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厉害啊。”黎芝真诚得近乎懵懂地说道,“我还没见过长蘑菇的地方呢。妈妈下次采蘑菇的时候,可以带上我吗?”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认识蘑菇吗?”余庆看向黎芝,有点犹豫地说道,“如果是不熟悉蘑菇的人出手的话,可能会采到‘毒蘑菇’哦。那是很麻烦的东西,中毒的话,可是会死人的。”
“不认识。”黎芝顿时没精打采起来,她软弱地说道,“但我可以学啊。而且,在没学会辨认蘑菇之前,我不会采蘑菇的。”
“以后再说吧。”余庆摇摇头,似乎很无奈地说道,“这个也不算是非常容易学会的知识。而且,能采到蘑菇的地方,距离这里是很远的,我带你去采蘑菇的话,也有些麻烦。”
关于蘑菇的知识,真的很难学习吗……黎芝对余庆的话半信半疑。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黎芝可是认识两百多种花花草草的人呢。
虽然,蘑菇与花草,在形态上不太一样,知识上也并不共通。但是,本着“触类旁通”的规则,黎芝觉得自己应该也能学会辨认蘑菇才对。
说到两百多种花花草草……
黎芝忽然又想起自己的一门本事了。
“对啦,我会种花草!”黎芝兴高采烈地说道,“我在以前的家、自己的院子里,种了好多品种的花花草草呢,都长得很好哦。”
“真的吗?”余庆看向黎芝,问道,“你会种什么?”
“常见园林植物的话,一般都种过吧。”黎芝略带自傲地说道,“我最喜欢种芦荟了。”
“那是什么?”余庆有些困惑地问道。
余庆居然不知道“芦荟”这种植物,这点倒是黎芝没想到的。
因此,余庆不解地望向黎芝,像是完全不知道对方所说的“芦荟”是什么东西一样。
黎芝的脸红了起来,她有些难堪。
“‘芦荟’是一种肥厚的植物……也可以吃的,不过不算太好吃。”黎芝有些尴尬地说道,“但它最让我喜欢的一个优点,是‘涂抹在身上可以治疗伤口’这一点了。类似烧伤烫伤,或是刀伤,抑或是疙瘩、虫咬之类的伤,‘芦荟’都可以治疗,而且疗效很不错哦。”
余庆注意地听着黎芝的话。
她看起来对黎芝口中的“芦荟”不是很感兴趣,但对黎芝谈论自己对“芦荟”的了解却是相当关心。
“你会种菜吗?”余庆认真地问道,“我们这里最需要的,就是擅长种菜的人了。”
“我没种过。但这种工作,我应该做得来的。”黎芝想了想又再说道,“我还可以种一些瓜果之类的东西。如果妈妈需要的话,我甚至明天就可以开始种植。”
“就这么说定了。”余庆很安心地说道,“我们家的人不擅长种植,种什么都长得不好。听说这是运气不行的体现,会种植各种东西的人,在我们这里被认为是有福气的人,很受欢迎的呢。”
“应该跟运气没有关系吧……”黎芝半信半疑地说道,“我觉得,我的运气也很一般啦。”
说到这里,黎芝禁不住停下来想了想。
自己的运气,算是很一般吗?也许吧。
虽然并不是特别好,但黎芝回想了一番,也没有感觉到特别一般。
毕竟,出生之后就被富豪之家养大,应该算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可惜的是,与自己一起生活了很久的“家人”并不是真正的家人。
但一想到,现在可以和自己真正的家人一起生活,就觉得其实也不是那么值得可惜的事情就是了。
那应该就是……中等偏上的程度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啦。
“那么,能和这样美丽活泼的女儿一起生活,大概是我们家的幸运吧。”余庆似乎在夸奖黎芝,但总觉得她的夸奖缺乏些许干劲。
大概是因为,余庆这个人,太过于习惯严肃了吧?
“谢谢妈妈这么说。”黎芝露出一个轻柔的笑容。
黎芝觉得,自己已经快要渐渐习惯余庆的这种性格了。
虽然还是觉得有些怪,但习惯了的话,应该就感觉还不错吧。
“不用谢。你还有什么想问的事情吗?”余庆好像忽然变得焦急了起来,她说道,“要问什么就快问吧,因为我很快就要走了。”
黎芝被余庆的话吓了一跳。
本来就没有整理好该问的问题,余庆再这么一催促,黎芝更是连本来记得的问题都忘记了。
突然被留在陌生地方的慌张感,让黎芝一时乱了阵脚。
“什么……为什么妈妈突然要走啊?”黎芝不安地说道,“妈妈不要离开我啊。我一个人待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会很害怕的……如果妈妈要离开这里的话,请带上我好吗?”
“我去别人家‘要’点东西。”余庆看着黎芝,思索片刻后说道,“你会骑马吗?如果你会骑马的话,我就可以带上你一起去。”
“不会。”黎芝很沮丧地回答道,“这个,好学吗?”
“这我不好说。看人吧。”余庆说道,“有的人一下子就学会了。有的人怎么都学不会。”
黎芝听了,心里一凉。她郁闷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那么……我今天应该是学不会了吧。”黎芝十分悲观地答道。
虽然,刚才说出的那句话,听起来就已经很悲观了;但是,在黎芝心里,真实情况比那还要悲观。
自己也许一两个月都学不会,这是很可能的。正是因为可能性是如此之大,黎芝才格外担心。
“一下午你肯定学不会。”余庆点点头,又摇摇头,无奈地说道,“别说一下午了……我说句难听的话吧,瞧你那娇滴滴的样子,就算好几天你也未必能学会啊。”
余庆的这个评价,对黎芝造成了一定的打击。
虽然余庆说是“难听的话”,但黎芝其实很清楚,余庆的评价,已经是尽量委婉的口气了。
对黎芝来说,能用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学会骑马就不错了。
“也许,骑马对我来说确实是很难的事情吧。”黎芝虽然有些伤心,但仍很老实地说道,“但是,妈妈,我真的会努力学骑马的。”
“那你一定要把‘骑马’这件事放在心上啊。你最好快点学会骑马。”余庆严肃地说道,“在这里,如果不会骑马的话,可是寸步难行啊。”
“我明白了。”黎芝点点头,乖巧而又坚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尽快学会骑马的!”
这段对话,听起来像是黎芝在敷衍余庆。
但在黎芝这一边,她确实是、非常认真地这么想的。
之前,从大路来到这一片草屋的时候,黎芝虽然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走过来,但倒是没想太多。
但是,听到余庆说自己要去别人家“要”点东西的那一刻,黎芝突然察觉到了危机所在。
这里,和京城的生活环境实在太不一样了。
京城是个非常适合步行的地方。
虽然,黎芝在京城待着的时候,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而通常只是在家附近行动罢了。
但这么做,恰恰和京城生活的“状态”有关。
在京城生活的时候,衣食住行,都可以在自己所居住地区的附近解决。
在京城,即使是实际面积很小的地方,也通常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状态。
“去远处”与“在近处”,能获取到的商品与服务,其中的区别虽然不能说是非常小;但对一般人来说,也没有大到,要“特意出远门来获取自己最需要最偏好的东西”的程度。
无非是,“家附近的馄饨,没有十里之外的某家馄饨馆的馄饨好吃”,这样的差别而已。
虽然黎芝算是非常偏好美食的人,但比起“馋”,她更加倾向于“懒”。
因此,就在家附近行动,吃不那么好吃的东西,买做工不那么精致的衣服,对黎芝来说已经够了。
这就是,“京城生活”的便利表现了。
因为生活便利,商品琳琅满目,因此也格外适合步行。
每次逛街的时候,都可以看到无数商品、小吃与商铺,人与环境的交互性非常好。
而这里,就简直完全不一样了。
这里的地名,全名应该是“大辉山”。
这里的全名,虽然是“大辉山”这个名字,但因为三个字有点难叫的缘故,所以一般略称为“辉山”。
“辉山”地区,距离京城是很远的。
并没有达到“边境”的程度,但确实有些偏僻了。
对于在京城生活惯了、也不喜欢出远门的黎芝来说,这种“偏僻”尤其让她难以适应。
虽然,黎芝从京城来到这里之前,就已经对此有过充分的想象了;但实际来了,她才发现,这里其实比自己想象中的情况还要糟糕一些。
人烟罕至,倒还是小事。
涉及到黎芝认知盲区的是,这里的每个“家庭”,竟然可以说相当于一个“聚居点”。
“家庭”之间的距离,虽然还没有到“孤家子村”的程度,但也是相当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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