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县令胃口大?

吴翠翠言简意赅,缓缓吐出两字,“报官。”

无论古今,遇到事情,找警察蜀黍,总是没错的。

这个年代,没有警察,只有捕快。

捕快上面,有县令。

县令上面,有知府。

知府上面,有总督巡抚。

再往上,就是金銮殿了。

在穷乡僻壤的牛头镇,县令,也就是县太爷大人,统管全县大小事宜。

吴翠翠不主动惹事,但事情来到她眼皮子底下,她也不怕事。

“娘,报官……能行吗?”刘氏咬着唇角,欲言又止道。

听说新上任的县老爷,是个出了名的愣头青,得罪了不少人,镇上的金财主前段日子,主动登门拜访,县老爷的面都没见上,连同带去的厚礼,一并被丢出来。

背地里,都说新来的县老爷胃口大,看不上金财主送去的小恩小惠。

金财主家财万贯,他送去的礼,县老爷都看不上。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农妇,一没背景,二没足够令县令大人动心的银票。

炸鸡摊子这档子不大不小的闹剧,县老爷会浪费精力插手管吗?

刘氏垂眸纠结,然而,吴翠翠根本不在乎县老爷胃口究竟大不大,更不在意县老爷会不会插手管。

她只是提前和当官的知会一声,让县老爷心中有数,是那群汉子主动挑衅在先。

如果再有下次,或是让吴翠翠在路上遇到那帮人,她做出的任何事,都是有情可原…….

“吴婆子,我和你去。”对面的买菜大娘撑着拐杖起身。

她年纪大了,在以老为尊的时代,她的话有说服力。

吴翠翠感激地勾起嘴角,迈步走过去,搀扶着买菜大娘的胳膊。“辛苦你了,老人家。”

买菜大娘摆了摆手,认真严肃道:“我跟你去县衙,可不是去帮你说好话的,我见到什么,就说什么而已,谁都不偏袒。”

闻言,吴翠翠忍俊不禁。

买菜大娘这句话,就是实打实的偏袒。

听闻要去县衙,老板娘双腿灌了铅似的,走不动路,“吴大婶,赌场还有事,那我就先回去了,若日后有需要,来赌坊找我即可。”

吴翠翠笑着颔首,“劳烦老板娘跑这一趟了。”

“无妨,吴大婶您别客气。”说完,老板娘带着刘光头等人,一行人浩浩荡荡走了。

吴翠翠命张氏留下,将剩下的炸鸡卖出去。

“便宜卖,但不能亏本。”

至少要把成本费赚回来。

张氏点了点头,“娘,您放心。”

交代完后,吴翠翠和刘氏搀扶着买菜大娘,吴二壮和吴三壮跟在后面,四个人来到县衙门口。

吴翠翠快步迈上门槛,拿起鼓架上红布包裹的木锤,用力敲击鸣冤鼓。

咚~

咚~

咚~

鼓声响彻县衙内外。

书房内,一身寻常装扮的青年,目光划过手中的书卷,听到鼓声后,立即起身穿衣。

伺候的小厮连跑带颠进屋时,青年已经穿戴好衣帽,白底黑面的皂靴踢开藏蓝色袍角,快步走向前堂。

“威武~”

捕快衙役们击着木杖。

吴翠翠等人跪在堂下,伴随着一阵低沉庄重的吼声,青年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在明镜高悬的匾额下就座。

骨节分明的大手拍下惊堂木。

“堂下何人?”

吴翠翠拱手道:“民妇吴翠翠。”

“有何冤情速速道来。”

“民妇一家在集市出摊做生意,遭遇同镇摊贩刁难,民妇侄儿一只手受了伤,为恐来日再被骚扰,特请县老爷主持公道。”吴翠翠有理有据道。

三言两语间,将自己的遭遇和目的说清楚,口齿伶俐,气息平稳。

堂上的青年微扬眉头,略露出几分赏识。

来到穷乡僻壤的牛头镇,第一次遇到吴翠翠这样的老妇人。

不禁让青年多留意几眼。

“可有证人?”

吴翠翠身旁的买菜大娘,磕头道:“民妇可以作证。”

买菜大娘年迈,说话慢些。

青年也不着急,敛眉耐心听完后,抽出桌角木筒里的木签,对左手边的四个捕快道:“去查清楚,如果属实,务必要把作案嫌疑人带回衙门。”

“是。”捕快们异口同声,齐齐拱手后退三步,领命走出县衙。

师爷记好口供,送到买菜大娘面前,“老人家,您看一眼,没有错的话,请您在按个手印。”

买菜大娘不识字,吴翠翠认识,“大娘,我给您读。”

拿起薄薄一页的麻皮纸。

相比昂贵的宣纸,民间多用制作工艺简单、价格便宜的麻皮纸。

吴翠翠目光从右往左,一列列读完后,买菜大娘点头,“没错。”

纸上写的,都是她刚才说的。

一字不差。

师爷捧着红印泥,省得买菜大娘伸手。

无人注意到,身后的吴二壮和吴三壮,目光狐疑地看向吴翠翠,大姑什么时候识字了?

吴翠翠识字这件事,刘氏刚知道时,也是这般不可置信。

在家的时候,见到吴翠翠教大丫二丫三字经百家姓,她偷听过几次。

吴翠翠不仅认识字,而且还能引经据典,一个字,在她嘴里,能讲出许多种意思。

刘氏是嫁过来的媳妇,不了解吴翠翠过往的经历,以为她从前学过,就没多问。

在刘氏眼里,认字不当饭吃,不能当钱用,没啥大用!

因此,她也就没放在心上。

青年走下台阶,扶起买菜大娘,“老人家,快起身。”

“多谢大人。”买菜大娘颔首道谢。

青年浅抿着嘴角,“老人家客气了。”余光不经意间,注意到面色沉静的吴翠翠,试探问道:“这位大婶,您识字?”

吴翠翠没想藏着掖着,回答道:“是,民妇略认识几个字。”

为了给自己识字找个合理的借口,继续道:“家父是前朝举人,民妇年幼时,和家父学过一阵,才疏学浅,大人莫要见笑。”

原主的父亲,确实是个举人,而且学问不低,有诸多门生。

后来家中出了事,树倒猢狲散,门生走光了,穷困潦倒之下,原主带着年幼的弟弟和偏心的亲娘,逃难到朱家村。

死人的名义最好用,反正原主亲娘不在了,亲爹也早死了,她比吴老二大十岁。

原主幼年时的事,世上只有吴翠翠一人记得。

旁人压根无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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