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延时常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老鼠。
如果站在地下街的过道上抬头看,只能看见严严实实覆盖整个顶端的岩层,以及犹如冰锥般倒挂而下的岩石。如果要寻求那唯一一点阳光,必须跑遍地下街,寻找那几个排污水孔——如果是雨天,那个地方则是所有人避之不及的。
她所身处的,是三墙之内的王都,是繁盛的商业街之下,是数百年前人们难以抵御巨人时暂居的巨大地下空洞,是连宪兵都不愿踏足的贫民与罪犯的栖息地。
夏延时年二十岁,没有姓氏,有东洋人的黑发与面容,但长了一双如同彩宝般绚丽的红橙色眼睛,认识她的人都说她长在地下街,或许是哪家不要的弃婴,或者是父母突然过世来不及安置的孩子——总之,人们也不知道她具体是怎么长大的,她只是一直都存在在这里,似乎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地下街最有名的那家酒馆叫做吉布森,原本不过是无名无姓的路边酒馆,老板米乌索夫为了生计,勉强腾出自己家的空间,摆上三两桌椅,卖些自己地窖里藏的量贩酒——当然,这是夏延来之前的事情了。
她不知道从哪学来的调酒技术——虽然后来人们时常问起,但她对此总是闭口不言,被频繁追问烦了也只说:“自学这个不是什么难事儿。”
起初,她先从垃圾堆里捡了块门板出来,米乌索夫从自家拖出两张椅子,他俩在门口搭了个台子,摆上瓶瓶罐罐与一个锃光发亮的雪克瓶,最后,夏延仿照地面上那些爵爷绅士,为路人调了第一杯酒。
那杯酒就叫做吉布森。干金酒,干味美思,小洋葱,黄柠檬皮,做成了一杯被薄雾笼罩一般的半透明白色酒体,那杯酒灼热,浓烈,甜蜜。
她将有细长怀脚的马天尼杯推到客人面前,然后吐出这杯酒的名字:“吉布森(Gibson)。”
从那以后,这家酒馆就有了名字。
夏延成为了地下街炙手可热的调酒师——地下街的人哪喝到过这个呀——无论是来酒馆前还在巷子里干了一票的盗贼团伙,还是蜷缩在地下街一角的平民,都好她调出来的这口。
但就她本人来说,她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调酒师,在这之前她干的活计,都不算是什么上的了台面的事情。
比如今天,夏延准点下班,她清洗了所有的用具,整整齐齐地摆回架子上,然后从后门走出了酒馆。
她挂着穿了一半的外套,替老板锁好后门,正准备把剩下的那一半外套穿回身上的时候,突然有破空而来的声音打破了本该宁静的氛围。
几乎是反射性的,夏延行云流水地脱下那件穿到一半的滚羊绒外套,挥向声音的来源——一把匕首。
那把匕首在力的作用下应声落地,旋即埋伏在后门已久的人从阴影中一跃而出,来人手中的寒芒一闪而过,而夏延也已经掏出了藏在靴子里的匕首。
冷刃与冷刃碰撞的瞬间,埋伏者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偷袭失败了,如果正面硬上能成功的话,他也不会在寒冷的冬日埋伏夏延这么久。
夏延一记凌厉的踢击直冲对方的面门,在他堪堪闪过之后,她早有后手准备着了——仿佛是预判到了他闪躲的位置,她手中的匕首已经等在了那里——埋伏者的侧腹中了一刀,在他吃痛惨叫的时候,夏延完全没有怜惜他的意思,相当用力而迅疾地一脚把他踢到了墙角。
少女走上前来,拔出了匕首,用埋伏者的衣领仔仔细细地把匕首上血液擦拭干净,然后收回了靴子里。
“让我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来偷袭小爷?”夏延弯下身去,抬起了偷袭者的脸,依着昏黄的灯光,她看清了,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哎呀,格里沙,好久不见,你还惦记着我呢?”
格里沙吐了口唾沫,摁住自己的伤口,扯出一丝笑来:“确实是很久不见,你成了鼎鼎有名的调酒师,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我们这些老朋友了。”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想要我命的大有人在,我可是一天都没有放松警惕,就等着你们送上门来。”
看着夏延笑嘻嘻的脸,格里沙已经开始紧张了,这娘们儿可不是好惹的主儿,夏延当年做讨债人的时候就是个出手不凡的家伙,现在看来,已经不只是出手不凡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从后墙上跳了下来,来人似乎与夏延相识,在走近的时候还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哼。
从格里沙这边看来,那个黑影把什么东西扔给了夏延,在夏延慢条斯理打开那玩意儿的时间里,黑影走上前来看了眼格里沙。
来人黑发,蓝灰眼,脸部轮廓棱角分明,凌厉的双眼犹如鹰隼,他光是朝这边匆匆扫视了一眼,就让格里沙产生了胆颤感。
“怎么总有不入流的东西缠上你。”利威尔带着嫌恶的语气开口对夏延说了一句。
夏延吃了一口油纸里包着的黄油面包,点评起这家店的味道,在利威尔甩出一句“少废话爱吃不吃”之后咯咯地笑了起来。她从地上捡起自己的外套穿好,然后又捡起了格里沙的匕首。
她一边嚼着面包,一边蹲在格里沙的面前,格里沙胆战心惊地看着她单手玩转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果不其然,她突然翻转手腕,下一秒,那把匕首已经穿透格里沙的左手掌,把他牢牢地钉在了墙上。
在格里沙握住手腕不断惨叫的时间里,夏延一边念叨着“物归原主”,一边拍拍手站了起来,说:“我说过的,格里沙,事不过三,我给过你们两次机会了,但第三次就不会把你完完整整地送回去了。”
她微微挑起眉毛,最后扫了一眼面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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