰主更信仰这句话,并且一生都致力于让自己成为“真正的Alpha”,为此他散尽家财,好歹得以在菲尔德男爵夫人身上圆了几次梦,最后把命都给了人家。
我后来为此家道中落而不得不去上主日学校的那几年,每次听牧师讲经,都会把经文中的圣约翰想象成我那早死的父亲,然后自顾自沉浸在这种渎神的pleasant sensation中,往往会笑出声来,天知道我挨了多少次神职人员的白眼。
其次则是他的姓氏“普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从他头上继承到这个姓氏为耻。而我没用又可怜的Beta母亲,死活不愿意让我和她都恢复她的娘家姓。
可是我们这一家“普兰”早已在镇上名声狼藉,父亲搞出了那么一桩丑事之后,即使是当时年仅五岁的我,也被人们的视线与窃语灼烤得只敢贴着墙根走,尽管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与生俱来的对不妙的预感,让幼年的我倍感痛苦。
假设普兰家族并不存在我父亲这样一个丢人现眼的Alpha成员,又假设某人身处这个国家阴冷潮湿的北方小镇,同时目光也足够短浅的话,那么“普兰”倒也可以在此人眼中姑妄称为“名门望族”。
但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父亲败光了几代人的积蓄去讨好那个男爵家的Omega,因为这个可怜巴巴的小镇上就这么一个Omega,还是作为人妇嫁进来的。
父亲恨母亲只是一个没用的Beta,母亲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而憎恨自己。我爱母亲,所以我也恨她,恨她身上那Beta懦弱中庸的天性,这天性如此可恶,毁灭了她诸如勤劳美丽的一切美好。
Alpha是desire的野兽,我毫无羞愧地承认这一点,但我永远也不会真正地厌恶Alpha这个性别——尤其是我还在恬不知耻地享有身为Alpha带来的巨大优势时。
Beta是面目模糊的工蚁,正如我的母亲,变卖家产偿还来父亲留下的债务后,带着五岁的我和还是婴儿的妹妹去往首都谋生,然后一直工作到死,成为小报角落上的一则微不足道的讣告。他们没有特点,于是也激不起旁人的爱憎。
所以那自我幼年开始就一直折磨着我的巨大羞耻,以及随之而来的痛苦和厌憎,全部都落在了Omega这一群体身上。
这些伊甸之蛇,这些没有爱就活不下去的低能生殖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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