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养成系的文
—正文—
闷热的盛夏,小孩子撒欢,昏暗的小巷子,醉酒怒骂的男声,滋滋作响,忽明忽暗的路灯。
这是雷狮明确被赶出家门之后的第三天,离开家的时候全身上下除了一部手机和一千块钱,什么都没有。
他不想听从家里面的安排,也因为自己的音乐梦被家里人讨厌。
按照正常路径发展,他现在应该坐在大学教室里面学习财经知识。尽管他才十八岁。却要在真正成年之前修完所有要学的,高中更是刚读了一年就被塞去高考。
如果他没有被早早发现天才般的头脑,或许做什么家里人都懒得管他吧。
雷狮背着吉他,蹙眉走近巷子最靠里的楼,他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住的地方换了不等于骨子里的东西没了。
一道低声的啜泣响在了耳边,雷狮不耐烦的看过去,楼道里没有灯,雷狮啥也没有看清楚。
雷狮还以为是什么小猫小狗,不打算理会。
今天在酒吧里面卖唱了一整夜,拿了四百块钱,雷狮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要散架了。
可是那不是小猫小狗,雷狮拿出钥匙打开家门,暗黄色的光照了下来,雷狮也不知道怎么的,回头看过去。
这下看清楚了,是一个小孩。
对,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孩,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睁着一双水蓝色的眸子看着他,光在孩子眼眸里折射,带了点金色。
背上背着一个小书包,和人一样轻飘飘的,不过倒是很干净。
雷狮手顿住了,良久,把背上的吉他甩到离门三步远的沙发上,雷狮走了过去,抱起小孩。
小孩乖乖的,也不挣扎,双手环在雷狮脖颈旁,声音细细的,像发丝一样带点软:“谢,谢谢。”
雷狮冷硬着嗓音问:“叫什么?为什么蹲在我家门口?你父母呢?”
小孩轻轻的说:“我叫卡米尔,十二岁,父母都不在了,奶奶前天过世的,以前有亲戚住这边。”
回答的口齿清晰,就是声音有点小。
我们雷大少显然被心底的善良冲昏了头脑,十七岁也确实心高气傲。
于是雷狮放下卡米尔,没忍住问:“那你现在呢?”
卡米尔认真的说:“我在大哥哥这里借住一晚就走人。”
雷狮又问:“知道亲戚住哪?”
卡米尔点头,“亲戚不要我,但我十二了,可以养活自己了。”
雷狮忍不住嗤笑道:“你这算童工,谁敢用你?”一边说一边看着卡米尔依稀能看出来白嫩的小手,个头也不高,不说他还以为才十岁呢。
卡米尔苦恼了一下,小小年纪显然懂得还不多,只能用装出来了冷静看着雷狮,企图掩饰自己在这个人面前的懵懂。
这个在他眼里面已经算大人的人。
雷大少似乎以为自己还在挥金如土的日子,豪气的说:“行了,这点大的人,我养你得了。”
卡米尔愣了一下,水蓝色的大眼睛都忘记眨了,就这样看着雷狮,眼眸里面是孩子还尚未能好好藏住的难过。
有人要他。
纵使再成熟,卡米尔还是红了眼眶,看得雷狮都不好意思了,“去洗澡!”
凶完才找补了一句:“对了,我叫雷狮,以后就是你哥了。”
说完随手从茶几下的抽屉里面扯了一块没用过的毛巾扔到卡米尔手上,摊在沙发上说:“去洗吧,我等会给你拿件衣服。”
卡米尔抱着毛巾,不大的一只孩子去了洗手间。
待卡米尔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面,雷狮才长舒出了一口气,随即又苦恼的看着自己手头上的四百块和手机里的七百块。
下个月房租还得要三百,每天都不一定能赚到四百。
才十二,还要去上学,学费,学杂费。
雷狮放弃用他商业天才的大脑思考,庆幸现在是小孩子的暑假,他还有时间缓冲和准备。
洗手间不隔音,水声格外清晰的想在耳边。
雷狮把吉他放去茶几上,最后闪过的念头就是——不管怎么样,既然打算养了,就要好好养。
很久之后的雷狮站在自己买的别墅二楼,看着在别墅一楼客厅里面安静坐着管理公司的卡米尔,仍旧是百思不得其解——
当时为什么要养这个小孩?
好好的乐队最后怎么变成了他偶尔唱歌,小孩经营公司?
小孩怎么这么出息,把公司管的这么好?
以及,当弟弟看的人自己怎么动心的?
就着洗手间里面淅淅沥沥的水声,雷狮阖上了眼,一时不查就睡着了。
等卡米尔裹着一条毛巾出来的时候,雷狮已经睡得很沉了。
卡米尔轻手轻脚的走到洗手间旁边的房间里面,抱出一床被子,轻轻的盖在雷狮身上,没好意思把睡熟了的雷狮叫起来。
自己则把身上的脏衣服搓洗干净,晾好,尽可能的不发出一点声音,不吵醒雷狮。
身上穿着自己随身带的衣服,卡米尔仗着自己还是小小的一只,把房子里面唯二的两张椅子拼在一起,在不挡路的地方,抱着自己,安静的睡了过去。
今天运气很好,遇见了一个很好的人。
而且肯要自己。
隔天早上,卡米尔一睁开眼睛,就已经躺到了雷狮的床上,身上盖着昨天晚上他给雷狮盖的被子。
身旁和屋子里面都空无一人。
卡米尔一颗心都提了起来,慌忙起身,第一反应就是找到自己的书包,紧紧的抱着。
里面有奶奶去世前给他的钱,去世之后的钱全被别人拿走了。
他在这个世界上无依无靠,连大哥哥好像也不要他。大哥哥的吉他都不见了。
饶是卡米尔这么超出年龄的成熟,还是忍不住开始掉眼泪。
掉到一半,卡米尔看见了一张字条,贴在他肩上,在他起身的时候被掀起,盖到了肩后。
要不是擦眼泪的时候抬手,字条飘了下来,卡米尔估计发现不了。
字条上面是一手劲瘦凌厉的字体,和大哥哥一样,好看又不好接近,心底下却是特别特别好。
[上班去了,早饭在桌上记得吃,我中午回来。]
卡米尔走到矮小的桌子旁,抬眼看去,有一个碗,摸着还是温温的,被一个小盖子盖住了。
卡米尔打开,是一碗面,已经坨掉了,上面有一颗鸡蛋。
大哥哥是个好人。卡米尔掏出自己的日记本,字写得整整齐齐的,漂亮且板正。
不过既然已经有了住处,卡米尔想趁大哥哥还没有回来,去把留在奶奶家的东西拿走。
亲戚他们已经把奶奶的房子卖掉分钱了,他要赶紧把重要东西都拿走。
打定主意之后,卡米尔快速吃完面,把碗端到厨房里面洗干净。
想了想,还是拿了出来,放在桌子上,刚刚好用来压给大哥哥留的字条。
白天的雷狮在奶茶店门口弹吉他,比较忙的时候帮忙递递奶茶。
店长招他的主要原因就是他长得好看,站在店门口一下就能吸引一大波小姑娘,这个时候只需要雷狮微微弯唇,没那么凶的说一句“您的奶茶好了。”
有的是女孩子前赴后继的为他买单,当然,还有男的。
这班上的雷狮反正是心神不宁的,到了中午休息的时间,雷狮就提着员工餐快步跑回了家。
别把家里的小孩饿死了。这样想着,雷狮都顾不上和同事拜拜一声。
虽然平时他也不会和同事打招呼。
急匆匆的走到家门口,单手掏出钥匙,拧开家门,雷狮焦急的眉宇尚未松懈,就发觉家里面空荡荡的不对劲。
雷狮放下饭,走到房间里面,开门,没人。
他记得今天早上是把卡米尔从椅子上抱到床上去睡了的啊?现在人呢?不是他这么大一个小孩呢?!
雷狮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复盘自己昨天的行为和今早的行为。
他顶多就是早上把卡米尔抱起来的时候听见卡米尔哼哼唧唧说了一句“妈妈”,然后留了张字条就去上班了。
所以他那么大一个小孩呢?
雷狮坐到餐桌前,面上虽然不显,但一眼就看见了今天早上自己亲自下厨给卡米尔煮完面之后装面的碗。
不行,好生气,他那么大一个孩子不见了!
没等他端起碗,就看见碗边有一个角在颤抖。
定睛一看,是一张字条——哥哥,我去拿东西,很快回来。
在居无定所之前,卡米尔其实已经打算好了抛掉那些和父母,奶奶回忆的东西,窝在这个楼道口也只是因为这里年久失修,没人住,他躲两天不会有人赶走自己。
雷狮联想了一下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没着急开始吃饭,反倒是把字条仔细的叠了起来,随手找了一个抽屉,放了进去。
说真的,他很心疼卡米尔,是学了很多人性险恶,可毕竟还没有牵扯进那么多利益漩涡里面,一腔心血尚且单纯。
所以他想要养卡米尔。
等了挺久的,雷狮听见敲门声。
他起身去开门,就看见卡米尔背上又背了一个大包,手里面还抱着很多东西,看见开门的一刹那眼睛都亮晶晶的。
“大哥哥。”声音还是轻轻的。
雷狮抬手接过卡米尔抱着的东西,长手长脚的,在这间屋子里显得格外局促,不过胜在雷狮动作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自此,两颗一样单纯聪慧的心撞在一起了。
世界从来不会亏待这样的人。
雷狮看向拿着筷子乖乖吃饭的卡米尔,说:“下次去干什么记得和哥说一句。”
“嗯,大哥哥。”
养孩子的部分不会特别多,苦的部分也差不多结束了,接下来就是一路甜到结尾。
恋情阶段在卡卡成年之后,前期都是亲情!!!
卡卡也是在成年之后才确定自己的心意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5章 黑玫瑰1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