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明珠蒙尘

李隆基不喜欢这样的辛似锦。或者说,是她醒来之后的反应。

她看到自己时,眼神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接着,是迷茫,沉默。最后,她用最平常最平静的声音,同自己说了句:“让你担心了。”之后,她如往常一般起身,穿衣,梳妆,然后变成众人眼中的那个祯娘,祯夫人。

她好像很不喜欢自己的姓氏。从前她叫辛似锦,身边的人喊她阿锦,锦娘,外人称她锦东家,锦夫人。后来,她成了白维祯,却不喜欢别人喊她白夫人。久而久之,她便成了祯娘,祯夫人。

从前,有姓不能冠,现在能冠,却不想冠。

原来,她一直在用这种不易察觉又固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抗拒,对身世和命运的抗拒。

尽管她很虚弱,但是在裴府女眷过来探望的时候,她依旧保持着微笑,游刃有余地同那些妇人周旋,半点勉强都没有。

在裴府又待了一日,八月初二午后,李隆基带着辛似锦同裴四郎辞行。这一次,他们没有直接去往下一个县城,而是让李宜德驾着马车随便挑了条小路,打算走到哪儿算哪儿。

日暮时分,他们穿过一片树林,来到一处小村庄。天色已晚,王毛仲策马上前,想要寻一户人家暂住一晚。没想到,竟碰到村长家办喜事。

村长一家很热情,邀请他们留下来一起喝喜酒。他二人衣饰华贵,气质不俗,一看就知道身份不凡。村长夫妇怕怠慢贵客,将他们安排在主桌。

大概是因为两家很熟,新妇在拜堂之后,只在新房中坐了一会,便出来跟着新郎一起招待赴宴的宾客。夫妻二人劝酒劝到他们这里的时候,辛似锦拔下头上的金步摇,替新妇簪上。这步摇在辛似锦的收藏里只算一般,因为不招摇,才被菊香选中,放在行礼中。不过上面镶的是红珊瑚,很符合眼下喜庆的气氛。

赠给新人的贺礼不能辞,新妇朝她屈膝一礼,客气地收下。村长一家也一个劲儿地跟二人道谢。那纯金的步摇对普通人来说,已是贵重至极。

“你们能邀请我们参加宴席,沾到新人的喜气,这份心意已经比什么都贵重了。”辛似锦为了让二人放松下来,给他们斟了杯酒,随口道:“这女儿红,少说也有二十年了吧。”

村长一愣,道:“夫人知道这是女儿红?”

“糯米酒的酒香独特,我在姑苏时曾喝过几回,所以记得。”辛似锦晃了晃酒杯,道:“您祖上一定是南方人吧。北地糯米价高,很少有人会舍得酿这么多女儿红。”

“是啊。三郎上头有两个姐姐。她们出嫁时剩了许多没喝完。我们想着,左右都是喜事,酒也是陈酿,便拿出来喝了。”村长道。

辛似锦忽然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李隆基:“你没喝过女儿红吧。”

李隆基摇摇头,道:“陈年的糯米酒喝过不少,女儿红倒是头一次。”

“多喝点。”辛似锦给他斟酒,道:“错过了就可惜了。”

见贵客喜欢,村长夫人赶紧让人又拿了一坛过来。

两个人的酒量都不差,不知不觉间,竟喝完了一整坛。村长赞了声好酒量,又准备去开酒,但是被李隆基制止了。

“若是醉后失态,搅扰了酒席,就太失礼了。”辛似锦也微笑着拒绝。

宴席结束后,两人沿着乡间小道,一边散步,一边醒酒。初二的晚上没什么月色,四下一片昏暗。担心辛似锦看不清路,李隆基一直牵着她的手。

“你成亲的时候,是什么样的?”辛似锦忽然开口。

成亲?李隆基手上一紧。

“无非是像个木偶般被人牵着,让怎么做便怎么做呗。”

夜风很凉。李隆基松开手,脱下自己的外衫给辛似锦披上。

“那你呢?”

李隆基比辛似锦高了近一个头。她不得不将外衫的下摆提起,才能保证自己不被绊倒。

“我们是在会州成的亲。他身体不好,拜完堂便各自回房了。”

“看来,我们都没有体会过洞房花烛的感觉。”李隆基感叹道。

“纳侧妃的时候呢?”辛似锦好奇。

“除非侧妃身份特殊,平常纳侧妃同普通人家纳妾并没什么不同。摆上几桌酒席,自家人庆贺一下罢了。”李隆基道:“父王一向谨小慎微,我和其他兄弟们纳妾,连酒席都没摆。”

风越刮越大,辛似锦握紧李隆基的薄衫,道:“三郎,你背我回去吧。”

李隆基笑道:“我都没醉,你怎么就醉了?”

辛似锦深吸了几口气,道:“怕是要下雨了,早些回去吧。”

“那就回去吧。”李隆基弯下腰,将她打横抱起。

村长一家给他们安排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床榻也很大,就是龙须席有点粗,李隆基睡得不是很舒服。糯米酒的后劲让他浑身燥热,但辛似锦正蜷着身子,缩在塌里侧背对着她,似乎已经睡熟了。李隆基又翻了下身,手背不小心碰到辛似锦的背。她的背绷得很紧,似乎还在抖。

“阿锦?”李隆基试探着唤了一声。

辛似锦没有反应。

难道又被梦魇住了?又或者是害怕打雷?

“阿锦,你还好吗?”李隆基轻轻摇了摇辛似锦的肩。

等了一会,才听她小声答道:“我没事。”

“你在发抖?”李隆基几乎可以肯定。

“没事,睡一觉就好了。”

李隆基坐起身,掰过她的身子,小声哄道:“没事是什么事呢?”

辛似锦看着他,无奈道:“只是腿有些疼,大概是快下雨了。”

李隆基沉下脸,目光移到她的双腿,好一会才道:“经常这样?”

辛似锦撑着身子坐起,笑了笑道:“只有阴雨天。”

李隆基垂下眼帘,道:“在县尉府的那两天,你暗示我说是小日子到了,身体困倦,所以躺着不想动。”

“事实如此。”辛似锦侧过脸。

“可那不是全部的事实。”李隆基道:“我记得那两天刚好是雨天。”他抓住辛似锦紧握成拳的手,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辛似锦转过头,看着他的双眼,笑道:“这种事对我来说,就像小日子一样寻常,没什么好说的。”

一阵闪电从天边划过。突然的光亮照到辛似锦的脸上,她的脸色苍白得有点吓人,就连笑容都显得有些狰狞。李隆基掰开辛似锦的拳头,看着她掌心通红的指甲印,道:“有没有什么汤药能缓解你的痛苦,或者我能做些什么?”

辛似锦摇了摇头,道:“我本来想把自己灌醉,但被你阻止了。不如,你同我说说话吧,什么都行。”

李隆基将辛似锦拥进怀里,握住她的手。原来,喜宴开始前,她就已经感觉不适了。前后近两个时辰,自己竟然没有察觉丝毫。

“那就握紧我的手,让我替你分担一点。”

又几声闷雷,接着就是瓢泼大雨。

从《诗经》到《孔雀东南飞》,从孔子到“竹林七贤”,从始皇帝到前朝文帝,李隆基也不记得自己究竟说了多久,也不知道辛似锦究竟听进去多少。只是,当他回过神,发现辛似锦的呼吸终于平稳舒缓下来的时候,鸡已经开始打鸣。

小心将人放平,拖着半麻的身子起身,李隆基拎着半壶残茶,起身来到院中。

东方刚刚泛起一层鱼肚白,空气中带着雨后的湿气,清冷沁脾。李隆基灌了几口冷茶,转头看向房间的方向。他已经许久都不曾像昨晚这般,心如刀绞,彻夜未眠。辛似锦每一声压抑的呼吸,每一次握紧的手掌,还有她始终绷直的脊背,都让他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公子?”大清早看到李隆基,王毛仲有些意外。他上前一礼,然后打量了李隆基一眼,问:“公子彻夜未眠?”

“阿锦的腿一到阴雨天就疼痛难忍,去信给崇简,让他想想法子。”李隆基又灌了两口茶。

“公子,”王毛仲道:“夫人身边不乏医术精湛的大夫。”

“你是在提醒我,很可能会徒劳无功吗?”李隆基看向东方露出轮廓的朝阳。“可若不做点什么,我会更难过。”

“公子,夫人的仇,您早晚会替她报的。”王毛仲想来想,道:“临行前,杨刺史请公子务必在中秋之前回去。”

“我喜欢这里的早晨。”李隆基没有回答他的话,他只是面朝东方,静静地看着朝阳升起的地方。“若能一直过这种宁静安逸的生活,似乎也不错。”

“公子……”

李隆基深吸了一口气,道:“我就说说而已。”他转过身,摇了摇茶壶,道:“我得睡会,让菊香晚点过来。”

两人一直睡到辰初才起。见醒来后的辛似锦脸色好了许多,李隆基终于松了口气。

早饭后,菊香捧来一条披帛,说是新妇送来的回礼。

辛似锦接过来一看:桃红色的绢面上,缠枝海棠花开得娇艳。颜色明艳了些,不过这海棠花,辛似锦目光一顿。她从菊香手中拿过披帛,仔细翻看起来。

“有何不妥吗?”李隆基好奇地上前。这披帛,无论是颜色还是纹样,好似都不是辛似锦喜欢的。

辛似锦将披帛递给他,道:“仔细看看。”

李隆基看了她一眼,将披帛接了过来。

“海棠花是织上去的?”李隆基道。

辛似锦点点头,道:“织花并不稀奇,长安城的东西市里,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但这样的织法,我之前还从未见过。要知道,这里只是潞州的一个普通小村,无论织机还是原料,都无法同那些大作坊相提并论。此种条件下,能织出如此大幅,还是正反双面的海棠花纹,并且没有毁坏绢布轻薄的特性,简直就是奇迹。”

李隆基想了想,道:“确实如此。”

辛似锦交代菊香将披帛小心收好,再让她去找新妇打听一下,这披帛从何处得来。

“我听闻,你曾因为看上了一个瓷碗,便买下了铜官的一座瓷窑。你让菊香打听这披帛的出处,不会是看上了这技艺,想要把人家织坊买下来吧?”李隆基打量着辛似锦的神色,好奇道。

铜官瓷窑?辛似锦一愣,随后笑着摇摇头,道:“是窈娘跟你嚼的舌根吧。认识这么久,你觉得我是那般冲动任性之人?”

李隆基叹道:“怪只怪那窈娘说得太真了,让人一时难分真假。”

“你没有去过那处,没见到他们已经穷得活不下去的样子。那里土地贫瘠,水质恶劣。方圆几十里,只有那么一间瓷窑能挣些银钱。可是,那瓷窑烧出来的瓷器颜色暗淡,釉面粗糙,十分难卖。如果我不帮他们一把,用不了一两年,那一村的人,就只等外出乞讨。而且,那瓷虽粗糙,但价格低廉,最适合普通百姓家用。这些年几乎每次到货,就被一抢而空。于我而言,买下瓷窑,算是一举两得。

布匹,则不然。且不说一般人家,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就说这披帛,技艺复杂,耗时巨大,卖得低了亏本,高了又没人买。”辛似锦顿了顿,道:“总之,在我看来,这就是个鸡肋。我让菊香去打听,就是好奇,什么样的布坊,竟会出这种东西。”

菊香出门没过多久,就打听出来了。只是答案有些出乎辛似锦的意料。

这披帛,竟是新妇自己织的。

新妇姓文,村里人都唤她“四娘”,娘家就住在村北的小溪边。这文四娘天生一双巧手,十四岁时候的织布手艺,就已经超越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织手“弘七娘”。不仅如此,她的绣活也非常出众。方圆几十里的姑娘们出嫁,都会请她们母女二人出手,做几件好看的衣服绣帕,放到嫁妆中带去夫家。

辛似锦恍然大悟。

“倒是可惜了。”

“为何可惜?”李隆基问。

“依我看,这冉家家境殷实,如若没有这巧手之名,文四娘根本进不了冉家的门。然而,冉家给独子聘文四娘做媳妇,为的只是她的名声,而不是这门手艺能带来的实际利益。毕竟,这世上的大多数男子,都不能容忍自己靠女人养活。而那些在闺中颇具盛名的姑娘,在出嫁之后,大多都被埋没在四方的内宅里,还有那些家长里短,油盐酱醋的微末小事中。”

“倒是没想到,一条披帛,竟引出你这番言论。”李隆基叹道。

辛似锦站起身,在屋里慢慢踱着步子,道:“规矩都是人定的,伦理纲常也是一样。只是,从古至今,万变不离其宗的一条就是,谁有权势谁说了算。剩下的人,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想尽一切办法反抗,然后让自己成为那个制定规则的人。”

李隆基将她的话细细品了品,道:“虽然你这话听着有些刺耳,但不得不说,似乎有那么几分道理。”

“时移世易,人心易变。你眼下觉得有道理,不过是因为你是那个想要改变的人。”辛似锦停下脚步,看着李隆基,道:“待到他日,你坐拥天下,一呼百应的时候,可还容得下这样的言论?”

李隆基一愣。坐拥天下,一呼百应吗?虽想过无数遍,可这样青天白日,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好像还是头一遭。

“你这话,就是实实在在的大逆不道了。”

虽然李隆基没有回答,但他的犹豫和回避已经给出了答案。辛似锦笑道:“你会包庇我的,不是吗?”

李隆基起身上前,将辛似锦拥进怀里,道:“你是我的半条命,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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