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二十三

番外·万树桃花映小楼(#架空##仿民国##本文涉及地名人名国名组织名纯属虚构#)

沈彩羽作为沈家名义上的“长女”,实际上却不是最大的“女儿”。除了十六岁的香蒲,今年十九的木瓜也比她大。但是因着来九十六号时的年纪最小,反而是最先上了学的。

沈彩羽,今年十五岁。

十五岁,这样的年纪,在豪门大族还算是“小孩子”,没经过什么风浪,可若是放在贫苦人家,说不定已经许给谁做婆姨了。

十五岁和十五岁,总是不一样的。

十五岁的沈彩羽,对未来也好,对现在也好,总有数不清的担忧,担忧到从来没时间回忆过去。

不过她的过去,也没什么好回忆的。

江南出生的少女,却尚在襁褓就背井离乡,一口吴侬软语,算是和故土唯一的羁绊。

她的出生,是个意外。没有名字,大家都叫她“囡囡”。

三岁,南下的路上,开始跟着母亲学曲子,六岁上,母亲没了,阿爹开始酗酒,阿姐就带着她街头卖艺。

许是年近不惑却家徒四壁让阿爹的一番雄心受了挫,八岁的时候父亲居然开始流连各大赌坊。

十赌,九输。

阿爹也不例外。

一个家少了男人或是少了女人,终究都不成样子。阿姐尽力维持着当家主母的形象,长姐为母,可是阿爹始终没有办法面对现实,酗酒,打人,赌博,成了他生活的常态。

日记就这么维持到了九岁那年,阿爹的赌债利滚利,被催债了。

她始终记得,生日那天中午,散了摊,阿姐给她卖了一个热乎乎的白面馒头,然后拉着她的手,往出城的方向走了,头也不回。

城门外,她回望到“南湾城”三个大字,却是满目茫然。

阿姐说这不是故乡,可这里承载了她多年的记忆;她说这是故乡,但她说着格格不入的江南话。

也许是故土的召唤,也许是为了不被爹爹追上,她们最终选择北上,江南的孩子,最终还是回到了故土的怀抱。

南江茫茫,一来一回间,用了八年的时光,失了母亲,丢了父亲,回到故里也是流落天涯。

出生在父母最为恩爱时的阿姐,可能更为痛苦吧。

所以她们心照不宣地从不提起过往。可是今天,她自己却始终沉浸在过去之中。

十岁的时候,她大病了一场,高烧烧了三天,然后就转了低烧,成天地咳嗽,咳得肺子都要出来了,人都说她得了肺痨,房东把她们赶了出来。

桥洞下住了三天,她又开始高烧。

不是所有的坚持都能换回美好的结局,阿姐终是为了她,流落风尘。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古人的《长恨歌》写得极美,可是醉春楼里的却不是贵妃娘娘。

流落风尘的女子终究为世人所不齿,从前她也一样看不起那些烟花柳巷的女人,可从她被送到医院治病的那天开始,很多时候她都在想,是先有了那些想成为瞟客的男人,还是先有了那些为了瞟资的女人?

究竟是玉望有罪,还是满足玉望的人有罪?

她住了三个月的院,就想这个问题想了三个月。

在医院里过完了新年之后,她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了。

命,是阿姐给的,阿姐做什么都是对的。

她是在看阿姐的时候认识的苜蓿,然后顺藤摸瓜知道九十六号在买女孩培养的。日夜的跟踪之下,她甚至知道那个最先来的木瓜很不合沈景遇的心意。

逐渐突出的身材,越发恭顺的性子,都是那个木瓜不讨喜的原因,沈景遇几乎放弃了对她的培养,从她开始日渐丰满的时候开始,她甚至连学都没得上了。

于是,“囡囡”在适当的时候走进了沈景遇的视野,一首江南的小曲告诉沈景遇:

你,需要这个“沈彩羽”。

十一岁的姑娘,身材如何,已经能看出一些端倪了,骨相瘦,难保日后出落得不是个美人,这一单,沈景遇不亏。

沈景遇让她跟着春姨学,叫春姨母亲,可是学了半个月之后,一位“沈先生”就把她接走了。

一年的封闭训练,就在一个独栋的小别墅里。

她虽不懂,但却能看出来这位“沈先生”教她的东西和春姨教的是不太一样的。洋文、音乐、国画、正治。。。。。。全然不同于春姨吃喝玩乐的那一套。

她大概能察觉出来,“沈先生”对她的定位,似乎要高得多。只是她从未见过这位“沈先生”,只在学成回九十六号的那天,见到了她。

那天她早上睁开眼睛,女仆便告诉她,“先生”来了。

话音刚落,沈景冰便推门而入,看着像极了衣冠禽兽。

她穿着睡裙,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可是看见了他,还是忍不住用被子把自己捂好。

沈景冰见她这样,反而笑了,赞她一句:“不错。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别像你那个姐姐。”

沈彩羽的脑袋“嗡”地一声,缓了好一会,抓紧了胸前的被子:“你把我姐姐怎么了?”

沈景冰并不回答:“你今天就算出师了,可以回九十六号了,学校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开始上学。”

“你到底把我姐姐怎么了!”沈彩羽有些抓狂,双手开始胡乱扑腾着要去抓沈景冰。

沈景冰一脸严肃,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只手就擒住了她的两只胳膊。

“去吧!”他说。

他丢下这句话,转身留给他一个笔挺的背影,亚麻色的西装,甚美,却冰冷。

那就是她和沈老板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今天之前唯一的一次见面。

后来,姐姐告诉沈彩羽,把她赎来九十六号的是“沈老板”。

当时她只知道沈景遇在到处买女人,现在想来,是沈景冰的可能似乎更大一些。

沈彩羽越想便越觉得害怕,数学题更是一道也做不进去。

下午第一节课要开始上课的时候,密斯刘突然把沈彩羽叫了出来,说有均方的人找她。

沈彩羽有预感,肯定是沈景冰那边的。

果不其然,她打开门就看见沈副官在那等着她了。

“沈小姐,下午好。我是先生的副官,称呼我副官就行了。”副官很规矩地起身问好。

“军爷好。”沈彩羽可不敢跟沈景冰的人拿大。只是她哪知道沈景冰面前的沈墨痕有多卑微。

“沈小姐是否有意向离开九十六号?”副官问道,却并没有指望对方的回答。

沈彩羽也的确没有回答,只是眼里忽然亮了一下而已,很快,一闪而过,让人怀疑是幻觉,但是她那稍微前倾来不及撤回原位的上身却暴露了她的想法。

果然,先生猜的不错。

“先生的意思是,沈景遇已经不在了,良禽择木而栖,您也该做个选择了。”

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副官很紧张,但表面上仍然在努力学着沈景冰从容不迫的那一套,然而事实就是,他产生不了沈景冰那么强大的威压。

“我可以回去和姐姐商量一下吗?”沈彩羽试探性地问道。

副官更紧张了,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今天回去的时候要是不能给沈景冰一个准信,只怕少不得一顿好打。

“先生说机会仅此一次。沈小姐可以在这慢慢想。”沈副官表面还是云淡风轻。

“那军爷总得说说沈老板让我做什么吧?”

“这个内容是保密的。”副官推脱道。

沈彩羽听闻,不再开口,只是一直盯着副官看。

面前这个对手,不好对付。沈副官已经开始有些出汗了。沈景冰的任务是必须要百分百完成的,可是眼前这个小了自己两岁的女孩,真的不好对付。

今年刚刚开始帮沈景冰处理事务的沈副官,有些欲哭无泪。

但是本能告诉他,这个时候,先开口就输了。

沈彩羽不开口,沈副官也不开口,于是两人僵持了半个小时。

最后先开口的,还是沈彩羽:“对不起,我不能答应。”

沈副官听到沈彩羽的答复,顿时心里就一凉。完了,先生回去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沈彩羽却不管那么多,鞠了一躬,就退出了办公室。

沈副官有些慌张地回去复命了。

晚上下学的时候,沈彩羽看见沈彩衣上了沈景冰的小轿车,是沈景冰亲自开车。她没多想,只是以为沈老板真的重视妹妹。

大概会去吃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然后去万国大酒店的套房吧。

沈彩衣感叹了一下,上司机徐伯直接开车。

紧接着,木瓜和香蒲的车也开了。

今天也有一个姓孟的副官找上了木瓜,问她想去哪个学校,他可以给安排。

这位孟副官,也是沈景冰的副官。

木瓜当然知道这种馈赠是有条件的,因此和沈彩羽一样,拒绝了。

不同的是,她的拒绝不是观望,而是实打实地不肯接受。

这件事情香蒲也是知道的,刚刚又看见了沈彩衣上了沈景冰的车,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一时间,她有些自卑了。

“李伯,跟上沈老板的车!”香蒲突然发号施令,木瓜有些惊讶地看着她。

木瓜很清楚,她和香蒲不是一路人,没再劝,她下车会耽误时间,因此也跟着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家餐厅,今天被沈景冰包场了。

只见沈景冰很有风度地帮着沈彩衣拉好椅子,然后自己落座,把菜单递给对方:“随便点。”

那是成熟男人才会有的一种自信。

香蒲就在这个时候说服了服务员,进到了餐厅里面。沈景冰听到脚步声,嘴角略略勾起。

香蒲头脑一热就冲到了沈景冰的座位边上:“沈老板!我。。。。。。”

看样子,这份临时的勇气并没有持续很久。

沈景冰却满怀歉意地跟沈彩羽致了歉,然后引着香蒲到他的车里。

依旧是很绅士地帮对方开车门,然后才是自己。

不待香蒲开口,沈景冰便抢先说道:“我知道你的来意。”

沈景冰说着,看向了香蒲:“但是,你真的想好要了吗?我是有过家室的人,你选择我,只能是情人。”

沈景冰又把头转回去,目视前方:“你是个不一样的姑娘,你值得更好的。我会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大学,把你过继过来,然后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嫁个不错的家庭。”

“不过你不用觉得受之有愧,我只是觉得以你的能力,不应该只是卖弄风晴,你可以联姻,去做个有头有脸的正牌夫人。”

“当然,选择权在你。如果你一定要做我的情人,我也不会介意。沈家的男人,从来不介意多个女人。”

沈景冰的声音一句一句钻进香蒲的耳朵里,让她逐渐冷静,又狂热下来。

这可是阶层的改变啊,面对这样的诱或,又有几个人不会心里一热?

沈彩衣看起来似乎是陷入了呆滞。而沈景冰并不着急,只是静静地等着沈彩衣恢复过来。

沈景冰一直等到香蒲情绪稳定了,上了沈家的车,才回了餐厅。

沈景冰选的餐桌不靠窗,沈彩衣自然是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的。这自然让她产生了一份危机感。

沈景冰重新落座没多久,就开始上菜了。

他看得出来沈彩衣吃得心不在焉,却也没有点破。毕竟沈彩衣这步棋,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他真正的目的是九十六号。

看起来似乎是沈景遇死掉了九十六号就重新成为了沈景冰的囊中之物,可暗地里,只有他自己明白,沈景遇利用他的九十六号做的那些事,和最开始自己想要的,差距有多远。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他的桃花,去了多年了。

年少初遇的时候,也许她的确是他人生的一抹亮色,只是如今,人生的春天早已经过去了。

情也好,爱也罢,有的时候真的没那么刻骨铭心。

分开得太久了,有些感情就找不回来了。

当然,这个世道里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却允许男人有很多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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