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后,舍弗勒城堡立刻忙碌周转起来,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他们的女主人巡幸领地的第一天。
他们的车马即将启程,虽然只有两辆车马,但领主的车马自然是与众不同,马匹在克莉斯的强烈要求下,换成了两匹温驯的白色母马,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专门有人从上到下清理了一遍,连老旧的缰绳也换成了带有红色丝织物的新绳,现在伦姆得意洋洋地站在车夫的座位上,左顾右盼,看起来精神极了。
伦姆的装束也焕然一新,他穿上了胸甲的骑士服,这套铠甲甚至能将整个胸腹都护住,他的武器是战锤和长矛,但因为他同时也要驾驭马车,所以他的武器是被随扈的步兵拿着,克莉斯觉得这俩个步兵的武力水平可能堪忧,但伦姆却振振有词,说这俩步兵并非战斗所用,而是在关键时刻替女主人挡枪的。
好吧,克莉斯作为女领主,必须要知人善任,伦姆的脑袋瓜子不太灵光,但忠心是毋庸置疑的。
侍女劳拉将脚凳放上,准备女主人登上马车,艾玛将怀里的披风放到马车里,随即转过头来叮嘱她:“这次出行,务必要记住我跟你说的,注意天气的变化,注意小姐精神是否疲惫,是否需要休息……如果人们太过激动,而忘记了分寸,也要你出声提醒他们尊卑……”
艾玛似乎还有一堆事情,恨不能捏住劳拉的耳朵全都灌进去,即使这些话劳拉昨天已经听了一个晚上,而且全都可以重复出来,但此时仍然做出全神贯注的样子,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好了好了,”克莉斯坐上马车:“她只需要听从我的命令行事,我有什么吩咐,让劳拉做就是了。”
“我是担心劳拉并没有贴身服侍您的经验,”艾玛忧虑道:“为什么要让她跟随您出行呢……”
“没有经验,才要给她们机会学习啊,”克莉斯道:“我只是出去一个星期而已,很快就会回来了。”
希瑟姆也上了马车,他点头道:“的确如此,我将会陪同克莉斯小姐巡视博尼菲的五处主要村镇,当地会尽心尽力招待我们的,不用担心。”
克莉斯又将克莱尔招到身边:“你带着城堡众人也做好准备,我们的恩券一旦发放出去,你们就将仓库打开……要注意防止人群哄抢,这些事情就交给你了,克莱尔。”
克莱尔行礼道:“放心吧,小姐。”
克莉斯的后一辆马车里,就装着恩券,恩券是票的形式,上面写着克莉斯准备发放给领地人民的物资奖励,包括小麦粉和葡萄酒,车里还有两个大桶,一桶装着银盾,一桶装着铜盾,到时候也会随即发放给民众。
就在伦姆打算吹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哨声,作为出发的号角之时,厨娘塔丽提着一个巨大无比的篮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小姐,”就听她道:“这个拿着路上吃!”
克莉斯被动接过一篮子食物,扶额道:“塔丽,你已经给我们准备了太多的干粮了……”
没错,克莉斯坐的马车里已经放了两个食盒,里面是可以保存一段时间的食物,比如核桃饼干——在克莉斯的指点下塔丽改良了一下核桃饼,变成了奶油夹心核桃饼,这下子塔丽的白糖罐真的空空如也了。
克莉斯还要再说话,她对面的希瑟姆已经双眼放光地将篮子提了过去,“我闻到了汉堡的香味,没错,是汉堡吧,没想到在旅途上我还能享用到这样的大餐……”
马车笃笃行驶在路上,才出发不到一个时辰,希瑟姆已经蠢蠢欲动,目光无数次飘向塔丽塞进来的食篮了,白布底下,确实是两个早上刚烤好的汉堡,还有用蜂蜜、糖和水外加姜末烤出来的小薄饼,其实最开始克莉斯想要做一点葱油薄饼的,但这时候的人们普遍不吃葱,对葱的味道也接受不能,大葱像野草一样生长在野外,有时候会被小孩子们连根拔起来,然后互相抽耳光。
不过生姜他们还都是吃的,生姜的味道他们还非常享受,塔丽追问了无数次姜撞奶的做法了,克莉斯打算回去就给她示范一下。
克莉斯任由希瑟姆天花乱坠地夸奖着塔丽的厨艺,“说真的,如果塔丽没有嫁人,我一定会娶她,虽然她长得壮实地像头牛,但她的能干有目共睹,食物在她的手里仿佛精致的艺术品,尝过她做的食物,没法不期盼着下一顿,我想您应该给她涨一下薪水,具有这样优异厨艺的厨娘在马灵可是价值五个金盾……一个月!”
“如果在博尼菲开一个汉堡餐馆,”克莉斯就道:“会有人来吗?如果让你为汉堡定价,你觉得汉堡大致在什么价位?”
希瑟姆沉浸在大口吃汉堡的喜悦中,“当然会有人来,像我,就愿意将自己全部的薪水花在汉堡上,天啊,如果有这样一个餐馆,我想我会天天光顾,舍不得离开的!”
克莉斯还真有这个想法,不过在这之前她还需要考虑博尼菲民众的消费能力,汉堡本来就是大众快餐,价位必须十分合理才行。
太阳稍微西斜一点的时候,他们抵达了第一个村镇,这个村镇叫平铎镇,村镇里的人民早就得到了消息,站在路口翘首盼望着,露出期盼的神色。
但当他们看到只有两辆马车朝他们驶过来之后,他们的眼中就露出了失望,原因很简单,看起来他们的女领主似乎很小气,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恩典’。
治安官是个老实巴交的村民,搓着手等着克莉斯从马车上下来,然后脱帽行礼:“领主大人,平铎欢迎您的到来。”
“免礼吧,治安官,”克莉斯就道:“平铎是我巡幸的第一站,我给你们带来了更多的礼物。”
仆人将银盾和铜盾抛洒在空中,这下人们一下子欢呼起来了,夹杂着对领主的感谢之词,小孩子仗着身体矮小,低着头捡地最快,大人们也抢不过他们。
有意思的是,这帮小孩们捡了满手的铜盾,却没有交给家长,哪怕被母亲厉声呵斥,他们也小心翼翼地捂住口袋,而且互相使着眼色。
“你要这钱干什么,”就见一个母亲提着半大小子的领子:“把钱给我!”
“不给!”这孩子倔强地反抗道:“这钱有用处,卡拉汉要带领我们成立义信会!”
克莉斯本来已经走远了,闻言又转过头来,对着这个孩子招了招手:“过来!”
这孩子胆怯地挪了过来,红通通的脸蛋紧张地上下鼓动着。
“义信会是什么?”克莉斯就道。
“义信会……义信会就是一个会,大家嗯,宣誓,”这孩子越紧张越是口齿不清:“要,忠诚一个,卡拉汉!卡拉汉你快来,你来说!”
话音未落,就见伦姆提着一个孩子大步走了过来:“小姐,这孩子鬼鬼祟祟地,看起来还想要夺我的剑。”
“我没有要夺你的剑!我只是想看看,”这个叫卡拉汉的孩子毫不畏惧道:“你这把剑凭什么不让我看?!”
“因为这是骑士的剑,”伦姆轻蔑地看着他:“骑士的剑是保卫主人的,只有主人命令他解剑,他才可以解剑。”
“你是个骑士,”卡拉汉转了转眼睛:“你效忠的主人是谁?”
“是我。”克莉斯就道:“怎么了?”
“我就知道……”却听这孩子嘟哝道:“以后我可不会效忠一个女人。”
克莉斯听了个清清楚楚,不由得好笑道:“为什么不呢,你的愿望又是什么?”
“我要做一个骑士,成立一个义信会,宣誓效忠一个主人,”八岁的卡拉汉挺起胸膛,看起来心志坚定:“但我不想效忠一个女主人,因为女人胆小、软弱、畏缩,只会哭泣,不能带领我们冲锋,更不能带着我们夺取胜利。”
克莉斯被逗乐了:“是吗,也许有的女人可以,你有些固执己见哦。不过你的要求还挺高,但你只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我会长大的,我长得很快!”谁知卡拉汉很不能接受她对自己的评价:“我还会击剑呢!”
克莉斯笑着看了一眼伦姆,平时很有些呆蠢的伦姆这时候却忽然灵光一现,完全领悟了主人的意思,他将一个步兵的腰剑摘下来扔给了卡拉汉:“小子,别说我欺负你,但你必须嘚受一些教训……”
卡拉汉眼睛一亮,捡起短剑似模似样地在空中划了个剑花,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然而刀剑一闪,他的剑立刻就被击飞了。
伦姆脸上的嘲笑简直要溢出来了,然而卡拉汉却并没有气馁受挫,他看起来反而越挫越勇:“我会打败你的,上帝说,骑士可以输掉一次战斗,但最终一定会斩下敌人的头颅!”
“这不是敌人,这是我的骑士,”克莉斯很严肃地告诉他:“他有宝剑,有主人,还有荣誉,而你……是个啥都没有的,咳,散兵游勇。”
克莉斯转过头,就忍不住无声笑起来了,尤其在看到了小屁孩不可置信的脸色之后,她不由得笑得更开心了。
这只是一段小插曲,尤其当卡拉汉的母亲,一个虎背熊腰的村妇拨开人群走了出来,像抓鸡仔一样抓走卡拉汉以后,其他的小孩也顿时识趣地给父母交上了自己的‘会费’。
克莉斯跟着治安官走进村中,这是一个热闹的村庄,鸡鸭牛羊混合在一起互相响应,当然那种熟悉的味道又回来了,各种家畜的粪便没有人理会,到处都是。
克莉斯就算是提着裙尾,鞋子也在一个疏忽中踩上了一坨鸭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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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巡幸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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