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如筠早上醒过一次,贺随风下床的声音尽管很小,但他还是察觉了,怕睁开眼再入睡困难,于是翻了个身表示自己的不满。
半梦半醒中,那人又回身吻了他一下,才肯放心离去。
彻底醒来已经是下午了,好在贺随风睡觉不打呼噜,呼吸声也不重,不然他百分百会把他蹬下床去。
值得欣慰的是,客厅的桌子上居然放着几袋不同口味的麻花,光看包装他就认出来是鼓楼那家的没跑了。
他喜滋滋地搂了一袋在贺随风身旁坐下,麻花的个头很小,也不大硌牙,吃起来倒更像是干脆面,没有老式麻花那么香,却也不容易腻,跟零嘴似的,叫人吃起来没个停的时候。
宋如筠一边往嘴里扔麻花,一边闲聊道:“排多久买的?”
“又不是周末,大清早没什么人,去了就买了。”
贺随风说道。
“给张年也带了?”
“嗯,”他也伸手抓了一把,说道,“有那么好吃吗。”
“还行,但是一发现要排队,就觉得美味度蹭蹭往上涨了。”
“尤其是自己不用排队是吧?”
“那可不。”
宋如筠得意洋洋地说道,又想起来什么,问了一句:“张年走了,那你们乐队不是要解散了?”
贺随风打了个哈欠,回答道:“差不多吧,不过本来也都不靠这个吃饭,更没想过能干一辈子。”
宋如筠搅弄着袋子里的麻花,不知道该怎么说。
什么东西是能做一辈子的呢,他已经有一个礼拜没动笔了,就连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写什么样的故事。
脑海中闪过的灵感太多,只能记下不成串的碎片,末了,尝试将它们拼接成故事的脉络,又或者根据某个零星片段,扩展出一块巨大的拼图。
最开始的时候,他甚至没办法告诉他人自己的爱好,要怎么说呢,说我喜欢写作,你要看看我的作品吗?
说是写作未免太过高攀,那要怎么说,我在写文,或者我爱写东西吗?
而且会有人喜欢他写的东西吗,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就连家喻户晓的大文豪,也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他的作品,甚至还会有不少人批判,更不要说他这种自娱自乐的产物。
那就写吧,埋头苦干的写,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的写。
然后呢?
写出了上百万字,然后呢?
发到论坛,淹没在无数帖子里,还是签约个小网站,挖空心思讨好读者,写些入不了眼的网络烂梗,或者投稿三流杂志,收获一堆感谢您的投稿,很遗憾没有过审之类的回复模板。
外界对他的印象,不外乎年少成名、横空出世,亦或是天赋异禀、人生赢家,至于那些不知所措的惊慌,前路未卜的迷茫,还有无法言说的痛苦,都被掩埋在成功那天的礼炮中。
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再回首看过曾经写下的文字。
只是在这个时刻,他还是无可避免的回想起籍籍无名时,面对名利双收,又追随者众多的作者,内心生出的是那点自以为是的清高,持才傲物的俾倪,以及怨天尤人的愤恨。
我又不比他们差,明明他们大多数人甚至还不如我,为什么成功的不是我呢?
只是很快这点不满就被抹去,随之而来的是相形见绌,妄自菲薄和自暴自弃,转头又滑入自卑的谷底。
偶尔看到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对失利者的劝告,他们讲述了还没功成名就时的生活,也是接二连三的失败磋磨,还有持之以恒换来的铁杵成针。
每当这时,他也会感到些许宽慰,仿佛下一个成功的人就是自己。
只是那些个宵衣旰食焚膏继晷的日子,渴求的是否是如今这幅局面?
他不知道。
在寂静无人的深夜,他握着手中的那杆笔,写下那些永不会为人所见的文字时,有没有想到过在后来的无数个片刻,他的审问呢?
你为什么而写,又为什么停笔?
是的,早在《石中火》大爆以后,他就封笔了。
只是他一没敲锣打鼓的对外公布,二是身边人没一个知道他就是缺砚,自然也不会跑来询问。
其实细想起来,这一切好似镜中花水中月,虚幻到如同一场量身定做的黄粱美梦,勾得他一枕南柯醉生梦死,从此乐不思蜀再不自省。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老天觉得他太疾世愤俗,想让他快乐点?
想不明白,算了,哪来那么多为什么,也就他成天闲得纠结这些,换个人肯定屁颠屁颠的过好日子去了,哪跟他似的不知好歹。
一扭头,就被贺随风一把抱住,头搁在他肩膀上硌着了骨头,整个人也挂在他身上死沉死沉的,他唉声叹气地说道:“怎么办,我变无业游民了。”
“你不一直都是吗?”
宋如筠毫不留情地指出事实。
贺随风装模作样一脸伤心说道:“真狠心啊,昨晚上在床上可不是这样的呢,那会可乖了,还喊我老公来着。”
见宋如筠无动于衷,他又添了把火道:“当时是怎么叫的来着?”
说这话时,他故意学着他的喘息,模仿他情动时的呢喃。
宋如筠脑门青筋横跳,最终还是没忍住摁着人脖子往下反击道:“不是喜欢吗,赏你舔舔。”
“什么癖好啊,搞□□?”
贺随风不紧不慢地反问道。
宋如筠长出一口气,及时打住了他脑海中的一长串脏话,恢复到正常状态。
但见到这人一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还是禁不住白了他一记眼刀,普天之下,难得碰见比自己还贱的,真实属罕见。
贺随风这才收起了嬉皮笑脸,来回晃了他两下说道:“过两天王浩博补习班放假,刚好李姐前几天手术做完了,我打算带他去一趟绿城看看,到底是小孩子,你瞧他嘴上不说,好几次我晚上起夜都瞧见他屋里开着灯,趴门上就能听见在那哭呢。”
“去呗,我又没不让你去。”
宋如筠纳闷道。
贺随风咳了一声,直奔正题道:“那你跟我一起去?”
“我去干嘛,”宋如筠下意识皱眉,有些不耐烦道,“我不想回绿城。”
贺随风连忙哄道:“我知道,我这不是跟你商量呢嘛,就当出去散散心了,再说,我还没去过绿城呢,你就当带我玩一圈,好不好?”
宋如筠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你越不许他越起劲,你要是真顺着他,他反倒不好意思了。
他脸色缓和了点,但还是有些不高兴,说道:“合着你这二十多年就一直待在启封?”
贺随风想了一下,感觉自己说的也算是实话,于是心安理得地回答道:“对啊,哪都没去过,没你领着我连地铁都坐不好。”
“滚边去,”宋如筠气笑道,“那我跟带小孩出门有什么区别啊?”
“那肯定不一样,我能给你暖床啊。”
宋如筠似笑非笑地说道:“赶明我就给你扯个横幅,就写着和宋如筠睡过一觉,方便你走哪都带着,你看怎么样?”
“可以啊。”
贺随风还真假模假式地思考了一下,说道:“再整个可伸缩棍捆上,还能挥旗。”
宋如筠睨他一眼道:“真就一点脸都不要了是吧?”
“那还是要的,你不就看上我这张脸了吗。”
贺随风说。
这话倒不假,纵观宋如筠的历任情人,不论是男的女的,年上的还是年下的,左位还是右位,没一个是丑的。
他喜欢看美人,对容貌漂亮的人容忍度也更好些,可他又不爱空有皮囊的人,那种全身上下唯一的优点就是基因彩票,成日里沾沾自喜的就是自己那张脸的俗人,他见了就烦,这时候美貌好像又没那么重要了。
又要漂亮,又不许因美貌自得,这简直是异想天开。
关于美他只欣赏两种人,一种是美而不自知,事实上这种情况也不大可能存在,他是指她们在知道自己美后却对此不以为然,不因为美而洋洋得意,也不利用美去获得特殊权利,对她们来说美丽只是锦上添花,她们不否认自己的美,但也会欣赏别人的美。
另一种则是美而自知的类型,她清楚自己是美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美非常满意,她们美得张扬跋扈,美得淋漓尽致,她们丝毫不在意外界的评价,比如你笑起来不好看,你长得太凶啦之类的打压话语,她们自信又明媚,不会跟随大众审美随波逐流。
贺随风就是后者,宋如筠也是。
他抬起贺随风的脸,假模假样地打量了一番,说道:“确实不赖。”
“就只是不赖啊?”
贺随风不满道:“这可是你捏的脸,你不应该爱的不得了?”
其实是爱的。
毕竟是他精雕细琢出来的皮囊,从眼到唇,每一处都是依着他的审美偏好来的,就连脾性也同他如出一辙,他是宋如筠最得意的作品,也是唯一满意的作品。
在贺随风没有出现之前,他不止一次的发问,这茫茫人海里会有你吗,我们会擦肩而过吗,你会爱上我吗?
你会爱我吗?
爱我吧。
如我爱你一般爱着我吧。
没有一位创作者能够创造出自己从未见过的作品,就算是幻想也不过是对脑海中拥有的东西加以改编,每一位作家笔下的主角,身上一定带有他所钟爱的特质和他的影子。
我爱你等同于爱我自己。
我甚至分不清楚,到底是我影响了你,还是你影响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用到爱这个字眼,从前我只觉它太过沉重,不可轻易许诺,兴趣爱好随时可以更换,身边朋友也不会地久天长,依靠喜欢一词就已经可以涵盖生活中所有需要表达爱意的话语。
没人负担得起我的爱,也没人配得上。
但如果是你,我会心甘情愿贡献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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