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宜年从地下室拎了一个带宠物外出的箱子出来,收拾了两大箱新手养狗必须用到的东西,加上血统证明什么的一应备好,叮嘱了几句按时送医院体检,最后约了下次聚会的时间,然后目送他们离开。
从犬舍开车出来时,陈玦打算直接去商场买方宜年没准备的东西,比如小狗厕所和围栏什么的。
正准备打转弯灯,他转头看了副驾上的航空箱一眼,刚好看见小狗的眼睛隔着网门也在不安地看他,陈玦不自觉怀疑等会放它一狗在车里可能不太安全,还是先回家再说。
陈玦公寓在他的咖啡店楼上。
准确来说,这栋楼连带外面的小院都是他的。
一二层是咖啡店,三层零零散散放了一些健身器材和游戏设备,四层是生活的单身公寓。
整栋楼位于游客纷纷,寸土寸金的江边,当初选中这里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人多,热闹。
陈玦自己冷情冷性,却极爱呆在人多热闹的地方。
到店时正值下班高峰期,橱柜前和窗边坐了很多忙里偷闲的上班族,来买咖啡豆或者三明治当作晚餐的人很多,服务生忙得脚不沾地,没人看见他这个老板进来。
陈玦直奔四楼,给小狗倒了一点奶后就离开了,没有关小房间的门,默许小狗可以在家里自由活动。
小精怪听见门关上的声音后整个人都支棱起来,眼中写满对这个新地方的好奇。
未来一年好像要在这里生活了,他想有必要熟悉一下环境。
他站起来用鼻子到处闻,好像在巡视领地,但步子不敢迈大了,亦步亦趋,好像在探险,害怕前方会突发什么未知的危险。
屋子很大,家具不算多,有很多菱角分明的物品闪着冷冽的光泽,都是小精怪以前生活的地方没有的,所以他不知道名字。
小精怪最后停留在入户处的镜子前,和镜子里的小狗两两相望。
他以为是屋子里有除他外第二个活物,蹦起来耳朵差点儿弹飞。
原来是自己啊,现在长这个样子了——笨拙短粗的四肢,周身覆上咖啡色和白色的短毛,短圆的脸两侧有两扇下垂的耳朵,微风吹进来的时候还会在空中不停飞舞,因为戒备,尾巴正夹在两腿之间看不见。
看起来就无污染无公害,是纯良、很讨人喜欢的那一类小狗。
关心完外貌问题好像无事可做了,每当这种时候某名的情绪总会趁虚而入——好想回家。
虽然山里的日子也很无聊,但起码人和环境都是熟悉的,不会有现在这种让人觉得煎熬的不安全感。
我那天为什么要闯祸呀?
爷爷的胡子为什么要留到那么长看起来还那么适合翻花绳呢?
是谁发明的翻花绳游戏?
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烦恼。
越想越没精神,最后趴在地上沉沉睡了。
陈玦惦记着家里有只未成年的小狗,没多久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些大件。
进屋看见睡在地毯上的小不点儿微微愣住,一时不太能习惯这种有狗等自己回家的状态。生活里也从未有过这种柔软、弱小的生物,好像掉地上就会化掉似的,一时想敬而远之。
他放轻脚步绕开它,进卧室去给小狗布置了一个暂时的小窝,里面放着毯子和狗厕所等必备物品。
它还太小了,不在他眼皮底下呆着他不放心。
等一切收拾妥当后,陈玦才有空坐下来好好打量这个以后十几年都要跟自己混了的小东西。
很小一只,两只手掌就能够团握住它,一天的奔波把它折腾得很困,尾巴终于安静下来,像一个顽强的不倒翁一样在他手里睡得得东倒西歪的。
陈玦想,好像以前上课时打瞌睡的我。
从本心来说,他希望它可以安静一点、聪明一点,最好再爱干净一点、独立一点、省心一点——完全没意识到这是一只才断奶没多久的小狗,自己的要求属实过分。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认命般吐出来,对自己说,随缘吧,我会给你好吃好喝地招待着,毕竟弃养不是人。
最后,陈玦终于大发慈悲,把小朋友放在它崭新的小窝里,关灯睡了。
第二天六点,闹钟响起。
虽然咖啡店七点半才开门,店里的伙计们也会安排好一切,但陈玦的习惯是开门迎客前亲自检查一遍所有准备工作。
今天多了一点小插曲。
有人,不对,是狗醒得比他还早,在床边发出奶狗特有的稚嫩的嘤嘤声。
他翻身,和期待了主人起床好久的小精怪对视。
哪儿来的?
哦昨天我亲手抱回来的。陈玦面无表情地在心里默念。
刚醒的脑子几乎不转,陈玦先把小狗放出来自由活动,然后去卫生间洗漱。
借刷牙的时间,他思考今天的第一个问题:狗要怎么办?
放在家里肯定不行,孩子还太小了,但要是带去店里,人多嘴杂的,也不合适。
越想心情越乱,是那种突发状况让他不能像以前那样丝滑开启一天的无所适从。
正陷入犹豫的时候,小狗进来了,受身高限制,小精怪只能咬陈玦的裤脚提醒他自己来了。
小家伙挺亲人,陈玦本想把它抱上洗漱台,结果它一上来就粘手上不走了。
陈玦一边把狗往旁边赶一边说:“自己在旁边呆着,我要洗漱。”
也是着急,小狗又听不懂人话,可谁成想它就知道乖乖在旁边呆着了,不过小精怪还不太能灵活使用这具身体,最后是以半身不遂的姿势瘫在一边的。
这样陈玦也很满意,混乱的心情顺畅了一点。
小精怪想得很简单,他要每时每刻都黏在这个人身边。
因为这个地方对他来说好陌生,周围的人也是,他虽然看着不在意,其实心里的不安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目前为了安全不能变回人身,这具身体又那么小,很容易出问题,必须找大腿抱紧。
这么想着,湿漉漉的狗眼里透露出渴望——在家要抱着我,出门要带着我,总之不可以留我一个人在这里。
可惜陈玦看不懂,怕它扑腾进池子里,马上把它抱到地上去了。
陈玦最终决定把狗带去店里。
下去的时候店里的甜品师、咖啡师和服务员们到的差不多,一开始他们都没注意到平时两手空空来上班的老板怀里揣了只小狗。
咖啡师小田换完工作服出来,刚好就看见老板换手,一个乖巧蠢萌的小狗头从胳膊那里冒出来,立刻给姑娘惊得叫出来:“老板,你养狗啦!”
这一声把所有人都聚集在陈玦身边。
陈玦道:“嗯,昨天养的,刚断奶。”
早上醒得早,刚刚小精怪把脸闷在陈玦的衣服里补觉来着,一钻出来就那么多人盯着他看,怪无措的,不过精灵一族都极富灵性,更别提凝聚日月精华的小精怪了,他能明显感应得到,这些人都很喜欢他。
于是小精怪挺直尚且稚嫩的小胸脯,冲陈玦狂摇尾巴,像才得了老师小红花的小朋友冲家长暗示:他们都喜欢我耶!尾巴快摇到天上去了。
陈玦看这得瑟样儿竟然生出股与有荣焉的感觉来,好像这是个宝贝蛋,和他感情很好,其实不过昨天才领回家而已。
他终于忍不住伸手摸摸小精怪。
这时,有人问:“老板,你给它取名儿了吗?”
这事儿陈玦还真没想过,说:“还没想好,随便叫吧。”
一时间店里叫什么的都有,崽崽、宝宝、幺幺,都是方言里对小朋友的爱称。
不管怎么样,他们都很欢迎店里有这么条活泼的小狗。
老板平时不说话的时候瘆人得很,希望这个柔软的小家伙能感化他一下,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一点。
七点半一到,咖啡店要准备营业了。
门口的玻璃门很重,一只小狗的力气不可能推开跑出去,早上的客人都是忙碌的上班族,取了咖啡就走,陈玦暂时放心让小精怪在店里自己玩。
可他想错了,小狗不是小狗,是批了羊羔皮的小精怪,天性就是好奇心浓重且执行力强到疑似多动症的。
他低头对个账单的功夫,甜品师阿梁那边便出事了。
阿梁正把新鲜出炉的贝果挪去橱窗里,这时小田叫他帮忙把放在高处的一沓碟子取下来备用,他便顺手把烤盘里的甜品暂时放在旁边的矮凳上。
一放不要紧,可是今天店里多出一只小狗。
小精怪发誓他只是闻到了香香甜甜的味道,这味道他以前在精灵族从来没有闻到过,于是好奇便循着味道找去,最终发现发出味道的是一个大铁盘子。
小精怪再发誓他真的只是跳起来够了一下那个盘子,谁料年纪太小控制不了力道,直接把盘子顶翻了。
翻了就翻了吧,他终于找到了味道的来源,是几个圆圆软软的东西,热乎乎香喷喷看着就很美味。
他下意识想用手把好吃的拿起来,却忘了自己现在失去人身,粗短的四肢、低矮的底盘干啥啥不行,只能勉强用鼻子去够好吃的。
陈玦一出来看见的就是贝果四散的画面。
他的狗看样子是想把贝果顶起来吃掉,可是贝果是圆的,根本不听话,它只能把贝果像轮胎一样推着走,直到顶到一个墙角上固定住。
可算让我逮住了!——小精怪欢呼雀跃~
可是接下来一只大手准确无误地拎住了它命运的后脑勺。
是陈玦:“你在偷吃吗?”
小精怪只能眼睁睁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
陈玦把小狗抓到自己单独的休息室去,准备和他“谈一谈”——自从早上小狗歪打正着他的意思后,他就默认小狗能够听懂他的话。
听不懂的话,感受一下语气也行。
陈玦当然不是想惩罚它,他觉得这事儿就像小朋友忍不住吃垃圾食品一样,说不出来哪里错,因为好奇调皮是天性,但有必要跟它说一下最好不要这样。
昨天临行前方宜年跟他交代的就是这类事。
虽然小狗是杂食动物,但不是所有食物对他们来说都是安全的,比如巧克力和葡萄等就是剧毒,千万不能误食,主人必须看顾好。
陈玦对着小精怪一本正经道:“垃圾食品不能吃。”
本想再友情科普一下相关危害,但嘴还没张开就莫名觉得浪费时间,这么小的狗毛都没长齐,给它说它就能听懂了?
还是亲眼盯着比较实际。
思维在脑子里乱撞,陈玦一错不错地看着小精怪,郁闷地想养只狗真像养孩子,不该那么冲动的,昨天还一身轻松,今天就多了个三斤重的包袱。
早上挺机灵这会儿就惹事,陈玦后知后觉,昨天千挑万选怕不是挑了个老大难?
小精怪不知道陈玦在想什么,但是精灵族是至纯之身,换言之他们的思海透明如镜,能照出所有人的心情变化,比如现在,他就看出陈玦的心情很不美妙。
不过他顾不上,因为你以为他的心情就美妙了吗?
精灵族人终其一生的唯一食物是露水,就是清晨的荷叶上滚来滚去的那种,根本没有见过这些圆的扁的、甜的咸的食物,突然遇见不动心才是反常。
今天本能吃到然后打开新世界大门的,结果大门就那么“啪”地在脸上关闭了。
心痒、着急、无奈!
他趴着,心里打着算盘要怎么才能吃到那个东西。
中午是人潮高峰期,陈玦不放心再这样让小狗撒丫子到处跑,干脆把薄卫衣脱下来反穿着,再把不安分的小家伙放在面前的帽兜里。
饶是帽子很深,放一只三月龄小狗进去也满到溢出来,不过能捱过今天就行了。
抱是不可能抱的,狗毛粘帽子和狗毛粘一整件衣服谁好谁坏他还分得清。
等再出去的时候,店员们已经打扫好之前混乱的场面。
掉在地上的贝果全部扔掉,甜品师忙着再去烤一批。
甜品面包都一批一批上了,小精怪从层次丰富的奶香中精准识别出属于贝果的那一抹,不会说话,只能再次用小犬稚嫩的嘤嘤声暗示主人。
它在前面要摸的话方便得多,陈玦伸手戳了戳它湿润的小鼻子,说:“这么馋?”
无人看见的地方,小精怪点头如捣蒜。
陈玦看它那么渴望的样子,不禁好笑,怎么会有小狗对人的食物这么感兴趣,你们不都是吃狗粮的吗?
他想喂它一个试试,可是又没经验,打电话问了问方宜年那么小的狗能不能吃贝果,那边回复干脆利落:“可以,但是这个年纪的小狗一般不建议。”
陈玦不知道为什么,像怕小狗误会他是他不给它吃似的,稍微大声地重复问了一遍方宜年的话:“你说这么小的小狗还不能吃对吧?”
“对,等大点再说吧,保险一点。”
电话挂断,陈玦特意把手机往小狗面前推了推,那意思是“你听见了,不是我不让你吃”。
看它闷着不说话,陈玦忍不住逗它:“你没吃都那么喜欢,又还没有名字,干脆叫贝果好了,怎么样陈贝果?”
小精怪歪歪头,理解又不理解的样子。
吃美味的事情一时抛之脑后,陈贝果三个字组成一条飘带在头上魂绕。
在精灵族时,所有的小朋友都有名字,因为他们都是爸爸妈妈爱的果实,有的是父母各择一字,有的是请族中长辈取,总之都有。
但是小精怪没有,人们把他叫小精怪是因为他落胎自象征着精灵族气运的神树,又是个爱闯祸的小魔头。
族里小孩子敬怕他,长老们呵护他,但就是没人想过给他取名字,好像这枚神树果实的象征意义大于存在本身,取名字这种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今天有个人给我取名叫贝果。
贝果?是那个香香软软的食物吗?
好呀,我喜欢贝果。
他慢慢俯下身,把脸蹭到陈玦摊开的手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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