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孟朗番外

1、

我叫孟朗,江淼的竹马。

小时候我个子很矮,但身材是普通小朋友的两至三倍大,像个圆滚滚的土豆,因此上学时没少被同学嘲笑欺负。

他们会搜刮我的零食、文具甚至是零用钱。

我性子软,不会反抗,一般会任由他们欺负。

但有一天,我遇到了刚转学来的她。

她像个侠女一样闯入我的世界,打跑了所有欺负我的人,为当时弱小的我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要帮我?毕竟当时欺负我的小孩有四五个人,以一敌多,并不占优势,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可能还会受伤。

江淼说,她在追一部电视剧,她很喜欢里面的警察,很帅很正义,所以她也想像他们一样,匡扶正义,帮扶弱小。

警察……她喜欢警察。

那我长大也要当警察。

这便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从未改变。

2、

从小学升初中再到高中,我们始终同校同班,形影不离。

我的身形样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约是长得还不错,因为我收到过很多封情书。

她也是,出落得非常漂亮,是我们高中的校花。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各种美食,于是探店和买单变成了我的爱好。

渐渐地,爱好变成了习惯融入到我的生活里。

这种习惯使我产生一个疑惑:

我对她究竟是兄妹之情还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这个疑惑始终困扰着我,直到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我才明白我对她的感情归属。

那天班级组织聚餐,她喝嗨了,脸颊红扑扑的,可爱极了。

当时我只想吻她,但我忍住了。

因为我欠她一个正式的告白。

那晚我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就蹲在她家门口等她起床。

太阳照屁股的时候,我终于见到了她,睡眼惺忪,鸡窝头,踢着拖鞋就出来了。

我是想告白来着,为此还练习了一夜。

但我这不争气的嘴和摆烂的脑子,一紧张,我忘词了。

她有些不耐烦地问我到底干嘛,我支支吾吾蹦出来三字:早上好。

说完,我红着脸跑回家了,只留她一人在原地莫名其妙。

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骂了我两句神经病。

第一次告白以失败告终,我的锅,我认。

3、

高考出分后,我们两个考的都很不错。

她报考了榆北大学数学系。

我知道,这不是她自愿的,是伯父伯母的选择。

我也知道,她并非喜欢榆北那个地方,她只是想逃离父母的掌控。

那样完全陌生的城市,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去。

所以,我报考了离她很近的警察学院,骑车仅需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她的学校。

我想,陌生的地方有个熟悉的人陪着她照顾她,总归不会太过孤单害怕。

4、

我依旧没放弃告白。

大学时,我曾策划过两次隆重的告白。

一次是在操场,我精心布置了现场,灯光、鲜花和礼物一个不少。

我让她的朋友宋南汐偷偷将她带过来。

我站在花瓣中央看着缓缓向我走来的她,一时之间紧张地手心都在冒汗。

我将红玫瑰递给她,正准备鼓起勇气告白的时候,她突然笑着道:“朗朗,你竟然还记得今天是我生日,搞这么隆重做什么?请我吃饭就行啦。”

这次,一鼓作气还没表白就立马衰竭了。

于是,未开口的告白变成了生日快乐,现场音响里的告白歌曲也变成了生日快乐歌。

另一次,是在饭店。

我请先生算好了日子,黄道吉日,宜表白。

于是,我包了场,准备了小提琴音乐——告白曲和鲜花花束。

非常有格调,很适合表白。

我用请吃饭的名头将她请了出来。

她一来,眉梢眼角都挂着笑。

一问才知道,她通过写作赚了人生中第一桶金,虽然不多,但很有纪念意义。

在这样有意义的日子里,如果我能告白成功,那岂不是喜上加喜。

这更加给了我告白的勇气。

告白前,我先抛砖引玉问了个问题:“对于你而言,我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她说,是哥哥,是家人,是最好的朋友。

没有我想要的答案,于是我继续追问:“你觉得咱俩有没有男女之别?”

她不假思索:“没有。”

一颗心顿时就凉了。

最后,告白宴变成了庆功宴,我祝她,旗开得胜,版权大卖。

后来,无数次想要告白的日子里,她的那句“没有”如同一句紧箍咒一样缠在我脑袋上,硬生生封住了我的嘴。

于是,在她眼里,我变成了爱请吃饭的邻家哥哥。

其实,我也只比她大几个月而已。

对于这份称呼的后缀,我更希望是男朋友。

但我始终不敢开口,不敢迈出那一步。

因为我害怕了。

我怕会将她推得越来越远。

5、

工作后,她留在了榆北,我也是。

我去了刑侦队,很忙,我几乎没时间找她。

我们见面的时间变得更少。

后来,她被雷劈了,住院了,一直不醒。

我用掉了所有的假期,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往医院跑。

还有一个男人也经常来,他说他是淼淼闺蜜的弟弟,四舍五入就是她的弟弟。

我不太喜欢他。

因为直觉告诉我,他喜欢江淼。

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一语成谶,他真的喜欢江淼!

尤其在江淼醒来后,他对我有了明显的敌意。

完了,我有情敌了!

我尽量抽出更多的时间去找她,但每次都能碰到宋砚舟。

他非常讨人厌,竟然装柔弱博同情,妥妥一个绿茶。

虽然茶香四溢,但他似乎非常讨江淼喜欢。

我也想学,但我装不出来。

算了,硬汉更适合我。

我能看出江淼对他的喜欢,但没到恋爱的程度。

况且他比她小七岁,还是她最要好的闺蜜的弟弟,这种关系加成下,我倒是觉得我的告白成功率比他大得多。

等把手头上的案子处理完我就立马告白,绝不拖泥带水,这次一定要在那死绿茶之前说出来。

好巧不巧,这桩案子牵扯到了江淼,宋砚舟跟着掺和了进来。

他们又是案子的关键环节,无奈,只能带着他们办案。

办案过程中,出了意外,宋砚舟替江淼挡下一刀,受了重伤。

那次我隐隐感觉,我没机会了。

他们的感情突飞猛进,我亲眼看着她对他从喜欢到爱的转变。

直到她站在我面前,向我正式介绍宋砚舟身份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次是真的没机会了。

但内心的邪恶因子有时候会冒出来:万一他们走不到结婚的那步呢?

这种想法在江淼受伤后彻底被磨灭。

我亲眼看到了宋砚舟的付出,我看到了他的真心。

如果江淼能醒来,和他结婚,或许比我更适合。

至少他们两情相悦,至少宋砚舟家世更加优渥,至少他有很多时间陪她。

他确实比我更适合江淼。

理智和现实说服了我自己。

在温和礼被判处终身监禁无期徒刑的那天,我收到了江淼醒来的消息。

第二年,我收到了他们的请柬。

江淼亲自递给我的,她看起来很幸福,连头发丝都洋溢着幸福。

她笑着说:“这次必须我请你吃饭,请你来吃我的喜宴。”

我笑着应好。

婚礼那天,我请了假去了现场。

这个我呵护了二十多年的女孩,我亲眼见证了她的婚礼,看着她步入幸福的殿堂,看着她和爱人在众人的祝福中拥吻。

我真心祝愿她,新婚快乐!

6、

虽说我心甘情愿祝她幸福,但这并不妨碍我与绿茶不共戴天。

队伍里最近来了个女刑警,我一眼就鉴出她跟宋砚舟是一类人。

不过是上头安排进来混碗饭吃的,所以我对她基本放养状态,不派外出任务。

但她好像不领情,队伍里那么多人,她偏偏唯独看我这个大队长不顺眼。

一会哥哥这个,一会哥哥那个,只要我脸色稍有不对,她就娇滴滴地假哭,末了,还要来一句:哥哥不会生气吧?

大家都吃她这一套,甚至总有人劝我怜香惜玉。

我只想给他们配副眼镜,毕竟谁见过一个娇滴滴的女生单手就把一个一米八的大汉的手臂拧脱臼的呢。

这事起源于我们的一次聚餐,她也在其列。

屋里太闷,她出去透气。

我陪他们喝了一回酒,不放心就出去看。

毕竟是一个瘦弱白嫩的弱女子,肩不能提手不能扛的,万一真出事了,那就完了。

还真出事了。

一个一米八的大汉竟然调戏她,我一个怒火就爆冲过去,一边大声呵斥,企图吓跑他。

那壮汉倒是没被吓跑,被吓倒地了。

我跑近了看到她拍了拍手,眼神冷漠地盯着地上的壮汉。

看到我的时候,又恢复了那副弱柳扶风的状态,嘤嘤嘤地往我这我靠,娇滴滴的声音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哥,他刚刚不小心摔倒地上把胳膊摔脱臼了,他不会讹我吧?”

……

如果我没亲眼看到她面不改色地把这壮汉胳膊拧下来的话,我姑且会信她。

最后,我只能同情地看了眼地上不断哀嚎的壮汉。

心里也不禁纳闷,一个将近三百斤的大汉竟然被她一个小弱鸡轻易放倒了。

好吧,或许我需要纠正一下我的想法。

比如,她好像不太弱鸡。

比如,她好像还有点厉害。

我试着让她出了一次任务。

体能、侦查力、智略各个方面在我的队伍里属于拔尖水平。

原来,她不是关系户安排进来混饭吃的。

他妈的,老子看走眼了!

她是个天才!

虽然我对她有所改观,但不多。

毕竟我是真的讨厌绿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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