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红衣少年(捉虫)

眼前的一切都很模糊,许多灯火的光连带着某个人的影子,都融成了她眼睛里或浓或淡的痕迹。

湿冷的空气,耳畔水滴不断跌落碰撞的声音,还有手触摸到的凹凸不平的湿滑石壁,让她察觉到自己好像身在一个阴冷的山洞里。

眼前的人的身影融成朦胧的一抹红,可她的眼睛就好像是笼上了一层厚纱,令她始终看不清他的轮廓。

血腥的味道在蔓延,并不是什么好闻的味道。

那样真实刺骨的寒冷让赢秋忍不住瑟缩身体,朦胧中,一件带着温热体温的外衣落在了她的身上,一双手将那殷红炽烈的一团红裹在她的身上。

他是如此亲昵地俯身轻抵她的额头,清澈的嗓音就在她的耳畔,“阿秋,”

仿佛是少年犹带羞涩地一声轻唤,温热的气息拂面而来,令赢秋的睫毛止不住地颤啊颤,好像那颗心跳动的频率,也同她眨眼的时候一样迅疾。

也是此刻,他忽然退开一些,伸手掀开她的裙角,也不知是将什么东西,咔哒一声扣在了她的脚腕。

赢秋伸手摸索,便触碰到了一只圆环状的东西,上面好像还坠着什么东西,她摸着形状,也不大确定。

忽有温热柔软的触感贴在她的眉心,就那么极轻极轻地触碰了一下,好像比蜻蜓点水还要水波不兴,如此虔诚又小心翼翼的一个吻,是少年羞涩含情地愿将整颗心奉上,“父亲要我成亲的那日,是你抢走我的。”

他的手背上好像有一片模糊血色,赢秋看不清,但她嗅得到浓烈的血腥气,也感受得到,当他握住她的手腕,将她小心地抱进怀里的时候,她触摸到的他后背湿润温热的鲜血。

可他却全然不顾这样狼狈的境地,只顾着拥紧她,又是如此欢喜地问她:“阿秋,那么如今,你可愿与我成亲?”

少年的嗓音清冽又羞怯,却又好似冬夜里兜头淋下的冷雨在她的耳畔烧成了沸水,呼吸都好像被倏地夺走,令她顿时从睡梦中惊醒。

她一下子坐起身,却又被绑在自己手腕上的绳子给拽得重新躺了回去,后脑砸在软绵的枕头上,赢秋愣愣地睁着一双眼,她发现自己竟然连天花板的白都看不真切。

她先摸索着在床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不小心弄掉了上头的耳机线,于是一阵清晰的音乐声伴随着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傅沉莲,我将你视作知己好友,却原来,一直想杀我的人,竟然是你?”

紧接着便是另外一抹低沉的轻笑声,“楚靖阳,你真愚蠢……”

这是她最近在听的一本叫做《满城雪》的仙侠小说,这本时下最火的仙侠小说被绿江听书app买了广播剧的版权,又请了重量级的声优阵容来制作广播剧内容,因此《满城雪》广播剧也在这段时间内一直位于听书app的热度第一位。

她昨天晚上听睡着了,也忘了关手机,耳机虽然从耳朵里掉出去了,这广播剧却播了一夜,直接播到了大结局。

赢秋触摸手机屏幕,估算着大概的位置,划掉了手机后台所有正在进行的程序,广播剧的声音总算消失,她又摸索着去拽了拽绑在自己手腕上的绳子,躺在床上缓了一会儿之后,脑子也没有那么晕了,也是在这样的静谧中,她才隐约听到外头的说话声。

“行了,你走吧,午饭我也不留你吃了。”

外婆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硬邦邦的,透着明显的冷淡,并不像是平日里笑呵呵的她。

“黎姨,小秋她……”

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犹犹豫豫的,有些软弱无力。

“小秋好得很,你也别惦记。”赢秋听见外婆果断地打断她。

“真的对不起,黎姨。”女人的声音里藏着愧疚,“如果不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小秋现在应该已经大二了吧?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行了!还说这些干什么?你们家那祸害不都已经进去了?你既然已经跟他离了婚,也搬到了严市来,那就好好跟你女儿过安生日子,也别惦记着我们了!”

外婆大约又是被戳中了痛处,她的语气已经有些不好。

“黎姨,这些我都知道……只是你说这小秋,我每次想起这事儿来,我心里都不是滋味儿,小秋那么好的成绩,还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可她这眼睛……”

女人停顿了片刻,又说,“黎姨,你有没有考虑过,让小秋去盲人学校学些东西也好,不然她这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啊?”

“小秋眼睛还没到那地步呢!你要是上门来就为了跟我说这些,那你也别说了,我不想听,拿着你的东西走人,以后也别来串门子,你们家那个人进去了,咱们两家也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外婆显然是生气了,赢秋听到了外头推搡的动静,从堂屋一直到院子里,直到她听到大门被重重地关上,周遭才终于又变得寂静下来。

“外婆!”

赢秋顺着风吹来的方向,连着喊了好几声,“外婆外婆!”

这老房子的隔音并不好,她都能听得见门外外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随着一阵开门声响起,赢秋朦胧地望见一抹模糊的影子。

紧接着就是外婆温柔的声音:“小秋醒了?”

“……外婆您昨天晚上又把我绑起来了?”赢秋抬了抬被绳子绑住的手腕,打了个哈欠,声音有点有气无力的。

“我这不是怕你那梦游的毛病再犯吗?”黎秀兰走过去将她两只手腕上的绳子都解下来,“你说你要是再像之前那样磕着碰着了,可怎么好?”

“那都是半年前的事了,我现在不是没有梦游了嘛。”没有了绳子的束缚,赢秋就在被窝里翻了个身,又伸了个懒腰,“我现在只会安安静静地做梦。”

话音方落,她忽然触摸到了自己脚腕上有一个圆环状的东西,她忽然想起来那场神秘模糊的梦里,那个轮廓不清的少年。

外婆说,她脚腕上的东西是一个银丝缠镶玉的脚环,上面坠着的两颗东西是两只银铃铛,却是哑的,发不出丝毫的声响。

那是一年前在某个夜里她梦游后,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右脚上的。

在那一年的时间里,赢秋出现了梦游的症状,从脚上莫名其妙出现的踏过青草地残留下来的青绿草汁的痕迹,再到腿上被荆棘划破的伤痕……又或者是身上莫名出现一些什么东西,譬如咬了一半的糕点,啃完的苹果核,缀满宝石的项链。

赢秋还记得外婆在看到她脖子上挂着的宝石项链后,就吓得连忙摘下来,然后送到了警察局里头去,让人查查是哪家丢了东西。

只有锁在赢秋脚踝上的那只脚环,无论黎秀兰怎么弄,都没办法将它摘下来。

“你这两天不总说你做同一个梦吗?我怕你那梦游症又犯,绑着还放心些。”黎秀兰摸了摸她的脑袋,算是安抚。

等赢秋穿好衣服,被黎秀兰扶着去堂屋里坐下后,一碗热粥放在了她的面前,自碗壁氤氲缭绕出来的热气迎面而来,黎秀兰把勺子塞进她的手里,“粥不烫,你摸着碗,小心点。”

赢秋点了点头,刚舀了一勺粥喂进嘴里,黎秀兰就又塞给她一只包子。

黎秀兰也许是忽然想起来,“你这两天反复做什么梦呢?跟外婆说说。”

“……”赢秋咬着包子,支支吾吾半晌,才慢吞吞地说了一句,“就很模糊的几个片段,我也记不太清。”

“外婆,”她又喝了一勺粥,连忙转移话题,“刚刚是大伯母来了吗?”

一提起这件事,黎秀兰的脸色就变得不大好,她干巴巴地“嗯”了一声,“她和她女儿搬到严市来了,说过来看看。”

赢秋吃到了包子里的肉馅,又咬了一口,说话就有点含含糊糊的,“您把她赶出去啦?”

“她说的那些话我不爱听,再说了,你这眼睛是怎么受的伤,她是来了,可她那女儿呢?要不是她那好女儿,你的眼睛……能成现在这样?”黎秀兰的喉咙有些发干,即便是一口粥喝下去,可当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这个眼睛里没有一丝神光的外孙女儿,胸口就好像聚着一口气,密密地压在心脏上,有点闷疼,“亏得她还是你堂妹,你出了这样的事,她来看过你几回?一回都没有!”

“她来看我,我的眼睛就能好了吗?”赢秋放下勺子,弯着唇角,冲着眼前那一抹模糊不清的影子笑,“反正已经这样了。”

黎秀兰却忍不住眼眶泛酸,她连粥也吃不下去了,捂着脸忍了半晌,那张携满风霜,皱纹丛生的脸紧绷起来,最终她只能颤颤巍巍地说一句,“小秋,你的眼睛会好的。”

这样的一句话,黎秀兰这一年多来已经说了很多回,越说便越无力。

她想要安抚赢秋,却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赢秋伤了眼睛,这对于他们这个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来说,无疑更是一重雪上霜。

“外婆,”

赢秋捏着半个包子,那张白净漂亮的面庞上仍然挂着笑容,“没有什么是习惯解决不了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我也不会觉得难过了,您和妈妈也不要难过。”

除了医生,或许再没有人比赢秋更清楚自己的状况,曾经在她的视线里如此清晰的世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慢慢变得模糊不清。

或许有一天,她连外婆的模糊的轮廓都会看不见,从此眼前只有一片虚无的黑,而她也或许会在越发漫长的时光里,逐渐忘记颜色,忘记光芒,忘记……所有人的脸庞。

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无论多么绝望,多么难过,她也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这样糟糕的现状。

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她就只能接受。

自从眼睛受伤后,赢秋的耳朵反而变得越发灵敏,她也听到过很多邻里关于她的惋叹声,而为了让她远离那些声音,外婆和妈妈带着她离开了庆沣镇,搬来了严市。

她们为她已经伤神太多,而赢秋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再因为眼睛的事情而难过。

一顿早餐黎秀兰是吃得没滋没味,可赢秋却连吃了三个包子,一碗粥也都喝光了。

等黎秀兰洗完碗,走到院子里,就看见赢秋一个人坐在长椅上,背影单薄可怜,乌黑的发辫垂在身后,此刻她正捏着半块饼,摸索着往下探时,躺在她脚边的那只毛色发黄的小狗就摇着尾巴站起来,张嘴咬住了那块饼。

然后她弯起眼睛笑,又用那只手往下去摸小狗,小狗也把脑袋往她手掌蹭。

也许是听见了脚步声,她就本能地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外婆,这有只小狗跑到我们家来了!”

黎秀兰站在那儿,望着外孙女儿的笑脸时,她也扯了扯唇角,应了一声,“嗯。”

“它是什么颜色的?它长得可爱吗?”赢秋迫不及待地问她。

“黄色的,它长得很可爱。”

黎秀兰走过去,也蹲下身,摸了摸小狗的脑袋,然后抬眼时,她的眼眶分明有点发红,可赢秋却看不见,“你要是喜欢它,咱们就把它留下来。”

“小秋,我和你妈妈给你请的盲文老师,今天就会来。”黎秀兰又说了一句。

即便黎秀兰再不愿意承认赢秋眼睛的状况越来越不容乐观,平日里更是小心到不愿意多提一个“盲”字,可她无法否认的是,她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眼睛也不好使,看那些书页上的字就跟蚂蚁似的,她没有办法读书给赢秋听。

“他比你大一岁,是个大学生,听说是做过志愿者,特地去学过盲文的,”黎秀兰的声音越来越柔和,“等你学会了,你就能用手摸着书页自己读书了。”

赢秋把小狗抱进怀里,点着头应声,“好。”

值此初春,院子里盈满了杏花的香,阳光不够炙热,照在人的身上时,温度也没有很暖,赢秋身上还穿着一件薄毛衣,坐在外婆搭的可以前后摇晃的长椅上,抱着那只小狗,耳朵里塞着耳机,里头播着一首不知名的歌,曲调平缓温柔得不像话,赢秋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慢慢有了些睡意。

她无意识地晃荡着双腿,那只脚环上的铃铛仍然静悄悄的,可她却不知,在这世上,这两只铃铛的声音,原本就只有一个人能听得清。

那首歌的末尾是一串淅沥的雨声,赢秋朦胧听着,却被忽然打在脸上的水珠忽然惊醒,她摘下一只耳机,已经有越来越密的水滴打在她的身上。

摘了耳机她才听到有人在敲院门,而开门声传来,她并听不太清楚外婆和那人交谈的声音。

“小秋,教你盲文的老师来了,这下雨了,咱们先进屋去!”急促的脚步声走近,她又听见外婆的声音。

然后就有一双粗糙的手将她扶起来,而她怀里的小狗也哼哼唧唧了两声,却也不再动弹。

也是这一刻,好像她的头顶有什么遮过,再也没有一滴雨水落在她的身上。

“小傅,谢谢了。”外婆含笑的声音传来。

那人开口时,嗓音清冽温柔:“没事。”

赢秋偏头,只能看清他模糊的身影,好像比她要高出一个头,可她无论如何都看不清他的那张脸,唯有他的声音轻拂在她的耳畔,即便只是简单两个字,却仍引得她心弦颤动了一下。

这声音,实在有些熟悉。

也许是心里装着事情,赢秋被外婆牵着上阶梯的时候,她脚下没稳住,身形一晃,眼看就要摔倒。

是一只手稳稳地扶住了她的手臂,如此相近的距离,令她忽然嗅到他身上仿佛有极浅的香味。

她不知道的是,

她脚踝上那只脚环的铃铛随着她快要滑倒时,摇晃得有多厉害。

落在他的耳畔,便是比淅沥雨声还要更为震耳的声音。

而他白皙的面庞上却并未显露一丝端倪,藏在银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微垂着,也仅仅只是纤长的睫毛稍稍颤动了一下。

“小心。”他松开她的手臂,退开一步,仍是那样温和守礼,又惜字如金。

山栀子我开文啦!!!

是【暂时失明的小可怜女主X仙侠文里跑出来的大反派】的设定鸭!!

仍然是治愈甜文!

新文新气象,我会好好写的!!本章留评,随机抽红包!!爱你们,谢谢你们又来陪我走新的旅途啦!!

——

推我的预收文:《吾王的新娘》

简介:燕语高考结束后,去了古魇都旧址旅游,在旧城墙外的一堆乱石里,她捡起一张泛黄的旧照片。

照片上的少年身着玄金龙袍,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撩冕旒,一双漂亮的眼眸盈满锐利阴沉的神光。照片背面写着一个日期:天旬三年,八月十五。

从魇都旧址回去后,燕语每晚都会梦见那个坐在王座上的少年。

梦见他身为奴隶的那混沌肮脏的童年,也梦见他在泥沼中将自己彻底逼疯,步步算计,不择手段地往上爬的那些年……

到他终于开辟属于自己的王朝的那一年,他用手中的剑,杀光了大殿里所有的降臣,然后坐在王座上,挑开冕旒,笑得开怀。

千年之前,奴隶卫昭灵推翻了矗立在月河平原上四百年之久的旧朝,创立了属于他的夜阑王朝。

天旬六年,四国联合讨伐夜阑暴君卫昭灵。

夜阑王朝存世六年,一朝覆灭。

——

千年来,无人知晓夜阑暴君卫昭灵的下落。

但燕语,找到了他的陵墓。

幽深地宫里,镶金嵌玉的石棺里,躺着那位沉睡千年的王。

当他睁眼,最先望见的,是那个姑娘涕泪横流,满是惊恐的脸。

——

千万陶俑碎裂,陪伴夜阑王沉睡千年的臣子兵卒一同苏醒,他们将跟随永远的王,重现千年前的辉煌。

——

沙雕可爱准女大学生X沉睡了一千年的暴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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