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兆三岁才会说话,去儿童医院被确诊为阿斯伯格综合征,俗称自闭症。
他的父母是创一代,家里刚富起来没几年,事业忙碌到处飞,因此他的病症还是家里的保姆阿姨发现的。
确诊之后,父母对孩子十分愧疚。好在症状轻微,发现得也不算晚,还有纠正治疗的机会。
庄兆本人并没有感到任何难过之处。比起迟来的关注和治疗,他更希望父母少回家,多打钱,给他买更多漂亮的地球仪模型。
他喜欢独处,书房就是他的全世界,不喜欢甚至是抵触和外人交流,包括自己的父母。
社交困难是自闭症患者的痛点,但他家里很有钱,有钱到可以养着他永远待在自己的书房里和数字做朋友,所以庄兆觉得,永远当个病人也没关系。
庄兆从小就对数字十分敏锐,在数学方面有很高的天赋。他的所有老师都是以网课形式见面的,而且视频窗口永远龟缩在右上角,还没一块橡皮大,人脸都看不清。
只有给他讲微积分的教授会得到优待,视讯窗口豪横地占据半个屏幕。庄兆喜欢一边听课,一边观察擅长数学的人长什么样子,说话是什么神情。然后跟自己对比寻找共同之处,确认他自己也是个数学天才。
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及索要地球仪模型,他并非对人类毫无兴趣。只是他的父母暂时还没有发现这点。
直到他六岁生日那天。
一家三口坐在超豪华的冰激凌大蛋糕前,父母唱着生日快乐歌,给他带上小皇冠造型的生日帽,问他今年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庄兆绷着一张小脸,坐姿板正得有些僵硬,目光却越过他们,指向院子。
他指着草坪上正在捡球的小男孩说,“我要那个。”
起先他的父母并没有意识到他说的是“那个人”,而非“那个球”。
在连续尝试了足球本球、足球造型的蛋糕、足球印花的地球仪、会踢足球的高数老师等等,却都没有讨得儿子的欢心之后,两人终于通过排除法得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正确答案——
他想要的是足球的主人。那天在院子里捡球的小男孩。
“不好意思,把球踢到你家院子里来了。”
应重明应邀来到他家,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问他,“你想跟我一起踢球吗?”
“不想。”
尽管是自己感兴趣的人,庄兆和他说话时依旧身上像有蚂蚁在爬。但还是强忍着不适,对他发出邀请,“你想跟我一起做数学题吗?”
“当然。”应重明笑眯眯地说,“我也很喜欢数学呢。”
好品味。
庄兆递给他一支铅笔。两人就此认识了。
有钱人家隔壁住的当然也是有钱人。父母都非常支持他们交朋友,一边是对小数学天才有所耳闻,乐意让儿子去接受一下学术兴趣的熏陶。另一边则是终于看到儿子对活人感兴趣,喜极而泣谢天谢地。
简而言之,应重明就这样被他要到了自己家。
应重明比庄兆小半岁,父母也忙于事业很少回家。他还有一个姐姐,在读女校,只有放假时才能见面,所以总是自己一个人踢球。
交到新朋友之后,他每天放学就让司机把车直接停在庄兆家门口,一起吃晚餐,写作业,玩得太晚偶尔会留下过夜。
庄兆是不用出门上学的。他会在晚餐桌上讲学校里的趣事,庄兆大部分时间都假装在听。
他自以为很隐蔽地走神。其实在应重明眼里,那张呆呆愣愣的可爱小脸完全藏不住任何心事。只是因为喜欢看他呆呆的表情,所以每天都坚持在讲,乐此不疲。
而庄兆对这份每日噪音的容忍也是有原因的。
他除了去医院几乎不会离开家,社交量无限趋近于零,但听得出应重明在学校是很有人气,很受欢迎的那种小孩,朋友很多。
他却只有应重明这么一个可以一起学习数学的朋友。为了维持友谊,他不得不做出一点牺牲。
可惜的是,尽管他已经努力地引导朋友维持对数学的兴趣,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应重明还是逐渐对生命科学表现出更大的热情。
庄兆因此大受打击。
都说道不同就该不相为谋,应重明却并没有离开他。相反,还对他发出了一起留学的邀请。
让庄兆换个国家生活简直是地狱级难度,他连离家三公里以外的范围都会迷路。但他的梦校是麻省理工学院,为了心爱的数学专业,他早晚都要走出家门。
如果有挚友的陪伴,这条路对他而言会好走很多。
他们一起留学的想法,两边家长也很支持。转去美国高中读预科之前,庄兆的父母就给他买好房子,并许诺高额薪资,让看着他长大的管家和保姆一起过去,陪他飞往遥远的北美洲。
下飞机那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应重明牵着他的手踏上异国土地,很高兴地吻了他,“接下来就是我们两个人生活了哦,小兆,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你应该叫我哥哥。”庄兆严谨地纠正。
他一直认为自己身为年长的那个,也该对应重明的幼稚行为表现出更多的成熟和包容。
这是他对应重明的亲吻和拥抱都已经熟悉到脱敏的主要原因。
但他对学校生活一窍不通,确实也需要应重明帮助。刚开始的半年简直太煎熬,哪怕应重明已经事事都为他考虑到,自身对陌生环境的排斥也很强烈。
好在生活逐渐安顿下来,他专注于学习,如愿考入麻省理工。应重明也顺利考入哈佛,研究生命科学。两人的学校只有一英里的距离,依然每天都可以见面,形影不离。
应重明读本科时依旧颇受欢迎,温柔开朗又英俊的形象,无论在哪里都很容易博得好感。而且还很坦诚,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男朋友是隔壁MIT数学专业的天才。
只有庄兆本人不知道。
但他也不是完全不知道。
他不清楚别的好朋友是什么相处模式,但很清楚,在他因环境变化而产生应激反应时,只有应重明的拥抱可以让他恢复平静。
因此在大三暑假,在他和应重明旅行欧洲,不小心喝到熟醉,并于次日醒来发现两人滚到一张床上时,他恍然醒悟。
好朋友不会做/爱。至少不应该。
意识到这点时,应重明正从背后抱着他,一下下啄吻他的后颈,“好喜欢小兆。”
应重明说,“怎么办呢,对你做了这样的事。我们只能结婚了。”
说结婚可能会有点奇怪。但要是说他们从此立下誓言,彼此忠诚地爱护对方,无论富贵或贫穷,健康或疾病,都不离不弃——
庄兆觉得,他们本来就会这样。
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给父母打了一通越洋电话,内容很简洁,“我们发生了性/关系。我认为应该对他负责。”
“……”
也是没招了。
能怎么办。两个孩子走到这一步,家长的每一次支持都算数。
于是本科毕业,两人抽空去荷兰领了个结婚证。没有举办婚礼,连父母都没邀请,只有应重明的姐姐应惊蛰强行路过,请他们吃了顿晚餐当作庆祝。
两人成事那天晚上的红酒就是她送的。除了家长,她也是功不可没。
庄兆这个婚结得很舒心,领完证就回学校继续读研了。
他喜欢狭小的空间,研究生宿舍比父母准备的房子还要令他满意,而且离图书馆和研讨室都更近,所以他在校日都选择住宿舍。
应重明住校外的时间更多,除了下课接他一起自习,不太会去宿舍打扰他。不过每个周五都会布置好漂亮的烛光晚餐,接他回家共度二人世界。
这样的亲密程度对他来说刚刚好。他的世界里一半是数学,一半是应重明。他喜欢这样的世界。
庄兆对现阶段的已婚生活很满意,希望人生就这样稳定,温和,顺遂地持续下去。
然而在他研究生入学半年后的某一天,变故毫无预兆地发生。
在去图书馆的路上,他看见校园里游荡着几个喝醉了一样的学生。他对环境的改变非常敏感,下意识地远离,换了条路走,却看见更多行为异常,眼神迷离的人类。
动手动脚,毫不顾忌地抱在一起互啃,就在图书馆外走廊。
空气中弥漫着情/欲的气味。他们怎么可以在知识与文明的殿堂中做这种事?太可怕了。
庄兆被吓坏了,抱着书跑出去,给应重明打电话。
应重明竟然没有接。
这是二十一年来,他第一次无法联络到应重明。
庄兆意识到事情不简单,避着扭缠的人流找了块树荫,躲在角落里继续拨打电话,不安地啃着手指头。
学校官网忽然弹出消息警告,有不明病毒出现,疑似通过空气传播,速度极快,会让人失去神智形同野兽,让学生待在封闭的室内不要外出。
他蓦地想到今天是周五,应重明没有课,通常都会亲自开车去商超,采购晚餐要用的食材。
他们隔着好几个街区,街道上还有危险的流浪汉。应重明会不会已经遭遇了意外?
庄兆心跳得极快,牙齿打颤,不小心把指尖啃出血来。
但他身为哥哥,遇到事情应该要更加镇定成熟,不能慌乱。应重明很可能有危险,还在等他去救。他必须振作起来。
他学习数学的神圣殿堂已经被这些人玷污了,他不能让应重明也被玷污!
难怪说人的成长是一瞬间的事。庄兆就在这个瞬间,觉醒了身为一家之主的责任感。
他挺直脊梁,感觉自己身材都高大了许多,能顶大半片天,决定先叫个车回家查看情况。
就在这时,应重明的电话终于打了回来。
他立刻接通,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哭腔,“老公,你在哪?”
失踪人口回归!
这本的篇幅应该也不会太长[垂耳兔头]暂时先隔日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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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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