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4 章

早晨凌宇是被猫踩醒的。

家里的主子很不客气的踩在他脸上,小脚丫湿漉漉的,凌宇还没完全清醒就知道这货刚才又在玩儿水。

“下去。”凌宇把它扒拉开,拿过手机看了一眼,九点十多分,还早。

猫跳上飘窗,优雅的坐下来,法老王一样居高临下望着他,长长的尾巴盖住脚尖。

埃及佬。凌宇心道,打了个哈欠,拍拍被子说:“过来。”

猫跳到床上,往他肩窝蹭过去,打起呼噜。

赖了会儿床,凌宇掀开被子下地,拉开窗帘让阳光洒进来,下楼给自己做吃的。他最近突然想研究厨艺,研究了一段时间,现在做得最拿手的是煎鸡蛋和烤面包。

对此,小学就开始跟父母学做饭的齐霁笑了他一个礼拜。

凌宇今天打算试试炒饭,这东西应该怎么做都不难吃,退一万步说就算做毁了,放点辣酱搅和搅和就什么也吃不出来了。

拥有一个铁胃的凌宇对自己相当有信心。

炒饭很快出锅,卖相看着还不错,有肉有蛋有菜,装到盘子里还挺像那么回事。凌宇叉腰得意了一会儿,把炒饭端到餐桌上,举起手机精心找了个角度,拍了张照丢到朋友圈,配字:只接受夸奖。

齐霁永远冲在损他厨艺的第一线:太棒了!27岁的大少爷终于做出了我7岁学会的炒饭!

看到这条评论的莫寻笑出了声。

给王昕昕试课那天她和齐霁加了好友,齐霁把她的名片推给了王昕昕妈妈,方便约课联系。看他和老板互动这样儿,应该是挺熟的朋友,就像她和解知日常互损一样。

不过,老板竟然27了?莫寻有点儿惊讶,他看着最多25。

27,四舍五入快三十了,童颜叔龄啊这是。

下午莫寻准时去开店,刚坐下五分钟,瞄见一辆眼熟的白车开过了店门口。

她蹙起眉,如果没看错,好像是家里的车。

谁在开车?莫寻立刻低头给老妈发消息,问她现在在哪儿。

老妈说她在家做饭。

莫寻呼吸一窒,感觉全身的血液发凉,抬头看去,白车又开了回来,慢慢停靠在路边。

那是她爸。她最不愿意见到的人。

莫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不安焦灼过,心脏一阵阵缩紧发麻,目光不知该落向何处。

微信语音突然救命一般的响了起来,莫寻赶紧低头看去。

“喂?老板?”

对面笑了一声:“叫我凌宇就行。你在店里吗?”

“在的。”莫寻说。

“待会儿有人搬古筝到店里,放在走廊左边那间空教室,你帮我给他们指一下。”

“好的,没问题。一共几台?”

“我也忘了,四五台,有多少放多少,没关系。”

“好的。”

挂了电话,莫寻呼出一口气,微微抬眼望向门外,车子已经开走了。

见状,莫寻长长的舒了口气。

这个救命之恩她记下了,谢谢你啊老板。呃…他刚说他叫什么来着…?叫他凌宇就行,凌宇。

莫寻琢磨着是哪两个字,点进转账界面看了一眼,上方显示的名字是(*宇),噢,宇宙的宇。那líng……姓氏里面应该就只有两点水那个凌吧?莫寻在空中写了写。

搬古筝的人很快到了,莫寻看着他们一架一架排列摆放好,拍了张照发给凌宇。

凌宇回了个OK的手势。

晚上七点多,约试课的小姑娘来了,叫高玲玲,爸爸和哥哥一起陪着来的。小姑娘很漂亮,有些羞涩但不胆怯,双眼明亮,一看就是被家里保护得很好的小女儿。

莫寻带她到教室,爸爸和哥哥也跟了过来,全程安静的在旁看着,没有发出声音也没有看手机。这样认真陪伴孩子的家长实在少见,反正她从没见过,莫寻在心里轻叹一声,人和人的区别啊……

试课结束,高玲玲蹦到家长身边,爸爸问她:“怎么样姑娘,想学吗?”

高玲玲点头,模样特别可爱,哥哥低头看着她,也是一脸宠溺。莫寻笑着打量他们,有这样一个女儿跟妹妹,心都快化了吧。

在爱里长大的孩子啊,真好。

高爸爸交了一个季度的钱,牵着说要去买面包的女儿离开了。莫寻把钱收了,再转给凌宇,附上备注:高玲玲1季度。

半小时后凌宇才收了钱,回到:「有新生报名啦?」

-「嗯,昨天约了几个试课,还有两个。」

凌宇回了个大拇指。

莫寻失笑,这个大拇指很有三十岁的感觉,很中年。

凌宇的头像是一个红衣和尚,颇有修行范儿,莫寻点进去,想看看他的朋友圈,发现几分钟前他刚刚更新,发了张牛排的照片。

配字是:不想吃炒饭了。

这是又在家下厨呢?莫寻笑起来,有一说一,这牛排看着让人蛮有食欲的。

饿了。点个外卖。莫寻打开美团。

外卖以光的速度送到了,莫寻刚弹了两首曲子,不过十多分钟,骑手小哥就走了进来。

这速度,铁预制菜没跑了,莫寻打开盒子,看着放在最顶上的圆圆的煎蛋,叹了口气。

尝了一口,难吃。

捏着鼻子吃了一半,莫寻把筷子一撇,合上饭盒盖子,拎到外面去扔了。实在吃不下去,还不如泡面呢,想到凌宇发的煎牛排,很想冲过去替他吃了。

莫寻打开手机,忿忿的发了条朋友圈:预制菜就是猪食!

解知评论:我给你带点儿鸟食。

莫寻乐出声,回他:不了,我家有猫粮。

“猫粮你是一口不吃啊?就等着罐头?”

凌宇看着坐在柜子旁边的猫,他说一句猫喵一句,有来有回,绝不让话掉地上。

所以猫智商太高也不是什么好事,不管什么动物,都是聪明的更难糊弄。

齐霁养了条边牧,智商快顶上半个人了,齐霁一度很后悔养了这种据说是最聪明的狗,每天都感觉自己跟个人在勾心斗角,一秒钟不得闲。

而阿比这种猫,被称为猫中边牧。

凌宇看着猫,和它互瞪了几秒,败下阵来,打开柜子给它拿罐头。

阿比满意的一甩尾巴,跳下地狂炫。

凌宇摇着头走开,到楼上去练歌。

乐队几个把歌单发过来了,这几天在朋友圈大肆发广宣传,预告中秋节那天即将降临神秘嘉宾、实力主唱、妖孽男神……凌宇看着那一大段花里胡哨的彩虹屁文案,有种自己是青楼头牌的既视感。

他热爱音乐,也幸运地拥有天赋,一路上有无数人问过他为什么不进娱乐圈发展,当今的歌坛,以专业音乐人的视角来看,真正优秀的歌手和创作者寥寥无几。

不废话么,x音热曲成为主流的时代,大众平均的音乐素养可想而知。

这样的市场,是很伤真正用心对待音乐的人的心的。

凌宇能够预见自己进入娱乐圈会有怎样的反响和情形,正是因为预见了,所以才选择在无人看见的地方为自己的喜欢发光发热。

当明星,就连坚持自我都是要顾及外界声音的,大多数人最终所成为的,是娱乐看官希望他们塑造的“自我”。

不去那里的原因很简单,他想永远是他自己,不想做一个别的什么东西。

他可以给歌坛换水,但代价是他要一脚踏进深渊。

可惜名利他不稀罕,他对音乐的理解也不需要任何人肯定或者否定。他有足够的自信。

他没有那个野心闲心,去拯救人类的音乐审美和灵魂高度。

所以他无缘这个深渊,不好意思。

世界是个巨大的引力场,同频的人会走在一起,固步自封的人去自吹自擂,心甘情愿的人去追随,有人隔岸观火,有人喜闻乐见,人人无辜,人人有罪。总而言之,大家开心就好。

凌宇哼起歌,在自己的世界里徜徉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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