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司剑庸正踏上回程的飞机,那边李近乡正面露愁容地和弟弟李远城坐在茶台两边一杯接着一杯灌。
没有外人,李近乡喝茶便完全像是刚从地里回来似的,茶杯总是满了又空,他喝了许多杯,才长出一口气,将目光对准面前温文尔雅的孪生弟弟。
因为肤色的缘故,几乎没有人会觉得李近乡和李远城是孪生兄弟。但如果仔细观察五官,再抛开李近乡的壮硕和李远城微微发福的肚子,他们的确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过,两人从未同时出现在那些魑魅面前。
“这么说,司机老张跟着小司回去了。”
李近乡放下杯子,又被对面的人斟满。李远城也放下公道杯,语气稍微比平时急促些:“老张回去也是好事,一来小司会晕机,老张也好照顾他;二来……”
“最近的魑魅多起来了。”李近乡陈述事实,“你教导小司的时候,我可是在外面累坏了。”
“我知道,正是此事麻烦。”白面男人摩挲着手上的扳指,却被兄长的咳嗽打断了思路,“二来,也可以让老张教教小司实战。”
“啊?他还怕实战?”
“面对魑魅的实战,还包括正确处理战斗痕迹和融入人群生活,这些也得学。”李远城瞥了一眼李近乡,“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永远有我给你擦屁股。”
“魏玦呢?”
“他又发病了。那道纹身的面积还在扩大。所以别指望他给小司处理后勤……这次让小司回去,也是让他安抚这枚‘定时炸弹’的。”
“你还真是心大啊,小弟。让核弹去安抚定时炸弹,两个一起爆了怎么办?谁能收拾残局?”
“还有魏吉川和林岩志呢。”李远城擦了擦自己的眼镜,“我是喜欢投资,不是赌徒。我一直都有准备保险的。”
“可他们两个只是普通人。”
李远城自己捧起茶杯品了一口淡如清水的茶,慢慢道:“小司喜欢的就是普通人。”
“你是听说老魏他们在朗格高原已经有发现了,才这样安排的吧。”李近乡脑子里的武力稍微被挤开一些,便显得灵光了起来,他显出几分兴趣,“你原来是想让小司……”
“等到尚蜀那边的小鬼清理干净,咱们就派小司过去一趟,让核弹爆炸在该去的地方才对。你说是吧?”
……
司机老张拿着矿泉水瓶递给司剑庸,看着他趴在洗手池边又呕了一声,拍了拍他的后背道:“小司……要不听叔的,下次就不坐窗边了。”
“……不了。我一定要学会飞剑。”
“为什么这么坚持呢?”老张苦笑了一下,“这世上恐高症的人多了去,就算恐高也可以活得很好的。”
司剑庸漱了漱口,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他全身因紧张而凝滞的真气流动起来,跟着老张走了两步,他接过行李箱和手提袋示意自己已经好多了:“在这里,恐高的人、看不见的人、生病的人……才能活得很好。张叔,在我那里不是。”
“可你已经在这里了啊。”
“我……我当然想在这里的,可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回去。”司剑庸似乎不自觉地微笑了一下,他想,这应该是在微笑的,“……回去也不是坏事,张叔。我喜欢这里,就一定会回来。不过想学会飞剑倒是和这个没有太多关系。”
“哦?那你怎么天天都在练习?”老张笑着打趣,“你还没有快快在游乐场坐的飞机飞得高呢。”
快快本名张虎爱,是张叔的小孙女,因为不忍心看着司剑庸羡慕自己玩游乐场的眼神,每周都拉着他去游乐场玩摇摇车和蹦床,二人遂结为忘年交——当然,快快本人并不觉得。她一直觉得司剑庸才是自己的小弟。
司剑庸想起快快的小辫子,真心实意笑了起来,开口解释道:“哥以前同我看电视,曾说羡慕仙人飞天遁地——遁地我自然会,于是带着他试了一番,但哥说太黑,太吓人,还是飞天好……这个却有些难了。”
“所以你想带着魏玦飞上天啊!”
“算是吧。”司剑庸点头,“况且,飞剑是很快的,如此一来,哥也不至于抱怨吃不到麦当劳的薯饼。”
老张无助地张了张嘴,久经职场的他很快打破了尴尬的气氛——他干笑两声,赞扬道:“……目标挺远大的。”
“当然。”司剑庸十分赞同,“吃麦麦自然是远大理想——张叔,今天给哥带双层吉士堡吧,不要酸黄瓜。”
……
司剑庸还未落地,魏玦便张罗着去机场接他,霍即适时赶来,说自己有车正巧可以搭乘,秦柏午被押在房内不许出门——因要唤醒魏玦,秦柏午那日耗费了大量心血催生回魂玉,现在十分虚弱,更加畏光怕热,于是自告奋勇守家,并负责煲汤做饭。
难得休假的严三七想凑热闹,于是跟着新朋友们一同上了车。
打算自己一个人坐轻轨去机场的魏玦看着“接机队伍”膨胀到三个人,心道还好,小司那边只有张叔陪着,刚好坐得下。
却不想,车上还有一狗蹲守——正是明前。
众人一番折腾,终于来到机场门口。明前遗憾无法进入,只好被霍即牵着,站在机场门外对里面有编制的德牧呜呜两声,招得霍即一顿笑骂。
好在没过多久,便看到几人从门内走出。
此时走在众人中间的司剑庸脚步一顿,随即迎上了霍即含笑的目光,他来不及放下行李,三两步奔上去,却又在对方面前驻足,生怕冲撞了幻境。
“……师兄?”
“小司。”霍即笑了下,接过他手上的行李,本来以为自己还能像以往那样低头看到司剑庸的发旋,却发现自己的小师弟已经如此高挑,眉目比他还略略上扬些许。
“真是……很久不见了。”他说了句,便引着几人往停车场走。司剑庸只觉心潮澎湃,满腔委屈、兴奋和欢喜,都咽在喉咙里,哽成一声闷雷,在胸腔震震有余音。
魏玦的余光看见他抿唇捏拳,拍了拍司剑庸的肩,和他同行:“以后还有时间叙旧。”
“当然,哥向来都是对的。”后者献宝一样地将手里的纸袋松开,递给魏玦,“双吉,不要酸黄瓜。”
魏玦大笑着拿过来拆开包装开吃:“你倒是懂我……机场的可贵了,就不知道省一点?”
司剑庸:“张叔请的。”
他让开身子,后面同样推着行李缓步走来的老张朝魏玦点头,两人也算是熟人了。
魏玦拆开包装开吃,一个巴掌大的小汉堡而已,算是开胃的。
不知道是被人一直捧着,还是因为司剑庸偷偷用火决保温,至少吃到嘴里的汉堡,面包胚松软、肉排嫩而不柴、最重要的是,没有酸黄瓜。
……
老张的任务本来就是把司剑庸交到魏玦手上。此时众人相遇,车子又坐不下,他自然就打车回自家,留下几个年轻人自己搭伙吃饭去。
开车说话间,魏玦便领着司剑庸回到出租屋,而里头一改往常冷清,竟然飘来阵阵肉香。
来客主人尽都坐下,出租屋位置不大,好在收拾干净,还能坐下。
霍即在地上委屈盘着自己的一双长腿,明前正靠在他身上打呼,他摸了摸毛绒绒的脑袋,似笑非笑地看着司剑庸;
魏玦则是同司剑庸坐在“主座”沙发上,前者的目光聚在秦柏午身上,仍旧怀着极强烈的怀疑味道;
司剑庸的神情却像是沉思,飘飘地拂过霍即的肩头,转了一周,又放空到远处了;
秦柏午身上的围裙还没取下,坐在一旁的小凳上,银白色的长发挽成丸子头在脑后,他苍白到透明的皮肤上起了一层明显的薄汗,但他的嘴角依旧保持着习惯性的微笑,余光却已经紧张地传递给了身边的严三七
——而严三七,唯二的原住民,摈弃了一切穿越者的眼神交流,开口询问:
“怎么不动筷子?”他往魏玦的碗里添了些鸡肉,“听说你之前晕倒过,可多吃点补补。”
“你居然敢吃他做的东西?”
严三七不明白他们在纠结什么,已经快速喝完了一碗汤:“很好吃啊。这不比外卖健康?”
其余几人的神色微微变化,司剑庸想开口说些什么,霍即已经抢白道:“严兄说的没错,柏午此次也算辛苦,大家不好拂了他的美意。”
魏玦嘟嘟囔囔地吃了两口,的确味道很好。见他终于开始动筷,秦柏午紧张的神色终于有所松动,他感觉自己好像经历了一场大战,有点虚脱了。
——也不看看这一桌坐的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我区区【青仵白医】秦柏午,怎么敢参加这等级别的鸿门宴?
……虽然鸿门宴是自己做的,但在下只是一个爱收集虫子和毒草的大夫罢了!秦柏午想着,悄悄擦了擦汗,也开始吃了起来,就在他动了两嘴,终于伸长筷子向那碟远处回锅肉的时候,司剑庸突然剑眉一拧,目光灼灼地望向他。
秦柏午心中一惊,心道你这魔头难不成饭都不吃就要动手?这里可不是以往你称雄称霸的地界……
正当想时,一道劲风擦过他的发鬓,银白色的头发松到肩头。其余几人的眼神也落到他身后。
电光火石之间而已。秦柏午转头去时,那处却只有余影。
感谢阅读!如果可以的话,请多多收藏多多浇灌给作者吧!
小萌新需要朋友们的支持![猫头][猫头][猫头]
谁不爱吃酸黄瓜!谁!
是我……当然我尊重所有吃酸黄瓜的人QAQ,毕竟小司也是爱吃的对吧。)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十三章 归乡万里念麦堡,离地半尺亦飞剑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