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谁都会有童年往事

在李怜词的记忆中,他有关于儿时的回忆,除了那间满是书柜与书本的屋子之外,几乎就是空白的了。

他和普通的孩子不一样。

这一点,是他从记事的那天起就已经明白的事。

他的腿不能动,所以他几乎没怎么出过门,整日就只能与书本作伴。

这让他养成了一种如同一本书一样的性格。

初见只能识得封页,想要更深入的了解,就只能在漫长的相处中,一点点地去通读。

有时甚至还需要反复地琢磨,才能明白其中的内容到底在说些什么。

所以能够称得上是了解李怜词的人,除了他的父母之外。

大概也就只有他的弟弟了吧。

那个比他小两岁的二弟,李怜英。

李怜英是一个如同纸面一般的人。

这是李怜词对其的评价。

原因是大多数的人只需要看他一眼,便能够知道他的想法。

这种人难免略显浅薄,而且通常没心没肺。

但是李怜词,却并不讨厌自己这个天天就只知道傻乐的二弟,甚至还挺宠他的。

理由是源于从前,在李怜词还不能随意离开家门的时候。

就是李怜英每天去他的院子里逗他开心,与他说笑的。

盖因如此,他亦是对曾在某一个多月里,一直被李怜英挂在嘴边的那位神仙妹妹有些记忆。

毕竟,他当时的生活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水,任何一点掺入其中的味道,都能叫他印象深刻。

……

还记得,那应该是一个才开春的新年午后。

二弟突然兴冲冲地跑来同他说,自己有了一个新的丫鬟。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李怜词起初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只是笑着,看着二弟在那里炫耀。

说那个丫鬟如何如何漂亮,小手如何如何柔软,还冰冰凉凉的,没一点烟火气。

接着,李怜英又开始讲起了自己与对方见面的过程。

他说他刚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女孩还是个小土包,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但等她被人带走,清洗打扮一番之后。

再牵过来一看,好家伙,那粉雕玉琢的模样简直就和神仙家的童女似的,无比讨人喜欢。

李怜英觉得,以后不能叫女孩丫鬟,应该叫她神仙妹妹。

对此李怜词只能哭笑不得地让他去询问父亲,并表示自己可做不了主。

在他看来,自己的这个二弟也着实有趣,才小小年纪居然就打起了人家姑娘的主意。

这要是被父亲知道了,还不得把他捆起来打。

不过也好,早管早教总比日后误入歧途来得要强。

关于这点,李怜词相信父亲自会有一番定夺。

事实证明,李怜英之后确实吃了一顿板子,原因是其目无尊卑,但他也确实对着那个丫鬟叫起了神仙妹妹。

这让李怜词有些惊讶,因为李怜英平时最怕父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二弟这般坚持的模样。

同时,他也对那个所谓的神仙姑娘有了些许好奇。

家里的仆人偶尔会在做事时谈论起那个女孩。

说她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流浪的乞儿,反倒更像是个落难的小姐。

举止得体,谈吐大方,见识也多,还总能讲些好听的话,讨老爷和夫人开心。

其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李怜词就没怎么见过李怜英了。

只知道那小子整天跟在新丫鬟的后面叽叽喳喳,弄得家里的下人都开始说起了闲话。

至于那个新丫鬟呢。

她后来,倒也真的做了一件“大事”。

传闻有一次,他二弟得知了女孩居然会写字,便让其帮自己做课业。

结果那篇文章竟被第二天来家里教书的先生给看上了。

直夸李怜英文采斐然,目光长远,实为一块璞玉,细琢可成大才。

但等这件事被回家的父亲知晓了以后,深知儿子秉性的他,直接用一顿毒打问出了实情。

然后,女孩就被安排去陪着二弟一起读书了。

女孩的文章李怜词之后也看过,不得不说,写得很好,至少不是他那时能写出来的。

于是,他心中想见一见女孩的念头,也愈发强烈了起来。

可哪知等他将这事对二弟提起的时候,李怜英竟然像藏宝贝似的,藏着女孩不让他见。

这着实是令李怜词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他还能跟自己的弟弟抢一个丫鬟不成?

再之后,那个月的月底,女孩就跑了。

……

没人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更没人能料到,那个平日里无比乖巧的女孩,居然会选择逃跑。

那六七天的时间里,李怜英整日缠着父亲,想让他派人出去寻找女孩。

但女孩终归是一个丫鬟,又怎么值得动用大力气去寻找呢。

甚至因为李怜英不争气的表现,李父反而更不想将王戊寻回来了,只是将其训斥了一顿,便不再理会此事。

李怜词那时曾抽空去看望过自己的二弟。

却意外地发现他的弟弟,居然因此变得成熟稳重了许多,乃至开始自觉读起了书,神情专注。

暗自欣慰的他,并没有出声打扰,就命人带自己离开了。

而眼下,又有谁能够想到。

当年的那个女孩居然又回来了。

而且还是以一个江湖人的身份。

以一个绝顶高手的身份。

作为一方势力的少爷,李怜词自然非常清楚,一位绝顶高手对于一个家门,亦或者是对于一个门派来说到底有多重要。

他们李家从前便是因为没有绝顶高手坐镇,所以即使生意遍布天下,也只能屈身江湖二流。

再加上李怜词的修为,如今刚刚突破绝顶。

所以他更能够明确感受到,在绝顶与一流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

至于他究竟是如何确认王戊的修为的。

答案其实也很简单。

因为昨晚,他在与王戊告别的时候,见到了对方留在路面上的一个脚印。

在一块支离破碎的石板中间。

在一截扭曲龟裂的岩层下面。

王戊当时没有穿鞋,所以她的脚印很容易辨认。

虽然完全想象不到,那样一只小脚到底是怎么踩到那么深的地里去的。

但李怜词也已经基本能够体会到王戊的“厉害”了。

不过,既然如今都已经遇见了,那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不是吗。

我们李家莫来当,可还没吃过买卖上的亏呢。

如此想着,李怜词悠闲地闭着眼睛思索了片刻,随后伸手关上了书房的窗户。

接着推动轮椅,缓缓离开了房间。

这位已经做好了打算的当铺少东家,准备先去一趟仓库,找出当年的那份卖身契,然后再去一趟汾江楼,去谈一笔不大不小的生意。

至于是什么生意?

哼,那当然是欺男霸女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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