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section 15

我的人生一半是烟遮,一半是云埋。——孟景初,民国三十三年,季春。

孟景初其实有个厚厚的日记本,她不记事,只记天气,只言片语。

民国三十三年的时候,全世界水深火热,世界反法西斯战斗还没结束,孟景初在台湾认识了一个教授,他也姓萧,叫萧白羽。

萧白羽长得好看,似一块美玉,孟景初不管是用过去的眼光看他,还是现在是眼光看,萧白羽都是很经得起推敲的,一张脸如梦似幻,好似自带聚光灯效果。

然则萧白羽是一块被分化了的美玉,他是个精日分子,他在大学里教书,嘴里说着古汉语,教书育人,实际却德语日语说得异常流利,孟景初某回听他打电话,他以为他说德语她就听不懂了,天知道孟景初德国住过三十年,日本住过十五年,她有什么听不懂?

战争裂变分子。孟景初给萧氏公子下了定义。

萧白羽死了。

萧白羽死在女人床上,死的并不光彩,也并不难受。萧白羽死在他红颜知己的床上,一个人,餐桌上有上好的白兰地,酒瓶子空了大半,教授的衣服很体面,衬衫马甲西装三件套,典型的英国精英式穿法。

萧家是大族,当萧家的人找到孟景初的闺房的时候,里头人去楼空。

孟氏女买船票去了菲律宾,然后从菲律宾转道去香港,最后从香港去了美国。孟景初在美国生活了七十年,她在美国各个州住了十年,她先从旧金山搬去西雅图,从西雅图搬去洛杉矶,最后是纽约和硅谷,她甚至在美国硅谷找过一个青年才俊谈了一场恋爱,为期八年。

那是个淳朴的农村青年,来自中国南部,他很有意思,英语口语很差,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确是一流,孟景初和他八年恋爱,最后差点步入礼堂。不过那小伙子还是缺了点运气,和老不死的大美女孟景初结为夫妻的运气,他死了。

硅谷少年变成了男青年,男青年又即将迈入中年,快到中年的时候,男青年在高强度的工作中心肌劳损,猝死了。

孟景初为他办了丧礼,还拿到了巨额保险金,那男青年已经将孟景初视为妻子,他写给她的信,“我美丽的妻子,你一如八年前那般美丽,而我已经渐渐长了皱纹和脾气,我正在日渐衰老,你却惊艳如初。”

信有些碎碎叨叨,孟景初读的时候,险些落泪。

但她没有落泪,孟景初觉得,自己这冷血的毛病是改不了了,600年的岁月都过去了,她还有什么值得落泪。

接着孟景初就回国了,她去了一个南方城市执教,教音乐艺术。

那是一间重点高中,学生素质都很高,有些孩子格外聪明,孟景初甚至觉得这些孩子将来长大了就是她的美国硅谷前男友,或者是华尔街精英的水平,例如那个寡言的班长——陈凤桐。

嗯,陈凤桐,孟景初对他印象深刻,因为他给自己写了情书,虽然他写得很委婉。‘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孟景初讨厌这两句诗,事实上,她也挺讨厌白居易,一个浪子,说什么倾城色、生死祸,狗屁,通通是狗屁!

又是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孩子们长大成人,孟景初换了职业,搬了地方,唯一不变的,就是她的脸,她是真的不会老的。

老而不死,是为贼。

贼啊,老贼,孟景初坐在沙发上,她翘起一条腿,问陈凤桐,“你怎么还没走,不上班吗?”

陈凤桐当然要上班,但孟景初这么一问他,他就来兴趣了,“孟老师,您挺能睡啊,一天睡20个小时,头晕吗?”

孟景初不理他,只是嘴角一弯,拿起一杯红糖咖啡果冻酒,说:“你该去健健身了,年纪轻轻,阴盛阳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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