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进,主墓室

我蹲着地上用刀拨那怪物迅速干瘪变脆的尸体,不知道出于什么原理,刚刚还梆硬梆硬连军刀都没砍出几个豁的皮肤这会儿已经脆得一碰就要碎成渣了。那颗没多少毛在上边的脑袋上眼眶已经深深地凹陷进去,只剩下俩空洞洞的眼眶面对着我,面皮紧贴着头骨且开裂,真真是嘴角咧到耳根子。

它全身的皮肤上都是密密麻麻而细小的裂纹,因为棺液在灯光下反光才让我误以为是鳞片,因为氧化(存疑)的关系,裂纹里面的组织迅速发黑萎缩,现在看起来简直就像个被暴晒后裂开的劣质泥偶。

有点好奇它生前的身份、以及它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

因为方才的高强度运动导致半高领往下滑了些,冰丝纱巾又贴脖子上了,凉得有些不舒服。我又把领子往上扯了扯,扭头望向张起灵时猛然发现他的手上缠着一圈绷带。

是刚刚打斗时割伤的,他对自己下手似乎不知道轻重,草草包扎的绷带已经被血洇透了。

……这个人啊……

我默默地从包里抽出一卷绷带,让他过来包扎。

张起灵很是听话地把手伸出来,他划伤的是手背,因为刚才握刀和拧水瓶的举动伤口上薄薄的血痂又被撕裂了,这家伙仗着自己回复速度快就不在乎这点伤。我用了一点水冲洗一下伤口,又抖出来一点消炎药敷上,最后缠两圈打了个不影响握刀的结。

先前那段绷带上毕竟是张起灵的宝血,扔了有点可惜,我想了想,还是把它揣兜里了。

接下来的另一个耳室就没这么大幺蛾子了,很普通地(黑瞎子语)堆了些陪葬品,其中也就一个已经断了绳子的软玉吊坠稍稍引起了我的注意。玉看起来成色不错,就是雕刻这块玉的人手艺可能不太行,刻了看不清脸和性别的的千手观音,远观还行,近看也就那样。

黑瞎子凑过来看了看,笑到:“喜欢这个啊?等上去了黑爷给你抽根绳挂脖子上。”我没理他,自顾自地把玉观音揣兜里,跟沾了张起灵宝血的绷带放一块。

黑瞎子见我不理他,也不恼,递过来一只雕花银镯子,镯子大概一指宽,上有莲花纹样,看起来比那个玉吊坠精致了不止一星半点。而且不知道是怎么保存的,看起来闪亮亮的没有一点氧化变黑的迹象,要不是现在人在地下,黑瞎子给我说这是刚从银饰店里拿的我都信。

“喜欢不?黑爷送你了。”他露齿一笑,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我警惕的往张起灵身边挪了挪,却被他一把抓住。

“别动。”

黑瞎子把我的手腕从兜里拖出来,带着厚茧的手捏住我的手就把镯子往上套,然后卡在半中央就戴不进去了。

这款式一看就知道是给女人戴的,我再怎么说也是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性,手骨必然比女性的要大,带不上是很正常的事。黑瞎子啧一声,捏捏我的手腕:“你的缩骨给忘了啊?把手骨缩缩。”

我:?

缩骨是给你这样玩的吗?

我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张起灵,但他似乎会错了意,瞥了一眼黑瞎子后对我说:“好看。”

……行吧。

缩骨让我的手一下子小了很多,变得像个小孩子的手,于是银镯子很顺利地戴上了。他的手要比我热的多,或者说完全是因为我的体温比正常人低的多,所以显得其他人体温更高,黑瞎子显然很享受我这种凉而不冷的温度,抓着我的手大有种不想撒开的架势。

我费了点力把手抽出来,这厮竟然还遗憾的叹了口气,一副我儿不孝的欠揍表情。

我不理他,抬手晃了晃手腕,那一抹冰凉的触感留在上面,现在我得承认,黑瞎子眼光是真的不错,这镯子戴上还挺好看的。

他但凡用这个眼光给自己换身衣服,都能比现在这一身黑皮衣皮裤要靓上一两倍,省得伤害我的眼睛。

“谢谢。”我对他说。

对于感谢的话,我翻来覆去也就那么两句。黑瞎子嘴角的笑容加深了,揉我的头顶的动作非常顺手。

余光瞥见三角眼复杂的神情,有几个伙计极小声地窃窃私语着。但说了什么,我就听不清了。

休整片刻后,路上并不怎么千辛万苦地破坏了几个机关,那些被时间腐蚀了的简单机关和普通粽子对黑瞎子和张起灵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但那些伙计就比较拉挎,尤其是那个眼镜中年,差一点儿就掉到一个翻盖陷阱里,被底下的铁钉穿成叉烧。

磨磨蹭蹭地到了最后的主墓室,还是那个熟悉的剔黑漆雕棺椁,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依旧是黑瞎子去撬,我和张起灵一人一边地守着,那些伙计们也都维持着一个不容易被突发事件卷进去的距离,武器和黑驴蹄子都拿在手里。

“小张爷!”三角眼突然喊了一声,“接着!”

他抛给我一只黑驴蹄子,看来是之前那一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了。

头也不抬地接住黑驴蹄子,我的听声辨位还是蛮准的。

因为这次我没在棺椁上看见省略号气泡,棺椁打开后很正常的露出一只棺材,檀香木的,很是阔气。那些伙计见状多多少少都舒了口气,准备靠近了。

干这一行的都是为了求财,又怕没命花所以显得贪生怕死……我试图猜测像张起灵和黑瞎子这样的人为什么也要流连于地下,但除却某种不应该让旁人知晓的使命外,或许他们自身已经被卷入了一个庞大的局里,而我对这一切都不知不晓。

我的直觉是一种很难用语言表达的东西,它模模糊糊地为我指了一个方向,却不肯再详细一些,只让我不清不楚地继续摸索……但我向来是不擅长动脑的。

棺材里的防腐技术做得很好,但躺在里面的二人却是穿了一身大红的喜服。

“……我的乖乖,冥婚啊?”

有人一阵咋舌。

我看一眼,男尸确实已经很老了,或许他死前还没这么老,不过死后有些缩水,脸上的褶皱也就更深了,一身大红喜袍就显得很不适宜。相比之下那具女尸简直称得上是美若天仙,除了肤色轻微泛青外,她竟然连嘴上的口脂都没掉色。

黑瞎子啧啧称奇:“这女的嘴上涂的红漆吗?跟吃了死小孩一样。”

她一身凤冠霞帔,华贵精美。凤冠霞披可以被认为是明朝女性的最高也是最希望能够追求到的目标了。一部分是因为这是专门做给高官们的夫人穿用的,当然是身份的象征了;另一部分是因为它的设计还有造型上真的是华丽和精美。所以这就是明时期富家女性嫁人的时候必备的装束之一了。先不说明显就做工精细的凤冠,就那金绣纹的霞披,还有金珠翠当作装饰,下面是玉坠子,听眼镜中年说按礼服制度一品命妇才有资格这么穿。

可她表情却没有和幸福快乐之类的词有那么一丁点儿的挨边,反而是含幽带怨,那股子让我觉得脖子发凉的怨气此刻尤为凝实。就算她下一刻就起尸我都不觉得奇怪。

张起灵伸手在两具尸体的腹部各按了几下,说:“里面没有机关。”

看那男尸为了对方连亲儿子都杀的态度,估计也不想让别人碰她,更别说往人肚子里塞机关了。

傻仔肤色冷白,适合银饰。

会缩骨一定很好戴镯子吧,有点羡慕。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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