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生之恋旅

九月底的那天,那个研究生毕业的英语教师结婚了。

他的男友是个画画的艺术家,二十岁出头,后脑勺扎着个小辫子,一脸忧愁的模样。

她跟她的男友来学校发喜糖,班里的起哄声一大片。

我看到她脸上染上的红晕,比晚霞还要惹眼。滕王序这次喊着“亲一个”时,她没再向他尖叫。

“新婚快乐。”

祝福声此起彼伏,这或许是继“身体健康”后,最让人觉得幸福的声音了。

国庆假期是难得的长假,我跟滕王序蹲在宿舍里吸溜着泡面。其余两人去了食堂吃饭。

刚泡开的面烫得要死,我呲牙咧嘴地去拿水瓶,却发现没水了。

“不行,”我把面桶放到了桌子上,对他说,“你不可能一个假期躲着郑馨,我之前陪你吃这玩意儿也就罢了,这放假了,你不能回家吗?”

“回不去”,他深仇苦恨地说,“期中考试那个成绩足以被我爸打死。”

“英语老师是个狠人,亏我还这么真心实意的祝福她,竟然打电话告诉老头我英语七十分的事。这下好了,我编的话全白说了。”

你编的多少。我盯着他,直觉告诉我,这小子说高了。

他果然心虚极了,把脸埋进面桶里,闷声说,“没多少,就……一百二。”

“一百二十分?!”我真是被他蠢笑了,“真这个分数,你都能和郑馨坐一起了。”

“滚你丫的。”

他苦恼地躺在床上,最终还是因为口袋空空,起身收拾了衣服,离开了宿舍,背影悲壮的像个出征的战士。

我得去寻礼物了。

刚开学时作文获奖的五十块钱还没用上,我把钱从枕头下掏了出来,放进了胸口前的口袋里。

学校里没什么人,大多都回了家。我站在电话亭里,给王艳芳同志拨了个电话。刚响一声,就接了。

壮壮啊。

她的声音带着电流传进我的耳朵里。

我瞬间笑了。唉,妈,你怎么知道是我打的。

“这话说的,”她的噪门依旧很大,听得出身体无恙,“你是我儿子,我这叫有心灵感应。”

哟,说话还挺有深意。

她还叫着我的小名,仿佛我还是小时候那个胖胖的小孩儿。

国庆假期不回来啊。

嗯。我应声道。

不仅仅是因为尚则林,还是因为来回的车票钱。

她叹了口气,似是知道我的想法,沉默的时间像是对我深深的思念,过了一会,她又絮絮叨叨起来。

这些问题和慰问无非是看似废话却全是爱意的诉说。

放假了就去吃点好的,学习不要勉强,跟宿舍的人相处怎么样,钱够不够……

如今她倒显得像一个离家外出的人,不安得言语着,我甚至能想象出她斑白的发和因常年劳作而有些变形的手指。

电话里有电焊的响动,应该是父亲在干活的声音,王艳芳回头叫他,“夏刚,儿子来电话了,过来说两句。”

我知道那个闷胡芦的别扭劲儿,倔驴一样的脾气也算是家族遗传了。

“爸,妈,”我还是先说话了,“我放寒假就回去了。你们两个注意好身体,干活也别太累了,我就先挂了。”

她“好好好”的连声应着,叫我注意休息,让我把电话挂了。

初中毕业时跟家里的叔叔去附近城里打工,每次打电话聊到末尾处,她总让我先挂,就像离别时,选择看对方离去的背影一样,戛然而止的电话嘟声,也带着同样的杀伤力。

每每想到这,我总会矫情的想哭,跟敏感的小女孩没什么两样。

打完电话的我,出去到街上瞎转,这儿的闹市区一年四季都热闹,往外再走些路程,便不是小吃店了,买衣服买礼品的店一家挨着一家,精致的装潢让人应接不暇,柜台上的瓶瓶罐罐透着五颜六色的光泽,光是看着,就价格不菲。

这让我无法选择,或者说,不敢去选择。更何况尚则林在物质这方面似乎什么也不缺。

送鲜花么?想起来有些俗气了。

我在路边,东张西望,扫过右边的街道处有一家耳钉店。上面写着——生之恋旅。

我想起尚则林耳垂上轻透的耳洞,突然迷恋地想给他一对饰品。

这样想着,便伸手推开了那扇亮净的玻璃门,挂在沿边的风铃“叮咚”一响,前柜后冒出了一个满脸胡茬的大叔。

“买耳钉么?”

“嗯,”我有些怀疑地打量他。

“自己带么?”

“不是,”我有些不知道怎么说,“就……送给朋友的。”

他壮大的身体从杂乱的货物挤出,粗鲁的翻看着墙上的款式,他拣起一个粉红色钻石的耳钉,伸到我面前,“这个,可以吗?”

“这……这个,不太……”我语无伦次,有点后悔进来。

这时风铃声再次响起。

“爸!”

我惊吓的回头,看见一个跟我一般大的少年冲了进来。

他皮肤白的吓人,嘴唇没什么血色,瘦弱的像一片纸。他低头看见被翻的乱七八糟的货物,鼻子皱了起来,“不是说了不让你动吗,等我回来收拾。”

那个满脸胡茬的大叔脸上堆起了笑,“爸爸只是想帮帮你,怕你累着了。”

“行了行了,你回去做饭吧。”他拿过大叔手上的粉钻,把大叔推了出去。

少年瘪了瘪嘴,转头注意到我。看着他苍白的面容,我结结巴巴地说,“那个……有男生带的款式吗?”

“稍等,”他跟壮硕的大叔一样翻箱倒柜着,“找到了!”

他递给我,那是带着吊坠的耳针,精小的糊蝶被银链吊着,泛着水波纹光的它像是有生命般,轻轻颤动着。

跟尚则林的眼睛一样灵动美好。

“好看吧,”他骄傲地告诉我,“这是我做的。”

“这么厉害。”我捧场道。

这句夸奖让他兴奋起来,他说他从小到大就喜欢各种各样的耳饰,还幻想着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设计师。

多棒的梦想啊。

他的眼神又暗淡了,“可惜我得了白血病,没钱医治。”

这店是那个大叔给他开的,也就是他的爸爸。

我买下了这对耳饰,把那张五十元的纸币塞给了他,走的时候我认真地对他说:“你已经成为很棒的设计师了。”

倒也不是可怜他,只是觉得每个人都有该帮忙的地方。我这么做至少也让他有了梦想上的成就感。

痛苦的人也是可以充满活力的活下去,我诚心祈祷这个少年可以获得新生。

回到小巷时看见了带着帽子的尚则林,他推着齐腰的行李箱,胳膊横搭在把杆上。

我错愕得瞧着他,本想把礼物背到身后,又放弃了。我跑了过去,问他:“怎么跑到巷口了,不是五号过生吗?”

他开心地笑了,“想你就来了。”

一点也不管我死活,胸腔里的心跳声似乎我都能听见。

我瞅了瞅行李箱,看着他要出走的装扮,问道:“你这是……要离开?”

“嗯,来接你的。”

接我?

不等我反映过来,他举起双指夹着的两张机票,对我说:“走吧,五点的机票,等一下就来不及了。”

“我要带你去北欧的芬兰。”

“你答应过我,会陪我逃离这里。”

直到到达机场的那一刻,我仍觉得不可思议。

飞机上的服务员标准又礼貌的微笑让我越发拘谨,我全程跟着尚则林,尽量目不斜视,洁白干净的瓷壁映着我的身影。

看着自己别扭的站姿,略带一点偷感。

我坐在飞机的软座上,身上穿着丑到无语的黑绿衬衣,看了看周围人艳丽又职性的衣服,低声说:“我没带换洗衣物。”

“没事,”飞机起飞了,他帮我把面前的桌板放下,“我给你带了。”

我实在没想到是这种逃离的方式,尚则林要了两杯牛奶,转头问我,“刚刚在巷口的时候,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给你的生日礼物。”我如实回答。

他挑了挑眉,“是什么?”

“耳钉。”

他意味深长的看着我,随后开口,“给我看看。”

我瞬间变得不好意思,只交出礼品袋,印着白色纹路的盒子像一个求婚戒指的仪式感,被我拿着开口那端对着他打开时,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如果里面真的是戒指,他会答应吗?

湖蓝的飞蝶映在他的瞳孔里,显得相得益彰,他细细端详一番后,抬头对我说,“既然是你给我买的,你帮我带上吧。”

现在吗?现在就带上?我询问地望向他。

是的,就现在。

他把那只灵动蝴蝶放进我的手心,像是他沉重的灵魂,挟裹了我的大脑。

我甚至有些颤抖的去对准那个小巧的耳洞,周围的旅客几乎都睡着了。没有人会听见我暴风雨似的心动。

另一只手轻轻捏着他的耳垂,耳廓边的血管在机窗外云朵间的光下变得晶莹剔透,被耳钉插穿后的泛红给人以瑰丽的刺激感。

我快要止不住的遵从本心,仿佛下一秒就忍不住的想亲吻上去。

戴好后我放手,蝴蝶的翅膀里似有流动的水,因自然下垂而轻轻飞舞着,配合着尚则林轻佻的笑,要过分得击碎我的意志。

我匆忙移开双眼,轻声说了一句“好看”。

“那就好。”他像是很满意这个礼物,到那天晚上在旅店住下之前,没有再摘下来过。

飞机上安静极了,只有我在胡思乱想。距离临沂已经越来越远,我们好像不再是十几岁的孩子,觉得自己跑到了另一个空间,桌上的牛奶温热,杯边上的水珠滑落,打湿了那晚的梦境。这个夏天没有结局,而他在我的生命里炸了出来,没有人去过分在意,因为这个宣誓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值得悲哀的是,只有我们两个知道。

好一场生之恋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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