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 3 章

她仍旧穿梭在各交际场所,与各家太太小姐打麻将,哪家的水粉最好看,哪家的胭脂出了新品,哪家的衣裳又制出了新样式,这些,她都能娓娓道来。可是生活的光鲜却掩盖不了她眼里的落寂,母亲的离去,对她还是有了很大的影响,就像一个从不联系的人,只要你知道他在那,就会感到心安,感到温暖。

到了如今,她想要的,自然有的是人大把大把地往她手上送,不乏有从国外定制的,但除了不太方便拒绝的,其他人送的,她可能从头到尾都不去瞧上一眼,更别说去用,去穿。她穿的,从来都是画了新样式,亲自递到她手上,她看上一眼,觉得可以的就会送到专业的绣娘手里去做,胭脂水粉,都是每季的最新品,用料,也是最好的。

她想,这些,都是从前那个连饼子都吃不上的可怜虫想都不敢想的。

当然,牌桌上也时不时有那不长眼的人惹了她不开心,她就睨上那人一眼,似笑非笑,不多时,那人就一定会输牌。

她的前半生算是过得顺风顺水,或许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准备找一个人来收了她。

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她正叼着一只香烟,与人打麻将,相比其他人聊得火热,她倒是有些意兴阑珊。看着与王家太太撞款了的耳坠子,更是无端生出来了些火气,耳坠子就放在了桌角边,随意摆放着,就如同坠子的主人对坠子的态度一样,散漫,随意。

去取首饰的人还没回来。下面突然安静了一瞬,她就抬头往下看了一眼,随即笑开道:“哟,这又是哪家太子爷,这么大排场。”

可不嘛,由孙家那位太子爷亲自领着进的门。这个角落不算是什么好位置,但正好把内堂门口的情况瞧得清楚。

隔得不算很近,眯了眯眼,隔着烟雾,也没把人瞧清,倒是映着光的金丝框眼镜,让她记了个清楚,女人嘛,大都爱金银首饰胭脂水粉,她也免不了俗,更别说,百般颜色里,她就瞧着金色最顺眼。

第二次见,是在一家饭店里,她第一次时没瞧清,也没记住,这次到是看了个清清楚楚,看着眼前深邃的五官,她还有时间走了个神:“这该是一个有国外血统的人,中国可少有这样子的五官。”

可能是她的打量的目光太过裸露,吃饭时,那混血的太子爷(唔,请先允许我们这样称呼这位先生)往这边送来了一道菜,她抬头看了一眼,欣然而又习以为常的接受了,只是在离开的时候,随手折了桌上瓶里的一朵花,让人送了过去。

要说那个时候最著名的交际场所,上至耄耋老人,下至黄口小儿都能给你说出那么两个,上海的百乐门,北平的六国饭店,以及金陵的大华大戏院。在这里,钱权都是稀松平常的,色,更是一抓一大把,像她这样的,倒是也就这一个,不乏有野心家与冒险家,妄图通过猎夜的方式扶摇直上。但她两者都称不上,硬是要说,倒也能勉强算个野心家,冷静而狡猾。

再一次见面时,她就站在大戏院的门口,瞧着眼前的那人,笑得轻蔑,比起迷乱眼的名利场,更常见的似乎就是这样一双双的,迷蒙着的、混浊的眼睛,从中透露出来的是令人恶心的**,带着贪婪在她脸上留恋,让人厌倦、恶心。

她没有看对面的人,只是憎恶的盯着那人抓在她手臂上的手,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也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污浊得令人窒息的味道。

余光瞥见旁边一人军装下一闪而过的暗芒,她勾起嘴角,眼睛里却是丝毫没有情绪,抽出那把军用匕首,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照着那双爪子狠狠削了下去。

陈家五爷刚进门时正好看到她嫌恶地将手上的匕首扔到鞋子边上。

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幕,有惊呼的,有皱眉的,人群里一个穿中山装的忙不迭地赶出来打圆场,“安德森先生喝多了,你们还不快带下去包扎。”无论是在场的谁,他都得罪不起,但是两较相轻,比起一个只会仗势欺人的英国佬,显然,眼前这位姑奶奶才更让人头疼。

听说,前些日子她还仗着上头有人,连戴维斯先生的宴会也都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一点面子也没有给的那种。

她一直以来都很聪明,流连于各权势之间,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他们对她的态度,就好比对一只骄矜的波斯猫,平时宠着护着,偶尔溜出来逗一逗,就是犯一点无关紧要的错,他们也会替她摆平,只是,必要的时候,也会把她拉出来,作为政治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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