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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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有才这个人和他哥哥马有德不一样,不但体型不一样,而且做事风格也完全不一样。马有德长的肥硕壮大满脸横肉,而马有才却长的瘦小灵活皮包着骨头,奇怪的是他俩却是一个娘生的,更奇怪的是他俩还一个爹,你说这上哪讲理去。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是亲兄弟,那就得劲往一处使,枪往一处打,所以马有才看着自己亲哥哥被狗咬的体无完肤就十分恼火,但是马有才确实比马有德聪明一点,因为他首先就觉得自己哥哥的做法不正确,理由很简单,你不能因为狗咬了你一口你就去找狗报仇,难道你还要和狗一般见识再咬狗一口?人和狗互相咬除了咬一嘴狗毛还能占到什么便宜?所以他觉得自己哥哥的做法错了,不应该去找狗报仇,而应该是□□。整个事情牵扯进来的只有两个人,苏小娜和李元宝。苏小娜是个女的,女的是用来调戏的,只有那些长的比流氓兔子还难看的女的才是用来打的,但是苏小娜长的太好看了,别说流氓兔子,就是兔子中的兔花和她也是差之千里毫无可比性,所以挨打的活只能落在李元宝头上。

打人也是一个技术活,首先选好打人的地方,这个很重要,还有就是打人的人,这个也很重要,不过这两个重要的问题在马有才这儿都不是问题。现在马有才是养猪厂的保安队队长,厂里每一个人进出习惯他都非常了解,特别是李元宝,更是让他格外的关心,但是这个李元宝也很奇怪,和那个老王头有的一比,几乎进了厂都没有出来过,可是打人的地方绝不能选在厂子里面,要把养猪厂牵扯到里面就不好收场了,因为厂里的那些领导也不是好惹的。幸好马有才知道李元宝的一个习惯,就是晚上的时候经常出去到离这两百米远的一个小卖部去买酒,而且他还敏锐的发现最近的这段时间出来买酒的次数越来越多,这对于马有才来说绝对是个好机会。

李元宝本来是不怎么喝酒的,但是老王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酒鬼,几乎每天都想喝点,喝的也不多,能晕了就行,所以李元宝在这样的一个酒鬼身边,也渐渐的发现了喝酒的好处,于是两个人到了晚上就开始酒不离口。再说李元宝能这么快的染上喝酒的习惯最主要的一点是和老王聊的越来越投机,而聊天的时候要是没有酒就点动力不足,甚至有点索然无味,所以酒确实是个好东西,它不但能让漂亮的女人失去防范意识,也能让两个大老爷们变得亲密无间。

老王是个能人,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敢作敢为,踏足了好多的行业,并且都做出了很好的成绩,所以老王是个很成功的人,而唯一的失败就是家庭,好多成功的男人都有一个失败的家庭。他们能把自己的公司经营的很好,却唯独经营不好属于自己的那个小小的家庭。这好像是他们把全部的好运气都用在了事业上,导致属于自己的那个小家却没有了温暖。李元宝本来不愿追问老王的伤心事,但是在一天晚上,老王喝着酒还是都说了出来。

夏天正在无声无息的迈步,到了晚上更是让人产生闷闷的感觉。蚊子哼着小曲,悠闲的飞来飞去,看谁不顺眼了就趴上去咬上一口,让人十分烦躁,可是老王却很平静,对蚊子视而不见,然后很平静的叙述着埋藏在心里的伤心往事。他只是一口酒一口酒的喝着,仿佛喝的是平常的白开水一样。李元宝并没有拦着他,他觉得人生就是这个样子,偶尔喝醉一次也不是不可以的,就像作为一个人,一生中总要做几次愚蠢的事情,谁又能次次都对?只要不是次次都错就可以了,可是有时候做错了一件事就能够毁掉一个人的一生。老王这一辈子做过的决定都是对的。他在刚刚成年一穷二白的时候,决定承包几十亩地种植草药。他这个决定是对的,因为他赚钱了,从此从一个穷人变成了有钱人。后来他决定娶一个叫翠花的女人做老婆。这个决定也是对的,因为这个叫翠花的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儿,虽然是结婚十五年之后才给他生的,但不管是早是晚总之有了这个可爱的女儿他娶翠花就是对的。再后来在他女儿三岁那年闹起了禽流感,鸡肉的价格一落千丈,好多的养鸡场倒闭,而这个时候他决定承包一个面临倒闭的养鸡场,他这个决定也是对的,因为他赚钱了,后来禽流感过去,鸡肉的价格飞速增长,他赚的盆满钵满。再后来,他用大量的资金投资了一家中药厂,这个决定更是对的,因为他赚大钱了,因为在那个时期一场瘟疫无声无息的降临了人间,带走了好多的人,而有个很出名的老中医告诉大家,只有喝中药才能遏止这场瘟疫,于是家家户户都熬起了中药,虽然该死的还是死,但是就算知道是骗人的也一样有大量的人喝中药,因为是药总是能治病的,万一有用了呢!所以老王的中药厂,是他人生中赚的最满的一桶金。老王春风得意,人生赢家,事业达到了巅峰,可是家里面的矛盾却是不断的激化。翠花其实是个很好的女人,就是不爱说话,什么事都忍着,就算老王半年不回家也不说一声难听的话,所以跟着老王过了一二十年都平安无事,但是在老王事业最巅峰的时候翠花渐渐的有了反抗,可是顺风顺水的老王怎能容一个女人反驳自己?于是两个人开始了争吵,这一开始可算是炸了锅。翠花就像是一个积累多年的火药桶,一经点燃立刻炸塌了半边天,老王气的打了她一个嘴巴然后跑去澳门散心。

老王这一生中所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但是只做错了两件事,却毁掉了全部。第一件事就是不应该打翠花一个嘴巴,第二件事就是不应该来澳门。先说第一件事,对于平常的人来说,一个嘴巴算不得什么大事,有的人可能会哭一场,也有的人可能会伤心一阵子,更有的人可能会掉两滴眼泪苦笑一声了之,但是翠花却选择了自杀。那是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在别墅的三楼的卧室,翠花用明晃晃的水果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当他们的只有十来岁的女儿进入卧室看到自己的妈妈躺在血泊里的时候吓的好像疯了一般冲出卧室,然后又冲出客厅,再然后就冲出阳台,弱小的身体如同是折断了翅膀的蝴蝶一样从三楼摔了下来。再说老王做错的第二件事,他出去只是想散散心,可是澳门是赌博的圣地,那里遍地是赌场,有钱人去了那里就像是色鬼进了女儿国,放眼望去都是姿色万千的美女,你叫他如何控制的住?所以老王沉沦了,沉沦在了赌博的激情里,可是澳门这个地方的水太深了,就算是身家几千万的老王把全部身家都投出来,也不过像是一粒沙掉进了大海里,想起一朵小小的浪花都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老王回来的时候已经是身无分文,又变得像几十年前一样一贫如洗。话说回来一贫如洗老王不怕,钱没了可以再赚,可是人没了上哪里才能找回来?老王的人生也开始沉沦了,他不过是做错了两件事而已,却失去了两个最亲的人,从此再也振作不起来,再也不想东山再起,他只想多折磨自己,可能这样才会让他破碎的心好受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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