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启明星升起于东方,黄昏时,它又出现在西方。
我不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但我知道,我该一直往南。
而这头白额狼王,自从那夜相遇之后,就独自跟随我,不离不弃的陪在我身边。
这匹狼,是我在沙月湖边遇见的那头狼王。燕都曾说过,它的额心有白毛,是群狼之首,是草原上最凶狠的狼王。我常常会抬腕笑问它,“你为什么跟着我?是因为这个狼牙吊坠吗?”
“还是因为,你见我孤身一个女子,担心我会遇到危险?”
它静静的蹲着,偏首凝望我,绿眸古老荒凉,目光刺亮有神。
狼是一种对爱情最忠贞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白额狼王的妻子在产下四子后,因难产死在冰天雪地里,独留它孑然一狼在人世间,我与它,可称之‘同是天涯沦落人’。
七月,有着炽烈的阳光,紫燕在天空掠飞而过,盛放的雏菊,仿佛是荒野里缩小版的向日葵,颤巍巍摇曳在微风里。空气中有夏草的清香,夏草株株紧密,飞虫飞蛾藏匿其中,到了夜晚才簇拥飞出。
狼王紧绷后腿,作出后蹲扑击的动作,扑出一群群飞蛾。当我唤它时,它会跑回我跟前,歪头蹭我的膝盖。相熟之后,我常常会忘了,它是一匹狼。那对清澈的狼眸,温柔有爱,天真烂漫。
遇到猎物时,亦会皱鼻龇牙,凶相毕露,□□的黑狼毫根根竖起,发出低低沙哑的威胁咆哮声,唇缘边,锋利的狼牙,有着珐琅质的白色。
更多的时候,是在我累得走不动时,它会轻轻舔我的脚底,眸光晶莹,仿佛心疼着我脚底的伤,脚底痒痒的,伤口正在缓缓结疤,痒得我一边笑,一边流泪。
在每一个夜幕降临时,它会静静的蹲坐在我脚畔,听我将满腹心事对它和盘托出,我给它讲我的童年,讲我读书上学的时光,讲我一个人背包四处去旅行,讲我如何来到这陌生的时代,遇见了宇文兄弟、赵大哥、段大哥、还有燕都,讲得最多的,是我与长恭的爱情。
仿佛当真能听懂一般,它会在我伤心时,用温暖的舌头,轻轻舔我的手心,表达它无言的安慰。在它面前,我喃喃自语,又哭又笑,没有任何顾忌。说累了之后,就以天为帐,以地为床,颊畔含泪沉沉睡去,只因知道,白额狼王会轻趴在我身畔,守护着我,让我安心入梦。
次日醒来,清晨的晨曦里,狼王仍在我身畔,脚边,却会多了一只金花鼠,或獭子、或野兔。而它自己亦已经吃饱,肚子胀胀鼓鼓的,双腿合拢趴在我身畔,静静的看着我吃。没有火石,无法生火,我只能生吃,腥膻的生肉,直吃得唇角鲜血淋漓,为了生存,我已经成为一个野人。
以前,听到狼嘷就胆颤心惊,如今,却经常抱膝静坐,笑看狼王仰颈长嚎,仿佛是与天语。
狼,这种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古老生灵,亦有着自己信仰的神灵,它们甚至比草原上的人,更虔诚的信仰着长生天。
从最初的敬畏惧怕,到最后的和睦融洽,我们,一人一狼,踏上了返回中原的归途。
在启明星的指引下,一路向南而行,一天又一天,从月缺走到月圆。在第十一个日落的黄昏,我翻上一座高高的山头,远眺远方,唇轻轻颤抖,泪凝于睫。
远处,雁门被崇山峻岭环绕,城墙高耸,关隘巍峨。连绵起伏的群山,簇拥着重重险关,在夕阳下,呈显梦幻般的询彩,是夏秋交替时的金,亦是彩霞笼罩下的红。
历尽艰辛,我终于望见了雁门关。半蹲着身子,喜不自禁对狼王说道,“我到了,我回到雁门了,我回到中原了。”狼王蹲在我面前,平视着我,长尾摇动,扫起地面的灰尘,仿佛也在为我欢喜。
泪,一滴滴坠落,“谢谢你送我到这里,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以后的路,我要独自回去了。”
仿佛意识到将要别离,它用舌轻舔着我的下巴,双眸清亮依依。伸臂环过它的脖颈,手抚过它坚逆的狼鬃,我泣声道,“我不能带你一起,我若是带你去往人类的世界,你一定会有危险,中原人不喜欢狼,他们总在背地里骂你们,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怎么难听怎么骂。若是让他们看到象你这样的孤狼,他们一定会聚拢喊打,他们,不知道你的好。”
强抑住满心的不舍,我哽咽着安慰它,“所以,我不能害了你。在你身后,草原和戈壁,无边无垠,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广阔天地。”仿佛听懂了我的话,狼王绿眸中有暴戾而天真的光芒,轻声呜咽着,舔去我颊边的泪。
泪水肆流,仿佛不会枯竭,只有眼前这无言的生灵,只有它知道,这一路,我走得有多么辛苦。
狼王尾巴下垂,绕在我膝旁打转,呜咽有声。在泪眼朦胧之中,它转身离我而去,长尾高扬,特立独行桀骜野性的身姿,最终,消失在北方深沉的暮色里。
我含泪起身,远处,就是雁门,过了雁门,我便能回到齐地,回到中原,回到长恭的身边。
转身将走,却又再次回首遥望北方,那广漠的草原和沙漠,带给我的,有在敕勒川时与长恭的美好回忆,有在沙漠逃亡时经历的生死之痛,还有在燕都的银帐里,那个可怕的夜。拭去颊边的泪水,我告诉自己,郑翎,你要坚强,一切,都会被草原埋葬,一切,终将过去。
转身,我不停步的向着中原,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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