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支断掌的皮肤十分细嫩,指尖留有长长的指甲,染做了淡红色;正如薛之殇所言,一枚镂花的金戒指戴在中指上,看形貌甚是名贵。xiashucom正如谢贻香所言,此时那断掌的拇指上分明裹着一圈纱布,略微泛黄的纱布上依稀渗出淡淡的血痕。
这是一只齐腕而断的手掌,可是仔细看那手掌的断裂之处,这京城刑捕房里最顶尖的五位精英,却同时脸色大变。
因为这只断掌仿佛并不是断裂,而仿佛是脱落。
不错,正是脱落。因为手掌那断口之处微微鼓起,上面竟然还覆盖着一层肌肤,和手背上的肌肤一般细嫩,居然和整支手掌融为了一体,浑然天成。
就算是伸手去抚摸那断口之处,只怕也感觉不到那里的皮肉有什么异样。薛之殇不禁沉声喝道“这不可能。”
他做了五年的郎中,十年的仵作,又在刑捕房做了二十年的验尸工作,检验过的尸体数以万计,这才被人尊称为“抽丝剥茧”。然而他却从来没见过眼前这般诡异的现象。
一旁的程憾天深吸了口气,问道“这当真是人的手掌”薛之殇只是摇了摇头,缓缓闭上了眼,说道“我不知道。”
虽然这确实是一只女人的断掌,但是人的手掌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假设一个人的手掌被砍去,经过数年的调养,他手臂上的断口处才会长处新的皮肉,将断裂处的伤口覆盖起来,就好比眼前这只手掌的断裂处所覆盖的皮肉。
可是手掌从身体上砍落下来,便已再无生机,又怎么可能在离开人体之后,在断口处长出新的皮肉
除非这只手掌,是有生命的。
程憾天凝视着草丛中的这只手掌,又望了望路上那具尸体,陡然退开两步,正好撞在自己的马上。伴随着骏马的一声长鸣,程憾天大声喝道“难道是难道是这支断掌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虽然眼见如此诡异的景象,贾梦潮仍不忘讥讽于他,冷笑道“就算你是要拍老薛的马屁,也用不着去重复他刚才说过的话。”他和程憾天虽是十几年同僚,相互间却私交甚恶,暗地里曾有过好几次大打出手。
却听庄浩明叹了口气,说道“小贾,你误会了。”
他伸手抓了抓头上稀稀疏疏的白发,缓缓说道“小程他是想说,掐死路上那名男子的凶手,便是眼前的这只断掌。”
一轮红日当空普照,春风带着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但听马蹄声碎,刑捕房一行人神色阴霾,早已默默无语地继续赶路了。
薛之殇满脑子都是那只奇怪手掌,这些年来只要是经他检验的尸体,从来不曾有过丝毫的含糊。可是如今却有这么一只不合情理的手掌出现在了他眼前。只要一闭上眼,好像就会看到那只手掌迎面飞来,掐住自己的脖子。他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手掌指尖那长长的指甲正在自己脖子上来回划擦着。
于是薛之殇终于忍不住纵马上前,来到庄浩明身边,问道“老爷,我们当真不理会此事微一犹豫,薛之殇又有些迟疑地补充说道“我们身为刑捕我们有权过问天下所有的案件,遇到这等怪事,似这般一走了之,似乎有些”他本来是想说“我们身为刑捕房的人”,然而突然想起此番西行要掩盖自己的身份,这才把“刑捕房”三个字吞了回去。
庄浩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不禁叹了口气,说道“想不到来对我说这番话的,居然是你。”眼见薛之殇满脸疑惑,他转头望了谢贻香一眼,淡淡地问道“贻香,你有什么看法”
谢贻香不假思索地说道“侄女愚钝,但听叔叔吩咐。”
庄浩明笑道“那你倒是说说,叔叔为什么要让大家不作理会,继续赶路前往岳阳”
谢贻香道“叔叔英明,你做的决定,自然有你的道理。”说完这话,她见庄浩明依然望着自己,便瞥了一眼身旁的贾梦潮,问道“贾大哥,你说为什么我们不理会此事”
那贾梦潮素来自负,见谢贻香当面询问自己,心中一喜,面上却不露声色,淡淡地说道“那是因为你庄叔叔精明,看懂了其中的真意。”
他忍不住细细说道“三小姐你仔细想想,这条官道每天有那么多人经过,几乎可以说是车马不绝。老薛既然说那男子死于昨天半夜,为什么如此明显的一具尸体横躺在官道上,却没有被其它行人发现哼,这自然是有人故意要让我们看到这一幕。我敢断定那具尸体和断掌,是在我们来之前,刚刚才被人挪到官道当中,目的便是要给我们看到。由此可见,我们的行踪早就在别人的掌握中了。”
旁边的薛之殇不禁吓了一跳,问道“是谁在暗中监视我们那具尸体又是什么意思还有那只手掌究竟是凶手将那人掐死后,手掌才掉落的,还是”
程憾天见贾梦潮抢尽了风头,不等薛之殇说完,便接过话头说道“我说老薛啊,你整天只知道和尸体打交道,总是喜欢纠缠于这些细枝末节。凡事不能只看眼前的东西,而要看它的根本。”
贾梦潮也急忙抢过话头,冷冷说道“我们此行的目的便是缉拿那个杀手,所以最不想我们顺利抵达的,自然便是那人了。至于那具尸体和那只奇怪的手掌,只怕就是他对我们的警告。他应当也知道,他这举动是吓不退我们的,但我们若是停下来深究,那就中了他的诡计,以至延误行程。”
他说到这里,程撼天又抢着补充道“缉凶的关键便在于一个快字,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视而不见,老爷的决定是对的。”
众人这次微服来到湖广,一路上都掩藏起了自己的身份。除了谢贻香之外,大家都称庄浩明为“老爷”。庄浩明听他们两人说出这番话来,不禁略带赞许地点了点头,总结道“不错,我们此行的目的是要将那声名狼藉的蔷薇刺缉拿归案,无论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及此事重要。再者我们此行甚是艰难,在遇到对方之前,大家要尽量保存每一丝气力,务必要以最佳的状态迎战。”
薛之殇皱了皱眉头,虽然心有不甘,却只得就此作罢。当下众人一齐扬鞭叱马,再不多说一句话。
庄浩明却若有若无地瞟了谢贻香一眼,缓缓地摇了摇头。
想不到自从经历了去年太元观的那场叛乱后,这丫头就变了。她已再不是那个天真烂漫、心无城府的小女孩,就连自己也越来越难读懂她。
蔷薇刺并不是一朵花,而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群人。
因为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每次犯案的时候,这“蔷薇刺”都会带上一个乌木面具,上面用朱砂勾勒出一朵鲜红色的蔷薇花。他既不偷盗抢劫,也不掳掠,他只杀人,而且只杀一种人,那就是朝廷的官员。
每年总有那么几个官员死在蔷薇刺的手中,有江西巡抚这样的朝中大员,也有临河县令这样的荒野小官。这些官员之间虽然毫无关联,却有一个极其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穷。
穷得面有菜色,穷得衣不蔽体,穷得家徒四壁。被百姓称作青天,被朝廷封为楷模。每当看到这样的朝廷官员出现,所有人便立刻知道,他就是蔷薇刺的下一个目标了。
然而无论怎么防范,那张画着鲜红色蔷薇的乌木面具,总会出现在某天深夜里,将一柄木头雕刻成的匕首刺进那个官员的胸膛。伴随刺杀而来的,还有一幅白灵,上面写着“众花无心,蔷薇有刺。”
没人知道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也没人知道为什么他要刺杀这些受人爱戴的清官。最令人奇怪的是,这蔷薇刺既不是朝廷的人,仿佛也不是江湖中人。朝廷曾发动过三次大规模的彻查,却先后无功而返;江湖中人也对他深恶痛绝,私下展开过好些年追捕,结果却连这“蔷薇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所以庄浩明这次接到刑捕房线报的消息,说蔷薇刺正徘徊在湖广境内的苗区一带,便立刻率领程憾天、贾梦潮、薛之殇和谢贻香四人一路披星戴月,直奔湖广而来。
这一次,势必要活捉这个“蔷薇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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