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撞衫

金丝雀,一种观赏鸟,被看作是笼养鸟类里最为高贵的品种。

常用来比喻那些养尊处优、依附他人而活的人。

他们往往未经风雨,不知俗世苦楚,因而显得单纯、天真。

成为荣峥男朋友的八年时间里,程川大部分时候在装的,就是这种人。

因为对方喜欢。

因为程川爱惨了荣峥。

他知道他心中一直有个白月光,远在异国他乡,年少求而不得。

没有什么是时间磨不平的,二十二岁的程川意气飞扬,相信岁月漫长,自己终能取代沈季池在荣峥心里的位置。

后来他用八年,亲手推翻了当初的言之凿凿。

沈季池一句想吃某条老街上的桂花糕,荣峥可以推掉手上工作,打个飞的不远万里送过去。

沈季池说圣诞节一个人好孤单,荣峥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熬夜陪他打视频,畅聊至天明。

沈季池抱怨家里给的钱不够,荣峥眼也不眨直接给他打了七位数的“零花钱”。

……

这就是荣峥爱一个人的模样,捧在心尖,关怀备至。

若是仅仅作为旁观者,程川会鼓掌叫好,叹一句情深如此,你俩不合葬天理难容。

奈何他是当事人。

当事人程某只会在酒桌上,替酒精过敏的荣峥拦下一杯又一杯红的白的啤的。

只会在荣峥加班时,安静地做好清淡的三菜一汤送过去,陪他到灯火零落。

只会在荣峥皱眉说一句“你脾气怎么这么大”时,收拢身上所有的刺,笨拙地学着温柔和顺,乖软地笑。

这一学,一装,就将近八年。

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时间,程川都要信了自己的邪,有时恍惚间还真以为他是一只漂亮名贵的小雀鸟。

可惜赝品就是赝品,程川想,蝙蝠身上插鸡毛,鸟都算不上。

遑论鸟中贵族金丝雀。

所以,在第一次真正见到那个被荣峥当眼珠子一样护的心肝儿时,铺天盖地的羞耻感几乎在瞬间将程川淹没——

灯光昏暗暧昧的包厢里,沈季池坐在荣峥身边,挨得挺近。

他一头栗棕柔软短发,发梢微微内扣,长度正好遮住眉毛,配上一张精致小脸,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乖巧。

往下,上身外罩一件米白的柔软针织开衫,里面是宽松的卡通印花白T,图案为小熊。下身搭配一条湖蓝背带牛仔裤,裤脚微微卷起,露出一小截白皙脚踝,绕着一圈红绳脚链,银片磨的星星轻轻搭在腕骨上。

整个人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就是“少年感”的具象化。

反观程川,同款栗色短发在挤地铁来的路上被弄乱,现下就是一只炸毛的狗。

同款衣裤其实并不合身,针织衫和T恤宽松还好,与沈季池那条一模一样的背带裤放他身上,平白短掉一大截,看上去就像是个偷穿小孩衣服的怪大人。

手腕上戴的机械表没有沈季池的贵气。

脚上蹬的白鞋在来时路上被蹭花,不像沈季池那样纤尘不染。

脚腕上,也没有那条昨天还出现在荣峥车上,他以为是送给自己的红绳……

程川像个拙劣的复制品,就这样杵在入门处,任人观瞻。

“你是……程川?”最终竟是沈季池率先打破沉默,朝他招手,“怎么来得这么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俩人虽是第一次见着彼此真人,但之前荣峥和沈季池打视频电话时,程川有出现过,所以他们之间也说不上陌生。

“有点事,耽搁了。”

事实上,他们的聚会荣峥并没有告知程川,若非手机上收到的那一条【程川,你怎么还不来,再晚峥哥可就要被人灌酒了】短信,他今天压根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季池,他谁啊?”沈季池身边的一个男人面色不善地盯着门口的人,鄙夷地嘀咕,“怎么和你穿一样的衣服?”

“他是……”沈季池欲言又止,偏头看向荣峥,“你问荣峥哥吧。”

那人觑一眼他身旁男人虽剑眉星目、俊美无俦,此刻却阴沉得一匹的面色,自是没敢问的。

“小川,”荣峥眉目深沉,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听到他淡淡唤着来人,“过来。”

程川机械地走过去,机械地在荣峥身边另一个空位坐下,人生三十载,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难堪。

“他是我男朋友。”荣峥揽过程川的肩,对所有人介绍。

话音落地,人群中先是一寂。

而后,不乏嘶声。

内容无外乎是“阿峥你小子闷声干大事是吧”,“真够意思,背着我们偷偷脱单”,“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从实招来”,“没想到啊,我还以为你喜……咳,喜结良缘,百年好合哈”……

诸如此类,惊诧,难以置信。

程川如坐针毡,故作乖软的笑十分勉强。

在场其他人的恭贺声也祝得非常干巴。

只要不瞎都能看得出来,在他们这个小圈子里,沈季池才是该被荣峥拥着介绍的人。

原本热闹的氛围因为一个外人的到来骤然冷却,在场众人眼观鼻鼻观心,不尴不尬地聊着天。

谁都放不开。

程川在心底无声叹了口气,目光投向不远处给自己发消息的罪魁祸首。

周子聿举起一杯酒挡住自己的脸,几秒钟后,又放下,讨好地对他笑了笑。

“怎么过来了?”荣峥揽住程川的那只手漫不经心地揉搓着他的耳垂,脑袋凑到他耳边,低声问道。

扑到耳廓上的气息温热,蒸得程川耳朵也烧了起来,他总是抵抗不了荣峥用这样的嗓音和他说话。

沙哑的,低沉的,撩人心弦的,总能让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些让人面红耳赤画面的声音。

“来为你挡酒。”程川看着一杯递到荣峥面前的酒,轻轻笑了笑。

这话听得后者一愣,程川替他喝酒,是俩人刚在一起不久时对方常做的事。那会儿他刚接手家族公司不久,群狼环伺,外忧内患,在酒桌上过夜是常态。

直至荣峥大刀阔斧整顿旧制,革新产能,把垂垂老矣的庞然大物改造成领跑时代的新兴产业,时至今日市值数千亿美金——他们终于不再是被灌酒的那一方,程川也不再随他出入生意场。那段共同支撑着走过的狼狈时光,竟也能道一句“很多年前”了。

“荣峥哥,我,谢谢你来为我接风洗尘,祝你,祝你和嫂子,百年好合!”沈季池已然是半醉了,小脸红扑扑,眼珠亮晶晶地冲荣峥举杯。

众目睽睽,不喝就是不给面子,荣峥接过了那杯酒:“小池,我……”

“谢谢你的祝福。”程川和沈季池四目相对,手却把荣峥那杯酒拿了过来,“他喝不了,我替他喝。”

言罢,一饮而尽。

“啊?哦……哦对!对不起呀荣峥哥,我喝得有点多,都忘了……”沈季池挠挠头,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荣峥眉峰如刃,语声却温和:“没事。”

沈季池于是转身,举着酒杯继续和旁人拼去了。

他们年少相交,他时隔多年重新回国,谁都不会拂面子,个个喝得面红耳赤。在场人物绝大部分拎出去身家都是十位数起步,折腰至此,可见沈季池团宠地位稳固。

当然,不排除也许他们是看得明白他在荣峥心中的位置,此举不乏有投其所好之意……

修长五指捏着手中酒杯轻晃,程川百无聊赖地乱猜。

“在想什么?”荣峥取下他的酒杯,转而将自家男友的手抓在手里把玩。

程川有双非常漂亮的手,手掌纤薄,手背青筋凸起,手指根骨分明,修匀细长,每一根的线条都格外流畅利落,精雕细琢的艺术品一般。指甲修剪得干净齐整,透出健康的淡粉色泽,肌肤细腻,握在手里质感仿佛上好羊脂玉……

荣峥最喜欢看这双手抓握东西的场景,不论是和他十指相扣,还是攥着深色的被单,亦或者环住某个器官……

只是想想,就险些失控。

“在想……”程川转头和他对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今天的聚会是给沈季池接风?”

他问得不经意,仿佛就是随口一提。

“我……”荣峥却是一下卡壳。

“卧槽!”没给两人沉默的机会,周子聿一声惊呼险些掀翻天花板,“季池哥你没事吧?!你们愣着干吗?我也愣着干吗?快打120啊!!!”

循声望去,原来是沈季池在与他人拼酒的过程中,脚下不设防,灯光昏暗中踩着一个倒在地上的空酒瓶,整个人一下摔倒在地。

手中酒杯与酒瓶落地碎成一片,他倒下的方向又正好压在那些碎玻璃上,不怪周子聿大呼小叫。

程川的位子看得很清楚,沈季池整条手臂甚至手掌都撞在了那堆玻璃渣上,挂彩是肯定的。

果不其然,随着周子聿抬起他一条胳膊,上边**糊了一层血色,血滴还不断坠落在地。

早在惊呼声传来的下一秒,荣峥就已大力甩开程川的手,飞一般窜到了沈季池身边。

此刻,更是直接撞开周子聿,两只手捧着沈季池的胳膊微微发抖,眼底俱是疼惜。

“小池,你还好吗?”紧张得声音都在颤。

沈季池带着哭腔:“我……我没事……荣峥哥,我好痛……”

我也好痛——程川面无表情地想,方才荣峥甩得太用力,沙发上有不少他们随意乱放的酒瓶,他的左手背一下子被打到一个瓶口上,手骨很快传来钝痛感。

热的,麻的,又有点像针扎,很尖锐,很胀,绵绵不绝。

他的手很长时间都不能动一下。

人也跟一根桩子一样被钉在原地,久久难以动弹。

直到荣峥撕下自己的衬衫为沈季池做了简单包扎,将人打横抱起,跑出门外,程川才从那种被夺舍一般的失重感里猛然抽离,起身追了上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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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撞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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